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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检目录》调整恐将影响植提业

2012-01-23

中国现代中药 2012年2期
关键词:食品卫生提取物检疫

新《法检目录》调整恐将影响植提业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下称 “新《法检目录》”)进行了调整,规定新《法检目录》内所涉及商品自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过渡期,2012年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新《法检目录》中涉及植物提取物的监管条件调整如下:海关HS码为1302199099(其他植物汁液及浸膏),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监管类别在原来的植物产品检疫基础上,新增加出口商品检验(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食品添加剂)。新调整的监管条件将在企业的检验成本以及检验时间上有所增加。另外,作为植物提取物生产企业,要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企业需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但是当前大部分植物提取物产品由于无国家标准的原因,企业无法申领QS证书。

据悉,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植提物分会拟收集新《法检目录》对行业影响情况,汇总分析企业的意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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