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式编排的2种错误说法
2012-01-23
中国医科大学学报 2012年6期
在某编辑业务培训班印发的《讲义》中,关于数学式编排有如下2种说法:1)公式应比正文文字小一号;2)数学式转行时“=”应排在下一行行首,并以“=”对齐。查阅G B 3102.11《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均未见有这些说法。公式的字号,一般应与正文的字号一致。对于科技期刊而言,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式复杂且长度较长,用与正文相同字号无法排版时,可以采用比正文字号小的字符的变通排法;但将“可以”改为“应”,把“公式另行排时,与正文字号相同”列入错误排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关于数学式的转行,G B 3102.11明确指示:“……最好在紧靠其中记号=,+,-,±,,×,·或/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记号。”如有需要,也可在其他关系符号≈、≠、>、≮等后断开。这里并没有对“=”给出特殊的处理方法,因此,“‘=’排在下一行行首,并以‘=’对齐”之说是违反G B 3102.11的,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