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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视域下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实证研究——以苏州市相城区为例

2012-01-22张顶浩沈志荣钱琳萍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相城区文明城市苏州市

张顶浩,沈志荣,钱琳萍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苏州市相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江苏 苏州 215000)

一、研究背景

“文明”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易》中。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产、文化、思想和社会风尚发展情况的反映。文明就是人类的进步,是事业创新的过程。[1]21世纪的城市文明将是以人的文明为根本标志的文明,将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存,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的人类文明的新世纪。精神文明是社会整体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非常丰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也是衡量一个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一个城市来说,精神文明创建的动力之一便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苏州自1995年启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迄今已取得了累累硕果。目前苏州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两个“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地区,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公共文明建设“十二五”建设规划,苏州的“城乡一体:苏州文明发展之路”、“苏州好人托起城市文明新高度”、“苏老师热线:孩子知心朋友”等工作被中央文明办和中国文明网进行重点展示宣传,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区域特色的公共文明建设之苏州模式初步形成,促进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同步提升。目前,苏州市率先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的战略目标,这要求苏州的文明创建实现由点向面、由线向群的发展,即从个别城市的创建向区域城市群体创建的转变,从局部创建向整体联动的转变,这对其下辖各区县的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

相城区是著名的江南鱼米之乡,其位于古城苏州正北部,因2500年前春秋吴国大臣伍子胥在阳澄湖畔“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相其他,欲筑城于斯”而得名。2001年苏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年轻的相城由此诞生在古城苏州北大门。相城区总面积496平方公里、人口总数约77万。相城全区下辖4个镇、4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个度假区。[3]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相城为苏州中心城区的重要发展方向,要求相城与苏州主城实现全面对接。在《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实现相城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延续和弘扬“相”文化在营城中所体现的“阴阳、规整”、“主宾”、“对称”的哲学理念;要充分认识文化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促进相城区新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的形成,提升相城区城市形象,增强城市魅力,获得新的竞争优势。[4]在这种背景之下,苏州市相城区通过与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合作,借助科研机构及专家的智力支持和调查员的专业负责精神,围绕争创“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立足于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努力打造现代文明的相城人新形象,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可以充分激发广大相城市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荣誉感,营造出“人人为创建出力,处处为相城争光”的良好氛围;相城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新城区建设的有效载体,是不断满足和提高相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的迫切需要。

二、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概况

公共文明指数是描述一个地区市民文明素质发展状况、评价一个地区市民文明素质发展水平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包括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共服务、公益行动、市民公共行为等项目内容。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一项政策创新,它按照指数化原理,使城市文明变得可测量。[5]根据中央文明委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起,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排名公布。[6]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其实质是对社会公共文明现象进行观测和度量,使之类型化、数字化和精确化,进而进行鉴别、比较和衡量,即所谓“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主要包括现场测评和入户问卷调查两种方式,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主要以调查员全程采取暗访方式进行。具体考察方法有三种:1、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2、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3、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7]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以调查员亮明身份入户访问的方式完成。问卷调查对象的样本选择方式如下:每次调查时按照相城区的社区名录随机抽取2个;每个社区随机入户50户,共100户家庭。每次均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每次均回收100份,全部有效。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调查员在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公众意见的真实性作为基本原则,努力避免测评结果的误差,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出相城区各街区文明建设工作的原貌。2010年度,受苏州市相城区文明办委托,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苏州市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分别于当年的4月、6月、7月、9月对相城区所辖街区进行了四次公共文明指数的现场测评。同时,分别于当年的7月、8月和10月进行了三次公共文明指数的入户问卷调查。

(一)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指标体系

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标准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参照《苏州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城区测评标准二(动态指标)》制定。现场测评标准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标准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主要评判依据,使相城人民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最大受益者。在测评项目的设置上,尽可能选择与相城人民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如公共设施方面,不仅考察主干道是否完好,而且要考察街道小巷的状况;在文体设施方面,不仅要考察城市的标志性设施,还要对社区文体活动场所、社区卫生服务场所等进行考察。现场测评标准同时体现了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测评指标如何筛选、大量的“软指标”如何量化、分值如何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测评指标体系。[8]同时,借助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的智力支持,在测评指标体系实际运用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完善的测评结果统计流程。

根据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及测评对象的不同性质和特征,将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采取的数据指标分为四种类型:1、公共场所类指标;2、区、街、社区类指标;3、窗口行业类指标;4、城市整体形象指标。[9]具体说来,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包括一级指标八项: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场所、公共特定场所、公共交通运行、公共交通秩序、公共市容、公共服务和市民公共行为。每个一级指标又具体化为若干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操作化为更为详细的测评内容,共119项,按实际得分折算成百分制。测评指标体系中的一百多项考核内容,较为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苏州市相城区现阶段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较高要求,其中一些内容具有前瞻性。这对于相城区各街区在创建活动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10]

(二)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主要内容

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参照《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城区测评标准三(问卷调查)》制定。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是测评体系中民意调查的一种实现方式,是测查相城区居民对该区文明创建的参与度和认可度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向公众普及公共文明知识的一种重要方式。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调查问卷有以下特点:1、调查对象的多层性。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是一个综合体系。调查的对象也是广泛的,多层次的,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居民都涉及到。2、问卷设计的综合性。问卷设计内容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同时涵盖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关内容。3、问卷设计的精、简、明。努力做到问题精少、回答简单、一目了然。问卷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市民对文明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市民对窗口行业、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满意度;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状态;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反映;对城市整体形象的评价这几个方面。[11]具体说来,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一级指标包括六个方面:市民行为、公益活动、环境设施、城市安全、主题活动、总体评价。每项一级指标又具体化为若干二级指标。其中市民行为具体化为五个二级指标;公益活动具体化为3个二级指标;环境设施具体化为4个二级指标;城市安全具体化为2个二级指标;主题活动具体化为6个二级指标;总体评价指市民文明程度总体感受。共14项内容,32个调查问题。每个问题含五个选项,得分分别计为1、2、3、4、5 分,满分 160 分,以百分制进行排序比较。[12]

三、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分析

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苏州市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的统计学专家及其团队对测评员采集回来的数据进行了深加工和分类统计。对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数据的统计,得出了现场测评项目得分、现场测评街区得分;对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得出了问卷调查综合得分、问卷调查分类指标得分,问卷调查社区得分。

(一)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结果分析

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结果是根据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的测评员在不同时间、地点实地调查采集的数据做出的,包括单项测评结果和综合测评结果两部分。单项测评结果是针对相城区公共文明指数八项一级指标的具体操作化测评,可以反映相城区公共文明某一特定层面的状况;综合测评结果是对相城区2010年度历次现场测评数据分类整理,以加总或均值、排名、比较等方式对现场测评总体结果的呈现,是对相城区公共文明状况的总体反映。以下的现场测评结果分析包括苏州市相城区四次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八项一级指标合格率及排名分析;苏州市相城区十街区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综合结果分析。

1、相城区2010年度四次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八项一级指标合格率及简要分析

2010年4月、6月、7月和9月对苏州市相城区各街区所做的四次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测评结果(表1)可以看出,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八项一级指标的创建成效具有不平衡、不稳定性。

表1 2010年苏州市相城区四次现场测评八项指标平均合格率及排名

(1)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各项一级指标之间的创建成效差异较大,具有不平衡性。其中,公共服务合格率最高,四次现场测评均分达到97.54分,有两次是满分。公共交通运行和公共文化场所分列二、三位,合格率均超过96%。相比较而言,公共交通秩序、公共市容和公共卫生存在问题较多,失分率较高。其中“公共交通秩序”这一指标四次现场测评共发现问题138处,“公共卫生”这一指标四次测评共发现问题220处。分别占发现问题总数的21.17%和33.74%。当然,客观上各项一级指标的创建难易度存在着不同。

2010年扩建、改造16县道时曾发生塌陷,但未留下资料,其位置、范围、塌陷深度等不详。2013年进行治理设计时现场观测,16县道路面与附近民房没有明显的开裂现象,未发现较明显的塌陷坑(带)。扩建、改造县道时,残留的民采井(硐)绝大多数被回填。在矿区开采范围的西部、16县道南侧,民采井(硐)分布比较密集,其位置、井(硐)直径与深度等不详。仅有的2个残留民采井见表1。

(2)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各项一级指标在不同批次测评中的得分落差较大,具有不稳定性。如“公共市容”这一指标,四次测评的最高分差达到21.56分;“市民公共行为”这一指标的最高分差达到12.50分;再如“公共特定场所”这一指标,分差也达到12.68分。其他各项一级指标分差相对平稳。

2、相城区2010年度十街区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综合结果分析

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街区得分反映的是相城区各街区辖区内的公共文明创建的状况。苏州市相城区下辖十个街区,综合2010年4月、6月、7月和9月四次现场测评的综合结果,计算相城区各街区得分平均值,其排名状况从表2、图1可以看出,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其所辖各街区的文明创建成效具有不平衡、不稳定性。

表2 2010年苏州市相城区十街区现场测评综合结果及排名

(1)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全年的平均得分度假区最高,达到93.70分。其余街区全年的合格率都在80%到90%之间,相差不大,说明相城区所辖各街区在2010年度的文明创建过程中都能够积极开展工作,且取得了一定成效。

(2)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现场测评,其所辖各街区在同一批次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得分落差还是较大。如相城区6月份的测评,开发区和北桥街道的分差达19.84分;7月份的测评,度假区和黄埭镇的分差达24.75分;9月份的测评,度假区和太平街道的分差高达21.72分。

(二)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公共文明指数问卷调查是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中民意调查的一种实现方式,可以反映相城市民对“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的参与度、认可度。它是指采用预先设计好的结构化、标准化的问卷,以书面问答为主要形式,来收集有关公共文明方面的态度、评价、感受等资料的调查方式。

表3 2010年苏州市相城区六项指标问卷调查综合得分

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调查组分别于2010年的7月、8月和10月对相城区按照社区名录随机选定的街区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入户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六项一级指标三次调查结果的比较(见表3)可以看出,2010年度相城区三次问卷调查平均得分分别为 71.93分、70.90分、74.78分,总体呈上升态势。其中“总体评价”这一指标得分最高,这客观上说明相城居民对相城区公共文明建设的整体满意度在提高,也说明相城区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取得了工作实效,得到了相城市民的逐步认可。但也要注意到,相城市民对“市民行为”、“环境设施”、“主题活动”、“城市安全”这几个指标的评价并不高,进而导致综合平均得分并不高,这说明相城区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工作成效与相城市民的心理预期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相关创建部门找准差距,再接再厉,推动“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四、深化苏州市相城区文明创建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是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

对一个地区来讲,基础设施是“筋”和“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就是“气”和“神”。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不仅要强“筋骨”,更重要的是健“气神”,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13]相城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文明创建相关部门、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重要意义,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两个侧重点:一是把争创苏州市首批“文明城市示范城区”与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紧密结合起来,侧重点在于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二是把争创苏州市首批“文明城市示范城区”与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侧重点在于一丝不苟地做好创建过程中各项基础性工作。相城区要继续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相城区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各项指标细化为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协办单位、完成时间以及奖惩措施。[14]

(二)融入发展大局是创建工作的主要依皈

围绕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区三城”的建设目标,相城区大力实施“城市化提升、创新转型、人才强区、民生优先、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全力以赴把相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新城区。定位就是中心,相城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创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创建要融入相城的发展大局,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城区环境。相城区要以“水相城、绿相城、现代相城、和谐相城”为目标,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活动,切实改善城区环境;二要组织实施“梳理行动”,美化城区面貌。以清理乱搭建、违法临时建筑物为主要任务,消除城区发展中的隐患;三要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重点整治车库乱住人、乱开店的现象,为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消除障碍。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通过创新机制借力民众管理“城中村”。对车库乱住人、乱开店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四要推进“四位一体”,促进城乡一体文明协调发展。通过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规划、服务网络建设城乡一体推进、素质教育城乡一体开展、居住环境城乡一体建设“四位一体”,逐步消除城乡文明差别,构筑起城乡一体文明的新优势。

(三)提升市民素质是创建工作的根本所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相城区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之本。相城区要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贯彻落实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要求,大力弘扬苏州“崇文、融合、创新、致远”的城市精神,全面加强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发展人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相城市民的综合素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提高相城市民道德水平。要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着重抓好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二要推进“人才强区”、“文化立区”战略,优化相城人文环境。努力形成人才队伍建设新机制,提高新时期人才服务水平。通过开展“社区文化节”、“读书月”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三要开展“建设绿色家园”活动,增强新苏州人的家园意识。苏州将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移民城市,相城区有外来人口39.5万,增强外来人口对相城的“家园认同”意识极为重要。[15]通过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我为环保做件事”等活动,唤醒市民的家园意识、增强市民对相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行动,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党员关爱帮扶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关爱帮扶困难群众行动”等方式,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四)发动全民参与是创建工作的基本形式

群众是“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广大相城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让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成为群众提、群众评、群众知、群众做的过程,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不竭的动力。一要加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在主要新闻媒体的黄金时段或黄金版面开辟专栏、专版,持续报道“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动态,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在主要广场和路口树立公益广告牌,在媒体刊登、播放创建公益广告,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二要广泛开展民意调查,组织“相城文明行动”。相城区要继续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意调查,了解广大群众对城市环境、社区建设、行业文明和市民行为等方面的满意度。三要组织各类文明创建相关活动,吸引群众参与。通过开展“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争创“文明示范集体”、争创“文明示范科室、文明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形式,增强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了解,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工作中来。四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构架市民与政府沟通的桥梁。通过在当地广播电台开办“民心桥”栏目等形式,定期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回应群众的各种诉求,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16]

(五)建立长效机制是创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创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非一朝一夕能够成就,必须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方能真正取得成效。一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参照《关于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活动责任链。参照《苏州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城区测评标准二(动态指标)》的具体指标,结合相城实际,制定出各街区、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责任书。通过责任书的签署,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格局,实现“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各项任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面覆盖。[17]二要建立动态检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通过实施每月报告和大事记制度,及时掌握各街区、各职能部门“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的工作进展,使区委能够及时了解全区的创建工作情况,便于指导工作。三要建立文明指数监测机制,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相城区要继续和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进行“城区文明指数”的相关课题研究。尝试研究建立包括“幸福指数”、“关爱指数”、“安全指数”、“诚信指数”等内容的“相城文明指数”体系。并定期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根据指数变化,科学评估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查找薄弱环节,以便科学安排全区的“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创建工作。[18]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一项政策创新,通过对公共文明指数的定期测评和动态监测,可以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较为全面、客观的评判标准与决策依据,有助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与规范化。相城区在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指导思想,要始终把坚持满足人民群众的内在需求作为深化文明创建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使文明创建过程变成广大居民改善生活质量、转变生活方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自我价值实现能力的过程。[19]强化政府管理,实现善治理念,加上相城居民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把相城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宜居家园。

[1]段亚兵.文明纵横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3.

[2]芮国强.苏州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研究.

[3]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信息中心.相城概况.[EB/OL].(2011 -6 -23)[2011 -10 -20]?.http://www.szxc.gov.cn/szxc/infodetail/?InfoID =a283b43e-5df0-488e-aab6-862ab6a51fcc.

[4]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第二章第十六条,2007-10,委托方:苏州市规划局,相城区人民政府.承担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许益军.民意调查与社会政策评估——以N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个案[J],南京社会科学,2010,(6):53.

[6]百度百科名片.文明指数测评.[DB/OL].[2011-10-20].http://baike.baidu.com/view/3987123.htm.

[7]郭强,郭艳飞.中国社会发展报告系列丛书—中国文明城市建设报告[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44.

[8]郭强,郭艳飞.中国社会发展报告系列丛书—中国文明城市建设报告[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44.

[9]李晓平.思考与实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手记[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154.

[10]郭强,郭艳飞.中国社会发展报告系列丛书—中国文明城市建设报告[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45.

[11]李晓平.思考与实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手记[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157.

[12]参见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集体科研成果.2010年度苏州市高新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分析报告.2010—12。

[13]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集[M].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5:31.

[14]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集[M].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5:99—100.

[15]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苏州相城区巧借外力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EB/OL].(2011-10-14)[2011 - 11 - 17].http://www.jsfpc.gov.cn/xxgk/ztjd/ldrk/2011/10/14171151359.html.

[16]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集[M].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5:48—49.

[17]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创建文明城——深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材料,20056.

[18]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集[M].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5:50.

[19]浦玉忠,朱明珠,温波.论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核心价值体系构建[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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