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区“城中村”建筑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2-01-22刘成才
汪 菁,刘成才
(中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郑州450044)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特殊的地域现象,是在特定的历史、经济、社会、文化、政策背景下形成的非完全城市化的产物,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由乡村向城市、由中小城市向大城市流动和集中过程的必然产物。郑州作为省会城市,随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人口密度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巨大的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推动了“城中村”原农民的私房越建越多,越建越高。
项目组通过现场检测、结构验算及可靠度分析等手段,初步掌握了郑州市“城中村”建筑的安全状况、损毁类型、主要损毁因素。项目组认为,“城中村”建筑缺乏规划、房屋密度高、居住人口多,结构体系、结构设计、建筑消防、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无施工质量验收,房屋安全可靠性差,大量“城中村”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果严重。加强郑州地区“城中村”建筑安全可靠性问题的对策研究,确保“城中村”建筑的使用安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效益。
一、郑州地区“城中村”建筑安全可靠性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郑州市建成区范围之内有近200个自然村,根据建筑层数、规模及结构体系等因素,课题组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952栋建筑进行详细调研,调查抽样率约达到8%,调研建筑面积达200万m2。
1.“城中村”建筑状况
砖混结构和底框砖混结构是“城中村”建筑的主要结构类型,两项合计占全部调查建筑的98.6%,而框架结构仅占1.4%。
郑州市“城中村”建筑最高层数已达到16层,6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占67.1%,7层及以上小高层、高层建筑已经占“城中村”建筑的32.9%。
2000 年以来,郑州市“城中村”建设速度迅速加快,特别是2004年以来,增长速度显著。最近这几年新建的民房,几乎全是高层,砖混结构盖到12层已经很常见了。
“城中村”建筑缺乏统一规划,建筑密度大,违章建筑多。村民见缝插针地盖房,导致楼与楼之间形成“背靠背”、“连体式”、“贴面式”和“一线天”等独特形式。区位优势好的“城中村”,容积率高达4-6倍,建筑密度普遍达到80%左右。
2.“城中村”建筑安全可靠性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郑州市“城中村”建筑在设计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城中村”建筑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没有正规施工图
“城中村”建筑设计状况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没有设计,没有图纸,只是请一些有点施工经验的施工队施工;②有施工图纸,但非正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并且存在业主或施工单位随意改动图纸现象;③以自然村为单位,统一设计,一个村只用一套图纸,不考虑地质等条件的变化。
(2)无现场勘测
郑州市“城中村”建筑几乎都没有做过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大部分建筑未作地基处理,也未进行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个别建筑出现了地基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较大等现象。
(3)不合理的加层
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原有建筑上加层已成为较普遍的现象。调查显示,“城中村”加层建筑物达到了存量建筑物的2%,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四层或四层以上的,甚至达到加层建筑物的22.9%。如有的在原来两层的基础上,不经任何设计,不采用任何加固措施加至五层,甚至更高,而且上层建筑均没有圈梁和构造柱。由于加层施工未能按有关程序和规范进行,有的建筑物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倾斜,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4)“城中村”建筑无建设手续,更缺少施工监管
对于大多数“城中村”的建筑,施工单位几乎都没有资质,有的工人是随意在劳务市场上找的。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在施工组织和技术的安排中难免有许多不妥,施工方在建筑材料、施工安排等方面又直接受业主的指挥,这样的工程质量就可想而知了。
(5)使用不当对建筑物的损坏
调查显示,破坏性装修是对建筑损坏的重要原因,凸显了使用者建筑安全知识的薄弱和安全意识的淡薄。如随意改变结构、拆除结构构件,在承重墙体中开墙打洞,或任意扩大门窗洞口尺寸;在楼板中任意剔凿钻孔,甚至在楼板中开洞并切断楼板的受力钢筋。
“城中村”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的比例近30%,而任意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是危及建筑正常使用的另一个原因。随着郑州市快速发展,大量“城中村”变成了市中心的一部分,商业得到了极大发展,业主以及房屋租户就在原来民房的基础上稍加改造,便经营起了工厂、超市、网吧、饭店等。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临街建筑,随意改变底层门窗的大小或位置,甚至拆除窗下墙、隔墙扩大房间面积,用于商铺经营。这种使用功能的改变,严重损坏了房屋的整体性,降低了结构可靠度。
(6)缺乏定期养护,维修不及时
重用不重修,是“城中村”建筑使用的一大问题,有相当比例的砖混结构房屋缺乏定期维修、养护,有的即使维修也做不到及时、正确,这样就加重了房屋构件的损毁程度,降低了房屋的安全可靠性。
二、提高郑州地区“城中村”建筑安全可靠性的对策
由于“城中村”土地性质、区域位置等原因,政府对“城中村”建筑的监管难以到位,严重的地区甚至成为管理盲区。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城中村”建筑的管理,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郑州地区“城中村”建筑安全可靠性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城中村”建筑的管理工作。
1.加强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是工程项目实施的第一个环节,工程设计质量决定着建筑物的工程质量。保证设计质量是提高“城中村”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设计审查制度,防止因施工图设计的错误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是把好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关。“城中村”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可结合村民建房报审这一环节,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为保证建筑设计的可靠性,可由政府主导并结合本地区特点,设计适合当地的建筑、结构、水电等配套图纸,供村民选用。
2.严格施工管理
加强“城中村”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定相关资质审查制度,对施工队伍进行登记、注册。大批农民建筑工程队活跃在“城中村”建筑市场,而农民建筑工程队施工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知识的学习或培训,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保证“城中村”新建建筑的质量,应定期开展“城中村”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意识,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加强建设中的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坚持跟踪检查、综合验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工序质量标准,把住验收关,以保证工序作业质量,从而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城中村”建筑安全管理机构要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3.加强“城中村”建筑建成后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与维护
加强“城中村”建筑的定期检查与管理,及时修缮处理受损房屋,消除安全隐患,使房屋具有预定的抵抗突发灾害的功能,降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房屋破坏及生命财产损失,对防灾减灾具有积极意义。定期检测时间间隔可控制在5年内,检查内容主要为使用情况和完损状况。
对各类有可能造成建筑安全隐患的装修,如改变建筑结构、房屋用途、明显加大荷载等,要进行装修方案的安全性审查,避免大量破坏结构的装修发生,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障建筑正常安全使用及社会公共安全。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建房质量意识
目前,相当多的“城中村”建筑所有者和使用者,由于缺乏基本的建筑知识和工程质量意识,不了解建筑法规,造成在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和装修、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既使是新建房屋也存在安全隐患。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板报、广播、报刊、电视、宣传册等多种途径,定期广泛宣传建筑法规、建房常识、建房通病、质量控制及“城中村”典型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危害等,使广大村民了解房屋正确的建设过程、质量保证和建成后的合理使用,充分认识到规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建筑质量意识和维护合法权利的意识,自觉依法依规建房,从而切实保证“城中村”的房屋建筑质量。
5.加强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建设和违法行为
为使“城中村”的村民建房规范有序,“城中村”建筑安全管理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工作规程,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以疏为主,畅通村民建房的审批渠道,公开透明,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审批,避免出现村民建房审批许可过程中存在的时限长、环节多等问题。要加强“城中村”建房方面的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对“城中村”房屋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实施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村民的违法建设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大对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一律强制拆除,并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查处的违法建筑及时曝光,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6.加大“城中村”规划、改造力度
“城中村”既是一种居住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形态,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和必然性。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城市改造步伐,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建筑物存在的各种问题。
目前,“城中村”建设的自发和无序发展,以及存在的一系列安全问题,与没有将“城中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一部分特定人群对“城中村”住房需求的增加,将“城中村”建设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已到了势在必行的阶段。这样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建筑安全存在的各种问题,更有利于城市的统筹发展。
郑州市在“城中村”改造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不久的将来,市区“城中村”将退出人们的视线,全部被新建的城市社区所代替。
三、结论
“城中村”是城市在一定发展时期内的客观产物,随着城市人口和面积的扩大还会存在新“城中村”不断增加的现象。“城中村”形成的历史、土地性质和所有权等因素,加大了对“城中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难度。郑州市“城中村”建筑缺乏统一规划,建筑密度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城中村”建筑的使用安全,要加强“城中村”建筑的安全状况评估及待建建筑的审批、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核、监督工作;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建设中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原材料质量和工序作业质量;加强“城中村”房屋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及时修缮处理受损危房,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建房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大“城中村”规划、改造力度,把“城中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改善“城中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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