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2012-01-20包冀强宁秀君邢志宏张红军
包冀强 宁秀君 邢志宏 张红军
石家庄市作为全国重要纺织工业基地和全国最大的医药工业基地之一,目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共约2000余家,接害工人约7万余人。为深入了解石家庄市职业病危害和防治工作的现状,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分析,并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策研究,为制定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石家庄市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部门和机构、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单位类型、职业危害因素、接害人数、患病人数、职业病种类、资金投入及日常卫生监管情况等。
1.2 方法 采用监督工作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设计专门的调查表获取调查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职业病危害行业基本情况 从2006年开始,石家庄市政府启动了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信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纺织服装基地“五大基地”的建设工作,目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共约二千余家,接害工人约7万余人,累计诊断职业病437例,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是石家庄市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在调查的528个单位中,涉及职业病危害的行业10余个,其中以轻化工、医药、纺织、电力热力、机械加工、石化、建材、冶金行业为主。见表1。
表1 石家庄市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统计表例
2.2 职业危害现状及主要因素 在调查的528家单位中,暴露的岗位数量为3 372个,检测率为40.3%;暴露的主要因素为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528家单位的22 0451名职工,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的有64 709人,其中进行职业卫生体检的有35 115人,占暴露总人数的54.27%。见表2。
表2 石家庄市528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调查结果统计表
2.3 卫生监督管理现状 石家庄市开展了针对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汽车维修、化工制药行业的专项治理和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了职业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累计监督检查各类企业2万余户次,加大了执法力度。职业卫生立案数每年以30%~40%增长。
2.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情况 投资996万元建设了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综合楼,投入500余万元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流动体检车等专业设备,基本形成了以市职业病防治院为龙头、各县(市)疾控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实行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先后受理职业卫生审查项目200余个。
3 讨论
石家庄市政府制发了《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在控制源头、优化产业结构、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仍存在多种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3.1 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底数不清 受监管职能限制及地方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信息不公开的因素,无法获得安监、工商、建设等职能部门掌握的企业具体底数,因此,卫生部门并不能完全掌握全市存在职业危害单位的确切数量、职业危害的种类、分布情况等信息,县以下数量庞大的私营企业和个体作坊职业危害情况和职业病发病人数不清,上报的职业病人数与实际严重不符,实际发病人数要远远多于统计上报人数。
3.2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体检率低,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低。调查结果显示,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的劳动者体检率仅为54.27%;在528家被调查单位中,市属企业146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仅为55.36%,县属企业382家,检测率仅为25.35%。
3.3 职业卫生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手段落后,监督覆盖率低[1]。全市卫生系统专职职业卫生监督员仅有55人,在18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中,只有5个县(市)卫生监督所设置了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督科。由于缺少专业执法人员、缺少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缺少执法经费,绝大多数企业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纳入卫生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仅有835家。大量的私营企业和个体作坊的职业卫生监管基本为空白。
3.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仍亟待加强,职业病救治能力薄弱[1,2]。受人员编制少、财政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仪器设备不足等现实问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全市职业病体检、检测和救治的需求。全市只有7个县(市)疾控中心取得了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3个县(市)疾控中心取得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远远达不到省卫生厅关于每个县(市)应设立一家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
4 对策与建议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卫生、安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四部门的职责重新进行了划分,为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中编办的最新通知,履行好卫生部门新的七项职责,现就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4.1 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加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财政投入,完善以市职业病防治院为核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为补充的覆盖全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治疗的能力。同时结合新医改,积极探索职业病防治工作向农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乡镇卫生院增加职业病防治和服务的职能。
4.2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1]。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职业(含放射)卫生科,配备一定数量的的监督人员专门负责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现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使其规范履行相应的社会职能。
4.3 制定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并落实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与安监、工商、建设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针对重点职业病和重点行业开展全面细致的职业病调查,摸清底数。继续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营造依法防治职业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职业卫生知识水平和防护能力。
1 陈国银.镇江市职业病防治现状与对策.中国实用医药,2011,6:254-255.
2 朱志良.一位基层职业卫生工作者对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的思考.中国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11,29:95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