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的短期效应与长期影响
2012-01-17崔宏
崔宏
自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起,中国利率市场化大幕开启。16年的改革进程中,前10年央行出台的利率市场化举措较多,2007年以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程似乎有所放缓,而2010年以来决策层针对“十二五”期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多次表态,陆续放出一些新的信号,特别是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两次不对称降息,引起了业界内外的广泛关注,其中有一种声音,认为利率市场化将对银行盈利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大有“狼来了”的感觉。本文认为此种担心似无必要且片面,利率市场化的影响是多重的,需客观甚至乐观待之。
利率市场化行百里者半九十
自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以来,特别是初期密集出台的政策,迅速实现了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以及外币存贷款利率、人民币协议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并于2004年形成央行直接确定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央行对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格局并沿用至今。但在另一端,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的快速发展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大规模发行,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筹资利率和个人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利率管制没有解除,而利率市场化悄然前行。
从央行发布的2011年末社会融资总量结构来看,受利率下限管制的人民币贷款占比仅为58.2%,其他如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等均不受央行利率管制,其他市场化融资渠道的兴起使管制利率项目仅剩半壁江山(2012年7月,这一数字则进一步降低为51.9%)。但若进一步观察,即使是58.2%的人民币贷款占比利率也已处于准市场化状态。从央行人民币贷款各利率区间分布表可以看出,新发放的下浮貸款占比保持在个位数水平,且呈下降趋势,而上浮贷款占比逐步上升。这说明目前贷款利率下限管制效果甚微,国内商业银行按照市场供求定价已是主流。有理由相信即使放开贷款利率下限,也不大可能出现不计成本利率下浮的恶性竞争行为。
从央行信贷收支表各项存款构成来看,六大品种有五项已部分或全部实行市场化定价。财政性存款,其他存款中的协议、协定存款,委托贷款,个人存款中的结构型存款,单位存款中的结构型存款和保本型理财等其他品种,其实都已市场化。可见,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已通过替代性负债产品发展及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等方式得到了很大推进。
可以不夸张地说,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形式上似乎是改革过半,但实质上已基本完成大部分。2012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在“珠江金融论坛”发言时就指出,中国近十多年来的利率市场化走得非常快,目前利率放开的深度、广度大大超出最初的预期。
利率市场化致利差缩小仅是短期效应
不少商业银行对利率市场化的担忧主要来源于对利差和盈利的不利影响。一般认为,利率管制是中国商业银行能够获得超高收入和利润的根本原因。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若放开存贷款利率管制,银行之间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存款利率可能会提高,贷款利率可能会下降。面临利润巨额损失的预设前景,在推行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上,商业银行似乎并不欢迎。
此前,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对工、农、中、建四大行测算,结果显示,如果利率市场化完全实现,四大行整体的利息净收入可能会比2010年下降近一半。
另据某股份制上市银行自己估算,仅2012年两次不对称调息,将影响2012年收入12亿元左右,2013年影响接近70亿元,2014年影响大概150亿元。而该行2011年总体净利息收入600亿元,净利润300亿元,该行已决定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研究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
数据好像确实有些悲观,也似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在推进利率市场化问题上的投鼠忌器。
但看问题也似乎不能如此偏执一辞。若要说不利影响,还可罗列许多,如可能导致银行风险偏好提高,资产质量恶化等。从短期和长期效应来看,利率市场化对银行应有不同的影响,总体看短期多负面,而长期则多正面。仅就对利差的影响看,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缩小也仅仅是短期或利率市场化初期的效应,长期看利差则至少从表象上看会提升。这也是利率市场化的全球经验。
以美国为例:20世纪60年代,美国银行业的净利差均值为1.3%,利率市场化期间(1970年至1986年)扩大到2.06%,1987年至1996年的10年间净利差均值进一步上升到3.14%,金融危机前的10年间(1997年至2006年)净利差均值略有下降至2.97%,较国内上市银行高出约50个基点。金融危机期间利差有所扩大,2010年美国银行业的净利差已接近3.50%,较国内银行高100个基点左右。
当然,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的提高,是伴随着社会融资结构和银行客户结构的改变而导致的,在大型优质企业融资偏重直接融资之后,商业银行贷款对象更多地会集中在中小企业,议价能力自然提升,利差也会自然扩大。
利率市场化积极效应长期影响深远
利率市场化若仅是负面影响,在银行的阻力下或许难以进行下去。但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理应具有更深远的意义。《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金融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继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见利率市场化趋势不会停滞、甚至也不会放缓。当然,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在战略上积极培育改革所需的制度基础和体制条件。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以下四方面的制度伴生和影响,或许将为银行能够带来更多的积极作用。
社会融资结构转变下的银行混业经营。国际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社会融资结构将由间接融资为主向以股票、债券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工具为主转换。相应地,商业银行也将依托综合化经营转型来探索新的盈利增长模式。我国《金融十二五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要提高至15%以上。事实上2011年末,企业股票和债券融资占比已达到14%,根据目前债券市场发展趋势,这一占比将会得到更大程度提升。在融资结构发生转变的环境下,各商业银行将积极利用自身的传统优势,打造企业融资的平台,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从而推动银行混业经营趋势的加强。从国际经验看,以利率市场化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改变了西方国家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主要国家顺应经济金融运行的实际需要,先后放开经营限制,都走向了混业经营。现在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务最大的金融机构基本都是商业银行,如全球跨国并购交易2011年排名前10位的财务顾问,分别是摩根士丹利、高盛、摩根大通、美银美林、花旗、瑞银、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巴克莱资本、拉扎德;全球IPO交易2011年排名前10位账簿管理人,分别是高盛、摩根士丹利、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美银美林、花旗、摩根大通、巴克莱资本、瑞银、平安保险。我国《金融十二五规划》提出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可以预期,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或混业经营的趋势将同步得到发展。
内生动力牵引下的金融创新。放松利率管制之后,短期内存贷款利差面临缩小,银行利息收入可能减少,倒逼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研发新的服务品种,更多地赚取非利息收入。监管层也将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務模式创新,通过调整监管者功能定位、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创新。实际上,金融创新伴随着利率市场化过程的始终,或者说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本身就互为因果、相互促进。一方面,金融创新对利率市场化有客观的要求,因为大部分的金融创新是在利率的不确定性基础上产生的,利率市场化给金融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土壤,使得金融创新形式更为多样。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也需要金融创新,在进行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利率变动更加频繁,市场波动加大,相应需要金融创新来控制风险。可以说,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原动力。过去的实践表明,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创新极大地激发了金融市场的活力,拓展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保障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改革的顺利推进。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利率市场化及其伴生的基于金融市场的创新,使得银行更为依赖全球金融市场的各类交易,金融市场全球性、系统性风险问题将会更加凸显,同时银行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会更加突出,因此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让市场、股东和存款人合理分摊因银行倒闭而产生的财务损失就成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国际经验表明,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或者改革过程中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是必要的选择,以有效应对少数因经营不善而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有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自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存款保险制度以来,迄今已有逾百个国家建立了这一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在防止银行挤兑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金融十二五规划》也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
银行经营发展方式的转型。可以预期的是,当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从利率管制的保护下释放出来,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整个银行业的结构将会发生变化,银行并购重组趋势加强,一些经营管理能力低下的银行可能面临被淘汰或被兼并的危机,这也将反过来促使银行加快经营转型。在经营模式上,商业银行要彻底颠覆传统的高资本消耗、高成本投入靠规模取胜的外延粗放式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内涵集约化经营,通过精细化资本管理,大力发展低资本占用、低风险和高收益的业务,以最小的资本消耗获取最大的经营收益,以持续稳定地提高股本回报和银行价值。在管理模式上,应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组织管理体制,改进绩效考核、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定价能力、优化资源整合、提升人均(网点)效能提高系统支持效率等措施,努力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是孤立的改革措施,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当前正处于改革攻坚的阶段。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合理预期,监管层坚持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原则稳步推进的过程,仍然会持续较长时间。银行的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的管制放松、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也就不会一蹴而立。对商业银行来说,其实还有充足的时间,通过经营模式转型,积蓄应对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