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营销的兴起与发展
2012-01-17杜征征
杜征征
迅速发展的网络经济正以其特有的规律使金融理论和金融市场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促使了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传统的金融组织要能适应网上营销环境的变化,要不断提供相适应的虚拟金融产品。另外以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代表的新的金融组织正在通过新的营销技术、营销模式不断地推动着金融营销创新。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互联网金融营销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概念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营销是金融组织营销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场营销、网络营销、金融营销、电子商务的相关定义,互联网金融营销可以具体描述为:互联网金融营销是指通过非直接物理接触的电子方式,营造网上经营环境,创造并交换客户所需要的金融产品,构建、维护以及发展各个方面关系,从而获取利益的一种营销管理过程。从概念逻辑上看,完整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含义,包括传统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网络营销及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市场营销两个层面的内容,而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市场营销又包括线上营销和线下营销两个方面。本文所研究的就是基于这种完整含义的互联网金融营销。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主体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主体就是进行金融交易的双方甚至三方,不包括金融服务及商品本身。主体分为:卖方、买方、第三方交易中介。
卖方一般就是金融组织,传统金融组织按其承担职能的简易被分为三类:经纪人组织、基金组织和银行机构。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包含了非主营业务)和综合经营(包含了新兴的信息业务),网上银行一般实行混合经营,它们可以作为互联网金融营销卖方的典型代表。
买方主要是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等金融产品需求者。
第三方交易中介是指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上充当交易媒介,从事交易或促使交易完成的组织和个人,例如支付宝等。
互联网金融营销者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或者第三方。谁更积极、主动寻求交换,谁就是营销者。互联网金融营销如果按主体分类可以分为六种模式:卖方对买方、卖方对第三方、买方对卖方、买方对第三方、第三方对卖方、第三方对买方,每一种模式可以包括中间交易平台,也可以有自己的网站不需要中立的交易平台。
互联网金融营销系统
互联网金融营销系统是指构成互联网金融营销整体的互联网金融营销主体、电子货币和网络支付系统、互联网金融营销信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营销风险控制系统等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结构、关系及方式。电子货币和网络支付系统是互联网金融营销系统的中心,是互联网金融营销主体之间相互交换的核心价值,包括电子金融产品开发与销售、互联网金融品牌推广、互联网金融营销工具和互联网金融客户关系管理等内容;互联网金融营销信息系统和营销风险控制系统是制订互联网金融营销战略和策略的基础,也是把握市场机会、规避市场风险的主要内容。
互联网金融营销系统的发展要以培育和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为基础。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电子货币、网络信用产品、网络客户关系、互联网金融信息产品等。发展电子货币就是要加快现实货币向虚拟货币的转化,努力发展电子货币、电子交易凭证等资源。发展网络信用产品就是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信用环境,对互联网金融客户和机构进行信用评估和分级,科学地设计和规划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和控制力度。发展网络客户关系就是在现有的网络客户基础上,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扩展网络空间和客户资源,实现公共信息和客户信息传递的扩散效应,真正把互联网金融的方便快捷带给客户,促进互联网金融营销观念深入人心。发展互联网金融信息产品就是拓宽互联网金融信息的获取渠道,扩大数据库的信息容量,同时对信息来源和信息质量进行严格的识别,加快信息处理和传递,确保有价值的信息能够及时转化成经济效益。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现状
互联网金融营销主体的发展
从买方来看,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30次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1.87亿,网上支付巨大的市场空间,以及在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吸引着网上支付服务提供商不断进行创新和拓展,新支付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推动更多用户更加频繁地使用网上支付。另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应用,手机在线支付近年来日益得到重视,2012年上半年手机在线支付用户数增加了1382万,增长率为45.2%,增速远远超过整体网上支付。截至2012年6月30日,手机银行iPhone版、Android版客户端累计下载量超过400万次,客户美誉度及市场评价位居同业前列;手机银行签约客户数已达709.03万户,累计交易(不含手机支付)375.28万笔,同比增长429.01%;累计交易金额达1281.01亿元,同比增长185.00%;手机支付累计交易1361.45万笔,同比增长230.00%;累计交易金额为36.46亿元,同比增长309.20%。
从卖方来看,目前国内十五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建立了独立网站,具备了网络支付、账户信息查询、转账等基本网络银行功能,最新版本的网上银行系统已经可以实现网上汇兑、网上信用证等业务,极大地方便了个人和企业用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市场全年交易额达到780.94万亿元,截至2011年底注册用户数达到4.34亿。2012年前两季度中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额分别达到218.58萬亿元和228.87万亿元。另根据各上市银行发布的2012上半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多家银行网上银行的业务量已远超柜台业务量,有些上市银行的网上银行占比超过总业务量的60%,甚至70%。未来,网上银行将成为银行的主渠道,传统银行将全面融入网上银行,甚至不再单独区分网上银行。
从第三方市场来看,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蓬勃兴起,第三方支付组织从提供简单的资金结算,发展成可连接产业链各环节和行业上下游的多元化资源整合机构。第三方支付组织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支付服务,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支付需求,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竞争,逐步成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第三方支付组织437家,其中全国性法人机构172家,占39.36%;地方性机构265家,占60.64%,日交易金额达60亿元,这些第三方支付与网上银行共同支撑着中国的网上金融市场。从市场集中度看,支付宝以49.0%的市场份额居于市场首位,占据了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半壁江山;财付通以20.4%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银联在线、快钱、汇付天下、易宝、环迅,分别以8.4%、7.5%、7.4%、3.0%和2.7%的市场占比分居第三位至第七位,这前7家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98.3%,因此其他第三方支付组织份额很少,市场集中度较高。从行业竞争来看,第三方支付机构加速洗牌,市场面临优胜劣汰,各类支付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未来将朝着全面型和专业型两个方向发展,专业化分工会越来越明确。
互联网金融营销工具的应用
网络营销工具如搜索引擎、电子邮件、网站、网络广告、微博等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应用都比较广泛。首先,网站在同质化竞争日趋严重的金融市场上成为企业提高顾客忠诚度和满意度的有力武器,是互联网与金融服务完美结合。相比传统的经营网点而言,网站不但是网上金融的应用渠道,更是企业重要的营销平台。网站作为有效的品牌传播窗口,在金融组织推广自身业务与金融产品的过程中蕴含着重大价值。一个好的品牌塑造效果与宣传力度将有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与亲和力,能激发更多潜在客户的消费和投资欲望。其次,金融组织在网络广告投放方面也是非常慷慨,网络广告形式包括展示类广告、搜索排名广告、电子邮件广告、视频广告和文字链接广告等,投入大多集中在门户网站和财经网站。这表明,国内金融业的传播已经从传统媒介营销的竞争如平面、广播、电视等领域转移到了互联网。例如,中国银行的网络推广选择了在阿里巴巴网站的首页投放其赞助奥运的品牌广告,使其赞助商品牌形象的美誉度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第三,自从微博兴起,各家金融组织纷纷在各门户网站开通自己的官方微博,各种网络流行语信手拈来,微博开始成为新的营销方式。2010年,光大银行领先业内首开微博,之后各家企业的官方微博如雨后春笋,经过两年的发展,各家机构的粉丝数最低都是数十万计,招行更是以190万的粉丝数遥遥领先,产品营销、活动介绍、财经信息、理财常识等等应有尽有。最后,交互式营销成为竞争的常用工具。为了以人们乐于接受的方式推广传统的金融业务,各大金融网站不断推陈出新,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与更多的企业跨行业运作,试图开创一种全新的网络合作营销模式。如中国民生银行与小熊在线携手,通过大型益智线上游戏“创智大富翁”活动的运作,推广该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就是一个互利共赢、新型网络营销的良好范例。
互联网金融营销存在的问题
营销主体的观念陈旧
首先,营销认识不全面。在金融组织的营销活动中,有的人把营销看做推销互联网金融产品,有的人把金融营销片面地理解为做网络广告,也有人把网络营销看作仅仅是营销部门的事,没有认识到营销的全面性。其次,缺乏战略目标。目前的互联网金融营销普遍缺乏从长远角度来把握对市场的分析、定位与控制,在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缺乏针对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三,顾客观念有待加强。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相对于金融组织而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互联网金融机构容易利用技术和信息上的优势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支付宝发生的“一元秒杀”事件,实质上是后台技术故障造成的货品价格变成一元,消费者交易后,全部交易被支付宝取消,消费者权益受损。互联网金融机构掌握了大量的客户信息也可能使客户信息容易泄露。最后,品牌形象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拥有市场必须首先拥有一个占市场优势的品牌。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永久性标识,是在互联网上进行商务活动的基础,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目前很多金融组织还没有意识到品牌形象的重要性。如有的商业银行合理的域名被抢注,有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各自设立推广自己的网站,各网站之间又相互孤立、互不关联,这些都不利于整体品牌形象的建立,系统内的整体网络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不能达到网络营销的最佳效果。
互联网金融营销体制不健全
互联网金融营销涉及众多的参与主体,仅靠市场体制自发调节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目前互联网金融营销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缺位和专业人才缺乏两方面:
首先,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瓶颈就是安全与风险控制,我国对金融营销监管长期以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而互联网金融这种融合性的经营模式在传统监管体制下,会导致监管和合作方面的困难,增加交易成本,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降低监管效率。
其次,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时代特有的产物,其技术含量是不容小看的,要想发展和维护好互联网金融营销业务,这就需要懂得网络技术、金融知识和营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目前金融企业的员工知识构架基本是金融专业,特别缺少既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又熟悉银行业务运行和管理决策的,又能够把握顾客需求特点的“新型复合型人才”,企业在招聘和选拔的过程中也大多偏向金融专业。互联网金融营销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互联网金融营销核心人才的极度匮乏已经影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
网络营销方式较单一
大多数金融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时主动营销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利用各种网络营销方式积极寻找客户群,开展主动的产品推介和促销。甚至有的金融网站上,竟然找不到企业的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服务热线、交换链接、电子邮件、网页广告等多种已经成熟有效的网络营销方式在商业银行营销中未得到充分运用。经营策略上虽然借用了营销概念, 但错把营销当推销, 只是在推销产品时才使用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 网络营销意识差, 对金融产品信息化的重要性沒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还只是停留在理论界的探讨阶段。
金融产品组合的广度和深度有限
目前,在国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已经进入了为大众量身定做的阶段。而我国有的互联网金融更多的只是将传统银行已有的业务搬到网上来处理,还不能根据每一个客户的偏好、个性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网上金融的最高形式是通过互联网创新,把一些传统银行中无法进行的业务和系统最大可能地整合在一起。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品种相对匮乏,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时间较晚;另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分业经营,不能直接参与证券、期货等其他一些基本操作,而众多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还存在较高的进入门槛,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网络银行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对策
更新营销观念
首先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无论是金融机构经营还是第三方中介都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市场拓展,挖掘客户需求,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互联网金融组织可以通过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互联网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以及制订责任追究的管理办法等措施,保护消费者的网络权力。要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有计划、分步骤地主动进行业务营销,设计特色产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以不同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其次创建网上金融服务的品牌。开展互联网金融营销既可以采取统一品牌策略,网上品牌与传统业务的品牌一致,也可以采取不同品牌策略,创建一个全新的品牌。互联网金融品牌的建设需要不遗余力地塑造和提升各自的核心品牌,要注重品牌发展的科学规划,要大力推进品牌家族化建设,还要重视以品牌为中心的整合营销传播运作。
建立完善的金融营销体制
互联网金融营销作为互联网金融整体系统的子系统,是在一定金融區域范围内,代表金融机构通过网络与广大社会客户直接沟通的桥梁,其组织体系创新的完善要求互联网金融组织在现有的组织框架中重新定位,协调处理好与其他机构的分工合作关系。
互联网金融管理者要摒弃过去重业务、轻素质,重使用、轻培养的陈旧观念, 树立起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培养集金融业务知识、网络信息技术、市场营销技能、网络工具运用技能等多种知识技能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复合型人才,加大对网络信息收集、处理、分析方面的人才和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人才的营销培训,促进员工由传统的操作型向营销管理型转化,培养一支既懂网络原理和网络程序设计又懂金融管理,还能熟练运用各种网络工具开展市场营销,具备引导客户、培育客户和留住客户工作能力的人才队伍,使银行永远保持发展的活力。
整合网络营销方式
网络营销方式的整合一是综合各种营销方式,综合运用各种网络营销方法,比如广告宣传可以选择电子邮件、门户广告、博客软文、网络视频等,将自己的品牌影响力最大化,新产品信息发布可以选择在线黄页、分类广告、论坛、博客网站、供求信息平台、行业网站等平台。二是整合传统营销方式和网络营销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弥补不足。传统渠道和网络渠道的结合,可以通过演示光盘、FAQ、在线问答、热线电话等方式。这些方式交叉使用效果会更好,比如在在线问答的页面上标示热线电话或网上预约。还可以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网站进行联合,与各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建立网站链接,综合多家金融机构的网上服务,建立综合金融服务网站。
加强新产品开发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随着客户对新技术接受程度的逐渐提高,他们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互联网金融营销必须重视新产品开发。
这就必须首先,应注重产品的组合开发,以及服务的更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个人业务等新领域,使之成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其次,重视互联网相关技术的应用。比如在信贷业务领域,银行利用互联网上搜索引擎软件,为客户提供适合其个人需要的消费信贷、房屋抵押信贷、信用卡信贷、汽车消费信贷服务。第三,应体现业务的全能化。将银行、保险与证券等各类金融业务融入一体,以网络为媒介呈现在客户面前,满足客户从信用卡、外汇、汽车和房屋贷款到保险、债券,甚至纳税等各种金融需求。第四,提供个性化、人情味的金融服务,从而不断满足不同客户主体的需要,加深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根植性。通过对客户账户信息的管理和分析,为所有客户提供理财定制产品,从而使客户获得难忘的体验。还可以向客户提供金融信息定制服务,如利率、汇率、股票指数等金融市场信息服务;经济、金融新闻等公共信息服务;银行产品信息服务。第五,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关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成熟技术的应用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标准化工作,通过新技术进入新市场、新渠道,如支持手机终端,开发包括缴纳电话、水、电、气、有线费用、网上购物、活期转定期、购买基金和银行投资产品、跨账户汇款等新产品。
(作者单位:国开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