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金融机构收费情况的调查
2012-01-16陈宗明李美英
□文/陈宗明 李美英
目前商业银行收费巧立名目、自主定费,存在较多较乱现象,反响最大的是小额账户管理费、存取款手续费、年费、贷款顾问费、验资证明等
伴随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和个人客户对银行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如投资理财、风险管理、财务顾问和融资等需求近年大幅增加,促使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以满足金融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金融消费需求。2003年至今,商业银行已由原来只办理存贷款、结算业务到现在已发展成为具有各类理财业务、投行业务、托管业务、代理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财务顾问、贵金属业务等齐全的金融超市,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服务产品有了极大的丰富,基本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金融系统收费被公众质疑,成为市民和媒体的焦点。不久前,温岭市物价局会同人民银行温岭市支行对温岭金融系统的服务收费进行了调查,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收费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温岭共有各类商业银行14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家(为非赢利性银行)。2010年,四大国有银行及合作银行、民泰银行总收入254767.5万元,其中佣金及收费收入38044.43万元占总收入的14.9%,税前利润136981.48万元。
——收费项目繁多。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各家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一样的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后银行服务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基层商业银行收费项目相对总行来说要少得多,但还是存在较多较乱现象,且内容实质一样的项目各行提法不同,巧立名目,自主定费。各类商业银行每开展一项新的业务,收费也会随之而来,且项目之细、收费之多,普通居民一般很难掌握。如某银行的龙卡双币种信用卡,收费项目就有帐户管理费、办卡/补卡手续费、取现手续费等14项;乐当家理财卡也有开卡工本费、帐户管理费、换卡/补卡手续费、ATM查询手续费、自动取款机吞卡后巧设密码挂失重置费等15项。可见收费项目之多。
——收费标准不一。如ATM行内异地取款:兴业银行免收费;交通银行按取款金额的0.6%,最低1元;浦发银行按取款金额的0.5%,最低1元,最高50元;中行省内6元/笔,跨省10元/笔。ATM跨行取款境内兴业银行每月头3笔免费,从第四笔开始每笔收取手续费2元人民币;中国银行省内10元/笔,跨省12元/笔;工商银行每笔1%的收费,另加收他行手续费每笔4元。异地他行〔银联〕取款机限制每笔取款最高金额2000元,而手续费却每笔要支付24元。账户管理费:兴业银行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3元/季;建设银行日均余额小于500元的3元/季。跨行异地存款手续费每笔50元、高的100元等。过多过高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存有霸权条约不合理的规定。
——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公示。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银行都应在醒目位置将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但从调查来看,基本未实行公示。理由是项目太多不好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公示,信息不透明,消费者缺乏知情权,存有收费项目标准隐设现象。
——存在强制服务收费现象。银行贷款抵押是存贷双方的商业行为,公证服务应是自愿选择条件下建立的,公证作为银行业单方强制性服务前置搭车收费,项目多收费高,加重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如亲属亡故,银行卡必须作遗产赠予公正才能办理。公正费则按标的额20万元以下按 2%收费;20-50万元按 1.5%收费,50-100万元按1%收费,100万元以上按0.5%收费;最低收费200元。公证收费标准的制定仍延用1998年的收费标准,过去标的物金额基数小,现在如房地产标的物额度大幅升值,而收费仍延续十年前的标准显然过高。此外,还有强制财产保险前置条件,加重企业和个人贷款负担。
——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现象。金融系统基本结算项目的收费标准自1996年、2003年制定以来未调整过,收费标准相对较低,部分银行存在提高收费标准现象,如现金、转帐手续费0.6元/笔、工本费0.2元/份,但银行在客户提前购买支票(每本25份)时已将手续费同时收取,即0.8元/份每本20元收取,个别银行收25元;银行本票手续费0.6元/笔,实际收费1元/笔(含工本费0.2元/份)。上述收费虽涉及金额不大,但也属违法收费。
——收费违法行为很难鉴定。金融系统收费项目繁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项目较少,绝大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在众多的市场调节价项目中,很难界定收费的合理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弱化,监管乏力。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种类、服务内容、标准目录管理不健全。
——服务内容不到位,服务质量根不上。银行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追求中间业务的拓展,在考核中以中间业务收入为指标,忽视服务质量的提升。如上市银行为应对上级与国际接轨开拓中间业务的考核指标,在企业贷款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实施上浮,实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同时将上浮幅度内的利息转为收费,商业银行普遍存有息转费现象,名称为顾问费或咨询费,并与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实质上未提供相应的服务;银行在推销各类银行卡时,极力宣传卡的功能,强调卡的作用,却对收费情况往往轻描淡写的提及或干脆不提,造成客户手中都拥有好几张卡,卡多了自然存款也分散了,可能出现有些卡很少使用,账户存款未达到银行规定的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起收金额,最终出现卡中的存款金额越来越少,而客户全然不知的情况,导致纠纷现象的发生。
——外汇结转利率差,各银行存有不一的标准。
——银行是垄断行业,利率调整却以市场化运作,调整幅度自由度过大。有的商业银行高于基准利率3-4倍,例如:民泰商业银行、泰隆商业银行,没有存款积数者,贷款利率高达千分之一点二多,银行利润率收入过高,高达30%多,高于一般制造业,企业和个人负担过重。
几点建议
目前温岭金融系统收费反响最大的是小额账户管理费、存取款手续费、年费、贷款顾问费、验资证明等,为此我们建议:
清理金融系统收费,理顺收费管理体制。一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对金融系统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归类汇总,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特别是取消一些与存、贷款业务相关银行为获得利率差而必须办理的手续费。二是理顺收费管理体制,将收费项目列入目录管理。对基本业务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重新统一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对各行特色业务项目,其收费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根据服务内容开展名录情况审核,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对于银行业的收费项目须列入目录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巧设收费项目。
实行明码标价。按照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银行应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营业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客户的监督。同时各银行在推出服务收费项目时,还要注重宣传,在宣传上要做到收费项目宣传与免费、优惠措施宣传并重,宣传渠道多样化与信息送达的有效性并重,服务项目功能介绍与费用信息披露并重,使银行服务收费达到公开、透明,从而步入良性渠道。
各银行要不断改进服务,提升社会责任。加强对临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对服务、收费等知识的掌握程度,使其能够向客户充分宣传收费项目、优惠措施、已提供的各种低费用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到位,以文明规范服务回馈金融消费者,让消费者享受质价相符乃至超值的金融服务。
银行贷款抵押不应把公证作为银行业单方强制性服务前置搭车收费。目前,公证服务尚未形成市场竞争机制,其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而公证收费标准的制定仍延用1998年的收费标准,有的项目收费标准已滞后和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的收费标准,需作清理调整,公证需要与否应由双方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