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思路建议
——基于中日美三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对比
2012-01-08许圣道童媛媛商丘师范学院河南商丘476000郑州大学商学院河南郑州45000
许圣道,童媛媛(.商丘师范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郑州大学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广大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近年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低于GDP、政府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在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我国现存的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增长速度较快,居民收入提高速度缓慢。针对这一情况,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强调: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一、当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现状及中美日三国分配格局的比较
(一)我国国民收入宏观格局分配现状
本文从收入角度考察我国宏观格局下国民收入分配情况,参与分配的主体为政府、企业、居民三个部门。表1表示1998~2008年11年间三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GDP的比重。
表1 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初次分配占GDP比重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资金流量表历史资料1999~2009》.
通过表1可知,1998~2008年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最显著特征是:政府部门、企业部门比重逐年上升,居民部门比重下降明显。
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各收入主体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转移支付形成最终分配,即可支配收入(见表2)。
表2 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最终分配占GDP比重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资金流量表历史资料1999~2009》.
1998~2008年我国国民收入通过再分配形成的最终分配结果如表2所示,它的特点为:(1)我国初次分配通过再分配形成的最终分配的变化趋势是:政府部门经历了逐步上升的变化过程,企业部门最终分配收入也呈现出逐步上升趋势,居民部门则呈现逐步下降趋势。(2)在形成可支配收入中,再分配对于企业部门的影响最大,企业部门是唯一一个通过再分配而使收入比重不断减少的,企业部门成为政府和居民部门在分配收入中的主要源泉,这三者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3)通过再分配政府部门提高了本部门收入比重,而再分配对居民部门影响最小,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下降的趋势。
另外,本文的数据是根据资金流量表部分来计算的,通过资金流量表计算的国民收入主体分配格局,低估了政府可支配收入份额而高估居民可支配收入部分,这点在田卫民的博士论文《最优国民收入分配研究》中也得到了论证。①政府部门在制度外的收入存在难以统计的情况,而对于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说,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补贴补助不到位或者其他情况,使得居民实际的可支配收入比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要小。
总的来说,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三个部门的分配比重有所调整,但是再分配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整个分配格局而只是提高了政府收入的比重,政府部门成为目前增长最快的收入主体,企业部门收入比重的降低趋势也暗含着国民经济效益不高的事实,居民部门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
(二)中美日三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比较
为了进一步说明我国国民收入宏观分配的特点,找出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国民经济健康协调的发展,本文将进行国际比较,选择经济发展模式不同的美国和日本作为比较对象,来进一步说明我国的国民收入状况和发展趋势是否符合工业化过程中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内在要求。美国是国内消费为主的典型代表,而日本具有高储蓄、高投资率和出口导向的特征,根据这两种不同的收入模式可以得出经济运行模式不同的国家所具有的国民收入分配的普遍特征。②
美国和日本核算方法采用的是SNA体系标准,由于我国SNA标准的国民经济循环账户编制历史较短,和发达国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比较时会对资料进行一定的调整以保证分析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国民经济机构部门的划分,政府部门较为清晰,争议主要在于对非法人企业的界定上,它属于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的交叉部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SNA核算历史较长,核算体系较为完善和健全,他们将居民部门中的非法人企业单独列出,核算出其中的雇员收入、雇主混合收入并分别将两者并入雇主混合收入和自给劳动者混合收入中。但是,以目前我国的统计资料来看,数据不健全且相关资料欠缺,所以我国将不具法人资格的非法人企业全部归入居民部门,也不对雇员雇主收入进行区分,而是将其作为劳动报酬全部归入居民部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我国的居民部门统计出的数据也是偏高的。为了能够与美国、日本进行比较,可以将我国居民部门的劳动报酬数据进行调整,形成基本协调的统计口径,将2002年中美日三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按统一口径测算后如表3所示。
表3 2002年中国、美国、日本初次分配收入占GDP比重 (%)
资料来源: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网站、日本国家统计局网站.
由表3可知,在居民收入方面,美国、日本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在两国居民收入中雇员报酬和劳动经营收入所占总居民收入的比重较大,而政府雇员收入所占比重较低,这说明两国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框架。然而,我国在现阶段居民劳动收入偏低,政府雇员劳动报酬占比较重,也进一步反映了政府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强势地位。政府部门所占GDP比重三国都不高,但是美国和日本仍远远低于我国;企业部门方面营业盈余美国为15.3%,我国和日本分别为7.8%和8.9%,这说明美国企业的经营能力要高出我国和日本的企业。
经过转移支付后,三个部门占GDP的比重如表4所示:
表4 2002年中国、美国、日本三国居民、政府、企业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
资料来源: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网站、日本国家统计局网站有关数据计算.
通过表4我们可以看出,经过转移支付后,三个国家的三个收入主体都发生了变动,对于美国和日本来说,虽然程度不同,但方向大体一致: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收入占GDP比重不同程度的下降,资金流向居民部门从而居民部门最终所占比重显著提高。对于我国来说,在最终分配格局中,虽然居民部门所占比重最大,而剩余的两个部门中企业部门所占比重最小,政府部门次之,美国和日本则是政府部门所占比重最小。经过转移支付后,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明显低于美国和日本,但是政府可支配收入却要高于这两国。
通过表3、表4的对比,三部门的比重都发生了变动:首先,三国的居民部门所占比重都进一步上升,其中美国上升幅度最大,大约9个百分点,中国和日本上升大约4个百分点;三国的政府部门所占比重都有所提高,中国上升了接近三个百分点,美国和日本分别上升了5个和4个百分点;企业部门作为资金流出方比重都呈现下降趋势。
二、造成我国居民收入比重占GDP下降的原因
(一)劳动报酬增长缓慢是造成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劳动报酬约占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收入的90%以上,对于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居民所得中的劳动报酬部分从2000年的50 075.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9 532.3亿元,但是劳动报酬增长的背后却是劳动报酬率(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的下降(见表5)。
表5 2000年与2007年我国地区劳动报酬率变化 (%)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的有关资料计算.
从表5可看出我国大多数地区劳动报酬率呈下降趋势,与2000年相比,2009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的有吉林、江西、湖北、四川等四省;下降5~10个百分点的有湖南、贵州、山西、西藏、甘肃等5省;下降5个百分点以下的有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等8省。
与国际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报酬率也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据有关资料统计,2005年人均国民总收入高于两万美元的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劳动报酬率为49.6%;另根据2002~2008年的《国际统计年鉴》可知,巴西、韩国、印度尼西亚、乌克兰、斯里兰卡等20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劳动报酬率为45.6%,而同期中国的劳动报酬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③
造成我国劳动报酬率较低且增长缓慢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劳动力供给量较多,资本相对不足从而使劳动力价格即劳动报酬较低,尤其是低技能的劳动者报酬水平偏低,造成了国民收入宏观分配层面劳动报酬比重偏低。据资料统计,2006年企业部门支付的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比1992年降低了7个百分点,说明这一时期劳动报酬水平下降。其次,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对劳动报酬也有影响。改革开放以前,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所以大部分劳动力被第一产业吸纳,第一产业劳动收入占GDP比重也较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使得第二、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小于劳动力的供给规模。最后,产业结构转型过程中,我国劳动力在第一、二、三产业间的转移不畅也是造成劳动报酬不高的原因之一。④例如,2005年我国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与美日相比,高出两国11~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劳动力比美日两国分别低9个和3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劳动力人员则比美日两国分别低5个和9个百分点。我国劳动力在三个产业间转移速度落后于产业结构的演进过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就业规模的扩大从而降低了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
(二)财产性收入的降低影响了居民收入的提高
所谓财产性收入,在《新帕哥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上的解释是:“指金融资产和有形非生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资产供给他们支配作为回报,从中获得的收入。它的主要形式有:利息、红利、地租等。⑤”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各项增收措施使得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高速增长,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4元,较2000增长了90%。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工具不断衍生出新品种,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都呈现出加速上升的趋势。但是,在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较低,如2006年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仅占纯收入的2%左右,而美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将近40%。造成上述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我国财产性收入来源结构不合理。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房屋出租、利息收入等,通过金融工具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则微乎其微,但是从发达国家发展经验来看,绝大部分财产性收入都来源于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
(三)转型期我国财政模式也是造成居民收入不能与GDP同步增长的原因之一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我国劳动者报酬或者居民收入与政府收入、企业收入虽然均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而增长,存在着相互促进作用,但是在分配结构上也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当前我国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支出的比重高于美国和日本,甚至与两国历史上的相似阶段相比,支出规模也比两国高,但经常性转移部分却又低于两国9~12个百分点,经常性转移支出规模滞后于政府收支规模,加上政府的行政支出不断提高,对转移性支出又进一步挤压,从而减少了居民和企业的支出份额,而我国当前的这种财政支出模式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形势所决定的。现阶段推进经济建设是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对市场及企业的干预能力越来越弱,尤其是现行的投融资体系下它已不能通过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来发挥其经济职能,而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却可以通过参与经济建设来干预经济。⑥从一些地方政府来看,某些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单纯追求高量的GDP却忽略了GDP的高质。“十二五”规划中,消费居于三驾马车之首,而消费的选择权位于居民手中,居民收入的增速缓慢将直接使居民消费能力下降。
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小康社会的进一步建设,要加快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的协调发展,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要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首先,协调好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三部门经济的发展。三部门的收入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存在着相互促进的作用,但是三者在分配结构上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政府部门的初次分配导致国民收入向政府部门倾斜,而再分配更加剧了这种倾斜。以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职责和转型期中各项职责需加强的要求来说,政府部门要保持份额稳定,但是关键还要加强对居民转移支付的力度;从企业部门来说,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速度直接与企业的发展状况相关,而且企业部门也是另外两部门收入分配的主要源泉,因此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增加企业初次收入水平;从居民部门来说,从国际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居民部门收入比重为70%左右,而2008年我国居民部门最终分配占GDP比重约为57.11%,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是相悖的,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居民收入,使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发展。
其次,完善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从本文上述资料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要高于美国和日本,这说明我国税收结构与美日存在显著差别:主要是我国税制结构以流转税等间接税为主,美日则以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随着经济增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社会保障收入来看,在2004年我国由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收入为5780.3亿元,约占GDP的3.6%,若再扣除4255.8亿元的政府财政补助款,实占GDP比重2.7%,远远低于当前美国和日本的7%和11%。所以,我国还要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和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收入占GDP的比重。
最后,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多元化,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居民取得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财产的资本化,因此只有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创新资本市场工具, 才能改善当前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狭窄的现状。第一, 推进市场创新。单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无法满足各种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要在发展交易所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场外市场的发展; 第二,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发展多种金融衍生产品, 为具有异质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工具;第三,加快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创新。突破仅有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少数金融机构从事资本市场服务的限制, 在推进金融混业经营的原则指导下, 完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非证券金融机构从事有关资本市场服务, 推动行业竞争, 从而提高对投资者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最后, 加快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创新,变中央集权式行政监管为业务监管、行为监管, 为投资者营造更加公正透明的市场投资环境。
注释:
①田卫民. 最优国民收入分配研究[D].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第4页.
②张小平,王迎春.转型期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26-144页.
③张长生.2001年以来我国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占GDP比重演变分析[J].岭南学刊.2010,(1).72-76.
④王小鲁.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现状、问题及对策[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3):23-37.
⑤舒家先.财产性收入:居民收入增量的重要来源之一[J].经济纵横,2008,(2):32-33.
⑥姚德仓.对中国居民收入现状的思考[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3,(1):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