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轼的为师之道——以李廌为例
2012-01-04喻世华
喻世华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江苏镇江212003)
论苏轼的为师之道
——以李廌为例
喻世华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江苏镇江212003)
李廌是特殊而另类的苏门弟子,在性格、修养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苏轼处之以情,导之以理,守之以法,以仁者的宽厚风范、智者的严正做法,完美地诠释了为人、为师之道,对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无疑具有启示作用。
苏轼;李廌;为师之道
在苏门六君子中,苏轼与李廌的关系特殊而复杂。对苏轼与李廌关系研究的论文虽然不是很多,但都从不同角度对某些方面进行了厘清。杨胜宽是最早关注苏轼与李廌关系的当代学人,[1]祁琛云对苏轼与李廌相互交往关系进行了某种程度的梳理,[2]钱建状则对苏轼元祐三年科场舞弊案进行了辨伪,并对李廌落第原因进行了分析。[3]这些研究无疑是有益的,对厘清苏轼与李廌相互交往关系大有帮助,惜乎没有人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来对这对师生进行立论。笔者拟从苏轼给李廌的书信(尺牍)入手,探讨苏轼的为师之道,以就教于方家。
一、特殊而另类的苏门弟子——李廌
李廌在苏门弟子中显得特殊而另类。特殊在于他与其他苏门弟子有诸多不同,另类在于他在人格、修养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一)特殊的苏门弟子
第一,交往关系特殊。在苏门弟子中,李廌年龄最小,与苏轼结识最晚。苏门第子相关情况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从年龄差距看,黄庭坚、秦观与苏轼年龄差距较小,近乎亦师亦友的关系,李廌则与苏轼年龄差距最大,达23岁,近乎两代人;从与苏轼结识时间分析,晁补之、张耒最早,李廌最晚。但依据孔凡礼编校《苏轼文集》的资料统计,李廌却是苏门弟子中与苏轼通信最多的。相关情况见表2。
表2 苏轼与六君子的书信往来① 依据孔凡礼编校《苏轼文集》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
笔者一直认为,在研究人物关系时,私人信件是最能够反映人物关系实质的材料。从表2可以直观地看到,《苏轼文集》保存下来的给苏门弟子的尺牍以李廌为最多,秦观次之,特别是在黄州期间更是如此。“自元丰二年七月‘乌台诗案’发生,至元丰八年六月苏轼重新起用,黄庭坚、晁补之、张耒与苏轼的往来则十分稀少。”[4]
黄州时期的苏轼,不但在政治上陷于绝境,生活上处于困境,而且精神上也相当寂寞。[5]这从叶梦得《避暑录话》中苏轼拉人谈鬼、姑妄言之的传说[6]就可见一斑。苏轼写给友人的信中更有直白的表露:“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7]1432“到黄已半年,朋游稀少。”“仆罪大责轻,谪居以来,杜门念咎而已。平生亲识,亦断往还,理固宜尔。”[7]1859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李廌“谒苏轼于黄州,贽文求知”。[8]13117李廌专程到黄州拜见贬谪中的苏轼,对于正遭受人生磨难的苏轼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人在患难之中,特别需要友谊的温暖,苏轼也不例外。在情感分量上,黄州时期的交往是至为重要的。比如崔铭就认为,秦观与苏轼“元丰年间的频繁交往,乌台诗案后的患难真情”,是“苏子瞻于四学士中最善少游”的重要原因,[4]确实很有见地和道理。从这个角度观察李廌与苏轼的交往,也就能够理解苏轼与李廌关系特殊的原因了。从表2可以看出,李廌与秦观一样,是在苏轼最为落魄的黄州期间与其交往最为密切的苏门弟子。李廌患难相从、主动拜访使苏轼感念不已:“无状何以致足下拳拳之不忘如此。”[7]1576
这种患难之交,再加上李廌是故人之子又确有才华,因而苏、李自定交后双方一直都非常珍视这份情谊:李廌“事师之道,于门人为最勤”,[2]苏轼对李廌也是悉心照顾、谆谆教诲。因此,笔者据此认为,苏轼与李廌的私人情感在苏门弟子中仅次于秦观,大概不虚。
第二,身份特殊。李廌终身布衣,用今天的说法是唯一没有进入体制内的门人。苏门其他弟子如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或迟或早考中进士并进入仕途;陈师道虽然“决意进取”未考进士,但也被推荐为徐州教授。苏门六君子考中进士及仕宦情况见表3。
表3 苏门六君子考中进士及仕宦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在政治上,苏门弟子基本上是同 进同退,荣辱与共。“苏门四学士”自不待言,元祐年间一同升迁,绍圣后一同被贬。李廌虽然“飘然一布衣,亦几不免”。[7]1581这充分说明,苏门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同人的圈子,而是一个带有政治、道德色彩的圈子。“苏门六君子”的称谓,就其君子的固有含义,就不是着眼于学问,而是着眼于政治、道德层面,特别着眼于为人的道德、操守方面。这可以为苏轼对李廌要求的重要佐证。
第三,遭遇特殊。用过去或者今天的师生标准看,李廌是六君子当中唯一与苏轼具有实质师生关系的人。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正月,苏轼权知礼部贡举,李廌为考生,这是其他门人都不曾有过的机遇,但李廌却不幸落榜。
李廌落第,而且是在苏轼任考官时落第,由此引发了诸多的问题。比如当时就有苏轼泄题的流言,又有李廌埋怨苏轼不引荐,等等。苏轼对李廌落第确有愧疚之情,这在他的《余与李廌方叔相知久矣,领贡举事,而李不得第,愧甚,作诗送之》中有明显的表白:“与君相从非一日,笔势翩翩疑可识。平时谩说古战场,过眼终迷日五色。我惭不出君大笑,行止皆天子何责。青袍白纻五千人,知子无怨亦无德。买羊沽酒谢玉川,为我醉倒春风前。归家但草凌雪赋,我相夫子非癯仙。”[9]1568-1570苏轼虽然有愧,但并非作弊不成有愧,或者作弊被人发现有愧,从侧面说明他们的确是君子之交。
总之,李廌在交往关系、身份、遭遇等方面都是苏门弟子中最为特殊的。
(二)另类的苏门弟子
李廌不但是特殊的苏门弟子,而且是带有另类色彩的苏门弟子。这种另类色彩表现在为文与为人两方面存在巨大反差。一方面,李廌才华横溢。“轼谓其笔墨澜翻,有飞沙走石之势,拊其背曰:‘子之才,万人敌也,抗之以高节,莫之能御矣。’廌再拜受教。又数年,再见轼,轼阅其所著,叹曰:‘张耒、秦观之流也。’”[8]13117另一方面,李廌在为人、修养方面又存在严重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第一,声誉不佳。宋人笔记小说对此亦有记载:“田衍、魏泰居襄阳,君人畏其吻,谣曰:‘襄阳二害,田衍、魏泰。’未几,李豸方叔亦来郡居,襄人憎之,曰:‘近日多磨,又添一豸。’”[10]从中可以窥见李廌为人之一斑。
第二,好名急进。李廌对此曾有自述:“廌少时有好名急进之弊,献书公车者三,多触闻罢,然其志不已,复多游巨公之门。”[11]14奔走权门,确实非君子所为。
第三,见誉过当。从苏轼给李廌的信中可以看出,李廌对苏轼不乏“粉饰刻画”、“过相粉饰”、“虚华粉饰”、“见誉过当”等吹捧行为,对人的颂扬缺乏度的把握。
第四,强人所难。李廌离开黄州途中曾两次写信给苏轼,后又委托专人送去一封长信,请求苏轼为孙之翰书碑。过了几年,又请苏轼为其先人作墓志铭。而苏轼一生反感为人做碑、铭,李廌的做法强人所难,的确欠妥。
综上所述,李廌作为苏门弟子,与苏轼的交往是密切的,但为人的缺陷也是明显的。
二、情、理、法融合的典范——苏轼的为师之道
对于李廌这样特殊而另类的弟子,在情、理、法的把握上,苏轼完美地诠释了为师之道。
(一)处之以情
情是一种互动关系。李廌在苏轼最困难时期相从,这奠定了他们之间交往的情感基础;而苏轼也投桃报李,给予李廌以资助、指导与鼓励。
经济上给以资助。李廌经历坎坷,“廌六岁而孤”,“家素贫,三世未葬”,“轼解衣为助”。[8]13117这件事情发生在元丰七年(1084年)苏轼量移汝州时。苏轼当时的经济情况也并不美妙:“无屋可居,无田可食,二十余口,不知所归,饥寒之忧,近在朝夕。”[7]657但“适会故人梁先吉老闻余当归耕阳羡,以绢十匹、丝百两为赆,辞之不可。乃以遗廌,曰:此亦仁人之馈也。既又作诗,以告知君与廌者,庶几皆有以助之”。[9]1333苏轼在自己困难的情况下赞助李廌,显示了仁者的博大情怀。
由于进士落第,无法进入仕途,与苏门另外的弟子比较,李廌经济上相对比较困难。考虑到这一因素,苏轼元祐四年出知杭州前曾有赠马之举,并留下了著名的《赠李方叔赐马劵》:“东南例乘肩舆,得一马足矣,而李方叔未有马,故以赠之。”[7]2539考虑得体面而周全。
文学上给以指导与鼓励。苏轼一方面肯定李廌的长处,如“录示《子骏行状》及数诗,辞意整暇,有加于前,得之极喜慰……足下之文,过人处不少,如《李氏墓表》及《子骏行状》之类,笔势翩翩,有可以追古作者之道”;[7]1420另一方面也指出李廌的不足,并特别注意方式:“至若前所示《兵鉴》,则读之终篇,莫知所谓。意者足下未甚有得于中而张其外者;不然,则老病昏惑,不识其趣也。”[3]1420另外如“惠示古赋近诗,词气卓越,意趣不凡,甚可喜也。但微伤冗,后当稍收敛之,今未可也”,[7]1430同样是既有肯定,也指出其不足,当然更多的是鼓励。这对困顿中的青年尤为必要:“廌年二十五,其文晔然,气节不凡,此岂终穷者哉。”[9]1333“承示新文,如子骏行状,丰容隽壮,甚可贵也。有文如此,何忧不达,相知之久,当与朋友共之。”[7]1578
在经济、文学上,苏轼都给予李廌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与鼓励,显示了仁者风范。
(二)导之以理
对于李廌为人、修养方面的缺陷,一向待人温厚的苏轼给予了不太客气的劝导、引导,有时甚至是颇为严厉的指教。这在苏轼与苏门弟子相处中是很少见的,这当然是爱之深责之切的表现。苏轼尺牍中有两封别具一格的信,《与李方叔书》、[7]1420《答李方叔书》,[7]1430-1431开头为“轼顿首方叔先辈足下”、“轼顿首先辈李君足下”,这略带戏谑的称呼,实际上显示了苏轼的态度。
首先,对于李廌好名急进、奔走权门的做法,苏轼是明显不赞同的。“……君子之知人,务相勉于道,不务相引于利也……私意犹冀足下积学不倦,落其华而成其实。深愿足下为礼义君子,不愿足下丰于才而廉于德也。若进退之际,不甚慎静,则于定命不能有毫发增益,而于道德有丘山之损矣。”[7]1420“轼于足下非爱之深期之远,定不及此,犹能察其意否……足下但信道自守,当不求自至。若不深自重,恐丧失所有。”[7]1420“至于富贵,则有命矣,非绵力所能必致。姑务安贫守道,使志业益充,自当有获。”[7]1578严厉中不乏温情,教诲中兼有鼓励:希望李廌“为礼义君子”,不希望“其丰于才而廉于德”,关键在于“爱之深期之远”。
其次,对于李廌不相荐引的责难,苏轼循循善诱,既坚持原则,也不失灵活与温情。“累书见责以不相荐引,读之甚愧……爵禄砥世,人主所专,宰相犹不敢必,而欲责于轼,可乎?”[7]1420
苏轼在处理门生关系时是有原则的,在表奏中有《举黄庭坚自代状》、[7]714《荐布衣陈师道状》,[7]795也曾对黄庭坚、欧阳棐、王巩、秦观等予以举荐。[7]829在《答李琮书》、[7]1437《与王荆公二首》、[7]1444《答 张 文 潜 书 》、[7]1427《答 李 昭 玘书》、[7]1439《太息送秦少章》[7]1979-1780等书柬中,苏轼对秦观、黄庭坚、晁补之、张耒等多有推荐、揄扬。而对盼望引荐、揄扬的李廌,苏轼却没有大力引荐、揄扬,关键在于苏轼认为李廌还没有达到君子的标准:“古之君子,贵贱相因,先后相援,固多矣。轼非敢废此道,平生相知,心所谓贤者则于稠人中誉之,或因其言以考其实,实至则名随之,名不可掩,其自为世用,理势固然,非力致也。”并特别拿出与李廌身份相似的陈师道作对比:“陈履常居都下逾年,未尝一至贵人之门,章子厚欲一见,终不可得。”[7]1420苏轼没有大力引荐、揄扬李廌的另外原因,是苏轼处于政治风暴当中,用苏轼自己的话说就是“臣所荐士,例加诬蔑”。[3]828被苏轼引荐的王巩、黄庭坚、秦观等,都遭到了政敌的攻击。如果举荐具有诸多毛病的李廌,更会授人以口实。
其实,苏轼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也不失灵活与温情。他曾有举荐李廌的打算:“轼与范祖禹谋曰:‘廌虽在山林,其文有锦衣玉食气,弃奇宝于路隅,昔人所叹,我曹得无意哉!’将同荐诸朝,未几,相继去国,不果。”[8]13117
第三,对于李廌的见誉过当,苏轼多次予以批评。早在黄州时期,苏轼就对李廌的“粉饰刻画”感到“愧悚”:“君子志义所在,然仆以愚不闻过,故至黜辱如此。若犹哀怜之,当痛加责让,以感厉其意,庶几改往修来,以尽余年。今乃粉饰刻画,是益其疾也,愧悚!愧悚!”[7]1577-1578元祐年间,苏轼认为对其“过相粉饰”、“虚华粉饰”“见誉过当”是“益其病”、“重其不幸”、“益其疾”:“过相粉饰,深非所望,殆是益其病耳。”[7]1580“故人见爱以德,不应更虚华粉饰以重其不幸。”[7]1580“足下相待甚厚,而见誉过当,非所以为厚也。近日士大夫皆有僭侈无涯之心,动辄欲人以周、孔誉己,自孟轲以下者,皆怃然不满。此风殆不可长。又仆细思所以得患祸者,皆由名过其实,造物者所不能堪,与无功而受千钟者,其罪均也。深不愿人造作言语,务相粉饰,以益其疾。”[7]1430苏轼不希望李廌过分吹捧,既是其谦虚的表现,更有政治因素的考虑。
第四,对于李廌强人所难的过分要求,苏轼明确予以拒绝。“然某从来不独不书不作铭、志,但缘子孙欲追述祖考而作者,皆未尝措手也。近日与温公作行状书墓志者,独以公尝为先妣墓铭,不可不报耳。其他决不为,所辞者多矣,不可独应命。想必得罪左右,然公度某无他意,意尽于此矣。”[7]1579“阡表既与墓志异名而同实,固难如教,不罪!不罪!”[7]1579“而某所不敢作者,非独铭志而已。至于诗赋赞咏之类,但涉文字者,举不敢下笔也。忧患之余,畏怯弥甚,必望有以亮之。”[7]1579即使是对关系比较亲密的弟子,苏轼也是有做人的原则的,不随意迁就。
苏轼针对李廌存在的问题,导之以理,有的放矢,因材施教,显示了智者的严正,但于严正中不乏温情。
(三)守之以法
元祐三年(1088年)苏轼与李廌科场相遇,当时即有东坡泄题给李廌而为章氏兄弟窃取的流言,流言所及甚至影响到当代。对流传很久的苏轼、李廌元祐三年科场舞弊案,钱建状对北宋的锁院制度、苏轼的处境、考官、考生、考题等方面做了认真分析,[3]笔者认为是有说服力的。也就是说,客观上没有科场舞弊的可能,主观上也没有科场舞弊的可能与故意,不赘述。
笔者想要探究的是,流言为什么会产生?这其实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也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有关。
首先,与当时的政治斗争背景有关。元祐初期的苏轼处于政争漩涡中,笔者曾在《“为”与“不为”——论苏轼在元祐党争中的处境、操守与选择》[12]中作过分析:从元祐元年九月司马光去世开始,直到元祐四年三月苏轼出知杭州为止,围绕苏轼的攻击大致有七次,手法无所不用其极。以元祐三年苏轼知贡举为例,二月,监察御史赵挺之上奏:“贡举用三经新义取人近二十年。今闻外议,以为苏轼主文,意在矫革,若见引用新义,决欲黜落。”[13]卷408苏轼自谓“未出省榜,先言其失士”,[7]828的确是实情。从当时的历史背景分析,不能排除政敌故意制造科场舞弊流言的可能性。
其次,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有关。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法制没有在民众中、社会上扎根。徇情枉法是社会的常态,不徇情枉法反而成了例外。所以,科场舞弊是人们常态思维的结果,不如此,反而不正常了。这也是科场舞弊流言能够流传的重要原因。
李廌的落第,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苏轼在处理师生关系上的操守——守之以法。守法,其实是为人、为师的道德底线。
三、苏轼为师之道的启示
在师生关系中,如何对待有缺陷的学生,如何处理师生之间情、理、法的关系,苏轼无疑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典范。
首先,情是基础。情感基础是师生之间最为重要的因素,是实施教育的先决条件,没有深厚的情感基础,往往会导致逆反心理,教育的效果也会打折扣。李廌虽对苏轼时有埋怨,但仍至死相从,关键在于有深厚的情感基础:“轼亡,廌哭之恸,曰:‘吾愧不能死知己,至于事师之勤,渠敢以生死为间!’即走许、汝间,相地卜兆授其子,作文祭之。”[8]13117“东坡之殁,士大夫及门人作祭文甚多,惟李存方叔文尤传,如‘道大不容、才高为累,皇天后土鉴平生忠义之心,名山大川还千古英灵之气,识与不识,谁不尽伤,闻所未闻,吾将安放’。此数句,人无贤愚,皆能诵之。”[14]158苏轼与李廌至死不渝的情谊,成就了师生交往的一段佳话,谱写了一曲师生关爱的颂歌。
其次,理是核心。很多人更爱用“道”这个术语。理也好,道也好,简单说,就是教育最重要的功能不是传授给学生技艺,而是要教学生做人的道理,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健全学生的道德意识。这才是所谓“灵魂工程师”的责任。在中国古代教育中,既讲究为文,更讲究为人。“我所谓文,必与道俱,见义而迁,则非我徒。”[7]1956道义相勉,是欧阳修、苏轼为师、为人之道的核心,可以说一脉相传。这些对李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丙寅年,东坡尝诲之,曰:‘如子之才,自当不没,要当循分,不可躁求,王公之门何必时曳裾也。’尔后常以为戒。自昔二三名卿己相知外,八年中未尝一谒贵人。中间有贵人使人谕殷勤,欲相见,又其人之贤可亲,然廌所守匹夫之志,亦未敢自变也。”[11]14声誉不佳、好名急进、奔走权门的李廌能够如此,证明了苏轼育人的成功。这是李廌最终能够列名苏门六君子并以布衣身份进入宋史的重要原因。
第三,法是底线。科场舞弊案,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小说家言。尽管苏轼对李廌落榜感到内疚,但坚持起码的底线,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典范。魏了翁《跋苏文忠公墨迹》云:“苏公司贡,则不惟遗其门人,虽故人之子,亦例在所遗。观其与李方叔诗及今蒲氏所藏之帖,若将愧之者。然终不以一时之愧,而易万世之所甚愧,此先生行己之大方也。使士大夫常负苏公之愧,古道其庶几乎!”[9]1569苏轼的确作到了“不以一时之愧,而易万世之所甚愧”。
综上所述,尽管李廌存在诸多缺陷,尽管李廌对苏轼多有埋怨,他们的关系甚至遭致外界的误解,但苏轼在处理与李廌关系的过程中,处之以情,导之以理,守之以法,实现了情、理、法的完美融合,既不失人性的温情,也不失严师的风范,以仁者的宽厚风范、智者的严正做法显示了特殊的人格魅力,完美地诠释了为人、为师之道,为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树立了可资借鉴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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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Ways of Su Shi as a Competent Teacher——A Case Study of Li Zhi
YU Shi-hua
(Editorial Department of Journal,Jiangs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Zhenjiang 212003,China)
Li Zhi,a special disciple of Su Shi,had serious deficiencies in his character and self-cultivation.Su Shi took care of him with affection,instructed him with principles and kept him in law.As a teacher,Su Shi perfectly interpreted the ways of being a man and a teacher with his benevolent generous style and a wise man’s solemn way.What he has done is no doubt to enlighten the present educators.
Su Shi;Li Zhi;ways of being a competent teacher
I207.62
A
1672-3910(2012)02-0059-06
2011-12-17
喻世华(1959-),男,重庆开县人,副教授,中国苏轼研究学会会员,主要从事苏轼研究及编辑业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