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群体的结构分析和发展反思——以江西省六次入选的702名特级教师为例
2012-01-02何小忠
何小忠
(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江西南昌 330022)
我国于1978年正式建立特级教师制度,此后各地都开展了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有的省份已经开展了十批以上(如江苏和浙江)的评选和表彰。应当说,“特级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职业荣誉,是优秀教师的代表。30余年来特级教师在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然而,对这样一个群体——笔者称之为中小学高端教师,学界给予的关注却并不多,在当前的教师管理中他们因为优秀而被忽略。本文拟在分析江西省特级教师结构的基础上,对促进特级教师群体发展做出思考。
一、江西省特级教师群体的结构特点
江西省从1980年首次评选,至今已表彰六批特级教师,共702人。统计分析,该省特级教师群体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在数量上,特级教师入选人数呈阶梯式增长,在职特级教师以近三次入选者为主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人数分别为31人(1980年)、96人(1991年)、101人(1999年)、90人(2005年)、151人(2007年)和 233人(2011年),呈现增长趋势(见图1)。1993年颁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提出,评选比例由此前的“万分之五”可以提高到“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所以此后的特级教师数量有所增加。
图1 江西省历次特级教师入选人数(单位:人)
由于自然减员、退休或工作调动等,一个地区在岗特级教师的数量也在发生变化。截止2011年底,江西省在职特级教师共460人,其中231人为2011年第六批新“科”入选,新、老特级教师几乎各占对半。表1显示,第一、二批特级教师已经全部退休,没有在职者;第三批中,在职者约四分之一,即22人。调查统计,1999年以来,从江西调往省外的特级教师有20名,主要去向是上海、杭州、北京、广东等;2011年入选的特级教师中当年年底就有2人调往北京或上海;而从外省调入江西的特级教师目前尚无。
表1 江西省特级教师群体人员变动情况(截止2011年底)
(二)在学段上,特级教师以普通中小学教师为主,但中、小、幼三个学段分布不均衡
从历次入选的特级教师情况来看,来自普通中小学的有621人,占88.5%,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21人(约占3%),教研机构42人(约占6%);其他的分别来自幼儿园8人、职业中学或技术学校7人、特殊教育学校2人、青少年宫1人。从学段来看,在历年入选总人数中,中学师资入选特级教师的人数最多,占70.5%的比例;小学教师入选的比例为22.3%;而从幼儿教育界入选的特级教师的总共才8人,只占1.1%,其中三次入选人数为0。教研员是入选特级教师的第三类主要群体,虽然历次所占比例不大,但历次均有一定人数(见表2和图2)。
表2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各学段人员分布情况
图2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各学段人员分布变化情况(单位:%)
从目前在职特级教师的情况来看,各学段的人数分布也相差很大,表3显示,中学特级教师(包括初、高中和职中)占三分之二以上(76.5%),小学特级教师为22.6%,幼儿特级教师仅0.9%。在中学段,其中高中特级教师最多,占64.6%;初中特级教师仅11.9%。
表3 江西省各学段在职特级教师人数及比例
(三)在学科结构上,特级教师的学科分布越来越广,但各学科人数分布差距很大
表4显示,第一批特级教师主要集中在5个学科,第六批则分布在16个学科,可见特级教师入选的学科覆盖面越来越广,但各学科人数相差很大。历次评选中,语数两科的人数最多,其中语文共205人、占29.2%,数学178人、占25.3%,两科合计383人,占一半以上,达到54.5%;其次是物理、化学、英语、政治等学科;以上六个学科计618人,占88%。其他学科人数偏少,如历史、地理和生物分别为20人、12人、12人;而美术仅3人、音乐7人、体育10人;幼儿教育8人、信息技术2人。
从在职特级教师来看,语文、数学两科特级教师人数最多,达241人,占52.6%,即一半以上;其次是物理、外语和化学,分别占11.5%、9.7%和8.6%。以上五科共计379人,占总数的82.4%,即所谓“主科”的特级教师人数占绝对优势。生物、历史和地理特级教师人数偏少,音、体、美和幼儿园特级教师则尤其稀缺(见表5)。
表4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的学科分布情况(单位:人)
表5 江西省在职特级教师的学科分布情况(截止2011年底)
(四)在年龄上,中青年教师入选比例逐步提高,特级教师群体呈现年轻化趋势,在职特级教师群体的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表6和图3显示,45岁以上的特级教师入选人数逐年减少,45岁及以下的比例增多。首批特级教师中,45岁以上的22人,占71%。从第四批起,45岁以下的中青年特级教师入选比例显著提升。此外,青年特级教师人数增多,比如第六批入选的特级教师中,35岁以下有20人,占当年入选人数的8.6%。可见,特级教师群体日趋年轻化。
表6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的年龄情况
图3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的年龄情况(单位:%)
从在职的特级教师群体来看,他们的年龄段结构呈橄榄形分布,呈现一种合理的趋势。45岁以上特级教师占55.3%,45岁及以下的占44.7%。其中41至49岁的中青年特级教师268人,占58%,是特级教师群体中的主体;40岁及以下的共87人,占18.8%,其中35岁及以下的青年特级教师20人,占4.3%。另外,50岁以上的有105人,占28.8%,其中55岁及以上的有51人,占11%,大约到下一次评选时,这一年龄段的特级教师均将退休(见图4)。
图4 江西省在职特级教师的年龄分布情况(单位:人)
(五)在性别上,特级教师的性别比例由失衡趋于均衡,但男性多于女性
图5显示,历次入选特级教师的性别比例明显地呈现出由失衡到均衡的趋势,但女性始终少于男性。前第五批特级教师中,女性比例从来低于三成,直到第六批评选,女性才基本接近男性的比例,分别为52.4%和47.6%。
图5 江西省历次入选特级教师的性别比例(%)
由于此前历次评选的倾斜,在职特级教师的性别比例很不均衡。目前男特级教师283人,占61.5%;女特级教师177人,占38.5%;男比女多23个百分点。
(六)在学历上,特级教师的学历层次越来越高,大多毕业师范院校
图6显示,本科学历特级教师的比例由首批的35.4%上升到第六批的84.1%;专科学历者由22.5%下降到9%;中专学历者由42%下降到0。此外,研究生学历者虽然不多,但在近三次评选中一直占6%以上。可见,特级教师的学历层次越来越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在不断提长。
从毕业院校来看,特级教师大多出身师范院校。以最后学历为准,统计分析江西省第三、四、五批(共342人)特级教师发现,持有江西师范大学学历文凭的有166人,占41.5%;江西教育学院59人,占17.2%;赣南师范学院17人,约占5%;合计占63.7%。可见师范院校是教师教育的主体。
图6 江西省入选特级教师的学历情况变化(单位:%)
此外,笔者还发现两个现象:(1)特级教师大多出自城市重点学校,重点中学和名牌学校是特级教师的“高产地”,有的学校总入选人数已超过10位以上。(2)非一线教师入选特级教师的比例有所下降。江西第三批特级教师中有37人为“校级领导”(指校长、书记),占36.6%,而第六批为24人,仅占10.3%。以教研员身份入选特级教师的,第三批有11人,占10.9%,第六批6人,仅占2.6%。这是为保证特级教师评选向一线教师倾斜,江西省从2004年起规定“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普通中小学的校长评选总数不超过10%”,所以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的入选比例下降。但现在的情况是,入选特级教师后担任校级干部或调任教研员从而脱离教学一线的情况比较普遍。
二、促进特级教师群体发展的思考
2012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支持鼓励教师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特级教师不仅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职业荣誉,也是专业水平和专业业绩上最优秀的教师群体,是我国基础教育界宝贵的教育人才。当前应该加强特级教师的管理及制度建设,促进特级教师群体发展,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特级教师”称号:合理界定其身份与内涵
特级教师称号最初是与工资级别挂钩的,其初衷是提高教师待遇以提高教师地位。[1]但今天人们对特级教师身份的理解和期待已经有所不同,其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和异议,如特级教师是荣誉还是职称或职务?是体现先进性还是体现专业性?是教学专家还是教研专家?是榜样模范还是专业能手?是特殊贡献还是特殊专长?1993年颁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指出,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2]但由于认识不同,实际的评选标准和取向并不一致。评选操作过程中,往往突出客观的、可量化的硬性指标如获奖数、课题和论文论著发表数等,使评选结果引发异议,比如有人说特级教师“教学水平一般,没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没有什么特殊贡献”、“教育教学上也不见得有什么特殊之处”、“中小学需要的是教育教学的实践专家,不是理论研究人员”,“有些特级教师认可度不高,在本地或同行中没有名气”等。
这就需要合理界定特级教师的内涵与身份。笔者认为,特级教师首先是一种荣誉称号,旨在表彰教师的教育贡献;但它又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荣誉称号,是对教师专业能力与专业水平一种最高荣誉的认定。比起行政荣誉,它更强调专业特长和专业水平;比起专业职称,它更突出实践业绩和社会贡献。特级教师不等于“专家”或学者,也不纯粹是“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更不是“职务”或职称。[3]它应该是对教师教书育人业绩和学术水平的双重评价,即特级教师是兼具先进性和专业性的荣誉称号,即“先进加专家”。具体来讲,特级教师应当“教”有成绩、“育”有特色、“学”有专长、“行”有世范,“研”有成果,但也不是“高大全”,还应该体现一个“特”字。概括起来,特级教师应该是“先进+特色+专家”。
(二)特级教师评选:调整结构比例并优化评选条件与方法
首先,保持合理的特级教师数量。根据“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这一政策规定,以江西为例,现有42.56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4]就可以保持在职特级教师人数638人,而目前这一数字是460人,约占千分之1.08。与其他省份相比,江苏省“每3年评选一次”,到2010年已经评到了第11批;浙江省“一般三到五年进行一次”,2009年也已是第10次评选。因此,江西应该根据政策可评人数和自然减员情况,合理确定入选人数,定期开展评选活动,充分应用政策空间。根据在职特级教师的人数和年龄结构推算,江西以“三至五年评选一次、每次150—160人”为宜。
其次,在入选对象上保持适切的比例,增加对薄弱学科和学段的入选比例。从学科看,应该增加美术、音乐、体育、小学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研究性学习、学校德育等学科或领域的特级教师比例;从学段看,应该逐步增加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阶段特级教师的人数和比例。以江西小学教师为例,现约20万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7.6%,但小学阶段在职的特级教师只有104人,占22.6%;而高中教师5.9万人,却有特级教师297人,却占64.6%;从业者的比例与获选特级教师的比例相差很大。
再次,优化评选条件。主要处理两个矛盾或关系,一是教研成果考核与实践业绩评价的关系,二是不同学科的业绩表现特点与相同的评选条件之间的矛盾。由于过分强调以论文论著发表的教研成果,相对淡化教学风格、教育特色和教学业绩的考评,导致一些特级教师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表现平平,甚至不被同行教师所认同。此外,不同学科如音体美和语数外教师之间的评选条件也应该有所区别。
最后,合理设计评选程序。现在的特级教师评选过程跟职称评定基本相似,主要是看材料,论文论著往往成为“硬件”。笔者认为,可以把评比活动分散在相关的竞赛或展示性活动之中,如定期举办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论坛、特色经验分享、课程教学资源开发、教师博客与教师工作室建设等,让特级教师在教改实践及其形式多样的展示、评比、研讨和竞赛活动中自然而然地脱颖而出。
(三)特级教师管理:加强组织建设及考核评价,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对于特级教师群体基本上是“只评不管”。由于职责不明,缺乏管理,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难以发挥,甚至还缺乏归属感。因此,首先在教育行政上,应成立特级教师工作委员会、特级教师工作站之类的组织机构,负责特级教师的考核和评估,有计划地组织特级教师参加研讨学习、考察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各地市建立特级教师数据库,掌握每位特级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动态。第二,建立特级教师考核评价的标准,可以在示范教学、公开课、教育教学研究与教材和论著发表、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训等方面设立评价指标,建立特级教师数据库,定期对特级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第三,从特级教师群体自身来说,要加强全省特级教师协会及各学科分会的建设,发挥社团性组织的积极作用,构建区域性学习共同体,促进特级教师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避免特级教师分散在各地各校“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专业生存状态。第四,发挥特级教师在专业范围内的积极影响和作用,比如大力宣传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教研成果及先进事迹,让特级教师参与学校决策与民主管理,发挥特级教师在课程改革、校本教研、实验指导、送教下乡、师范生培养、教师培训等专业所及范围内的积极作用,同时减少非专业内的活动。第五,控制特级教师流失。笔者不反对合理的人才流动,但反对因利益或人际障碍而出场流散,因为特级教师由于其“特”而具有较强的本土性。各地应当用待遇和事业稳定特级教师。
(四)特级教师发展:搭建发展平台,培养本土名师和教育家
特级教师也要再发展。45岁及以下的特级教师还有10到15年的黄金工作期,需要一个继续成长和持续发展的平台。因此,第一,要做好“高端教师”人才发展计划。长期以来教师培训大多关注普通或低端教师,做了许多“保底”的工作,相对来讲,高端教师群体的进一步发展被忽略了。近年来,一些地方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如江苏的“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福建的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都是为了培养本土的名师,还大张旗鼓地提出“浙派名师”、“苏派名师”口号。第二,建立名师工作站。可以通过开设个人网络工作室,加强与同行教师的交流合作,同时展示个人风采、开展课题研究、开发课程资源、组建研修团队、形成教学风格等,使工作站要成为特级教师“带队伍、建资源、育名师、出成果”教师专业发展平台。[5]第三,参与教师培训活动。组建特级教师讲师团,支援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指导课程教学改革或开展示范课活动;把特级教师培养成教师教育者,在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项目、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等开设讲座,参与教师职前培养,受聘高师院校兼职教师为师范生开设专题课程等。
(五)特级教师研究:发掘特级教师的教育智慧,探寻特级教师的成长规律
作为优秀教师的代表,他们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质,具有独特的教育智慧;他们各自独特的专业成长经历和经验,能够激励青年教师成长,其成长规律可以作为教师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因此,要加强特级教师研究,包括对特级教师的研究和特级教师对自己教育经验和教学专长的总结、概括和提炼。比如:(1)设立特级教师研究课题,以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改革和实验研究,开展关于特级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艺术等专题研究;(2)建立出版专项基金,有计划地出版特级教师相关研究成果,以传播特级教师的经验,培养名师和教育名家;(3)选派青年教师担任特级教师的助手,建立“师徒制”,以传承特级教师优秀的教育艺术和教育精神。
[1]王芳,等.我国特级教师制度与特级教师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教师教育研究,2005,(11):41-46.
[2]国家教育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J].人民教育,1993,(1):9-10.
[3]崔相录.特级教师经验的特殊性及特殊意义 [J].教育研究,1996,(9):29-32.
[4]2010年江西省教育事业概况 [DB/OL].http://www.jxedu.gov.
[5]何齐宗.全球视野的终身教育理念 [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1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