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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政治洁癖”和社会的“零度宽容”

2011-12-31沈栖

领导文萃 2011年20期

  若要官场干净,先得官员手脚干净。试想:官员贪污受贿盛行,官场还会是一方“净土”么?即使所谓的“小节”,按官员“政治洁癖”的要求,一俟被曝光,也是逃脱不了“下课”的命运。
  2010年7月,新西兰房屋部部长希特利被曝将两瓶酒的开销谎报为与太太参加执政党国家党会议的餐费,新西兰总理派出审计长亲自调查此事,希氏随即辞职。
  2010年8月,韩国国务总理提名人金台镐因其妻曾以个人用途使用公车、调用政府职员做钟点工、以岳母的名义开设商铺,只得宣布辞职。
  报销私人餐费、因私使用公车,如此司空见惯的小事,在我们看来,甭说是堂堂部长,就是区区科长也属“小菜一碟”,何必“小题大做”?但是,在要求官员做到“政治洁癖”的廉洁国家,则是亮出“红灯”。
  我注意到,在西方政治学的理论里,素来不像我们那样把官员视为“道德楷模”,有的是另类的说法:亚里士多德说官员有“人性恶”的一面,洛克比喻官员如“窃贼”偷用公权,小布什更是提出要把官员“关在笼子里”。显然,官员的“政治洁癖”绝非天生的,它是在有力且有效的监督机制下被迫形成的。没有对官员的监督,哪怕是区区“小节”的“零度宽容”,那也会使官员的侥幸心理、失范意念、贪婪欲望随着潜滋暗长而图谋私利越来越大,身陷泥淖越来越深,何以形成“政治洁癖”?
  在我看来,廉洁国家的“零度宽容”主要是基于两点:一是官员个人信息的公开化;二是舆论监督的制度化。
  先说官员个人信息的公开化。说来也许不信,瑞典官员买房子竟要登广告,根据瑞典政府官员“不动产登记制度”,无论高官还是普通公务人员,在当地买房子都要按规定刊登广告,包括房屋所在地点、交易时间、买卖双方的姓名、交易价格、房屋面积及修建情况等等。这种广告丝毫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只是公开这条信息,为社会关注该官员是否“政治洁癖”提供查询的渠道,绝不宽容官员在购置不动产时存有一丝一毫的“猫儿腻”。反观我国,正是因为没有如此的“零度宽容”,官员购置房产缺失公开化制度,使得那些巨贪动辄数套豪宅不再成为新闻。
  要说我们没有监督官员的形式,那也不确。但是,在“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群众监督太难”的情形下,监督不力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尤其是舆论监督的制度化还亟待建立和完善。据中国广播网2011年1月6日透露,我国2010年总共“出台23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几乎是每隔半个月就推出崭新的一部,面对如此高频率高强度令人眼花缭乱的反腐决心和创意,世上也许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望其项背的。然而,鉴于舆论监督的不到位,其效应不说也罢。前不久,素有“日本布莱尔”之称的鹰派外相前原诚司闪电辞职,就是因为日本众多媒体曝他多年以来从一个经营烤肉店的韩国女人处接受政治献金。相比我国官场常见的权钱交易的额度,其涉案金额惊人的“小”,但是,日本媒体穷追猛打,绝不宽容。这一事例再次印证:一旦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那些即便是发自人性的“习惯性隐瞒”也是难以蒙混过关的。
  简而言之:为净化官场,官员须有“政治洁癖”,社会须是“零度宽容”。(摘自《杂文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