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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发展探析

2011-12-29解永亮么秀杰李洁

北方经济 2011年4期

  摘 要:本文首先定性分析了目前订单农业中违约的原因,然后建立了一个龙头加工企业与农户订单的博弈模型,通过对模型中参数的分析,验证了分析的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订单农业 违约 博弈
  
  订单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农户按照与企业或中介组织签订的合同,组织(口头或书面)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订单农业作为一种市场导向型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利于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克服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但是,现实中订单农业违约行为频繁发生,直接或间接地给双方(主要是农民)带来危害。
  一、违约行为经济学分析
  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就龙头企业而言,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时,常常违约直接按市场价收购,或者利用对农产品“验级”的权利压级压价;对农户而言,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时,则直接将农产品转售给市场,给加工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一)现行的订单农业模式容易形成垄断
  我国现行的订单农业大多是“公司+农户”的形式,即由少数龙头企业对数量众多农户的组织形式,实质是接近于买方垄断。“订单”在出现难以履约时,出现龙头企业拒收或压级压价时,由于农民别无选择,往往是自认倒霉。
  (二)双方信息不对称性
  所谓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不同经济主体对同一事物的信息了解程度不一样,即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相关信息。在订单农业中,龙头企业和农户两者之间其实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者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导致外部不经济。龙头企业有自己的信息采集优势,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生产处于分散落后的传统状态,势力较小。
  (三)由于信息的不完备性造成“订单”内容的不确定性
  由于对未来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