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电作证千古奇冤
2011-12-29毕为民
党史纵览 2011年4期
多年来,发表出版的有关皖南事变的著述不少,可谓硕果累累。关于国民党蓄意围歼新四军始末,多是主要围绕国民党正规军,如第二十五军的第五十二师、一〇八师、四十师,第五十军的第四十四师、一四五师,以及第七十九师、六十二师、新七师等的行径展开的。关于当时安徽省尤其是皖南国民党“党政方面配合军事积极工作”,“地方武力切实严密查拿,断然处置”等等大量党政系统、地方武装与国民党顽军“不遗余力”地“协剿”,则述之较少。2010年8月,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茂林悲歌——皖南事变全景扫描》,取材广泛多元,比较全面客观翔实地阐述了皖南事变的全过程,还附录了部分国民党方面的材料,颇受好评。可该书关于安徽地方当局配合“协剿”新四军的情况也仅有两处,相加不过1800字,在58万字的厚书中仅约占千分之三。
其实,早在1985年8月,安徽省档案馆就编辑出版(内部发行)了《皖南事变文电选编(国民党部分)》(以下简称《文电选》),收纳1939年至1941年12月有关文电159件。这些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上官云相、皖南行署主任黄绍耿和第六、第八督察专署以及泾、青、太、铜、南、繁、宣等县的往来文电,较为详尽地记录了他们狼狈为奸、上下勾结、“不顾一切”地“协剿”新四军和“异党组织”,共同制造皖南事变这一千古奇冤的真实全过程。用国民党的话(文电)说国民党的事(“围剿”新四军),其罪行无可辩驳!
作为历史记忆的档案材料,它确凿可信,理应充分挖掘,广为利用,可惜却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这里,特将《文电选》略加梳理,摘要陈列,以揭开国民党顽军和皖南地方当局在皖南事变中“协剿”新四军的真实面目。本文所涉及皖南事变的时间,不限于1941年1月6日到13日的狭义时段,而是从1939年国民党对新四军蓄谋聚歼之计,到1941年12月下旬顾祝同下达密令,饬属拟具“绥靖工作计划”,时跨3年的广义时间。
国民党顽军与皖南地方当局密切配合,阴谋策划部署“围剿”新四军
国民党对新四军的聚歼之计蓄谋已久,部署周严。早在1939年,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部即密颁施行《防制新四军活动办法》,“以期消患”。此“办法”明定“将新四军区域内及其附近之一切已编未编之游击队,设法诱调至后方整编”,将“新四军地区接壤之各县暗中划为特别工作区”。特别工作区的各县县长、教官、书记长和乡镇长“须切实负防制异党活动办法”之实施任务,每月秘密开联席会议一次,报告工作,听从指示。同年,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依据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颁布的《防制异党活动办法》和该战区长官司令部前呈军委会核准之《防制新四军违法活动办法》,又拟订了更为明细的“防制”办法。并饬属各省“由党政机关主管官秘密联合,组织防制异党活动委员会”,订立组织大纲、办事细则等。同年5月5日,“爰经呈准委员长”订定4项取缔中共和新四军的“违法”活动及制裁办法。这年12月28日,国民党安徽省保安司令部向所属转发军委会之密电:“停发第十八集团军和新四军经费,并规定黄河以南之十八集团军部队于本年12月底以前一律移至黄河以北。在江南之新四军部队,限于本年12月底以前一律移至江北。明年1月底以前一律移至黄河以北。”
国民党安徽省政府遵命密切配合,亦步亦趋,在1940年4月,也拟订了“防范”新四军和共产党的“办法”。省政府保安司令部于1940年8月18日密电皖南行署对新四军“注意防范,如有不法行为应痛予打击,勿稍疏忽”。到1940年下半年,顾祝同和皖南地方当局紧锣密鼓,加快密谋部署对新四军的“围剿”,电文频传。7月8日,皖南行署奉顾祝同面谕,制定“防制”共产党在皖南活动的措施,电饬所属切实办理。1940年9月18日,顾祝同以“极机密”电示皖南行署主任黄绍耿,对于新四军的“围剿”,“应积极加强党政军联系,以期齐一步骤”。3天后,顾又以“特急”机密致电黄绍耿并译转皖省党部皖南办事处、省党部第九区、屯溪三青团支团部、泾县第六区督察专署,为加强“防制”新四军,经决定由苏南、皖南各方面党政军重要首长共同组成党政军联合委员会。紧接着,该委员会制定了组织条例和“防制”共产党、新四军的具体工作办法。该委员会以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上官云相为主任委员,指定南、繁、铜、泾、芜、当为其控制和行动的主要区域,限期同年9月底组织完备,10月1日起施行。此电特别注明:“对外不公开,并不行文。”在此期间,皖南泾县、南陵、繁昌和郎溪等县亦奉命对新四军积极“防制”。上述各县正是新四军主要驻地和活动地区,有的是新四军北移的必经之地。这就为国民党当局在这一广阔的地区企图将新四军“一网打尽”,从组织和办法上做了充分准备。
在新四军军部和皖南所属部队奉命准备北移之际,安徽省政府主席李品仙和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在1940年12月下旬分别电示皖南行署主任黄绍耿“转饬各县迅速健全基层行政,严密保甲组织,积极清乡,铲除潜力……重行整训民间武力”。对新四军“如遇回窜则配合国军予以剿灭,毋稍松懈”。“该军移防之后,更应彻底清查”,“皖南异党得早根绝”。1940年11月、12月,顾祝同、上官云相多次密电黄绍耿,反复强调在新四军准备北移时要“严防侦缉”,“查明派队围剿”。铜陵、繁昌、南陵、宣城、郎溪、青阳等县则遵上级军政之命,不断向皖南行署、安徽省政府、第三十二集团军密报属地新四军活动和北移的具体动态,大到新四军调集云岭附近军队、某部北移开拔地点、人数、武器数量,小到新贴标语口号均一一随时具报,细致入微。他们的这些行径,表明其此时正上下一致,党政军联合“妥筹对策,共励进行”,以彻底“协剿”皖南新四军。
国民党顽军与皖南地方当局“协剿”新四军的进一步部署和行动
1941年1月4日,新四军军部和直属作战部队9000多人,按叶挺与顾祝同商定的北移路线开拔。1月6日,新四军老三团行军到茂林丕岭山下,突遭国民党第四十师的拦击。1月7日,新四军被国民党顽军四面包围,被迫奋起抗击,两军开始大规模激战。新四军皖南部队浴血奋战七昼夜,终因寡不敌众,弹尽粮绝,损失惨重,只有2000多人突围,大部被俘、牺牲、打散。第六督察专署专员1月21日报称:“计被俘官兵6000余,死伤2000余,流散2000。”
新四军面对的不仅是国民党正规军的7个师又1个旅(新七师第二旅),还有皖南地方的党政武装。没有皖南地方当局的紧密配合,单靠国民党顽军力量,其阴谋是难以得逞的。国民党专局皖南地方党政军对新四军的“协剿”,是皖南事变中国民党罪恶行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该忽略的。国民党当局在蓄意制造皖南事变的策划、密谋阶段,即不断部署党政军的联合行动,督属“协剿”。皖南事变发生后,国民党第三战区、第三十二集团军和皖南地方当局的勾结变得更加紧密、频繁、猖獗。
1月5日到15日,皖南事变的紧要时日,皖南地方当局奉顾祝同之“积极工作”的密电,他们之间除互相通报新四军的动态和“围剿”战斗情况,还根据各自情况严密布置,切实行动,清查“搜剿”新四军。新四军刚刚开拔,第六督察专署1月5日就密电称:“新四军已开走,去向不明。”当日下午召集各机关商讨“防御”事宜,决议成立情报组,侦探有关新四军消息,分配本城内外防备,统一各机关口令,令泾县查照分饬遵办。同日,又令泾县县政府“遵照指定任务加强兵力,实施戒严,并各派探向泾川河对岸之田坊、小岭及章家渡、茂林一带侦察具报”。从文电内容上看,至此国民党当局对新四军尚称“新四军”或“某军”,而两军开战后,从1月7日起即称“匪军”,其与新四军为敌的原形毕露无遗。
1月7日,顾祝同密电上官云相:“严督党政方面配合军事,积极工作,俾绝根株。”上官云相则奉命饬属“速派遣党政人员,一面协同各部队努力情报宣传工作,并扫清零匪,一面于各辖区内负责展开肃清反动工作”。
1月7日,第六督察专署以“特急”电呈皖南行署并转顾祝同:“我地方部队除严守泾邑外围据点,维持城乡治安外,并已抽调一部,会同驻军向章家渡、云岭等地施行搜剿。”
1月8日,第八督察专署向皖南行署连发两电,称奉令“除饬属太、石、青、铜各县督饬保甲严密清查异党,并迅结地方武力协军应变”。当得知新四军主力在三溪镇与顽军激战后,国民党军七十九师在太平之樵岭、大麻岭、黄花岭各要隘堵击新四军,即“除饬太平县府集中武力,协军防堵,以免流窜,并与防军切取联络”。
1月15日,第六督察专署给省政府和皖南行署的电报称:13日,行至东大坑左家一带的新四军400多人,“经我地方武力协同五二师搜剿,本日已全部俘获……两日来,我地方部队及五二师等俘获匪军已在千数以上”。
至1月14日,国民党大规模的军事“围剿”基本结束。对被打散的新四军的清查、“搜剿”主要靠皖南地方当局的党政军,或会同国民党正规部队共同进行。当被打散的新四军隐蔽山林伺机分散突围时,1月15日,上官云相令皖南行署:“仰即转饬各县严密搜捕,如有零星散匪发现立即呈报,并速予剿灭,万勿姑息。如有匿报情事定予严查惩处。” 1月20日,上官云相再电皖南行署,称“党政各界开展工作甚慰,请再严督各专员、县长亲自下乡督导,不顾一切,认真办理,务达彻底肃清目的为要”。其“搜剿”的重心主要是泾县一带。在泾县“进剿”的顽军第一四四师师长唐式遵亦知“新四军驻泾甚久,各乡保均组有党支部及抗会,与人民感情甚殷。此次虽经我军将主力剿灭,但流窜大山者仍有”,希望泾县政府与之协同“切实肃清”。这期间,设在泾县的第六督察专署对被打散隐藏于泾县深山密林中的新四军人员竭尽“协剿”之能事,颇得上峰赞赏。1月14日,皖南行署主任黄绍耿特专电嘉慰该专署专员邓昊明、党务专员张一寒:“两兄督属协剿不遗余力,并组织党政军联合办事处剿抚兼施,倍极艰苦,殊深佩慰。”此前4日,上官云相致电邓、张:“兄等适应时机组织党政军联合办事处协助军事,至前线匪区搜剿、宣传,至为佩慰。”
虽经不断“协剿”,在泾、南、繁等偏僻山地仍有新四军出没。为“彻底肃清”,第六专署特组武装兵两队,配以党政人员,从2月10日起进行第二次“搜剿”。
1月14日,叶挺遵照军党委决定下山与国民党军谈判被扣押后,国民党即重点缉拿项英。顾祝同1月16日电:嘱皖南行署“迅饬泾、南、繁各县立即发动全县乡保甲长按户清查,毋使漏网。如能将项英、袁国平交出者,各赏洋5000元。如隐匿不报,一经查实定予严惩不贷”。21日,顾再电皖南行署:“项英、袁国平逃匿以后迄未搜获,仰督所属漏夜加紧搜查,勿使漏网。如有查搜不力致被漏网,应受处分。”皖南行署受命后,分电并派第六区保安司令部人员前往泾、南、繁3县“督同搜查”,并督促泾县县长、书记“即便会商,饬属切实严密搜查”。2月1日,顾祝同据第六区专员邓昊明1月28日报:项英率余部百余至铜陵所属之横岭冲,所事不明,哿(1月20日)夜向江边移动等情,电令皖南行署“切实侦剿,限删日(2月15日)前一律肃清。如逾期不能肃清或以项英逃逸不能擒获,该行署及有关地方政府应受撤惩,并着自即日封锁皖南通江北交通,俾便缉拿为要”。顾于2月2日,特急致电皖南行署称:奉参谋总长何(何应钦)世(1月31日)密电开:查项英“业经通缉在案,迄今时逾兼旬,仍未拿获。务希转饬所属(在)该军被俘人员中严为清查,在苏皖境内严缉归案究办”。仅《文电选》披露,为查缉项英,顾祝同和皖南地方之间当局的电报就有近十封。国民党方面虽密探如麻,但其情报也时有不确。第八督察专署1月11日电称“其副军长项英及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均已阵亡”。而1月25日第六督察专署向皖南行署电报又说:“项英在溪口街换穿便衣后,曾一度匿迹三条冲内之钱冲地方,嗣经南、繁边区逃往铜陵县境。”一个多月后,地方当局才知道原来各方报告项英早去铜陵县“所示各节均属不实”(第六督察专署2月21日呈皖南行署电)。新四军军部撤离石井坑,项英等军部首长在突围途中被打散后,项英等就辗转隐蔽在泾县的螺丝坑、濂坑、赤坑山等丛山之中,寻机渡江到江北,直至3月13日在泾县石牛坞蜜蜂洞被叛徒刘厚总杀害。
国民党顽军与皖南地方当局对新四军和共产党组织在采取“搜剿”方式的同时,还采取多种方式,剿抚兼施
第一,查封新四军机关、组织、枪械、军需品,侦查破坏中共基层组织,缉捕共产党员。
1月8日,顾祝同电令皖南行署:查新四军在各地设立之办事处、通讯处、后方留守处、修械所、仓库及一切“非法”机关,不论秘密或公开,着即一律予以封闭,并将其武装解除,人员扣留。同时,又令该行署将新四军储存皖南各地军需品及交通工具等的藏地、数量“查明具报,以凭处理”。新四军的药品亦在其查缴之列,仅繁昌县1月12日一次就查得新四军药品木箱51个。还严查民间隐藏新四军之枪械,令限期登记具报。并制定处理新四军遗留民间械弹的奖惩办法。
1月11日,上官云相致电泾县县长:据报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和打散的新四军人员甚多,“亟应严查缉拿,彻底肃清”。凡属“匪军”之秘密机关及共党嫌疑、灰色分子“一律迅捕,先行押禁,经报本部施讯”。
1月18日,第六督察专署电呈皖南行署并转上官云相,称专署官长于1月13日由章家渡经云岭赴南、繁一带工作,向当地党政负责人指示“防异”工作要点,侦察“反动”,破获“异党”秘密组织数处,逮捕多人。
第二,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剿”组织机构。
皖南事变开战不几日,国民党顽固派为使军政一体,统一指挥,更有效地“彻底肃清”新四军,实施战时军事统制,地方行政长官均听命于军事长官。顾祝同1月9日特急电令皖南行署:“在此期间党政军务须切实连(联)系。嗣后有关地方防止及一切善后事宜,上官总司令对该行署,军长对于专员,师长对于县长均得以命令指挥。”第六督察专署为协助军事“搜剿”,特组织党政军联合办事处,下设总务、警卫、情报、宣传、特训5股,“业已组织就绪,于佳日(1月9日)开始办公。并由各部选派士兵30名编成搜剿队”,到新四军活动地区“搜剿宣抚”(1941年1月8日第六督察专署给皖南行署的特急电)。皖南事变后不久,皖南一些地方的新四军和游击队又日渐活跃。顾祝同惊呼:“铜、南、繁一带匪风日炽……亟应彻底清剿。”“业经另调五十二师成立铜南繁泾绥靖指挥部负责清剿。”(顾祝同8月11日致皖南行署电)各县亦相继成立绥靖指挥部,由县长指挥加入“清剿”。
国民党军第一四四师亦分区派队协同地方政府采取“剿抚兼施”办法,进一步“围剿”新四军,其“清剿”地区广及泾、南、繁、铜、青、太,并作严密计划、部署。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之“第二、要领”之九:“接近敌区之清剿部队应避免与敌惹起无益战斗,妨害任务之达成”(见该师1941年2月10日制发的“清剿”计划)。这里的“敌区”毫无疑问即指日本军占领区。由此,国民党顽军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反新四军的面目昭然若揭。
顾祝同原计划在1942年1月将皖南一带被打散的新四军“肃清”,可经过将近一年的“清剿”,零星分散的新四军人员仍在各地潜伏活动,于是“肃清之期仍须宽以时日,现决定展期6个月,至31年7月底止”。为此,顾祝同于1941年12月22日密令皖南行署会同“绥靖指挥部”切实商定计划,健全党政下层机构,增强地方自卫力量,“清除残余潜伏分子”,成立固定性之情报网,永远防止“奸伪秘密活动”,“并将工作点逐渐转移于地方党政机关”。
第三,开展清乡,办理“善后工作”。
1月20日,上官云相电示皖南各地下属开展清乡工作。2月2日,第八督察专署呈皖南行署电:该专署及时召开太、青、铜3县党政会议,对健全保甲组织、整顿地方武力、肃清“潜匿分子”、党政双方基层干部密切合作,对解决新四军后的一切善后问题,皆作详尽周密解析。立饬各员会后返县协助军事办理“善后事宜”。2月26日,第六督察专署致皖南行署电称:本区对肃清“残匪”及各种“善后工作”业经遵饬实施,并派遣员兵赴泾、南、繁各县督助推进。复以健全各级组织、调整保甲人事,训练保甲人员。限令保甲人员于2月底以前加入国民党。严查户口,办理五户联保连坐,限3月底以前办竣。自4月份起实行“异党”登记及连坐,取消“非法”团体。认真办理自首自新。对情报人员施以化装、通信、侦探、谍报等项技术训练。设立乡镇保国民兵队和盘查哨,实行民有枪炮登记,对新四军遗散枪支限2月内收查清楚,等等。
青阳县奉专署训示清乡要点,按本县情形对清乡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普遍宣传,由各乡镇公所派员率领“模范队”会同保甲长逐户清查,如有形迹可疑之人及无户籍者即行逮捕,送府讯究。办理自首,乡保长应严密监视自首分子行动,县政府会同党部予以训练。逐级具结,实行五家联保连坐。甲长、保长、乡长分别具结逐级上呈。如有“不良分子”潜伏,各该乡保甲长须负连带责任,同受重罚。加强情报工作,建立保甲情报网,普遍建立各保盘查哨,发放“通行证”,凡无正式“通行证”之行人,一律扣留送府核办。调查枪支,各保壮丁必须制备土枪或刀矛,以加强自卫。这封青阳县1941年1月22日给皖南行署的报告(代电),同时分令各区乡镇遵照。泾、南、繁、铜、太、石、贵等各县亦遵上峰之命,广泛开展“清乡”,办理“善后”。
第四,成立“搜剿”队,“梳剿”隐蔽于山林中的新四军。
针对皖南事变后,被打散的新四军仍隐蔽于泾县汀潭、球岭、丕岭、麻岭坑、百岭坑、丁漕溪等崇山峻岭之中,待机突围的情况,第六督察专署抽派泾县部队编成两个“搜剿”队限期“肃清”。这里的“泾县部队”指当地警卫队、自卫队、皖南特工队。对“搜剿”指挥官、“搜剿”区域等都作指定,在指定区域内“纵横梳剿”。由于在山林中的新四军人员常在夜间化装到村庄寻购粮食,此文后面在“注意事项”中,特别提出“各搜剿队应在夜间在各要道口设伏步哨捕捉”(见1941年2月9日第六专署令)。泾县周边的一些县也相继成立“搜剿”队。
有些地方还实行“坚壁清野”。如当据报有200多新四军人员从铜陵来到青阳县甘家冲。青阳县1941年9月26日电呈皖南行署,说县地方团队与国民党驻军四三〇团予以包围“进剿”。同时,已将甘家冲之民众及粮食移至距“匪”十里之中分村,使“匪军”孤立。繁昌等县也实行了“坚壁清野”。
第五,设立“特训处”、“训练大队”和强迫办理“自首”。
从《文电选》得知,关于设立“训练”组织,顾祝同仅在1941年1月中旬就3次电令皖南行署和第六督察专署遵行。当国民党军与新四军正在激战的1月11日,顾即电称:设立皖南特训分处“确属切要,应即克日先行组设,俾利工作”。两天后,顾又电云:“成立临时特训处一节已电黄、宋两主任提前照办。”顾1月18日电示:“皖南除准设立特训处外,并由本部成立3个训练大队。尔复特训处专收容政工人员、青年知识分子及该党党员。在地方搜捕之零星流散士兵仍应移送训练大队,各训练大队专收士兵。如经考查发现政工人员等亦即就近移特训处,其重要者均应解送本部特训班。”
关于强迫办理“自首”事宜,第六督察专署2月12日奉颁《办理自首自新暂行办法》,规定了严密的办理手续、程序。自首人“须接受承办机关之绝对管理与训练”。此后,顾祝同电令皖南行署:“关于自首事宜应由地方党政机关及军队政治部负责办理,其他人员不得干涉。”此电关于办理自首权的规定与此前皖南地方当局之规定有明显差异。该专署颁发的《自首自新办法》规定,有办理自首权之机关为各级党部。此项差异说明了国民党的皖南地方党政和顾祝同所统辖的皖南驻军都在争夺办理自首之权。地方当然得听命于顾祝同,这就使办理自首事宜的所谓政治工作添加了“军味”,即更浓烈的血腥味。同时,也反映出国民党军队和地方党政机关,都想在借机敲诈勒索搜刮民财中捞一把。电文还毫不掩饰地告诉我们,国民党地方党政部门和驻军办理自首的强制、胁迫、敲诈勒索、涂炭百姓的白色恐怖。“惟各县、各部驻军及特工谍报人员暨其他工作团队往往各自为政,分头办理自首自新事宜,致使手续纷乱,人民无所适从,甚至不肖之徒,极端要挟讹诈,人人自危”(据第六督察专署2月11日致皖南行署电)。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1941年1月17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通令取消新四军番号。第二天,新四军军部就在苏北盐城重建。1月28日,活动在陇海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部队整编为7个师及1个独立旅,全军9万多人。重建的新四军军部及所属部队,不再受国民党的控制、制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更广阔的天地驰骋,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抗日斗争,夺取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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