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债危机路漫漫 中欧经贸待考验
2011-12-29姚铃
对外经贸实务 2011年10期
2010年5月,希腊爆发主权债务危机后,欧盟为应对和预防债务危机向其他成员国蔓延,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进行了经济治理架构的改革。但一年多以来,欧债危机不仅没有平息,反而从希腊向爱尔兰和葡萄牙扩散,并大有将同为“欧猪国家”的意大利和西班牙拉下水的趋势。可以说,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已成为当前全球金融和经济挥之不去的噩梦。本文从有关认识问题入手,在阐述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就危机的解决途径及其对中欧经贸合作造成的影响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欧债危机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征
(一)欧债危机是一场长期性危机
众所周知,受低利率政策和跨国资金极大自由流动带动,欧元区诞生后的10年,区内国家经历了普遍的繁荣。从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间,欧元区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2.1%,与同期美国的增长水平相仿;其间债务危机的重灾区——“欧猪国家”,即希腊、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也分别达到3.9%、5.5%、1.6%、1.2%和3.5%。但伴随着经济的繁荣,以“欧猪国家”为代表的欧元区外围国家在享受经济一体化带来好处的同时,公共债务也呈迅速增加趋势(见图1)。尤其希腊、意大利和葡萄牙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早已突破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
欧元区外围国家公共债务不断上升有其深层次原因,根源在于各成员国经济增长的失衡。如果说过去10年引领欧元区经济增长的德国和法国等核心国家,其经济发展根植于实体产业和对外出口的增长,欧元区外围国家经济增长则依赖于信贷的扩张,而不是竞争力的提升。这些国家尽管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但却实行向核心国家看齐的高福利社会政策。在同一货币区内,核心国家的剩余资金可以很便利地源源不断流入外围国家,支撑了外围国家寅吃卯粮、借钱消费的经济增长模式。其直接后果是,10年间欧元区外围国家消费部门急剧膨胀,消费需求的增速远大于实体经济的增速,从而导致日益严重的消费增长泡沫(希腊和葡萄牙)和房地产泡沫(爱尔兰和西班牙)。10年间,欧元区外围国家在社会福利方面赶上了核心国家的步伐,但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却进一步拉大了,债务负担更加沉重了。2008年不期而至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希腊等重债国的信贷链条突然断裂,其依赖举债的经济增长模式再也难以为继。尽管债务危机爆发后,相关国家纷纷采取紧缩政策试图削减畸高的债务。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危机国家在筹资受阻的情况下解决严重的主权债务问题绝非易事。
(二)欧债危机是一场复合型危机
一是银行业危机。从表面看,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是由于希腊等国政府丧失偿债能力而造成的支付危机。但在这些国家获得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巨额金融救援后,危机不仅没有解决,反而不时恶化,是因为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银行业危机。作为希腊等国债券的主要持有者,欧洲银行风险敞口较大。据国际清算银行6月份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欧洲银行业累计持有“欧猪国家”债券高达2.2万亿美元,包括政府债、银行债以及民间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因此,市场对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敏感,与其说是对希腊等危机国偿债能力的不信任,不如说是对债务危机可能拖垮欧洲银行业前景的担忧。近期意大利卷入债务危机漩涡就是这种担忧情绪的典型反映。
二是竞争力危机。希腊和葡萄牙之所以陷入危机,根本原因在于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竞争力低下。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0-201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2010-2011年,在全球139个国家中,希腊竞争力排名第83位,居欧盟27国之尾;而葡萄牙的全球竞争力排名也仅列第46位。正是由于竞争力缺失,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希腊经济始终深陷衰退泥沼,难以凭自身之力实现复苏。
三是经济治理危机。希腊等国债务危机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还与欧盟这个实体的特殊性密切相关。首先在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不协调。即欧洲央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成员国实行各自独立的财政政策。危机来临时,两者均无法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欧元区这种与生俱来的结构性缺陷被认为是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升级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在于政治决策力不足。欧盟是由27个主权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利益诉求不相同。在希腊危机爆发之初,核心国家在救助问题上各怀心事,争论不休,错过了最佳时间点,导致“蝴蝶效应”,发生在希腊的这场规模不大的危机最终却威胁到整个欧元区的生存。再次在于授权的缺失。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欧盟发现自己并没有处置问题的权力,不得不听任成员国之间讨价还价,陷入一片混乱。荷兰莱顿大学的哈尔贝施塔特教授在世界经济论坛发言中因此将之归纳为 “政治合法性危机”。
二、欧元区主权债务重组不可避免
第一,危机国家有限的经济增长无法保持债务的可持续性
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一年多来的发展态势表明,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等危机国家经济状况尽管随着世界和欧盟经济整体复苏而出现改善,但却无法改变其负债继续上升的趋势。三国初次接受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救助的直接成本——贷款利息普遍超过5%。这已是三国能够从外部获得借款的最优惠条件。根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迈克尔·穆萨的一项分析,当一国的借债利率高于经济增长率时,其债务的继续累积将不可避免。而希腊经济最繁荣的2001至2008年,其年均增长率也仅3.9%,远低于上述借贷成本。2010年,葡萄牙经济同比增长1.3%,而希腊和爱尔兰则分别同比下降4.5%和1.0%,增幅均远低于同期欧元区1.8%的增长率。同时,由于实行财政紧缩政策,危机国家经济增长的潜力受到抑制,由此将陷入进一步加重债务负担的怪圈。据欧盟统计局预测,未来2-3年,“欧猪国家”经济将普遍陷于停滞或微弱增长(见表1)。据EIU预测,2011年-2014年,“欧猪国家”中,希腊、意大利、爱尔兰和葡萄牙四国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将超过110%,其中希腊2011年将达到160%、2014年接近180%。在当前经济增长水平和原有救助条件下,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三个国家提供贷款的行动,仅仅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性,却难以保持债务的可持性。
第二,欧盟已从心理和行动上逐步接受危机国家债务重组
欧元区主权债危机爆发一年多来,在形势发展的倒逼下,欧盟对希腊等国危机性质的认识不断加深,日益接近问题的本质。在危机爆发之初,欧盟认为希腊等国的债务危机只是一场流动性危机,只要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救助,危机国家就可以走出困境。因而尽管国际金融市场并不看好2010年5月欧盟首次联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希腊提供总额为1100亿欧元紧急金融救助的效果,欧盟却并不为所动。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欧盟被迫承认希腊等国的债务危机实质上是偿付能力危机。在当时的救助条件下,希腊虽暂时渡过了眼前的危机,但却没有能力实现经济的自我修复。于是在今年3月“欧元公约”诞生的同时,欧盟实际上已经开始了希腊债务重组的脚步。“欧元公约”赋予“欧洲金融稳定基金”( EFSF) 在初级市场购买债券的权利,而不只是发放贷款;同时降低希腊的还贷利率1%至5%以下,并将还贷年限从3年延长为7.5年。这被普遍认为是希腊债务的 “软性重组”。今年6月底,随着希腊主权债务危机再度恶化并迅速向其他“欧猪国家”蔓延,特别是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竞相发出希腊可能“选择性违约”的警告后,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迫接受希腊等危机国家必需进行债务重组的事实。他们对债务重组的态度从比较隐讳、避免在公开场合谈及,转变为紧锣密鼓地考虑有序重组。6月以来,欧洲央行的态度从坚决反对任何形式重组转化为仅反对非自愿形式的重组。7月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其新任总裁拉加德均呼吁私营机构参与危机国家债务重组。而德、法等核心国家在私营机构参与重组问题上达成一致,则直接促成了官方总额为1090亿欧元的对希腊第二轮救助方案的出台。
该方案有几大亮点:一是大幅延长了希腊偿还贷款的期限,从目前的7.5年延长到最少15年,最多30年;二是进一步降低了贷款利率,从目前的4.5%降至3.5%;三是私营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参与救助,未来3年总出资额接近500亿欧元,至2019年总出资额预计将达1060亿欧元;四是提高欧洲金融稳定基金和未来的永久性救助机制——欧洲稳定机制的灵活性,允许其进入二级市场购买欧元区国家债券。应该说,方案的力度是空前的,也体现了欧盟国家同舟共济、防止危机蔓延的政治意志,但其最终能否取得预想中的成效还有待实践的检验,毕竟当前市场关注的焦点已经转向“欧猪国家”中“大到不能倒”的意大利和西班牙。
第三,欧债危机的根本解决之道有赖于危机国家经济持续增长能力的恢复
笔者认为: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解决前景取决于危机国家经济中长期能否恢复可持续性的增长,而这需要欧盟和当事国的共同努力。彻底解决债务问题的关键因素,从深陷危机的希腊等国来说,一方面需切实履行紧缩计划,大刀阔斧削减赤字,将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降至3%以内,重新赢回国际社会的信心,为重返资本市场铺平道路;另一方面需坚定推进经济结构改革,包括国营部门私有化,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增强各领域竞争力,为经济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但这些都需要有关国家各政治派别和全体国民达成政治上的共识,并承受相当大的代价。从欧盟来说,需有效实施“欧洲2020战略”,消除核心国家与外围国家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对于外围国家特别是陷入主权债务危机国家面临的困难局面,动用结构性基金助其发展经济,以更优惠的条件助其发展基础设施、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提升相关技术,以恢复经济增长的能力。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包括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欧猪国家”,经济上各有特色和优势,仍拥有恢复发展的潜力。
三、欧债危机对中欧经贸合作的影响
随着欧盟出台救助希腊的第二轮方案,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暂时得以缓解。但欧债危机对欧盟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不可避免给中欧经贸合作带来复杂因素,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有关动向应引起关注:
(一)我对欧出口增势明显减弱
在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大环境下,今年以来我对欧盟出口增长速度明显减慢,显示欧盟内需市场增长乏力,对来自我国商品的需求开始呈现减弱迹象。据海关统计,2011年1-6月,我对欧盟出口增幅为16.9%,比同期全国出口整体增幅低7.1个百分点,与金融危机后较长时期我对欧盟出口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鲜明对照。对欧盟出口占我对外出口总额的比重出现下降,上半年为18.8%,较上年同期减少1.2个百分点。从国别情况看,1-6月,我对在欧盟的前六大出口市场——德国、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出口额合计占同期对欧盟出口总额的74.1%,较2010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
从2011年春季广交会的数据也可以看到欧盟对我需求增长减速及企业谨慎对待后市的苗头。整个春交会期间,我对欧盟成交虽同比增长14.1%,但欧盟到会客商人数却同比下降15.1%,降幅远大于美国(下降3.6%)和日本(下降10%)的到会客商人数。同时,企业出于对后市不确定性以及对出口政策和成本上升的担心,仍不敢接长单,成交的订单以短单为主。
(二)欧盟对华贸易政策更加激进
债务危机使欧盟内部保护主义倾向抬头。欧盟以“开放贸易”、“公平贸易”为名,实施新的贸易战略,一是扩大出口,二是限制进口,力图使经济尽快摆脱债务危机、实现复苏,继续保持其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中国成为其新贸易战略首当其冲的目标之一。基于中国市场对欧盟经济的重要性,欧盟一方面将中国视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全力要求中国开放市场,以实现欧盟企业在中国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中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限制,希望迫使中国解决其对华贸易中的关切问题,包括要求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中国产品实施更加频繁的贸易救济措施等。
2010年,欧盟对我国产品发起11起贸易救济调查,比2009年增加57.1%,是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措施最多的世贸组织成员。欧盟不仅拒绝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且为应对我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有关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的即将到期,将对华贸易救济从反倾销延伸到反补贴。2011年5月,欧盟首次对我国产品(铜版纸)征收反补贴税,预示着我对欧出口将面临新的挑战。
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目前均加强了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双方贸易纠纷的尝试,显示双边经贸关系更加成熟。日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裁决报告,裁定我起诉欧盟对华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取得胜利,特别是认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关于单独税率的法律规定违反世贸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三)欧盟自贸区战略对我构成潜在影响
为应对债务危机挑战,欧盟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力图在未来5年内使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覆盖其50%的域外贸易额。为此,欧盟积极推进与我周边经济体的自贸区建设,先后启动与印度、东盟、新加坡等的自贸协定谈判,最近又同此前一直回避的日本开展相关磋商。今年7月1日,欧盟同韩国自贸协定正式生效。这是迄今欧盟对外建成的最具意义的自由贸易区,欧盟贸易委员德古特称这必将成为欧盟与亚洲贸易关系中扭转乾坤的重要因素。由于短期内中欧建成自贸区的可能性不大,而我在出口产品方面与上述经济体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如不妥善应对,将有可能形成贸易转移效应,对我对欧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四)我对欧“走出去”面临两难处境
第一,欧债危机的爆发,使很多欧盟国家和企业资金短缺,对我投资持欢迎态度,为我企业扩大对欧“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企业对欧投资出现热潮,包括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三一重工在德国建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等项目均实现良好效益,对企业自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多数中国企业还不具备在欧盟这一成熟市场开展大规模投资经营的能力,勉强进入,最终可能大败而归。近期被波兰政府取消高速公路项目合同的中国海外工程公司成为中国对欧“走出去”失败的一个典型,其教训需深刻总结。
第三,中国企业集中大量进入欧洲,特别是个别企业不计成本收购欧方高端技术的行为,引起欧方的警觉,欧盟政客和舆论针对我国的投资保护主义言论时有出现。因此,欧盟经济一旦好转,我对欧“走出去”的环境存在逆转的可能性,当前的机遇也许转瞬即逝。
注释:
①根据2011年3月生效的《欧元公约》,希腊的借款成本被允许降低一个百分点,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