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创新战略及其对中美关系的影响
2011-12-29王国兴
国际展望 2011年5期
【内容提要】奥巴马政府最新推出的美国创新战略,适度更新了国家创新战略框架,进一步提出了五大创新行动计划,继续强调了政府在国家创新中的作用。同时,该战略更加关注公共空间领域的创新、提高创新体系的效率和发挥私营企业的作用。但是,该战略也面临三大挑战,包括创新本身的不确定性、创新体系从国防为主向非国防研究和基础研究延伸的有效性以及两党相互牵制和财政赤字高企带来的可持续性。中美创新战略间的竞争不是全方位的竞争,而是有限范围的竞争,美国创新战略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两国的竞争态势,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争端将加剧,但在基础教育、全球公共空间和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创新方面既有竞争,也可能有合作,两国创新的主体——企业之间也必将是即竞争又合作的关系。
【关键词】国家创新战略 美国 中美关系
【作者简介】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美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
引 言
2011年2月,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经济顾问委员会和科技政策办公室联合推出了《美国创新战略:确保美国的经济增长与繁荣》 (以下简称《美国创新战略》),这是奥巴马政府2009年9月推出《美国创新战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 基础上的新版创新战略。奥巴马执政短短两年时间里,连续两次发布国家创新战略报告,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显示出本届政府对创新战略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报告指出,美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取决于美国的创新能力。要想赢得未来,美国必须在创新、教育以及基础设施方面超越其他国家;必须为美国的财政赤字买单,发展促使美国更加强大的产业,减少那些无法使美国强大的产业;改革政府运作方式,以使美国可以集中精力推动经济增长,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在具体举措上,新版创新战略推出了多项全新计划,并把这些计划视为未来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新版创新战略将对美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将超越国门,波及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中美关系。
一、《美国创新战略》的主要内容
(一)宣布五大创新行动计划。新版《美国创新战略》开篇即宣布了奥巴马政府推进创新的五大创新行动计划,是国家创新战略的具体安排。一是发展无线网络,在未来5年内使美国高速无线网络接入率达到98%,作为推动无线技术革命迅速发展的必要手段,将在未来10年内大大拓展商业频谱的范围,并加速无线网络在医疗保健、教育、运输和其他领域的应用;二是提高专利审批效率,将美国商标专利局对专利的平均审批时间从35个月缩短到20个月,减少专利申请大量积压现象,并提高专利质量,使最有价值的专利技术能在12个月内进入市场,从而使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时间周期进一步缩短;三是改善基础教育,使每一个高中毕业生都能为未来上大学和参加工作做好准备(K-12教育计划),支持教育技术研究,支持提升学习能力的计划(Race to the Top),鼓励更多学生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科目(STEM)上取得好成绩,并计划在未来10年内再培训10万名STEM教师,以提高师资水平;四是加速发展清洁能源,并为此提出了三个具体目标,即增设3个创新研究中心,到2015年使美国道路上行驶的先进技术汽车数达到百万,以及到2035年使美国清洁能源发电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达到80%;五是启动美国创业计划,努力促使科研成果尽快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努力促进和发展创业生态系统,帮助初创企业改善创业和发展环境,增加新公司成功的机会。
(二)更新创新战略框架。新版《美国创新战略》保持了原有创新战略总体框架的稳定,但更新了相关内容或优先次序。该总体框架呈金字塔形,由三个层面组成,三个层面逐层递进。第一层以 “投资美国创新的基本要素”为基础,在包括培养符合21世纪知识和技能需要的下一代人才和世界一流的劳动力队伍、加强和扩大美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建设21世纪先进的基础设施以及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生态系统等四大领域进行重点投资。与旧版相比,新战略总体框架的这一层面调整了前两个领域的次序,更强调了培养创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同时对四大领域投资的内容作了适度更新;第二层以“推进以市场为基础的创新”为中坚,具体提出了通过减免研发税收加速企业创新、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政策提升创新能力、扶持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以及培育创新、开放和充满竞争的市场等四项措施。与旧版相比,保留和小幅更新了扶持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这一措施,大幅调整了其他三项措施的重点及其内容;第三层把“促进国家优先领域的创新取得突破”作为关键,设定了清洁能源、生物、纳米和先进制造技术、太空技术及其应用、医疗保健技术以及教育技术等五大领域为创新战略力求取得突破的优先领域。与旧版相比,除继续把清洁能源和医疗保健技术作为优先领域并小幅更新内容外,把生物、纳米和先进制造技术、太空技术及其应用以及教育技术也遴选为创新战略的优先领域。
(三)继续强调政府是创新的推动者。2009版《美国创新战略》讨论了创新政策的选择,具体涉及是坚持自由放任主义还是坚持政府干预主义、政府在创新活动中的合适角色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政府介入创新的框架等问题。与之不同的是,新版《美国创新战略》旗帜鲜明地指出:政府是创新的推动者!并且指出,创新政策最正确的选择不在于是要政府管理还是完全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使政府在支持私营部门创新中发挥适当的作用。因为经济学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创新友好型的环境需要特别宽容的公众支持。 虽然市场有很多优势,但是当市场无法自己创造强有力的创新流时,政府就应该发挥适当的作用。一个最重要的“市场失灵”领域出现在基础科研领域。因为基础科研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商业回报,它的成本也无法轻易为私营投资者所接受。但是,基础科研的突破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为此,基础科研需要依靠政府资助作为主要来源。民用技术领域也充满着“市场失灵”,因为企业一般只能获得其创新成果的一小部分好处,部分是因为消费者享有了创新成果的大部分好处,部分是因为后续的创新可能由其他公司完成,所以市场仍然无法提供足够的创新激励。 为此,需要政府出台提高私营企业创新积极性的政策,如简化研发税收抵免机制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创新示范基金和政府采购,既可以鼓励创建和发展新一代技术,又可以激励私营企业创新更贴近社会利益。
二、《美国创新战略》的主要特点
(一)更加关注全球公共空间领域的创新。美国视网络空间、太空和海洋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