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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的几点经验

2011-12-29胡延峰

新课程·上旬 2011年10期

  数学教学应该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让学生动起来,教师要做的是引导学生自己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只要是学生自己能干的事,就不能越俎代庖。下面笔者就自己在平时教学中的一些经验,抛砖引玉,谈谈如何提高学生这方面的能力。
  一、重视教材,让学生经历探索过程后得到数学概念和定理
  前面是一个生活中的例子,然后是“做一做”,最后针对定理或公式的关键环节进行填空,而不是像以前直接告诉你结果。翻开北师大版的数学教材,这样的课堂安排比比皆是,这样做就是让学生经历发现问题—探索问题—归纳问题的过程,目的就是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亲身经历问题的探索过程,进而发现问题的实质。有些老师会产生这样的误区:课后的习题不都是公式的应用吗?干脆把结果及规律直接告诉学生,省下学生的探索时间,让他们直接去做练习题,这样不是更能提高课堂效率吗?其实,这种貌似理由充足的做法严重违背了数学的学习规律,舍本逐末,造成的后果就是学生真的把数学知识学死了,他们眼中只有冷冰冰的数学公式,没有了数学的活力与灵性,学生只能生搬硬套而永远不会去灵活应用,同时也失去了创新、创造的能力。
  老师要做的恰恰是配合教材的安排,根据新课标的要求,精心设计、引导、鼓励学生大胆想象、勇于动手、勤于动手、善于分析,和同伴多讨论多合作,共同找到数学真理。
  二、让学生自己动手,通过探究实验得到数学规律
  引导让学生自己做实验,通过参与探究过程,了解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在游戏中学习科学知识,正是新课标精神之所在。
  三、引导学生从宏观上划分数学题目,具体解法规律交给学生去归纳
  刚参加工作时,我总是大包大揽,许多解题思路、规律总害怕给学生讲不清,而要把它们都总结出来教给学生,这样还担心他们记不住。有一次,对于动态问题的求解,我花费了大量心血,查阅了大量资料,从各种题型的结论出发,总结出如下类型:点动型、线动型、图形移动型;又根据知识背景总结出一次函数型、二次函数型、特殊四边形型等,共七八种。等我把研究成果教给学生时,发现出问题了:越给他们讲得清,问题越说不清。以后碰见动态题型,学生的得分率仍然不高。原因在哪里?其实就是教师干了学生该干的活。
  以后,我只是从宏观上引导,具体细节由学生自己去总结。比如在初三总复习时,面对茫茫题海,许多学生感到困惑和无助,我就引导他们从条件特征和数学概念出发,把知识体系分为四大类:概念特征类、观察实践类、实际应用类、统计概率类。常见的习题几乎都可以归纳到这四大类中,对于每一大类中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题型,我的任务就是指引学生自己动手探索,在实战中自己归纳总结出不同的数学方法、规律及心得。
  “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只有我们数学教育工作者真正重视新课标要求,尊重学生学习数学,探究科学真理的心理规律,让孩子们真正动起来,那么数学永远都是科学世界中最美丽的、最吸引人的一朵奇葩!
  (作者单位 河南省平顶山市第五十四中学)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