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2011-12-29彭克明崔建良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11期

  【摘要】农业生产、畜禽养殖业、乡镇企业以及生活垃圾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要加强农村环保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构,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建立多渠道环保融资机制,加大对农村环保投资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不断推广农村环保新技术;加强农民环保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农村环境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即表明新农村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当前,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快速增长和农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忽略了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致使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
  第一,农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我国农药利用率平均只有30%左右,比发达国家要低20%,流失的农药进入水体和土壤,使环境遭到污染,威胁生物的多样性;我国化肥利用率平均只有30%~50%,流失量巨大,而且化肥的逐年追加不仅降低了施肥增产的效果,而且会造成土壤板结和污染;地膜属难降解材料,废膜在地下可以残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使土壤蓄水、导水能力减弱,造成农产品产量下降。
  第二,畜禽养殖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农村养殖场大多规模较小,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养殖污水任意排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泊,导致水体严重富营养化,使水体丧失经济功能;污水中有毒、有害成分一旦进入地下水,会影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畜禽粪便及污水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等,会使农村环境中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威胁人畜健康;畜禽养殖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恶臭气体,污染养殖场及周边乡村环境。
  第三,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乡镇企业,目前绝大多数是科技含量低、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以矿产开发、造纸、化工等为主。这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对废气废水废渣等没有进行妥善处理,随意排放,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第四,生活垃圾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农村生活垃圾绝大部分露天随意堆放,既没有分类回收,也没有进行防渗、防流失等处理,造成不可降解的无机物长期堆积,占用农村耕地,破坏乡村自然景观;易腐有机物成为蚊蝇细菌、病毒的滋生繁衍场所,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
  新农村建设环境问题的成因
  第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农村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而且这种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为了摆脱贫困,广大农村在缺少资金、技术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不走粗放型的发展路子,掠夺性地利用土地、矿山、森林等资源,从而造成土地退化、森林破坏、农村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着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在美化城市的过程中,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污染型企业向农村搬迁,使本就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更加不堪重负。
  第二,农村环保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农村环境保护失去制度性保障。发达国家对农村环境的保护是通过法制化途径实现的,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相对滞后。既有的环保法规多是针对城市环境问题和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而制定的,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环境问题缺少具体有效的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地方政府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地方性农村环境保护规定,使农村环境保护处于无针对性法律约束管理的状态。
  第三,环保机构和人员短缺使农村环境保护缺乏有效监管。当前,我国最基层的环境保护机构是县级环保局,只有少数乡镇建有环保办公室、聘有环保员,但他们的主要职责仅限于对农村工业环境的监管。农村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的专门环保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乡村环境保护基本处于无人过问状态,即使上级环保机构意识到了农村环境问题的存在,但治理起来也往往由于资金短缺、环保技术人员不足等原因而有心无力。
  第四,农村环保经费投入不足使农村环保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以政府投资为主,但政府有限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我国的环保资金多投放在城市,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大都还是空白,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都没有配备,导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生产生活垃圾随意抛弃,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环境质量的差距。
  第五,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加大了农村环境保护的难度。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大部分农村居民对农村环境污染表现淡漠,缺乏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环境权益方面,绝大多数农民依法维权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只要环境污染不会威胁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他们往往会听之任之。而且当环境保护和自己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暂时的物质满足。当需要出钱出力治理环境污染时,很多农民又会表现出抵触情绪。
  新农村建设环境问题的治理对策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开创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各级地方政府要提高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工作目标范围,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之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农村环保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二,加强农村环保法律体系建设,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填补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的空白和盲点;制定一系列关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标准,使农村经济活动和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在普法方面,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企业经营者、基层领导干部等的环保法律意识。在执法方面,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逐步改变过去人治重于法治的现象,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农村环境不受污染。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构,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构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组织保证。应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业的环保工作人员,在村里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无人监管、无人负责的局面,及时处理各种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农村生态资源。对配备的农村环保员要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理论和技能培训,以此确保农村各项环保工作有效开展。各级环保机构都要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保证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建立多渠道环保融资机制,加大农村环保投资力度。环保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环境保护措施顺利落实的瓶颈。在国家环保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拓宽环保资金的筹集渠道。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决定了各级政府应该成为环境保护的投资主体。地方政府要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加大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努力改善当前环保资金短缺的局面。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合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各种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入到环保事业中来,推动农村环保产业的发展。
  第五,不断推广农村环保新技术,为农村环保提供科技支持。借助环保新技术防治农村环境污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要加大适合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加快环保科研成果的转化,切实发挥科技对农村环保工作的支撑作用,以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
  第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变以牺牲环境、浪费能源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走集约型经济发展的路子。依靠科技进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尤其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开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等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化肥农药的使用,以减少环境污染,缓解环境压力。
  第七,加强农民环保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墙报板报等形式对农村居民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逐步提高其对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促使他们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地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视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强对农民环保技术的培训,开发利用农村绿色能源、可再生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使农民享受到环保技术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自觉地应用环保技术发展生态农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的污染问题。(作者分别为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主任、教授,副教授;本文系2010年度河北省科技厅课题“河北省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457204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