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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国家意识形态传播策略

2011-12-29关丽兰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11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了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变革,意识形态领域也面临来自国内外各种思潮的挑战,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播面临着复杂和严峻的形势,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播途径,遵循价值认同的规律,引导人民群众对国家意识形态由认知认同到情感认同,最终达到行为认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国家意识形态 传播策略 价值认同
  
  意识形态是反映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根本利益的思想体系和价值体系,所谓国家意识形态,就是国家倡导的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体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直以来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旗帜,所以,我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应该也必然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和价值体系。我国曾经是泛意识形态的国家,毛泽东时代把意识形态放在第一位。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社会的深刻变革,意识形态领域也遭到了来自国外和国内各种思潮的挑战,有些人对国家倡导的意识形态持怀疑态度,或者不听,或者不信。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播面临着复杂和严峻的形势,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播途径,以提高传播的实际效用。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价值认同分为认知认同、情感认同和行为认同三个阶段。①我国国家意识形态传播应遵循价值认同的规律,引导人民群众对国家意识形态由认知认同到情感认同,最终达到行为认同的阶段。
  从认知认同的视角出发,国家意识形态传播应当力求视觉化、形象化、艺术化
  认知认同是价值认同的第一阶段,是情感认同和行为认同的根据。人们在接受一定的价值观或价值体系,产生价值认同之前,首先要对这一价值观或价值体系有一些基本的认知和了解。因此,国家意识形态传播首先要引导人们增强对国家意识形态的认知和了解。
  党和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手段,以主流媒体为依托,对国家意识形态进行有效宣传。新闻报道是载体,国家意识形态蕴含其中;尊重事实在前,国家意识形态引导在后,引导要寓于报道之中。互联网时代,媒体出现分众化,新媒体迅速发展起来。面对这种状况,政府应积极推动国家意识形态向新媒体渗透,对新媒体进行有效引导和正面影响,既要使民意充分表达,又要使主流声音顺畅传达,有效促进国家意识与人民群众价值观良性互动。
  文化传播应当成为当代中国国家意识形态传播的首要路径。首先,价值和文化须臾不离,价值观是文化的内核,文化是价值观的载体,价值观通常都得通过文化才能有效地影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价值观和文化的关系表明,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必须立足于文化建设,发展优秀文化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传播路径。其次,文化的情感性、形象性以及艺术性等特征有利于国家意识形态传播路径的视觉化、形象化、艺术化。从文化层面推动国家意识形态传播就是以文化视角重新阐释国家意识形态,并以文化样态实施国家意识形态传播。文化传播国家意识形态的过程,就是通过文化现象的再现、文化情境的描摹、文化情感的熏陶、文化精神的解读来把蕴含在文化中的国家意识形态传递出来的过程。这一过程以文化之形象、文化之情境、文化之情感作为有效沟通国家倡导的观念与人民群众的桥梁,达到与文化消费者的思想、情感、心理共鸣的目的。过去,我们的做法是从政治的角度去灌输,而不是从文化的角度去传播,政治的说教缺乏吸引人心灵的魅力和感染力,阻碍了国家意识形态的正常传播。国家意识形态传播要实现从政治化思维方式向文化思维方式的转变,要把国家意识形态转化为社会文化内在因素的一部分,使其深入人的头脑,融入人的灵魂。
  从情感认同的视角出发,国家意识形态传播应当诉诸情感、契合人心、关注民生
  情感认同是在认知认同的基础上产生的,通常表现为对某种价值观的喜爱或者讨厌、肯定或者否定之情。②它一经形成,就会对认知认同有巨大的强化作用,也将导向行为认同。可以说,促成个体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就促成了国家意识形态内化为个体价值观的完成。
  当今社会,仅仅依靠宣传某种抽象的理论原则和信仰来达到社会群体的认同已不可行。人们是受情感影响的,情感由人民群众对某一意识形态的体验而形成。国家意识形态要能够为人民群众所喜爱和肯定,必须契合人心,必须对人民群众有益。从情感认同的视角出发,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播应当诉诸情感,不应把大众作为理论传输的受器,而应以人为本,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契合人心,顺应民意,在基本内容和本质上切合人民群众的发展需要。三十多年前,邓小平启动改革,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并进一步论证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国家要富强,民众要致富,上下有共识,这一新的理论解释了现实,顺应了民意,指引了方向,共同富裕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新时期,胡锦涛总结我国发展实践,提出科学发展的发展价值观念,而怎样发展经济、怎样发展社会的问题恰恰是现时代中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观察、分析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立足于普遍的社会情绪,不断地补充与人民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理论问题,在价值观层面表现为国家意识形态的补充。这就意味着,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播必须不断关照社会现实,迎接现实社会中的政治、经济、伦理、文化等具体问题提出的挑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正确的公平正义观、民主与法治观、科学发展观等。
  从行为认同的角度出发,政府应用体制建设去建构大众感受和体验国家意识形态的机制
  如果国家意识形态只体现在党和政府的文件和报告中,党员不听、官员不听、民众也不听,那么,当代国家意识形态就只能成为一纸空谈。有生命力的理论和价值观必须依附于现实的器物当中。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设是国家意识形态传播的依托,实现了体制的完善,国家意识形态就会被群众普遍认可。那么,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中国经济体制建设要充分尊重人民利益,积极解决好收入分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中国民主政治体制建设要高度重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制度层面上给人民群众民主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的权利。
  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了解政府活动情况的权利。我国各级政府应加大政务公开的推行力度,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应建立和完善重大舆情通报制度,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定期通报。
  参与权是指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国家公共生活的管理和决策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充分实现人民的参与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中,要能真正体现人民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人民的真实性。目前,要大幅度削减各级党政领导人和国家公务人员的代表数,增加来自基层劳动群众的代表;要完善选举制度,选出能代表民意的代表;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到代表能真实反映人民利益诉求;要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提供参与立法的平台,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完善人大旁听制度、听证制度、评议制度等,丰富和拓宽公民参与社会政治过程的渠道。近年来,公众通过网络和其他途径“理性”参与立法过程获得了立法部门越来越多的认同,这些来自普通老百姓的声音已经成为立法的重要资源。
  表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涵盖宪法所规定的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以及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自由、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控告的权利等等。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是公民参政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主要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权、检举权等。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要高度重视保障公民表达权与监督权的实现。对于城市管理中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应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协商对话的过程,对具体事宜达成共识,让人民充分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与社区自治制度,完善“社区事务民主听证会”、“村民民主评议会”等具体实现人民表达权与监督权的制度。要完善对官员的民主监督机制。影响国家意识形态传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权力腐败问题。尽管执政党利用体制内的各种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但腐败局势并未得到很好地控制。这表明,体制内的监管机制的设置还不够完善,必须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把国家机关的公职行为和对干部的评议和监督,纳入到人民监督之中。(作者单位:燕山大学)
  
  注释
  ①李斌雄,张小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7年第4期,第7页。
  ②朱志君:“价值与价值评价:主客体关系的深层思考”,《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