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按文化生产的逻辑掌握文化领导权

2011-12-29王晓升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11期

  今天的文化体制改革既不能简单地按照自由主义的模式也不能简单地按照机械决定论的模式,而要走一种多元管理的模式。我们要对不同形式的文化进行区分。这就是要区分哪些文化领域属于公共权力领域的,哪些属于市场领域,可以通过市场而生产出来的,哪些文化领域不能简单地划入市场或者政治权力领域。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面临着这样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究竟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那么今天,文化体制的改革必然要面对同样的问题:文化体制的改革是不是会动摇中国共产党在文化生产上的领导地位。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要真正掌握和维持文化领导权就必须让文化按照其自身的再生产逻辑来发展。
  现代社会的文化生产逻辑
  一般来说,在讨论文化时候,人们所说的文化往往是指意义符号的生产、传播和阐释的领域。这个领域非常广泛,它包括文学艺术、宗教、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知识、新闻等方面内容的生产和传播,生产和传播意义符号的各种机构、媒介、活动等。街头卖艺、电视广播、图书报刊、学校教堂等都是文化的生产和传播的机构或媒介。我们甚至可以说,人们之间的日常交流也是文化的生产、传播或者解释的领域。这个领域机构众多、媒介复杂、内容庞杂。它涉及到社会生活中的所有方面,也涉及到社会生活中的所有的人。哈贝马斯在狭义上理解文化领域,认为文化领域介于政治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可以被称为公共领域。他有时也简单地把它称为意见和观点交流的领域。文化体制改革中所涉及到的文化领域主要是公共领域。
  从哈贝马斯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公共领域的产生和发展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现代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最初是为了市场交易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些商人需要了解各地的状况,比如战争、瘟疫、气候等。这种信息最初是通过私人信件来传播的。但是商人不是为了传播信息而写信的,相反他们是为了获得商业秘密,而要保守秘密,统治者也需要信息保密来维持自己的统治。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建立起来,现代国家从传统的等级特权中诞生出来。这个时候,邮政通讯和印刷技术也发展起来。于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政治报纸”——一些经过政府审查后而发表出来的报纸。但是这些报纸不是直接为商人服务的。书写小道消息的人最初并不是为了发表的,后来,他们专门为了发表而写小道消息。在这个时候,消息不是为了商品交换的需要而出现的,而是因为消息本身具有商业价值。传统社会中的那些宫廷艺术家们也开始走向市场,他们靠出卖艺术品得以生存。这就是说,现代文化公共领域是伴随着市场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起来的。一旦公共领域出现了,公共权力机关又需要借助它们发布公告,最初这些公告是针对所有臣民的,但是往往只能达到有教养的统治阶层。获得政治权利的公民会借助于这些公共领域讨论公共事务,交流社会信息。依据市场而发展起来的这种信息传播媒介具有了公共的性质,成为公共领域。20世纪以来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特别是现代互联网的出现,信息的传播又获得了新的手段。资本开始大举进入现代传媒领域,形成许多大的传媒集团。这些传媒集团形成了信息传输领域中的垄断力量。这些传媒集团可以影响乃至左右一个国家的政治局势。
  从现代公共领域的产生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文化生产的一些基本特点:
  第一,文化生产的价值化。文化产生都是意义符号的生产,传统社会也进行意义符号的生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文化符号的象征价值,即由文化符号的生产者或者接收者赋予文化符号的价值。当然,传统文化有时也有商业价值,比如,在古代社会,有人也依靠戏剧、绘画、舞蹈等获得经济利益。但是在那个时候,商业价值是有限的。而在现代社会,文化符号的商业价值却日益凸显出来。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商业价值的文化符号甚至无法被有效地生产出来,而无法存在下去。在现代社会中,虽然人们也谋求文化符号的象征价值,但是其最终仍然是为了获得商业价值。如果说在传统社会,文化符号的象征价值是它的价值核心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文化符号的商业价值是它的价值核心。
  第二,现代文化生产的大众传媒化。任何一种文化符号都需要借助于一定的媒介才能传播。但是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传播的媒介、传播方式和传播的范围都有很大不同。在传统社会,传播的媒介是石头、纸张、口头话语等,石头、纸张等虽然可以长时间保存,却无法再生产,它常常通过唯一性而获得价值,而口头话语无法长期保持。现代大众传媒的出现使文化符号的再生产或者复制变得更加容易。传统社会的文化传播是以个人或者小规模的社会组织来进行的,而在现代社会,由于大资本的介入,文化符号的生产和传播是由全国性的乃至国际性的巨大的传媒机构来进行的。一些大资本通过兼并重组形成了传媒行业上的垄断寡头,比如默多克旗下的国际新闻集团。传统文化的生产和传播是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进行的。而在现代传媒的作用下,文化符号的生产和传播已经彻底改变了传统社会中所存在着的“时空间距”。在传统社会,文化符号的生产和传播是在他们共同的生活世界(时空范围内)的范围中展开的,而在现代社会,文化符号的生产和传播可能在完全不同的时空范围内展开。
  第三,现代传播技术把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接受分离开来,并使文化符号的生产和文化符号的接受疏离开来。在最原始的文化生产中,在原始的神话叙事故事中,叙事者和接受者是在一个时空环境下相互作用和交流的。随着印刷技术的出现,言说者和接收者之间的距离开始出现。言说者在文化生产和文化解释中的主导地位开始被动摇。而在现代社会,文化的生产者、传播者和阐释者分离开来了。他们分别属于文化生产的各个不同环节。文化生产者进一步失去了文化符号的控制权。文化符号被无数不确定的大众所接受。在传统社会,文化符号的生产和接受常常是面对面进行的,生产者有时可以纠正、调节意义的接受过程。现代传媒却完全无法控制人们的接受过程。
  第四,现代的文化生产是全球化生产,文化的传播也是全球化传播。借助现代传媒,文化传播的速度快、信息量大、覆盖范围广。任何一个新闻事件都很容易成为全球性事件,也受到全球性监视。从全球性的视角进行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就成为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中的必然趋势。封闭于区域性的、狭隘的意识形态的宣传视角进行文化生产将无法参与全球性的文化竞争。从全球性的视角审视文化的生产和传播,才能在现代文化生产和传播的竞争中把握话语权。然而,我们必须看到,虽然我国有一些大型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机构,它们在传播技术和传播手段上并不比国际上的一些著名的传媒集团差,但是却没有国际竞争力。
  文化领域中的话语权
  在加入WTO之前,中国在国际经济的舞台上也没有多少话语权,我们只能按照别人所提出的规则参与竞争。为了能够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我们国家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如今我们在IMF、世界银行的话语权越来越大,世界经济问题的解决一定要倾听中国人的声音。然而在文化的领域,比如,在科学技术的领域、社会科学领域、新闻传播领域、文学艺术领域,我们究竟有多大的话语权呢?
  要想在国际文化竞争中获得话语权就必须参与国际竞争,而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遵守文化产生和传播的游戏规则。文化公共领域是一个复杂的领域,从街头艺术到国家剧院,从日常话语到电视剧场,从神话叙事到科学技术,它们有些属于国家权力领域,有些属于商品生产的领域,而有些属于公共领域。从现代社会发展进程来看,对于那些不同领域的东西,社会按照不同的规则来加以管理,从而才能有效地把各种不同的意义符号再生产出来。
  
  国家颁布的法律、公告、政府的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等都是权力的行使或者直接进行权力再生产的文化资料。它们与政府部门的有效运作联系在一起,为政府的管理活动服务。这些部门属于公共权力领域。从事这方面的象征符号再生产的部门属于国家权力部门,应该由国家直接管理。
  还有一些文化部门具有商品再生产的性质,它们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而被再生产出来。这些文化部门属于商品交换的领域。从街头的说唱艺术到各种电视剧,从高雅艺术到通俗歌唱,这些文学艺术领域的作品都可以通过市场而再生产出来。
  除了政治权力领域和商品生产领域中的文化之外,在现代社会还存在着一个公共领域。它们既不属于政治权力领域,也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生产。它们最初是作为市场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媒介而诞生的。政府通过这个媒介向市场提供指导性的信号,而市场也通过这个媒介来监督政府。这个文化领域也相当广泛,其中包括新闻报纸等大众传媒,各种学校、教会、各类科学研究机构、各种专业的学会、行会等。学校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商品生产的部门,而是进行知识的生产和传输的。既然学校不是政府部门,学校的各类工作人员也应该没有行政上的级别。我们既不能把学校办成政府的一个附属机构,也不能把学校办成一个商品买卖的市场。同样各类传媒也是如此,它既不出卖商品,也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如果大众传媒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新闻传播,那么新闻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如果大众传媒按照政府权力的意志来行动,那么传播的真实性也大打折扣。中国民间有人开玩笑说,有些报纸只有日期是真的。人们对这些报纸缺乏基本的信任。这是因为这些传媒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如果这些大众传媒没有得到基本的信任,如何能够在社会竞争中获得话语权呢?
  当然即使在文化公共领域中,我们也要具体分析,哪些部分具有公共领域的性质,而哪些没有公共领域的性质。比如,就学校来说,学校是生产和传授知识的,但是,有些民办的学校就具有商业性质。它们就是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的。即使在那些公办的学校中,学校内部的情况又会不同,某些学科可以依赖市场而得以生存和发展,而有些学科,比如自然科学中的基础学科以及人文科学,就难以依赖于市场而生存和发展。这些基础学科的发展又需要依赖于政府的投入。这就意味着,国家创办的大学既要依赖于市场又要依赖于国家,但是它们又要相对独立于政府和市场。同样,属于公共领域的大众传媒也有复杂的情况,一些大众艺术门类的电视节目有很高的收视率,它们可以通过广告等获得收益。这些电视节目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而有些则属于文化传播或者知识传播,比如,电视中的法律知识讲授的节目。虽然,我们也要通过收视率来对它们进行考评,但是,我们却不能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这些电视节目。这些公共领域的部门既要依赖于政府又要依赖于市场,但是它们又应该相对独立于政府和市场。
  当前,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对复杂的文化领域进行研究和区分,凡是属于政府部门的,就应该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则来运作,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凡是能够通过市场体系来进行再生产的部门,就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来壮大力量。在这里,最复杂的部门就是公共领域中的文化部门。探索一种适合国情而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文化运行体系,是文化体制改革中所面临的最艰巨的任务。在这里,我们还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在科学技术领域,虽然我们国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比如,为什么屠呦呦不能成为院士,为什么有科学家公开表示不再参加院士的评选?为什么国外回国的学者对国家科研项目的评审提出严肃的批评?我们认为,不按照国际通行的管理方式来进行管理,那么我们就难于在科学技术领域全面追赶西方发达国家,我们在科学技术领域就很难有话语权。同样,我们的大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教育部或者教育厅下属的办事机构。大学衙门化一直受到学者的诟病。大学里的学者官员化,霸占学术资源,浪费学术资源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样的大学体制如何能够在国际舞台上处于优势地位。可以说,如果没有管理体制上的变革,要想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恐怕并不容易。同样,我们的一些大众传媒属于政府的一个部门,它们缺乏相对独立性。它们也无法与国际知名的传媒集团进行竞争。试问,如果我国的大众传媒向世界开放,那么它们是不是能够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呢?
  文化体制中的多元管理模式
  在这里,人们必然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文化公共领域都相对独立起来,比如,如果我们的大众传媒相对独立起来了,那么我们党在文化公共领域中的领导地位是不是会被动摇?我认为,这里关键的问题在于人们究竟如何管理,采取怎样的管理体制。
  传统上,人们主要采取两种思路,一种是自由主义的思路,一种是僵化的历史决定论的思路。自由主义思路的基本立足点是把国家和市民社会对立起来,国家保障个人权利,而不能控制个人权利,市民社会就是要保证个人的自由权利,并使这个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干扰。按照这种自由主义的模式,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个人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国家不能用其他原因来限制个人权利。如果要限制,那么这种限制只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个人自由。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文化领域是个人自由活动的领域。文化的产品应该完全通过市场机制而生产出来。但是,这种自由主义模式在现代社会受到了挑战。按照传统的自由主义观点,不受国家控制的、独立的报刊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报刊就是用来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它是遏制极权主义的重要手段。但是自由主义的这种观点却忽视了一个根本点,独立的、商业化的传媒逐步形成一种传媒帝国,它控制国家的舆论。自由言论的渠道被控制了,报刊发行的渠道被控制了,少数传媒垄断了大众传媒行业。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这就是系统控制了生活世界。这些大众传媒只是用各种大众文化来娱乐大众,而把大众的声音排除在公共参与的范围之外。
  反过来,僵化的历史决定论的思路是这样的,社会的上层建筑完全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如果经济基础变了,那么整个社会上层建筑也会发生变化。按照这样的思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丧失了,那么无产阶级的政权就无法保证。如果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那么资本家就会控制这个国家。按照这种机械决定论的观点,文化是为经济利益服务的,属于上层建筑。无产阶级要巩固自己的领导权就必须保持文化上的领导权。为此,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文化领域都应该受到国家的控制。只有国家全面控制了经济和文化领域,国家的政权才有保障,无产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才不会被动摇。这种机械的决定论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上是有害的。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体制主要依据这样一种传统思想而创立起来的。这个体制既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又无法在国际文化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政府在文化领域具有绝对的领导权,但这种文化领导权主要体现在文化生产和传播工具的占有和使用权上,而没有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以及国际文化竞争的需要。
  为此,我们认为,今天的文化体制改革既不能简单地按照自由主义的模式也不能简单地按照机械决定论的模式,而要走一种多元管理的模式。按照传统的自由主义模式,文化领域要么属于政府要么属于市场。凡是不属于市场领域的就属于政府。而按照机械的决定论模式一切文化形式都属于意识形态,都应该由政府管理。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这两种思路都是失败的。在我们所说的多元管理的模式中,我们要对不同形式的文化进行区分。这就是要区分哪些文化领域属于公共权力领域的,哪些属于市场领域,可以通过市场而生产出来,哪些文化领域不能简单地划入市场或者政治权力领域。在不同的传统、不同国家或者不同的区域,情况是不同的。在我们国家,我们既需要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又需要根据自己的国情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不能简单地一刀切。
  
  在这里,我们认为,凡是可以被明确划入政治权力领域或者经济领域的文化部门就可以完全按照政府部门或者商品生产的方式来处理。而对于其余的那些无法直接划入政府或者市场的领域,可以被划入公共领域。我们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法人主体,这些法人主体不是国家直接控制的,而是相对独立的,但是它们又没有完全脱离国家的控制。比如,大学的校长可以全球招聘,而把党委书记变成校董事会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他们由政府任命。许多大众传媒也按照独立的法人团体建立起来,把它们从国家的上层建筑机关中独立出来。但是这个法人团体是国家控股的。它们可以按照一定的市场规则来运作,而不是按照国家机关的模式来运作。国家不是直接控制而是在背后操控这些大众传媒的运作。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对这些独立的文化主体进行法律上的规范。这就是要让它们既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又受到国家的控制,让它们成为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公共领域。至于哪些领域应该更多地市场化,哪些领域应该更多地政府介入,这就需要分门别类,详细研究。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第一,它是独立的法人,而不是政府机构,这样,宪法所强调的言论自由在这里得到了保证。人民群众可以借助于报刊等监督政府行为。这些独立的法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市场机制的运作方式,提高运行效率,从而能够在国际文化竞争中争取文化领导权。第二,这些法人团体又不是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政府可以通过董事会间接地控制大众传媒,防止它们的言论伤害大众利益和国家利益。这样做实际上就是保证大众传媒既不受国家的直接控制,也不受市场的直接控制,而是使其居于国家和市场之间,处于相对中立的地位。
  在我国,处于公共领域的文化部门总体上来说,被看作是事业单位,基本上是按照政府的模式来运作的,而不是按照公共领域特有的模式来运作。它们往往直接受到政府的控制,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而政府的财政支持又会影响它们的独立运作。这也需要政府通过立法来保证它们相对独立的运作。
  文化领导权不是靠政府的直接控制而确立起来的,而是靠人民大众的接受而确立起来的。即使大众传媒都受到政府的控制,但是一些人却不相信政府控制的报刊发布的新闻,而宁愿相信小道消息。从当代文化生产的特点中,我们知道,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接受是分离的。文化产品被生产出来,并不意味着它必然被接受。在这里,政府直接控制了文化的生产,但是却不能控制文化产品的接受。这种生产模式不仅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反而产生了副作用。一旦政府不再直接控制大众传媒而让它们相对独立起来,大众传媒在新闻舆论中的主导地位就比较容易确立起来。人们更容易相信它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事实上,世界上没有哪个大众传媒是完全客观和中立的,但是,CNN、BBC等更有中立的外表,更容易使人相信它。它们由此而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别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在当代,文化生产已经国际化,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国际化。参与国际文化生产的竞争是文化生产的必然要求。在国际文化领导权的竞争中,我们就是要确立和维护大众传媒的中立性,按照当代文化生产的逻辑来参与国际文化领导权的竞争。
  意识形态斗争和赤裸裸的政治斗争或者经济斗争不同。意识形态斗争的策略是把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隐藏起来,把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变成文化上的优势地位。一旦文化上的优势地位确立起来,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的正当性就得到承认。在国际舞台上,我们既不要做“暴发户”,也不要做“霸权者”,我们通过自己的文化领导权而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我们要把自己的经济力量和政治优势转变成为文化领导权。这就要求我们把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从文化领域中抽离出来,隐藏起来,让文化按照自身的逻辑来运行。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在国际意识形态斗争中获得文化领导权。(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