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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维稳对策探析

2011-12-29刘申辉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1期

  [摘要]近年一些地方发生的群体事件,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和集中反映。群体事件危害社会安全,动摇社会信心、凝聚力和认同感,破坏建设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灾难性的后果。预防和解决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
  [关键词]群体事件利益诉求维稳对策
  
  目前,我国发生的经济社会转型正在改变着社会的权力定位、利益分配、阶层结构。权力定位、利益分配的调整与重构的过程往往伴随着部分人的失落、压抑、痛苦和行为失衡,极易造成转型期的矛盾与冲突,引发群体事件。
  
  群体事件的形成机理
  
  群众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可能出现抗争甚至暴力行为。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公正合理解决,群众觉得失望。人们心中积累的失望、不满、委曲、怨恨相互影响、相互感染,经过放大、渲染、发酵,群体产生了不确定性和没有目标的焦虑感,变得蔑视理智、嗜好暴力,试图通过愤怒的抗争甚至暴力行为这种简单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焦虑。
  诉求无法得到满足的利益群体借偶然或简单的事件发力。利益分配和社会心态的失衡达到一定程度,利益群体都觉得要表达点什么,要做点什么,如果这时候有一个出口,不管是简单的或偶然的事件,就成了压抑已久的各种不满的释放通道。一个很小的事件就能够导致群体事件。这个简单的或偶然的事件或许与他们的利益无直接关系,但当事人的遭遇引起社会各界的同情和不平,或者这个事件本身就是利益失衡矛盾激化的产物,各相关利益群体都觉得同病相怜,不管是出于哪一种情况,这个简单或偶然的事件就成了群体事件的由头或导火索,在这个时候,由头是大是小已经不重要,各利益群体只是通过这个由头借力发力加入其中,提出自己的诉求。
  利益相关、境遇相同、诉求相似、相互声援的群众参与形成。其一,利益相关。某一阶层或群体的同种利益共同受到损害,或者他们受损害的利益之间有某种关联关系。相关的利益是一种粘合剂,把各个利益群体联合在一起。产生共同的行为。其二,境遇相同。他们在维护自己合法利益过程中都受过挫折,都处于弱势地位。那种不能维护合法利益的无奈、维权过程中的无助和为改变生活状况而倾力奋斗中的失败感、挫折感,使他们有相同的心路历程和遭遇,彼此理解,彼此体凉,每一个人都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有共同的语言。其三,诉求相似。他们都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回因被侵害而失去的东西,希望增收致富,改善自身处境,提高生活水平。其四,相互声援。他们相信合作的力量,相信合唱的共鸣力,不管是自发也好,自觉也好,同进同退,用一个声音说话,用一样的行为表达诉求。
  行政部门的强硬应对进一步激化事件。发生群体事件的地方,一般来说,群众与行政部门之间存在疏离和不信任感,干群关系比较紧张。有的地方发展经济不顾及绝大多数人利益,甚至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群众觉得没有得到平等的机会;群众的诉求得不到行政部门回应,久拖不决,对群众的痛苦不管不问,置若罔闻;作风生硬,不搞沟通,强势行政。群众体会不到行政部门的关怀与温暖,对行政部门没有亲密感依赖感。在群众对行政部门缺乏信任、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一旦遇到事件,哪怕再小的事件,就会点燃群众的对立情绪,加速群体事件爆发,使群体事件进一步升级扩大陷入不可收拾的境地。
  
  群体事件的社会背景
  
  资源的占有、使用与收益分配成为矛盾多发领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资源对个人来说,不仅仅是生活资料,而且是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谁拥有的多,谁占有的多,谁经营的多,准的收益就多。当前,我国很多矛盾都是因资源而起,属于经济性纠纷。加之我国法制不健全,市场经济又不成熟,开发利用资源掠夺他人合法权利,产生了不少群体维权行为,严重的演化成群体事件。
  工业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使一些矛盾密集产生。当前,我国工业化三个阶段并存,三步并作一步,造成社会问题时空压缩。工业化初期的资本积累阶段、工业化中期的产业升级阶段和工业化后期的结构转型阶段并存,西方发达国家三四百年的工业化历程,我们几十年就完成了,发展得快,存在的问题也多,而且多发并发交织重叠。信息化社会透明度强,社会心理脆弱,媒体在短时间内将大量信息强加于公众,人们很容易做出情绪化反应。网络信息和手机短信的快速传递、爆炸性传播和全社会覆盖、密集释放,深度影响人们的判断和行为选择,在很短时间召集很多人,强化了社会动员能力,使得焦点问题往往快速形成,很快引起社会关注,而且各种焦点问题前后相接,解决起来难度大,回旋余地小,稍有闪失,会酿成群体事件。
  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产生一些新问题。其一,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挑战。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居住、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明显滞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其二,城市建设中因土地征用、拆迁改造产生大量经济纠纷及维权行为,成为突出问题。其三,农村大量资金人才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存在产业空心化危机,落后的农村地区面临边缘化的危险,很容易因贫困滋生社会问题。其四,城中村居住人口密集,人员复杂,收入低,缺乏生活设施,卫生条件不好,治安状况较差,生存环境恶劣,存在潜在危机。最后,农民工问题。农民工劳动报酬得不到保证,用工管理不规范,生活无保障,子女入学难。对农民工管制有余,服务不足。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及雇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呈明显上升趋势,一些农民工以不合法或对抗方式维权,成为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公民意识增强,社会阶层与利益结构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公民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对政府期望值高。广大人民群众感激党和政府,同党的感情不断加深,同时,对党和政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更希望参政议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尤其是年轻一代,他们身上没有老一代那样的沧桑感、沉重感、挫折感,不再默默承受,一味忍让、忍气吞声,能独立表达自己的观点,对弱者同情,对邪恶愤怒,对未来抱有美好希望,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开始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国新时期阶层矛盾实质是利益上的冲突,是人民内部矛盾,范围广泛、层次深刻、状态复杂、方式尖锐、对象具有群体性,它们在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谐。
  
  预防和解决群体事件的维稳对策
  
  科学发展,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一是在就业创业、资源与生存资料的获取、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利益群体,都有平等的权利、机遇,在平等的规则下竞争,力争实现收入公平、程序公平、司法公平。二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发展的关键环节,一定要保护广大相关群众的发展权利和合法利益,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形成社会效益、企业效益、个人权益共赢的局面。其三,关注边缘化群体,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并设法给予帮助,使他们增强生活信心,获得发展的机遇,提高把握机遇的能力,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果。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社会管理方式。首先,要以民主、法治的方式管理社会,化解群众的不满和意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其次,以服务的态度、服务的办法解决老百姓的维权问题,绝对不能用上纲上线、戴帽子、打棍子的办法对付维权事件。再次,信息管理和处置措施要理性、客观、透明,让群众了解实情,取信于民。提高攻关能力和与媒体打交道的技能,善于利用媒体,巧妙化解媒体压力。最后,敢于暴露、处理失职官员,敢于自我揭短、自曝家丑,敢于自我纠察、自我反省,重新赢得社会和公众的好感,重塑政府的公信力。最后,建立健全利益诉求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通过正当规范的途径把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输入公共决策过程中,供决策者调控、整合、汲取,从而推出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使社会各阶层的合理诉求得到满足。
  建立和健全群体事件的紧急处理机制。第一,确立妥善化解群体事件的领导机制。一旦群体事件爆发,立即成立事件处理小组,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全程负责处理。第二,确立事件调查、报告机制。查明事件原委,及时公布事件真相,按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实况。第三,确立对话协商机制。与群众进行沟通、对话、协商,让群众诉说心中的疾苦和不满,引导群众要理性不要极端,要平和不要激愤,要协商不要冲突,要合作不要对抗,稳定情绪,缓和事态。第四,确立依法处理机制。把处理群体事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第五,确立纠错机制。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失误,要立即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第六,确立群众利益诉求解决机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耐心劝导说服,积极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解决方案和结果要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要经得起历史检验。(作者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10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群体事件和河南省维稳机制的构建与完善》的阶段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