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现状及其发展对策探析
2011-12-29张立忠李辰亮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4期
【摘要】独立学院作为新出现的一种人才培养形式,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被认为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的发展需要政策的扶持,需要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体系,扩大社会影响力并突破独立学院学生就业难的壁垒。
【关键词】独立学院 存在问题 对策分析
独立学院是伴随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跨越式发展而涌现出来的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它所招收的学生是指在高校本科层次第三批录取的学生。1998年首先在浙江地区兴办。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独立学院在全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支新兴主力军。目前全国有322所独立学院,承担了本科生扩招任务的近三分之一。
独立学院存在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要求。高等教育大众化是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是由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决定的。首先,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需要培养大量高水平的生产、管理、服务人才。其次,21世纪掌握高新科技的创新人才只能由大学来培养,中国本科以上的人才储备量太少,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第三,国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性:人口的文化构成是综合国力的基础,我国城乡居民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国300多所独立学院已经承担了30%以上本科生的培养任务。由此塑造出来的大批应用型人才将会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要求是独立学院应运而生,并且能够长远发展下去的时代背景。
高等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要求。根据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走科教兴国的道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国家从1998年起采取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政策,从1998年高校招生人数108万人发展到2008年实际招收599万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录取率4%发展到目前超过50%,我国高等教育已实现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面对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办学经费紧张也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因此,为了缓解预算内高等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适当调整高等教育经费的分担结构显得尤为重要。在这种大背景下,独立学院的建立就显得很有必要,一方面独立学院在遵守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基础上,逐步提高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提高了受教育者个人的分担比重,相应降低了高等教育经费中由财政分担的比例,从而在等量财政投入下有效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入学率。
独立学院发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从国家举办独立学院的初衷来看,它对缓解高校的招生压力、补充高等教育经费不足以及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独立学院的发展,一些问题也凸显出来。
“独”不副实。根据教育部26号部长令的要求,独立学院要做到7个“独立”: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就目前独立学院的现状而言,大多数独立学院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与财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校园,无独立的教学管理及师资管理队伍。独立学院“优、民、独”的性质无从体现。
产权政策不明晰。教育部26号部长令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教育部26号部长令对独立学院产权的性质、构成及运作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从目前依托省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产权构成来看,没有一所具有符合要求的投资方,许多独立学院都是虚拟的合作者。这样的产权构成是与教育部26号部长令相悖的。
内部管理不规范。教育部26号部长令规定,独立学院设立董事会,作为独立学院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代表、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表、独立学院院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但实际上,依托省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因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投资方,董事会都是虚设的,也就不可能真正履行职责。独立学院的法人大多数由母体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兼任,其领导班子成员也都由母体学校党委任命,独立学院的院长没有办学自主权,学院重大工作仍归母体高校直接领导,层层上报,事事审批,严重制约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办学定位与办学模式不统一。独立学院作为一种介于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学院之间的大众型的教育机构,立足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已得到了共识。然而,由于独立学院办学基本完全依赖母体学校,因此在专业设置上很难突破其规定的专业目录;若沿用母体学校现有专业的培养方案、教材及教学大纲,在教学运行及组织管理上有现成的模式,办学成本可大大降低;若按照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重新制定培养方案、编写新教材及新的教学大纲、调整新的实验,那么母体学校就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目前没有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很难办到。
办学条件不到位。教育部26号部长令明确规定,独立学院应具备不少于500亩土地的校园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产权并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这也是教育部在2012年4月以前对独立学院进行合格评估规定的政策底线之一,是刚性条件,达不到此条件就被亮红牌,停止办学。然而绝大多数独立学院达不到此条件,多半属于校中校。到目前为止,土地和资产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的微乎其微。
师资队伍没有形成合力。目前独立学院的师资队伍主要来源于母体学校,但母体学校的师资因编制的限制并不富余,众多教师的工作量已处于饱和的状态,再加上这些教师对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研究不够,无法落实因材施教,难以实现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同时,母体学校的教师在人事管理、业绩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不属于独立学院,再加上母体学校的课程安排优先的原则,给独立学院学生上课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因此无法促进“教、管、学”的联动,学风建设大打折扣。
实践教学处境尴尬。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实践教学环节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应该占据主要地位。但由于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办学经费相对短缺,维持学院正常的开支已经不易,投入到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资金相对有限或严重不足,因此实践基地的开设前期显得有些盲目,中期管理“萎靡”,后期无疾而终,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另外,总体而言,独立学院具有较强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相对不足,在如何提高独立学院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上,处于一种力不从心的尴尬困境。
政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影响和社会认知率较低。由于政府对独立学院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独立学院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较低,对独立学院的认识存有误解。有人认为:既然是“民办”的,就不是正规的;高收费,用钱来弥补高分的不足,是大学的变相扩招,借办学之需行赚钱之实。这些言论,首先影响的就是招生,由于不了解独立学院的实质,使得独立学院的生源纷纷转向高职或高专院校;再次是影响就业,独立学院不乏优秀的毕业生,思维活跃,动手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上手快,但一拿出独立学院的毕业证,含金量立马大打折扣,“以证取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较普遍的现象使得独立学院的社会美誉度降低。
独立学院发展对策建议
需要政策的大力扶持。从现在到2012年4月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合格评估还有大约1年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达到教育部26号令规定的刚性条件——土地和资产完全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独立授予学位以及成立名副其实的董事会等有很多困难。但是只要政策衔接到位,下大气力还是可以办到的。
大力推进独立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一是积极构建“能力本位”的人才培养体系。独立学院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换人才培养模式,办出特色。二是努力实现师资队伍素质的根本转变。独立学院需要明确:自己是教学型高校,要在教育教学上下功夫,必须把教学做为中心工作。因此省教育厅应按照《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对全省各独立学院检查力度。
扩大社会影响力并突破独立学院学生就业难。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面临更大的困难与问题。因此摸索建立起一套适合独立学院自身特点的学生就业力培养体系就显得尤为关键。首先应对独立学院学生实施全程化就业指导;其次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第三是一定要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实训教学。
全程化的就业指导应该涵盖独立学院学生就业指导的全部内容,包括新生入学时的专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政策指导、信息服务、思想指导、应聘指导、创业指导等内容,并根据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各个阶段分年级逐步实施,为独立学院学生的择业、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全程化的就业指导要将德育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列入大学的教育教学计划,并作为一门特殊的课程开设。(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