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家治军辩证思维的管理学借鉴
2011-12-29黄朴民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4期
就把握事物变化上“节”与“度”关系临界点而言,兵家一般都主张用“杂于利害”的思维方式,来认识管理体制与管理手段的利弊得失,要求统治者在从事军队管理之时,努力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走出思维的误区,对利与害有通盘的了解,有互补的意识,有巧妙的转换。
兵家概略
所谓“兵家”,指的是中国历史上探讨战争基本问题,阐述战争指导原则与一般方法,总结国防与军队建设普遍规律及其主要手段的思想流派。它渊源萌芽于夏、商、周时代,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独立的学术理论体系,充实提高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丰富发展于两宋迄明清时期,直至晚清让位于近代军事学。
《汉书·艺术志·兵书略》曾对西汉以前的兵家流派作过系统的区分,将先秦两汉兵家划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等四个大类。在四大类中,兵权谋家是最主要的一派,其基本特征是:“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兼容各派之长的综合性学派,其关注的重点是战略问题。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兵书,如《孙子兵法》、《吴子》、《六韬》、《孙膑兵法》大都归入这一派。兵形势家也是比较重要的兵学流派,其特点是:“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向,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主要探讨军事行动的运动性与战术运用灵活性,变化性。兵阴阳家,其特征是“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即注意天候、地理与战争胜负关系的研究。兵技巧家,其基本特点是“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这表明该派所注重的是武器装备和作战技术、军事训练等等。秦汉以降,中国兵家思想代有发展,但其基本内容与学术特色却基本没有逾越上述四大类的范围。
中国古代兵家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大体而言,它的基本内容是:在战争观上主张文事武备并重,提倡慎战善战,强调义兵必胜,有备无患,坚持以战止战,即以正义战争制止和消灭非正义战争,追求和平,反对穷兵黩武。从这样的战争观念出发,反映在国防建设上,古代兵家普遍主张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居安思危,文武并用。在治军思想方面,兵家提倡“令文齐武”,礼法互补。战略思想和作战指导理论是中国古代兵家思想的主体和精华,它的核心精神是先计后战,全胜为上,灵活用兵,因敌制胜。一些有关的命题或范畴,诸如知彼知己,因势定策,尽敌为上,伐谋伐交,兵不厌诈,出奇制胜,避实击虚,各个击破,造势任势,示形动敌,专我分敌,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善择战机,兵贵神速,先机制敌,后发制人,巧用地形,攻守皆宜等等,都是围绕着“致人而不致于人”,即夺取战争主动权这一根本宗旨而提出和展开的。
兵家的辩证思维精神
当然,中国历代兵家留给今天最富有启示意义的文化遗产,是其在谋划战争与实施战争过程中所蕴涵的辩证思维精神。这种思维理性,是兵家学说的灵魂之所系,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超越时空而价值永恒。
古代兵家辩证能动的思维方法,首先表现为它能够以普遍联系、相互依存的观点、立场和方法来全面认识和宏观把握军事问题。在众多兵家眼里,军事问题首先是被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孙子兵法》讲“道”、“天”、“地”、“将”、“法”等“五事”,就是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将政治、军事、天时地利条件、法制建设、人材拔擢任用等各种因素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进行考虑。其次,兵学理论的基本范畴,如“奇正”、“虚实”、“宽严”、“主客”、“攻守”、“形势”、“速拙”、“迂直”等等,无不以相互依存、互为关系的形式而存在。如无“虚”也即无“实”,无“奇”也即无“正”,无“主”也即无“客”。这正如老子哲学中的“美丑、难易、长短、高下、前后、有无、损益、刚柔、强弱、祸福、荣辱、智愚、巧拙、大小、生死、胜败、静躁、轻重”一样,彼此间都是对立的统一和普遍的联系。第三,不仅是对立的事物具有联系统一性,就是同一事物内部也存在着不同倾向之间相互对立、互为渗透的属性,用兵打仗作为一种特定的事物现象,本身就包含有“利”与“害”的两种倾向,“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强调高明的战争指导者必须辩证对待利害关系,见利思害,见害思利。
兵家辩证能动的思维方式,其次表现为它对事物转化上“节”与“度”关系的理解和把握。事物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反者,道之动”,事物运动到一定条件下,总是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对于战争指导者来说,最重要的职责便是一个把握“度”的问题,即清醒地观察和分析形势,掌握事物变化的临界点,既不要做过头,也不要做不到,顺境之中不忘乎所以,逆境之中不灰心丧气,尽最大的努力,使事物的变化向着有利于己的方面发展。用兵打仗讲求变化,变化越多越好,越神鬼莫测越高明巧妙,所以要“九变”,“不拘常法,临事适变,从宜而行之之谓也”。然而,这种灵活机动、随机应变、屈伸自如、左右逢源不是毫无规律、杂乱无章、随心所欲的“变化多端”,而是有分寸感,有大局观,恰到好处的的“权宜机变”。看上去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实质上丝丝入扣,斐然成章。如对待战争大事既高度重视,透彻研究,又非常谨慎,追求“全胜不斗,大兵无创”的理想境界;在作战指导上,既强调“常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又提倡“变法”,“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主张“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常能缘法而生法,若夫离法而合法”。
兵家的辩证能动的思维方法,其三表现为它以事物发展普遍属性的立场、观点,来看待军事斗争的变化发展现象,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正确的主观指导。兵家的思维方法不但是辩证的,而且更是能动的。兵家朴素辩证法思想充满了积极主动的进取精神,主张在尊重客观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即既承认“胜可知,而不可为也,”又不在困难面前消极等待,而是能积极创造条件,去克敌制胜,战胜不复,所谓“胜可为也,敌虽众,可使无斗”。
兵家辩证思维方法论的管理学意义
兵家朴素辩证法对于其构筑治军管理思想,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第一,就普遍联系的观点而言,兵家总是把管理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来对待,力求全面关照管理上的各种基本要素。如既重点突出统治者的意志愿望,“令民与上同意”、“利合于主”,又适当考虑被统治者的相关利益,“唯民是保”。又如既重视政治教化在管理上的主导作用,所谓“令之以文”,又主张运用军纪军法对军队成员实施强制性的约束,使之不敢触犯法禁,松弛纪律,“齐之以武”。再如,既重视执法上的严肃性,原则性,“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同时,又不排斥执法的变通性、灵活性,即孙子所说的“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等等。
第二,就把握事物变化上“节”与“度”关系临界点而言,兵家一般都主张用“杂于利害”的思维方式,来认识管理体制与管理手段的利弊得失,要求统治者在从事军队管理之时,努力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走出思维的误区,对利与害有通盘的了解,有互补的意识,有巧妙的转换,不能见利而忘害,使得管理中潜在的不利因素恶性发展,最后影响甚至颠覆管理的秩序;也不能见害而忘利,使得自己丧失管治好军队的信心与决心,不再去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而改变管理现状,放任自流,一发而不可收拾。总之,一切都要拿捏准一个合适的“度”,既不能超越可能的条件去勉强行事,也不能畏头缩尾、患得患失、无所作为。其实,勇于牺牲、善于保全、同仇敌忾、廉洁自律、爱民善卒等等,本来都是将帅应该具备的优良品德,本身并无过错,然而,如果一旦过了度的话,也就是说发展到了“必”这一程度的话,那么其性质也就起了转化,走向反面,而成为“覆军杀将”悲剧的起因了,违背了军队管理,将帅任用的初衷。又如在普通士卒的管理上,兵家既主张“视卒如爱子”,提倡“以恤士为本”,但又反对溺爱过度,认为“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
第三,就遵循事物发展的属性看待军事活动的规律并施之以正确的主观指导而言,古代兵家普遍主张管理思路与制度要随时而变,管理手段与方法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形势的变化,满足不同场合、不同条件下治军理兵的特殊需要,而不能拘泥于陈规教条,以至于束手束脚,妨碍管理功能的正常发挥。例如,《司马法·天子之义》曾指出,有虞、夏、商、周几代奖惩的侧重点,就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各有所不同:“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但是尽管有这些管理手段上的差异,其所追求的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即所谓“三王彰其德一也”。再如《孙子·九地》阐述根据士兵的不同心理,实施切合需要的管理,提出了“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的非常规统兵之法,使得兵士在无路可退的情况下,破釜沉舟,奋不顾身与敌人进行决战从而在战场管理上达到“携手若使一人”,“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的理想局面。兵家因情而变、与时迁移的发展观,的确使得它的治军管理思想及其方法往往能够自我调整、不断健全。(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