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体育指导员产业化的必要性
2011-12-29侯杰白健华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4期
【摘要】以河北省为例,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面临着人员不足、年龄结构老化、成员类型不合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这与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不相适应。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扩充指导员来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要顺应市场经济要求,适时推动社会指导员的产业化,重点在培育和引导社会需求、提高和规范供给上下功夫。
【关键词】群众性体育活动 社会体育指导员 产业化 市场培育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们生存性的需求绝大部分已得到满足,需求正在向高端发展,如社会对健身健美产生了大量的需求,使得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开来。群众性体育活动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因此得到了全社会的共同倡导。体育活动有很高的技巧性、知识性,没有人教授、指导和组织管理,是无法完成的,它需要专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人们进行运动技能和科学健身等方面的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得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意识日渐强烈,越来越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始从事经营性的有偿服务,且已有相当规模,但相应的产业化市场并没有真正培育起来。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产业化有利于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他们为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其指导和技术服务的功能。我国面临着充分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产业化市场的艰巨任务。现以河北省为例,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现状及其不足进行分析,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产业化之路进行探索。
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现状
河北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数及分布概况。2009年底,河北省约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万,2010年迅速增至4万。据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目前河北省总人口约为7000万,平均大约每2000人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但社会体育指导员区域分布很不均衡,与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一致,经济发达城市如唐山、保定、邯郸等地人均指导员数量较多,而落后地区如张家口、承德等地人均指导员较少。依目前情况来看,尽管河北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不少地区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结构概况。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明显不够合理:61岁以上的占9.23%,50岁以上的占26.1%,41岁~50岁的占31.43%,31岁~40岁的占27.18%,30岁以下的占15.27%。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需消耗大量体力,适合青壮年从事,然而这组数表明: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不合理,青壮年比例偏低,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同时,社会体育指导员受教育程度严重不足,高学历体育专业人才十分缺乏:初中及小学文化比例为18.10%,而大专以上体育专业毕业的仅占13.87%;专业化程度也很低,学过体育专业的仅占总数的28.57%,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更不容乐观;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构成中,高中非体育专业的指导员比例最高,达总数的36.1%。同时,社会体育指导员类型构成也不合理,管理型指导员偏多,而当前迫切需要的技能型指导员明显不足。
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场所、时间和工作概况。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要指导场所有健身房、运动场、公园、广场、街道活动中心,无固定场所。90%左右为义务指导,指导对象多为老年人,活动地点多选择在公园、广场,而非健身房,运动场、街道活动中心利用率偏低,很多被空置。据亲身体验,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喜欢在形成规模的健身网点进行健身指导的约占62.5%,喜欢在自己组织的新健身网点进行指导的约占37.5%。活动时间多安排在早晨、晚上,分别占50%、46.9%,因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两个时间段较为闲暇,方便健身。总之,空余时间、传统习惯、身体状况、距活动站的远近及家庭环境是影响社会体育活动的最主要的五个要素。同时,尽管目前服务方式以义务为主,有偿为辅,但无偿有偿兼有指导者日渐增多,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观念发生了变化,追求个人利益的意愿日渐强烈。
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存在的不足
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不高。1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在其管理下,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主要提供公益型服务,制度上缺乏与该制度相应的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就业安排,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证书者,除少数体育院校学生外,大多为在职者。因此,现阶段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兼职,且指导不稳定,很少到最需要指导的基层群众体育锻炼站点,难以满足人们的健身需要。在该制度下,即使在经营型体育场所、学校、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证书,也不能对职称评定、工资提升、职业资格有所助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对获得者基本上是一张废纸,无法调动其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的积极性。况且,这些专职的体育行政人员、体育教师,其本职工作就很忙,也根本抽不出时间到基层指导群众开展体育锻炼,无法成为社会体育工作的真正骨干。总之,制度问题与现实利益追求的冲突导致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性不高,实际指导率不高,不可能解决基层社会体育指导者缺乏的局面。
培训方式和内容不合理。目前,我国对于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实行的是自学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则实行集中培训的方式,在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的授权、委托下,由体育院校一年举办一次培训班,用九天时间学习十门课程,受训者来自各地区推荐的二、三级指导员。这种培训方式,便于知识的系统传授,效率也较高,但学习科目多、培训时间短,参与性、实践性不足,不利于知识的接受和消化。加之培训次数少,人数有限制,使得高层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速度太慢,导致目前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偏少、总体等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按照社会体育学的学科领域进行培训,分政策理论知识、社会体育理论知识、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知识与能力、锻炼指导知识与能力、社会体育基本科学知识以及各地自定教材六块,整体而言,过于偏重理论知识,实践技术类偏少,群众健身实践急需的健身锻炼技术指导、运动损伤医疗等知识和技能被忽视。
河北社会体育指导员产业化市场的培育
鉴于市场包含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充分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产业化的市场,自然也需从培育和引导社会需求与提高和规范供给两个方面入手。
培育和引导社会需求。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是健身健美需求提高的前提条件,因此,培育社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首先需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虽然生存性的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发展性、享受性的高层次需要会自动凸现出来,但发展性、享受性的高层次需要毕竟是多样的,不会必然转化为对健身健美的需求,这就需要引导,尽量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健身健美等良性行为上来。另外,健身健美也不一定就是从事体育活动,也可以是饮食保健、医药保健、化妆美容等,这就需要通过宣传让人明白体育活动在健身健美中的独特价值和不可代替性,引导人们积极从事体育活动。
提高和规范供给。鉴于目前河北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从业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来增加其数量,提高其素质,规范其行为:
第一,推进职业化。目前,社区体育辅导站、晨晚练点等数量众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巨大需求,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一种职业,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市场需求和法律依据。职业化也是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应努力推进。同时,我国各地的体育院校也可以作为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基地。总之,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化不仅要合理合法化,也要在职业制度上逐步完善。
第二,完善制度。要逐步建立完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法规制度,一方面着手修订现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法规制度,另一方面则根据需要制定新的法规。要在制度上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协调、监督职能,使社会群众体育的科学管理具备法律依据,推动其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化,使群众体育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目前,最急需的是制定一套可详尽评定各省(区)、市、县体育局群众体育工作的标准和办法。鉴于当前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多头管理引起了系列混乱,建议从速建立专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机构。应根据《标准》大力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结合实际,着手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内容,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社会体育指导管理机构,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推进其行业自治。
最后,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组织和管理功能。群众体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系统庞大,人员复杂,单靠国家无力承担其繁重的管理任务,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为群众体育出谋划策。对于群众体育,国家应做好宏观方向的指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则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大家的事情大家管。(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体育部;本文为201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市场经济下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产业化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HB10TTY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