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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政府经济职能定位

2011-12-29鲁艳平冯文艳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4期

  
  【摘要】在国内外诸因素综合作用之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而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具体做法上,如突出人本价值取向,突出公共性服务,统筹地区发展以实现区域优势互补等。
  
  【关键词】政府经济职能 职能转变 可持续 统筹兼顾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时期,政府经济职能存在诸多问题,加之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但政府经济职能如何转变?按照什么思路转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就为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明确了方向。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把发展放在第一位来发挥政府经济职能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政府不能削弱在经济发展中的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要受到客观条件的约束,一定的发展方式总是与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据此,我们明确提出了以经济发展方式替代经济增长方式的新思路,相应地在经济发展目标、重心、方式、手段、步骤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变,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科学发展观在理念上表现为从经济增长向经济发展的转变,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经济增长。根据罗斯托的“线性阶段模式”理论,人类社会的发展可以分为传统社会、起飞准备、起飞、成熟、高额群众消费和追求生活质量六个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而此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以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为前提条件。因此,经济增长率的确定应以能否实现从经济增长方式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能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突出作用,能否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素质、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为标准。只要符合以上要求,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仍然是实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这是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时候必须具备的正确思路。此外,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也决定了政府应采取科学的政策,不能放弃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正确履行经济职能,包括实行有效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破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等等。
  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经济职能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对民众的需求有高度的责任性和回应性。“以人为本”为核心,政府就要努力做到:
  第一,突出人本的价值取向。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应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江泽民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我们所开展的工作,既要注重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要注重人们素质的提升。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强调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反对把社会规律凌驾于人的主体选择、人类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之上,确立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
  第二,突出公共性服务意识。政府经济职能定位要以提高公共性服务水平为目标。传统条件下的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缺乏公共性服务意识或公共性服务职能履行不到位,如制度供给不足、信息服务不足、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就是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营造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优越的发展空间,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个体,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突出人本办事原则。政府经济职能定位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政府经济职能的履行要增加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形成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的公开机制;同时,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要发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公正机制,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政府理念。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来发挥政府经济职能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以经济发展作为物质基础,同时,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政治法律意识的进步以及文化艺术修养的提高也是全面发展必不可少的部分。此外,经济的发展也不能以牺牲人类的生存环境为代价。所以,科学发展观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离开了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只能停留在“号召”的层面上。由于充当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员、监督员、裁判员,政府的行为将极大地影响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及利益。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使政府不再仅仅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主体,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规划社会发展方向、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使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划桨”向“掌舵”转变。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及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等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第二,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东部与中西部、人与自然的发展。第三,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不断完善和强化长效机制。第四,大力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社会保障,扩大就业,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高效的服务环境和严明的法制环境。总之,要使政府成为营造环境的主体,使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体,使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各种生产要素活力的激发。
  通过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发挥政府经济职能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中国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是我们处理各方面矛盾和问题所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同样,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也需要以此为根本方法。
  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之中,今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就是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政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加速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促进城乡间商品的自由流动,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尤其要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村的生产要素市场,使城乡各类经济利益主体能够从政策上和体制上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统筹地区发展,实现区域优势互补。统筹地区发展就是要减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互动。这既要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又需要阶段性地调整发展战略,使二者能够互相适应与融合。在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之下,使封闭型的地区经济逐步转化为开放型的地区经济。实践表明,区域间优势互补和经济互动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它要求市场机制作用下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重新组合。全国性的统一市场有利于区域间的合理分工和合作,实现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在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性作用,使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协调发展和优势互补,形成独具特色的经济带和经济区。
  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重经济、轻社会的倾向。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同时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也有巨大的反作用,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我们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方面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快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增进全体民众的福利,促进经济与社会的统筹发展。具体而言,政府应进一步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税收体系,做到取缔非法收入、调控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
  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发展的实质即人口的适度增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人们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自然的可承载能力,彻底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维护国家安全。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正确处理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它要求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时候,做到“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扩大国内需求,开拓国内市场,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发挥本国的潜力和优势,另一方面置身于世界经济的整体之中,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实现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融合与对接。
  总之,在国内外诸因素综合作用之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而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作者单位:唐山学院社会科学部;大连海洋大学人文法律系;本文系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经济协调发展下的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研究”成果,批准号:HB10GZZ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