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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处理途径

2011-12-29周立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4期

  
  【摘要】当前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显得格外错综复杂,运用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意义重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是处理当前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科学方法。
  
  【关键词】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社会公平利益补偿机制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社会,也是一个人民内部利益矛盾错综复杂的社会,在科学把握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特点的基础上,运用正确的方法来协调和化解矛盾,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我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①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大量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还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现阶段我国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表现很多,包括因收入差距扩大导致的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贫富矛盾、由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的城乡矛盾、由于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区域之间的矛盾以及由于部分官员的腐败行为导致的干群矛盾等等。这些方面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努力发展生产力是解决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根本途径。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来满足全国人民的需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它的提出表明,发展并不只有经济发展一个目标,还包括社会各个方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的关系、协调好不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关系、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协调好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全国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让增长的物质财富在全体人民中进行合理的分配,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因此,要处理好我国现阶段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一方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好各个方面的关系,协调好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关系,解决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公平
  社会财富及相关利益的分配情况是人们对社会是否满意的判断标准之一,每个人在社会中应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发展机会,维护社会公平是解决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重要途径。我国因社会公平缺失导致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有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城乡差别引发的矛盾和社会不同阶层收入差距引发的矛盾。现阶段我国社会阶层按经济收入和享有的权利作为标准可划分为低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和富有阶层,从结构上看是少数人居于社会上层,绝大多数人处于社会下层,中间阶层成员较少,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社会稳定性和活力较差。导致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的原因主要是体制性、制度性的,由我国当时的国情决定。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已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根源,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就要促进社会财富合理公平的分配。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现阶段,我国注重的公平是指在承认和重视差异的基础上,关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福利,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具体来说,在经济领域要促进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机会公平是一种起点的公平,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包括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就业机会公平、接受医疗服务机会公平、享受社会保障机会公平。②分配公平是一种结果的公平,对人的现实影响力大。各级政府应运用政策、法规和制度扭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平现象。在初次分配中,垄断行业部门凭借垄断地位和优势资源,获得超额利润导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政府应该对其进行监管和限制,并引入竞争机制。对于市场经济中部分人员的非法收入,政府应加大监督审计,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同时整顿市场环境,维护经济流通秩序,为企业和个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再分配领域,各级政府应完善税收制度,通过税收手段来扭转利益格局中的不公平现象。要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功能,让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让贫困阶层免税并得到救助。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能力
  与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相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步伐较慢,对党的干部运用权力还缺少相应的监督和制约,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的作风,甚至一部分腐败分子存在贪污腐败、违法乱纪、权钱交易的做法,极大地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使干群关系紧张、激化了社会矛盾。③因此,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提供保证。
  首先,要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部和群众的联系。对党的干部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干部工作的出发点。转变干部作风,关键是干部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重点,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部署各项工作。其次,加强对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健全监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各项法律、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制度、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各种方式对干部不当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特别是要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协调干群矛盾。第三,严厉打击干部队伍中的腐败行为。一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只有认真接受群众检举、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腐败现象,才能密切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创造良好的干群关系。第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协调利益矛盾方面的能力。要通过专门的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干部协调利益矛盾的能力,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妥善协调各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竞争机制的引入,一部分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包括贫困地区的农民、城市的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各种原因导致的失业者等,他们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利益受损者,构成我国社会的弱势群体主体。国家要建立和完善对他们的利益补偿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再分配调节、鼓励各种形式的社会救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再就业工作来对这一群体进行利益补偿。当前最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是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的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极易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政府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这些利益受损群体进行补偿,制定出明确的补偿标准和细则,形成对利益受损群体的利益补偿机制。
  为了保证全体人民都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协调好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关系,一定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不同主体享受社会保障存在较大差距。农村贫困居民、城市破产企业安置人员、残疾人和农民工等,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不能享受社会保障。政府要兼顾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要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现有养老制度改革,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第三,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城市和农村贫困人口有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保证他们的基本生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正在发生剧烈的变化,政府应该正确处理各利益群体的关系,在兼顾各阶层利益的基础上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化解不同群体的矛盾。只有解决好占人口多数的工农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好不同阶层群体的矛盾,才能实现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2008年青年基金项目“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08SB047)
  
  注释
  ①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