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证分析
2011-12-29欧阳静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5期
【摘要】社会融合是一个动态的、渐进式的、多维度的、互动的社会问题。提高社会融合度需要从流动人口、流入城市以及国家三个层面思考对策。要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流入城市要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引导居民培养更加包容的公民意识;国家要加强社会制度建设,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程度。
【关键词】女性流动人口 社会融合 实证分析
社会融合作为一个社会政策概念起源于欧洲学者对社会排斥的研究。遭受社会排斥的群体主要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受到的社会排斥通常以不同阶层间的排斥与疏离以及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等作为表征。在社会排斥的研究背景及其反向研究过程中,社会融合的概念框架逐渐清晰起来。纵观社会融合理论的发展路径,可以发现,社会融合不是一层不变的单维度概念,而是动态的、渐进式的、多维度的、互动的,是一个阶段性的社会问题。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社会画卷也呈现出多向度、渐进性、非平衡的动态发展特征。其中,在这种剧烈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流动人口衍生出了城乡二元对立与多元共生的时空转换。本文基于对深圳女性流动人口的调查数据,力图在深圳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实证研究中,为探讨女性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间的关系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理论视角。
深圳市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描述分析
深圳市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在这一座新型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快速崛起的过程中,流动人口尤其是女性流动人口功不可没。从人口数据来看,深圳的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呈现出一种比例倒挂的现象。2008年深圳市的年末常住人口达到876.6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28.07万人,占总人口的26.01%;非户籍人口高达648.76万人,占总人口的73.99%。①在此背景下,2010年7~8月,笔者在深圳市进行了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调查项目,就深圳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情况进行了调查与研究。
经济层面。一、收入。收入指标反映了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程度。根据调查数据统计②,女性流动人口的月收入主要集中在1201~2000元之间,占女性总人数的48%,24%的人群收入在1001~1200元之间,每月收入为800元和801~1000元之间的群体各占5%,月收入达到2000~3000元的群体有14%,甚至有4%月收入超过了3000元。另外,50.5%的女性认为她们的收入比来深圳之前有所改善,37.9%的群体认为两者相比差不多,没有明显差距,只有5.83%的人认为收入有大幅度改善。二、开支。女性流动人口的首要开支中最主要的是购买食物,占总数的44.66%,其次是房租水电,占20.39%,然后是添置衣物,占19.42%。可见,大多数女性务工人员每月用于娱乐等其他的消费极少,生活相当节俭。三、工时。尽管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较其他流动人群较高,但是普遍存在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假期休息时间过短,以及加班工资难以保障等特点。除此之外,她们的休假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定,大部分外来务工女性一个月仅有2天休息时间,尤其是从事娱乐服务行业的女性,即便是过年过节也很难保证有短暂的假期。四、居住现状。关于住房状况,有71%的被访者住在“集体宿舍”,26%的人住的是“私人出租房”,而住“亲戚家”、“工作场所”和“自己所购买的房子”的人群各占1%。对于大多数想融入城市的女性来说,购买住房无疑是个棘手的问题。一方面,带有福利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仍然与户籍制度紧密挂钩,从而将这部分人群完全排斥在外;另一方面,大部分流动女性由于社会保障的缺失而难以享受住房补贴与公积金制度。此外,缓解购买住房者经济压力的住房贷款也由于其较高的门槛只能使望而兴叹。显然,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流动女性城市化进程的一大障碍。
社会层面。女性流动人口社会层面的交往是她们与城市社会适应并最终融入的最直接的中介因素,对于她们是否决定在城市长期居住并融入城市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闲暇生活。调查统计显示,女性流动人口最主要的娱乐休闲生活方式大多为:“看电视或听广播”,居第一位(31.4%);其次为“逛街”(28.5%);再次为“上网”(26%),另外还有许多流动女性根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休息时主要是与亲友或同事聊天,或者干脆睡觉。二、社会交往对象。根据本次调查,70.9%的女性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朋友圈子“一般”,她们长期倾向于跟自己的亲戚、老乡以及打工的朋友聚集在一起,而排斥与城里人或者是那些已经在城市定居的朋友们来往。这种社会交往方式影响了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融合与适应,不利于她们的市民化进程。三、社会保险。根据样本统计,在270名女性中,购买了各类社会保险的人仅有114人,所占比例不到一半。即便是购买了社会保险,也存在保险项目不够健全以及费用难以持续缴纳等问题。根据样本统计,在深圳务工的流动女性人口,当前最需要的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排在第一位,占30%;养老保险排第二位,占27%;失业保险占26%,居于第三位。四、主要困难。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女性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工作与生活面临的最大困难包括:“物价太高”,居首位,占67.6%;“社会关系少、情感孤独”居于第二位,占17.6%;“生活艰苦、环境差”居于第三位,占4.9%。
心理层面。深圳女性流动人口的心理层面的融合程度是她们社会层面交往最直接的反映,由心理认同感和城市归属感共同组成。一、婚恋配偶。婚恋配偶的选择既体现了女性流动人口的自我认同,又体现了城市市民的社会认同。调查显示,31.1%的人选择“顺其自然,看缘分”;27.2%的人选择“在城里找”;有23.3%的女性选择“回农村找”;只有少部分人选择“在老乡中找”和“在打工者中找”。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些年轻的外来女性人群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伴侣时往往困难重重,而且伴随着潜在的危机,由此而导致一些社会问题,以及大批大龄未婚女性青年群体的存在。二、留深意愿。是否愿意留在城市体现了流动人口对于社会融合的身份认同。在“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调查表”中,女性流动人口对自身的身份认同这一项显示:有33%的人把自己定位为“农村人”,有24%的人把自己定位为“暂时定居者”,有18%的人把自己定位为“半个城市人”,另外15%的人“说不清”,只有10%的人明确把自己定义为“城市人”。
深圳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实证分析及相关探讨
结合任远(2010)四维社会融合模型和陆康强(2010)的综合指数社会融合模型的构建方法,本文将测量指标分为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并进行细化,然后采用加权TOPSIS法建构模型,测算出每个样本数的Ci值并进行排序,得出深圳女性流动人口融合程度。依照相对贴近度的大小对目标进行排序,可以形成决策依据。Ci在0与1之间取值,由于Ci值(Ci范围为0~1)越大其排名越靠前,因此愈接近1表示该评价对象越接近最优水平,即融合程度越高;反之,愈接近0,表示该评价对象越接近最劣水平,即融合程度越低。根据加权TOPSIS法得出155个样本的Ci值结果,并将其划分为四个层次来说明调查样本的融合进程:第一层次(Ci≤0.3),34例(21.9%),基本不融入;第二层次(0.3≤Ci<0.4),71例(45.8%),一般融入;第三层次(0.4≤Ci<0.5),41例(26.5%),较好融入;第四层次(Ci≥0.5),9例(5.8%),完全融入。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程度的高低决定了城市持续发展的进程。面对21.9%的基本不融入和45.8%的一般融入的基本现实,从多元、多向、动态的视角来梳理女性流动人口在城市社会中的社会融入阻障因素,将是一条值得尝试的路径。由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主要发生在城乡之间或是城际之间,流动人口一般来自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或地区。因此,提高社会融合度,需要从流动人口自身与流入城市两个方面着手,更需要从国家这一更高的层面思考对策。
第一,对于流动人口而言,要提高其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人力资本投资,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培训机制,增强对城市社会的适应力。其次,扩展社会资本范围。对于女性流动人口来说,应在现有的社会资本的基础上,不断维护以及拓展新的社会网络交际圈,提高其融入城市的倾向,并最终完成城市融合的过程。
第二,对于流入城市而言,城市管理者要对公共资源进行规划,引导原有居民培养更加包容的现代公民意识。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乃至公共设施方面,流动人口都应享有与市民同等的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应逐步实现均等化。
第三,对于国家而言,要加强社会制度建设,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程度。城市融合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最大障碍在于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宗旨是提供一个“出口”,使流动人口通过努力逐渐转化为常住人口。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其附加的劳动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医疗制度等,要打破本市户籍下的垄断模式,完善一系列保障措施,体现资源公平性原则。(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人口研究所)
注释
①数据来源:2008年深圳统计年鉴。
②本文未注明数据均来自于深圳特区的问卷发放调查。此次调查对象主要是在深圳打工的年轻女性群体,共发放问卷180份,实际收回175份,有效问卷1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