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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前景展望

2011-12-29杨勇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1年5期

  【摘要】随着中国—东盟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区域政治合作对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提升与促进作用日益凸显。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基于双方相互依存互推共进的“协同合作”模式,这一模式的未来发展有赖于双方协同开发新的共同利益,从而构筑深度的政治互信,推动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国—东盟 区域政治合作 模式 互推共进 协同合作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迅猛发展,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亦方兴未艾正在持续推进,经济与政治总体上呈现出互推共进的良性局面和发展势头。从长远来看,中国—东盟双方唯有不断开发新的共同利益并增进深度政治互信,以此化解各种限制因素,进一步推动区域合作。
  
  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的现状与模式
  
  成立于冷战时期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基于美苏争霸寻求自保的松散型的地区性国家联盟,经过40多年的融合与发展成长为集政治、经济与安全一体化的区域性共同体,其综合性的复合功能日渐体现,对整个亚太地区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关系是一个双重的复合关系,是大关系与小关系互动的合作关系。大关系是中国与东盟的双边关系,小关系是东盟国家之间的多边关系,大关系涵盖小关系,小关系牵涉大关系,大小关系互相作用和互相影响。从东盟国家间的小关系看,《东盟宪章》作为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东盟共同体的重要法律保障,是东盟一体化进程中最为重要的里程碑。东盟首脑会议作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不是超国家的地区机构,奉行不干涉东盟各国内政的原则,主张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东盟各国在决策过程中坚持协商一致原则、利害国优先原则、“N-X”等原则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合作范式,即东盟方式。另一方面,从中国与东盟的大关系来看,由于《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实体的法人地位,因而在对待和处理东盟与中国的关系过程中,能够以“一个目标、一个身份、一个声音”一致对外,共同发声以维护东盟国家的整体利益。
  区域政治合作是区域合作的政治面向,它既具有区域合作的一般特性又因其政治意蕴而具有特殊属性和鲜明特点。稳定的区域合作模式的形成作为区域内部的历史认知及行为互动的结果,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相比于欧洲契约合作和美洲帝国合作这两种不同的区域合作模式,具有自身内在的历史路径与政治逻辑,形成了独特的区域政治合作模式。①从中国和东盟国家经济发展路径来看,双方基于种族认同、政经制度、宗教信仰、冷战遭遇、意识形态、历史文化、法律体系与语言文字差异所产生的国家异质性因共同朝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所构成的由政府主导市场并非追随市场的“发展型国家”而不断缩减,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国家同质性逐步增强,双方在政治观念与经济行为的互动中正在逐步构建和生成相互依存互推共进的“协同合作”模式,经由制度化水平较高的FTA(自由贸易区)实现了国际治理结构的新突破与新发展。中国—东盟相互依存互推共进的“协同合作”模式基本的政治逻辑在于,国家基于安稳的政治需要决定区域合作的战略选择。稳定压倒一切不仅仅在于国内政治环境的稳定,安稳的国际环境特别是周边环境也是实现国家永续发展的重要条件。鉴于此,长期以来中国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全力改善和增进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关系,为自身的现代化建设创造安稳的周边环境。
  中国—东盟相互依存互推共进的“协同合作”区域政治合作模式与欧洲通过区域内各国通过主权让渡所构建的超主权国家共同体——欧盟以实现公共产品供给者的“契约合作模式”以及与建立在非对称依赖基础上、主要由获得区域公共权力中心和公共产品供给者身份的区域主导国家构建的合作秩序的美洲类帝国合作模式所形成的区域政治合作模式不同。②前者契约合作体现为成员国之间平等的政治关系,但是也存在主导权之争,后者帝国合作则表现出大国在区域政治合作中的内容与形式上的主宰关系。中国与东盟多数国家的关系在历史上或长或短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综上所述,“契约合作”与“帝国合作”两种区域合作在中国—东盟区域合作中完全不具有历史条件和现实基础,中国—东盟的“协同合作”则表现出中国与东盟之间基于一种主权平等关系上的完全对等互利共赢、互推共进的双边合作关系。
  
  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的前景
  
  从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历史进程来看,区域政治合作仍面临着诸多不确定与不稳定因素,如何化解这些不利因素,是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能否可持续推进的关键所在。
  其一,各类外国势力的介入、搅局与牵制并从中渔利是这些国家与组织介入东南亚地区的基本意图所在。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美国、日本和韩国明显加快了与东盟接触和交往的速度和力度。与此同时,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以及亚太经合组织也主动参与到湄公河的开发中来,开始与中国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竞争,对中国在东盟的区域拓展进行牵制。
  其二,如何应对东盟国家间的内部矛盾。在湄公河下游几个国家中,越南和柬埔寨之间,柬埔寨、缅甸、老挝三国与泰国之间仍存在因未确定的边界而经常引发冲突。马来西亚与新加坡、菲律宾与马来西亚、泰国与马来西亚、马来西亚与文莱之间也存在领土与领海的争端,直到目前还没有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在东盟国家内部有关东盟主导地位与角色之争同样激烈,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各因其领域、人口、经济实力、军事优势都希望在东盟中占据有利的主导地位。中国对此是区别对待还是任由她们按东盟国家内部争端解决机制自行解决而非激化这些问题和矛盾,值得有关部门和机构慎重考虑和妥善处置。
  其三,如何应对涉及与东盟国家间的南海争端。除了因双边出口类同产品让东盟国家感受到经济不安全之外,南海争端则是影响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前景最为主要的障碍。中国解决南海争端的基本主张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是这一主张也需要东盟各国共同遵守、遵照执行,并不是我们一再搁置、忍让而让他国步步紧逼、得寸进尺。纵观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双方解决任何争端的基本立足点在于构筑双方深度的政治互信,政治互信的缺乏与缺失必定使得区域政治合作难以持续推进和发展。政治互信的构筑前提在于共同观念(区域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的塑造,共同观念的塑造又取决于共同利益的开发,要实现共同利益的开发则需要合作规则的商定,合作规则的商定直接来自于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双边与多边的共同参与建设。
  综上所述,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的未来前景总体上取决于中国—东盟双边的相互支持与共同努力。
  首先,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意义重大,后续发展潜力巨大。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符合中国与东盟各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后续发展潜力关键在于不断推陈出新地开发新的共同利益增长点,利益的满足是有限和有度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形势的变化,共同利益本身会不断缩减并趋于完结从而影响到双方未来的合作预期与合作态度。创造新的利益共同点,让共同利益不断地生发和可持续地增长,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和推进。新的利益增长点既有让利获益点又有增量获益点,前者是指合作双方相互出让部分利益以实现对方利益的新增长,后者则是通过双方基于彼此共同努力所实现的利益总量的新增长,是制度化合作所产生的增量效益。
  其次,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可以有效地带动次区域政治合作。东南亚次区域合作主要包括中国—东盟“M”型区域合作战略,从西到东依次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合作到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三大次区域合作从政治层面看,涉及中国与东盟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双边与多边关系,牵涉到双方国家利益的博弈与退让,需要各国在秉承协商互让共同受益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区域政经合作。中国—东盟国家透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助于推动内容更广泛、项目更多元的三大次区域合作,深化彼此间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区域政治合作关系。
  再次,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将使区域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和水平。基于政治文化的多元性与商业文化的同质性,经过多年磨合与互动,中国—东盟区域政治合作正在从功能性合作向制度性合作过渡和提升。功能性合作是指通过调整区域政治合作中双方相互需要与共同发展的政策法规与政策执行,以进一步释放和拓展双方深度合作的能量和空间。通过功能性合作,中国—东盟国家之间能够根据对方的需要和要求逐步调整自身的政策规定与决策面向,为制度性合作创造条件和奠定基础。制度性合作则是通过调整区域政治合作中的合作制度与协商规则,合作双方就共同的目标与愿望进行对等商议、共同制定双方确定、认可并执行的新制度和新规则,以在合作深度与广度上有重大突破和进展的合作形式。(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区域政治发展高等研究中心;本文系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中国与东盟区域合作的政治合作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10LX383)
  
  注释
  ①②高程:“区域合作模式形成的历史根源和政治逻辑——以欧洲和美洲为分析样本”,《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0期,第3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