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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官来到检察官去

2011-12-29苗红环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1年4期

  记者:昊检察官,祝贺您成为首批国家检察官学院聘请的检察教官。国家检察官学院这次选聘检察教官是学院培训改革的一次创新性的尝试。您是经高检政治部认真选拔,“过关斩将”从众多的检察业务专家中脱颖而出的,您是检察战线上的一名资历很深的检察官了。请谈谈您的感受。
  吴克利:国家检察官学院这次选聘检察教官,是检察机关改革教育培训机制的重要举措。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学习培训机制,是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标志。检察官教检察官学习培训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是从现实需要出发,着眼于解决实践问题、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学习意识、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长远发展的需要,是充分发挥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全员学习、务实学习,学有所用、学有所长,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和引领和带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今天我能够作为首批教官,走上“国家检察官学院”的讲台,感到非常的荣幸,同时也感觉到了一份责任和压力。我是来自全国最基层的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位于欧阳修撰写的著名的醉翁亭记所描写的琅琊山脚下,“环滁皆山也”的美景固然令人陶醉,但是更让我激动的是今天能够走上全国最高学府国家检察官学院的讲台,讲授我所热爱的检察业务专业。也就是在几个月前我来到北京,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称号。有位同志开玩笑的跟我说:在这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你是三个代表,第一是来自全国最基层的县区级检察院,第二是你的行政职务最低,第三是学历最低(虽然是研究生学历)。实际上对我来说能够成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也是被逼出来的。回想起二十多年前,我走进了检察机关,这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新的起点,那是因为检察官这个职业的高尚与神圣吸引了我,我向往着能够在这个神圣的领域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检察官、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是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我从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走进了检察机关,至今已经五十多岁了,我们见证了检察事业发展壮大的过程。拨乱反正以后,也就是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重建检察机关,一切的工作都是白手起家,检察机关的干警们都是在办案中学习办案,没有现成的办案理论指导,记得我接受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贿赂犯罪案件——讯问受贿犯罪嫌疑人,当时行贿人已经供述给了受贿人现金,可是去了受贿人所在的单位,为了提取证据直接对受贿人展开了讯问,谁知一句话刚说完,对方就跳了起来:你们说我受贿,你拿出证据来,今天要是拿不出证据来,就别想走!我要告你诬陷!这突如其来的一招,打的我蒙头转向、不知所措。这本来就是一对一的贿赂犯罪案件,只有行贿人供述,本来就没有书面证明材料,我到哪里去找证据呢?面对这骑虎难下的场面,幸好我们检察院的一位老同志在场,帮我解了围,否则当时的情景会发展到何等难堪地步,我实在不敢多想。说也奇怪这位老科长没有用多长时间、心平气和的就让那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且从自己的办公室里拿出了受贿的存折。此情此景,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难以忘怀。同样的审讯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专业课,也就是那次的难堪,成了我日后下决心学习、研究职务犯罪侦查审讯的动力,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许多检察业务的专业知识,是书本上学不到的,这些专业知识就在咱们检察官的实际经验中,他们丰富工作经验就是专业知识的资源宝库。检察官教检察官,从检察官中来,到检察官中去。才能够不断扩大丰富这样的资源宝库。
  面临第一次的失败,我下决心向老同志学习,具备过硬的办案本领,绝不能再让这种尴尬的情景重演。此后无论办什么案件、也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都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写办案日记。一晃几年过去了,积累了许多侦查审讯的经验,还经常帮助兄弟单位审讯突破疑难案件,也多次受到省院的选派查办省内重大疑难案件,通过这些大量的疑难案件的实践,逐步的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对抗和供述的基本规律,突破案件的成功率也在不断的提高。从那时候起我们的检察院教育培训部就邀请我给检察干警讲课、介绍经验,传授侦查审讯方法,这虽然是给了我不断交流、学习、总结、提高的机会和发展的平台,但是更多的是压力,因为今天讲完的内容,下次就不能再讲,必须要有新的内容,这就逼着自己去学习、发现、提高。下一次才会有新的内容传授给大家。就这样在工作中不断的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总结,在向别人传授经验的过程中也提高了自己。
  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省检察院的教育培训处就让我参加培训教师的行列,无论是定期的培训班、还是各地巡回讲课。没有现成的教科书,讲稿就成了讲义。我没有奢想过自己要“著书立说”,可是讲稿让出版社印刷成讲义以后就成了检察业务书。谁知一发不可收拾,竞十年尽然让我出了五部检察业务专著,还分别荣获得了两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和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奖。
  我感谢我所在的琅琊区检察院的培养,更感谢检察院的教育培训部门,给了我广阔的工作、学习和发展的空间。这里我更想说的是今天能够获得一些成绩,在检察业务上的不断提高,正是得益于“检察官教检察官”举措。让检察官自己登上讲台、走进课堂,“一人讲大家学,通过讲逼着学”,进一步营造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良好教育培训氛围。能够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让不思进取者无法“混日子”。逼出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今天我荣幸的被选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业务教官,这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也是我继续努力学习的新起点。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珍惜荣誉、不负重托,做好一名称职的教官的同时做好一名学生。
  记者:吴教官,教学和办案的差别是很大的,作为一个教官站在讲台上。您秉承什么教学理念?
  吴克利:办案与教学是有很大的差别,办案的理念是要把案件办好、办准、办成铁案;教学的理念我认为核心的问题是教学的效益,站在讲台上能够使听课的对象获得收益。即获得的具体进步或发展。当教官不是指准备的课有没有教完,内容准备的是否充分,教得认不认真,而是指听课的人有没有从中获得需要的知识,能不能在检察实践中发挥作用。就是要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地研究出好的检察教育培训的精品课程。
  记者:您作为一个检察官,觉得检察官最需要培训什么?
  吴克利: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是与检察官的职业需要相适应的,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是培训的需要和目的。
  记者:吴教官,您办过不少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也出过几本这方面的专著,应该是职务犯罪侦查这方面的专家了。想必您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也是讲授这方面的知识,能否谈谈您在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这方面的想法。
  吴克利:根据当前新形式下的职务犯罪特征,我准备了四个专题的内容,即“新型贿赂犯罪案件的侦审方略”、“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案件的侦审方略”、“资金密集型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的侦审方略”、“资源类渎职犯罪案件的侦审方略”。在授课方式上,我想能够采取互动的方法,推出去、拉进来、再推出去的方法,把同志们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拿出来分析研究,找出解决的方法,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从实践到理论的反复循环,使同志们能够通过这次的集中培训,真正掌握不同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审讯的科学原理、方法和技巧。
  记者:国家检察官学院为您还配备了工作助手,一方面是协助您的教学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向您学习。您打算如何和助手合作,助手能向您学习哪些东西?
  吴克利:我感谢检察官学院的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厚望,同时也感谢学院领导给我请来了一位好“帮手”、好参谋、课题研究的好伙伴、好老师。听教研室的老师介绍,她是有着多年教学经验的科班出身的副教授,那可是比我强的多,因此我在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需要她近距离的指正,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多打造出一些精品课程来。在检察官学院只有短短的三个月时间,能够汇集来自全国各地检察官带来的疑难问题,找出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和解决方法,能够在这三个月内拿出成果来。我想这就是我们共同的收获吧。
  记者: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希望您桃李芬芳天下。
  吴克利:我更感谢检察官学院给我的交流学习的平台,更希望自己能够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多做贡献、发挥作用。谢谢您的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