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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早上的远足

2011-12-29苗炜

上海文学 2011年8期

  多年前,我在北京第二十七中学的教室里学了两个月的法语,现在还能用流利的法语自我介绍,我叫什么,我是干什么的,还会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还有你好,再见,谢谢,干杯,好胃口。每周一三五,我下班之后坐公共汽车到东华门,在马兰拉面馆吃一碗面条,然后去上课。第一节课,老师就说,你们的目标就是把这半年的课程给坚持下来,到最后一课的时候还能坐在教室里,你就相当了不起了。这位老师大概对半途而废的学生见得太多了,所以再碰见我这一个也不算什么。他在第一节课还问,“你们为什么要学法语呢?”班里有一个时髦的女孩子,她说想去法国学美术史。我的回答是,法国有个著名作家叫普鲁斯特,写了一本小说,不对,是写了七大本小说,叫《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读原作,所以来学法语。全班人哄堂大笑,老师先是张大了嘴巴,然后说“太必羊太必羊”,就是“好啊好啊”的意思,他说:“这可非常非常难。”他手指另一间教室,“那里是高级班,即便是那个班的学生也没几个能看长篇小说呢。”
  高级班的老师是一位法国女人,课间休息的时候,她披着个大披肩,走到我面前,她手里拿着一根烟,问我借火,我给她点上烟。她跟我说“谢谢”,我就跟她说“不谢”,就是把法语里的Non和Merci连在一起,她马上教我法语中的“不客气”应该怎么说。从她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词都非常好听。偶尔,我会到高级班门口站一站,听她念出一长篇文章,柔软,缓慢,像萨蒂的钢琴曲一样有催眠的效果。这时候,我们初级班还在学一个个音素,张大嘴巴,像一个笨拙的手指一下又一下地敲打琴键,而这个身高一米七零栗色头发的法国娘儿们像一个钢琴天才,十个手指飞舞,琴键似乎能随着她的意念发出声响。我端详那个法国女人,看着她的嘴唇,想像她的舌尖抵住下齿,舌后部抬起,与软腭、小舌靠近,气流通过那道空隙时发生摩擦,使小舌颤动,r,r,r,她的喉咙、牙齿、舌头那么一动,就r,r,r,我一直在琢磨软腭是哪一块,小舌是哪一块。等到我们班里的美术史小姐也能r,r,r,我就有点儿气馁了。终我一生之努力,也不能像这法国女人那样说出那么完美的r。好高骛远,我从小就被人这么批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非但没改掉这个毛病,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迹象。我学法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读普鲁斯特的小说,我真是这么想的。当我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在几年之内就学会法语读懂普鲁斯特,我就说,先把这事放一放吧。我不是给自己一个过高的目标而后立刻放弃,我是说,那些激发我做一件事的最初的冲动都伟大得要死。
  法语课念到十月底,天气就凉了,秋风夹杂着落叶,在教室外嗖嗖地响着。来上课的少了好几个,这天老师也感冒了,带着我们念几句课文,就掏出纸巾擦鼻涕,他不断向我们道歉,“对不起啊,对不起。”课间休息之后,他让我们练习对话,我旁边坐着的就是季阳,洋名字叫伊莎贝拉,我问她的第一句话是“你叫什么名字”,她回答说“我叫伊莎贝拉”,我再问“你多大了”,她回答“二十六岁”,我再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她回答“我是个秘书”。问完这三句我就没词儿了,她反过来问我,也是这三句: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大了?你是干什么的?这样我们就算认识了。
  我们上课的教室只能容纳二十人,大家进进出出彼此都脸熟。季阳总穿牛仔裤和衬衫,身高一米六五,消瘦,平胸,脸上有棱有角,好像用几根线条就能勾勒出来她的面貌。她总背着一个和她瘦削身体形成巨大反差的大包,足能装下一个孩子。她从包里掏出课本、笔记本、文具盒、小录音机、饼干、保温杯、化妆盒,上课前她总吃“乐之”饼干,用保温杯喝热水,吃完了再掏出纸巾把桌子上的饼干屑收拾好,再涂上口红。我猜她下了班就赶来上课,常常没时间吃晚饭。她吃饼干的时候也戴着耳机,就是那种老款“随身听”,耳机上有两块灰色的海绵,略有破损。有一次她收拾好饼干渣子要把纸巾扔到前面的垃圾桶里,她从座位上起身向前,一下子把桌上的“随身听”扯到地上,我们都木然地看着她。我知道她戴耳机是要“当众孤独”,未必是在听法语或者歌曲,她就是不想被人打扰。
  我和她练习对话,才算是第一次说话。没想到她问出了第四句,“你喜欢看电影吗?”我犹豫了一下,回答:“是。”她问出了第五句:“你喜欢足球吗?”我回答“是”,她又问第六句,“你喜欢看书吗?”我回答“是”。老师擦了擦鼻涕,打断我们,告诉我,不要只回答一个字,要用陈述句重复一下“是,我喜欢看电影”。于是,我们重来,她问我,你喜欢看电影吗?我回答,是,我喜欢看电影。这样的问答冒着一股傻气,我一边回答,一边盯着她看,发现她的面部线条也不是那么硬,她的脸上有笑意,像一朵棉花,我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想给她脸上来一拳,或者抱住她亲一口。后来我才明白,我想和她好好说话,想和她聊聊足球或电影,可当时她在发问,我只能将问句变成陈述句重复一遍,我们的交流被局限在一种无法摆脱的痴呆状态中。
  那天下了课,我去王府井坐108路电车回家,东华门夜市一片萧条,卖茶汤的、卖炒面的摊位上都没什么热乎气儿,只有烤羊肉串的在大声吆喝,可秋风瑟瑟中也没几个顾客。到了车站,我发现季阳也站在那里,她穿着一件厚厚的毛衣外套,还戴着耳机。她冲我笑,我就冲她点头,我抽了根烟,电车迟迟不来,她大概冷得够呛,在马路牙子上蹦蹦跳跳活动着身体,我扔了烟头,问她:“你听什么呢?”
  “你说什么?”她蹦着过来。
  “我说你听什么呢?”
  她把耳机摘下来,给我戴上,一个低沉的男声在歌唱,有些东西,可以没头没尾毫无来由地闯进你的世界,你只要一接触,就惊叹于她的美丽,只要几秒钟,你就知道这东西是美的,让你愣在那儿,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从她那个破旧的“爱华”随身听里听到的就是这么个东西。我不知道那男人在唱什么,但转眼之间,我就跟着他飞起来了,只看到夜空中的无数星星奔涌而来。
  “好听吗?”她大声问。
  “好听。”我声音嘹亮地回答。戴着耳机说话,总会不由自主地放大音量,我知道自己的声音太大了,可还是非常响亮地问:“这是谁唱的?”
  “塞尔日·甘斯布。”她用法语腔调说着歌手的名字。
  我点头,随着音乐的节拍不断点头。电车来了,一曲终了,我把耳机还给她,她从随身听里拿出磁带,“借给你听。”那是一盘TDK磁带,上面用钢笔写着歌手的名字,我接过来,“我去翻录一盘,下礼拜还给你。”
  夜晚的电车空荡荡的,两节车厢中间的连接处,脚底下是转盘,我们就坐在那儿,季阳问我:“你喜欢普鲁斯特吗?”
  我一下不好意思起来,“喜欢啊。”
  “伊利耶·贡布雷。”
  “什么?”
  “我说,伊利耶·贡布雷,就是普鲁斯特的家乡,《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部写的那个贡布雷,其实就是他的家乡伊利耶,后来法国人要纪念普鲁斯特,就把这个村子改名叫伊利耶·贡布雷了。”
  我对塞尔日·甘斯布和伊利耶·贡布雷都一无所知,挑衅地问:“你去过?”
  季阳坐在那儿,两条腿交叉着悬在空中。“会去的。那个小镇子里,有个糕点铺子,专门卖马德莱娜甜点心,所有去伊利耶·贡布雷的游客都会买一块尝尝,就是普鲁斯特写过的马德莱娜蛋糕。他还写过英国山楂树,那个村子里有好多英国山楂树,你知道山楂树什么样子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季阳笑着说,“哈哈,其实我不喜欢普鲁斯特,我喜欢甘斯布,他是个迷死人的男人。”
  我对她夸张的语气有点儿不以为然,我敢打赌,如果甘斯布这时候骑着自行车从旁边经过,她肯定会从电车上跳下去。
  她悬在空中的双腿上下摆动着,“你知道碧姬·巴铎吧,那个法国大影星?”
  
  尽管碧姬·巴铎的样子我完全模模糊糊,但还是点头,“知道。”
  “她是甘斯布的情人,还有简·伯金。”
  “不知道。”
  “英国的一个演员,也是他的情人。”
  “你也打算做他的情人?”我那无知的小自尊心又发作了。
  “哈,可惜他死了,1992年死的,也不等我去巴黎就死了。”
  “你要去巴黎?”
  “是啊,要不我学法语干什么?我也要看普鲁斯特吗?”她又笑了。
  我是要坐到终点站的,本来想和她好好聊天,可她说的这些人名地名让我发窘,好像只知道一个普鲁斯特是非常可笑的。季阳倒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她从她的大包里掏出一件白裙子,站起来展示给我看,“好看吗?”那是件闪着粗俗光亮的裙子,穿上去之后会像塑料布一样磨损皮肤。我正疑惑着,她又从包里掏出个面具戴在脸上,冲着我大叫一声,那是个吸血鬼面具,苍白的脸,嘴角有血迹,两颗门牙暴露在外。
  “你这是要干嘛去?”我问。
  “我要去参加万圣节PARTY啊。”她把裙子收回包里,戴着面具回答我。
  我知道万圣节就是鬼节,可那是1999年,北京城里的万圣节PARTY并不多。我们坐在电车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戴着面具,我看不到她的脸上是什么表情,这段时间大概只有一两分钟,可显得很长。车到宽街,她跳起来,摘下吸血鬼面具挥舞着,“我要换车去了,再见。”我挥动着那盘TDK磁带和她告别,心想着我一定要查出来甘斯布、简·伯金都他妈的谁是谁。
  这盘磁带在我手里保存了好几年,但最终还是消失了。有些东西,你根本不曾扔掉,也不曾毁掉,你以为它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落满了灰,只要想找就能给它翻出来,实际上它已经彻底消失了。从物理上你根本没法解释这个事儿,但这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最普遍的灵异事件。那个周末,我翻出来一个老的双卡录音机,折腾了半天发现它的录音功能已经坏掉,我只能反复听甘斯布,希望那些旋律留在记忆里。星期天的早上,我在歌声中醒来,吃早饭的时候,甘斯布忽然跑调了。我琢磨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唱得这么怪异,等明白过来,跑到录音机边上,磁带已扭曲地缠绕在一起,我小心翼翼往外拉,最终,有大约两米长的磁带划伤了,随时会断裂。
  我的记忆也是一盒充满了划痕的磁带,比如说,我此后一个月旷课越来越多,最终完全放弃了晚间的课,这是什么原因?如果说我当时对季阳挺有好感,我应该每次都去上课,盼望时常见到她才对。我想不起来了,那阵子肯定发生了别的什么事情。当然,我记得我告诉季阳那盘磁带被我弄坏了的时候,她的反应很平淡,“坏了就坏了,我送给你了。”好像对她来说,那不是一个多重要的东西,好像我在说谎,找个借口想把那盘磁带留下,现在我已经没耐心去分析十来年前一男一女之间的对话有什么微妙之处。当然,我还记得,我说要送给她一张甘斯布的CD,像我随口许诺过的好多事情一样,这话也没算数。
  那年12月的一天,我接到季阳的电话,她用法语打招呼“你好”,我一下就听出来是她,回应了一句“bonjour”。她接着说,12月31日晚上,她要参加一个大PARTY迎接新年。我听懂了,问她在哪儿,她说出了一个酒吧的名字,我还追问到底是什么地方,她冒出北京话,“就三里屯儿啊。”那个“屯”字带着重重的儿化音,我一下笑出了声儿,她说:“你笑什么笑啊?你最近怎么不来上课?你肯定天天晚上忙着约会不好好学习了?说说,约到什么漂亮姑娘了?”我支吾着,她说:“你这家伙说话就是不老实,好了,到时候见。”
  那一年是所谓的“千年之交”,大家都莫名地兴奋,有人期盼全世界的电脑都在两千年到来的时候崩溃,有人期盼末日来临我们能逃脱最后的审判。我的一位朋友飞到南非,说要在好望角迎接新世纪的第一道曙光,另一位朋友说,第一道曙光应该是在太平洋上出现。总之,这个时间的标记让大家都有点神叨叨的,好像我们能借此洗脱原来的坏运气,在公元2000年这一伟大时刻,拥有全新的能量和运气。
  “时间是没有方向的,时间是浑沌的。”我在三里屯一家名叫“香颂”的酒吧见到季阳时,她右手拿着一杯葡萄酒,左手拿着一根烟,穿着一件大V字领的黑裙子,真空,最低处好像能看到肚脐眼,“你知道路德维希·波尔兹曼吗?”
  “我不知道。”
  一个高大的外国尖孙从我们身边走过,季阳一把拉住他:“你知道路德维希·波尔兹曼吗?”
  “不知道,他来了吗?”外国尖孙敷衍了一句,闪身走开。
  季阳一个趔趄,她拉着那洋人的时候,身体重心都靠了过去,她站稳。“他也不知道。”她把烟头扔掉,踩灭了,高跟鞋足有六厘米。“我们总觉得时间一去不复返了,时间是向前的,我们都变老了,实际上,时间没有箭头,时间是一片混沌。波尔兹曼是个物理学家,他研究的就是时间问题。”
  我揽着她的腰,闻着她香喷喷的身体,穿过人群找了个沙发坐下来,她意识清晰,语言流畅。“波尔兹曼被这个问题弄疯了,他在慕尼黑的精神病院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他出院,和家里人一起去亚得利亚海边度假。有一天,他老婆和孩子出门,只留下波尔兹曼一个人在家,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发现波尔兹曼自杀了,上吊了,这个科学家被他研究的问题给逼疯了,给逼死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1906年,离现在一百年了快。嘿,你这家伙就是糊涂,我不是跟你说了嘛,不要总被过去、现在、未来这样的概念纠缠,这些都是幻觉。”她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帮我去拿一杯香槟来。”
  小酒吧里挤了有三四十人,吧台上有各种葡萄酒和烈酒,我拿着两杯气泡酒回来,看见季阳旁边坐着另一个姑娘。
  “嗨,这是贝贝。”季阳给我介绍。
  贝贝长着一双巨大的眼睛,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眼睛,她看着我,就像两盏探照灯,她非常不客气地说:“你别灌她酒啊。”
  我有些愣,“我刚开始喝啊。”
  “我看她已经高了。”贝贝说。
  季阳要把贝贝推开,“哎呀,你去玩你的吧,我没喝多,我们俩谈物理学呢。”
  贝贝站起来,非常鄙夷地说:“你们谈狗屁物理啊。”她盯着我,两只大眼睛照得我无地自容,她冲着我撞过来,“你别让她喝多了啊。”我连忙闪身让开,“好好。”
  季阳伸手拉着我坐下,“别理她,她不懂物理学。我们接着聊。你知道什么叫熵吗?你知道热力学第二定律吗?”
  “不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呢?你这个小傻瓜。”她拿起酒喝了一大口,好像懒得说了。
  “慢点儿喝。我大概知道什么叫熵,什么叫热力学第二定律,可这跟时间有什么关系呢?”
  “Good question。我来给你解释,不过,我们还要从牛顿开始说起,牛顿的力学三大定律你知道吗?”
  “我知道。”其实,我根本不记得高中时学的那点儿物理了,但我不敢说我不知道了。
  “牛顿的力学定律,都是此时此刻,这个固定的空间,这个绝对的时间,他不考虑时间流逝的问题,就是现在。”她握住我的手,我们四只手都握在一起,“就是现在,你明白吗?凝固不动了。”
  我们握着手,凝视着,身体纹丝不动,我还是没想起来牛顿三大定律都是什么,但我看出来她喝多了,酒吧的音响里放着黑豹的歌。“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诱人的美丽,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美妙的感觉。”那个凝固的时间,的确发生了奇妙的物理变化,我发现季阳的胸在膨胀,丰满,有弹性,像伽利略在比萨斜塔上拿着的两个铁球。历史记载,伽利略拿着一个一百磅的铁球,一个一磅的铁球,在比萨斜塔上做自由落体实验,那个凝固的瞬间,我看见伽利略左右手都拿着十磅的肉球。我恍恍惚惚地想提醒他,这样的实验是不会成功的,两个肉球匀称,要从季阳的黑裙子里喷薄而出。
  
  “你明白了吗?”季阳问我。在刚才那个凝固的瞬间,她从牛顿讲到了热力学,讲到了爱因斯坦,还讲到了什么量子时间。
  “我明白了。”
  酒吧的墙上有一个时钟,差十分钟就到十二点了,时针和分针像一把渐渐合拢的剪刀,要把这十分钟剪掉。我按照季阳的指令又去拿了两杯红酒,回到座位上再看时钟,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分钟,我们端着酒杯,看着幻觉中的时间,看着一个千年过去,看着下一个千年到来,我们站在人群中,在那把剪刀合拢的时候,碰杯,抱在一起狂亲了一阵。酒吧这时候放起了老歌《WE ARE THE WORLD》,季阳的嘴巴挪开,扭着屁股跟着众人高唱。
  她有点儿癫狂,大眼睛贝贝跑了过来,和她拥抱在一起。我以为她们喝多了,没想到这只是开始。季阳拿着一瓶红酒一个酒杯,开始和酒吧里的人碰杯,她很快就喝掉了一瓶红酒,我看傻了,问贝贝:“她能喝多少?”
  “不知道。”贝贝盯着穿梭在人群里的季阳,“我拦不住她,让她喝吧。”
  我们一直喝到后半夜,喝到三点多钟,我、贝贝、季阳围着一个桌角,喝掉三四瓶葡萄酒。季阳越喝越安静,她给我讲葡萄酒,用法语念出一串葡萄品种的名字。从她嘴里,我第一次知道了赤霞珠、苏维浓、梅洛,她拿着酒瓶子指着酒标,给我们念出一串陌生的地名。贝贝发问:“这个是在波尔多吗?这个是在勃艮第吗?”她有些意兴阑珊,“我又不认识这些地方,也没去过。”
  季阳兴致勃勃,“嘿,我会念咒语。只要我念到这个地方,我就能看见那里的土壤和阳光,大片大片的葡萄园,我只要一念咒,就能穿越时空,跑到葡萄园里摘葡萄去,旭日东升,晨露弥漫。这是一种魔力,我有这个本事。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贝贝说。
  “我信。”我说。
  季阳念出一个地名,闭上眼睛。有人来这桌告别,看着季阳闭目冥想,遂悄然离去。季阳入定一般坐了有十分钟,睁开眼睛说:“我饿了。”
  贝贝冷冷地说:“是啊,你丫都去法国干了一趟儿农活儿了,能不饿吗?”
  “我饿了。”季阳说。
  贝贝招呼酒吧里的人:“吃夜宵去!”
  总共有十多个人D+RUzGk4D1EUnLuCw9wV1Q==分乘几辆出租车杀到东直门附近一个小饭馆吃夜宵,大家盲目地点了一大桌子菜,又要了一箱啤酒。季阳缓过神儿来,又开始闹酒,一箱啤酒喝完,一桌子菜也没动几筷子,油脂凝固在餐具上,忽然有些冷场。季阳穿着一件长大衣,外面还披着件羽绒服,她看看手表,“5点了,天快亮了,咱们去爬香山吧。”
  一桌子无人响应,季阳问贝贝:“爬香山去,看日出去。”
  “别闹了,回家睡觉了。”
  季阳问我:“爬香山去?”
  我把啤酒杯扔到桌上:“走。”
  几个喝多了的小伙子把酒杯纷纷蹾到桌上:“走,爬山,谁爬不上去谁是孙子。”
  季阳兴奋地叫老板结账,十多人又涌到街上打出租车,外面飘起一阵若有若无的雪花,我冻得直打哆嗦,可季阳看见雪花更加兴奋,“下雪了,下雪了”,她叫喊着。大家抬头看天,伸出手捕捉雪花。我拦下一辆车,让季阳和贝贝坐在后面,我坐到前头吹吹暖风。贝贝在后面嘀咕:“真爬山啊?你穿着高跟鞋怎么爬啊?”
  “没问题,爬不上去就坐缆车呗。”
  说起来难以置信,想起来都不可思议,我们在那个新千年的早上爬上了香山,只有我们三个人到了香山脚下,剩下的人在城里就纷纷溜号了。我、季阳、贝贝坐着出租车到香山公园门口,发现没有一辆车跟来,身为男人,我不好打退堂鼓,贝贝喊冷,季阳还是兴致不减,“冷什么冷,爬上去就暖和了。”
  开始爬山的时候,天几乎还是全黑的,爬到半山,看见城里稀疏的灯火,天已渐渐发亮,有成群结队的中老年人一同爬山。他们不时向着山林大喊,彼此应和着,啊啊啊……我们三个也大喊,啊啊啊……,季阳和贝贝那清脆的年轻女人的声音,在一片苍老的声音中显得格外纤细。我们爬到山顶,东边一片红,周围的老头儿老太太对着太阳活动身体,做广播体操,季阳穿着高跟鞋挺立在“鬼见愁”上,在她的羽绒服、大衣、黑裙子下面是她年轻的身体,这身体是那么强劲。在她周围,是同样强劲的一帮老年人,他们韧带极佳,有一个老太太能把腿抬到树杈上,还有一个老太太倒挂着悬在树杈上。不管时间是不是一种幻觉,终有一天,季阳和贝贝也将成为两个小老太太,终有一天,我们不可能在酒醉的清晨爬上山巅,我们将衰老,时间将把我所爱的一切带走。这念头在那个早上挥之不去,我想着我终将丧失的一切,身上的汗被风冻住,寒冷像刀子一般割过来。
  那年开春的时候,我们又去爬了一趟香山,我、季阳、贝贝,还有几个男男女女,从八大处找了一条山路走到香山。有个姑娘,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半道儿要撒尿,山上没厕所,她找了个僻静之处解决问题。我们三三两两坐在山石上,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远处的北京城冒出来细碎的光芒。那姑娘从树林出来之后说,她上学的时候经常在昌平的军都山上“打野炮”,没想到现在撒泡尿都紧张,她感慨道,真想回到战斗过的地方去看看啊。于是大家商量着,下个周日去爬军都山。等到了下一个星期天早上,还真聚了有十个人,分乘两辆小车开到了昌平,我和季阳、贝贝挤在别人的后座上。我们爬到山顶上都气喘吁吁,季阳的脸红扑扑的,调戏那个政法大学姑娘,要她指认“打野炮”的现场,那姑娘盯着她说:“你要试试吗?”季阳好像一下害羞起来。我们俯瞰十三陵水库和山脚下的高尔夫球场,讨论要去一些更远的地方爬山,去黄花城,去箭扣长城,去金山岭。
  天气转暖的时候,我买了一辆墨绿色的小富康,星期天早上接上季阳和贝贝。季阳管“富康”不叫“富康”,她称之为“雪铁龙”。你这雪铁龙多少钱啊?你这雪铁龙是多大排量的?你还真喜欢法国车啊?我们去黄花城爬山,光秃秃的山间偶尔能见到清澈的溪水,能看到黄灿灿的花,和其他俗艳色彩的花。季阳和贝贝坐在后面聊天,她说她的法语课已经上到了第二期,如果一切顺利,她秋天就能到巴黎去上学。她不厌其烦地讲她那套留学手续要怎么办,其间会有怎样的麻烦,贝贝总安慰她说,没事儿,都会解决的。我轻轻拍打着方向盘,想着她真的要走了,想着这辆车也能带我到好多地方,跋山涉水。
  每次爬山回到城里,大家就找个饭馆吃饭,运动完了饭量极大,所以经常吃韩国烤肉或新疆馆子,饭馆里永远都是烟熏火燎的,季阳总像个女主人似的招呼大家吃好喝好。她开朗,热情,永远兴高采烈。正是这一点让我和她保持着足够的距离,也许出于一种天生的悲观,也许出于一种直觉,我总认为她将面临很大的磨难,后面的生活将变得有些悲惨。或许每个人都将遭遇磨难,都有不可言说的一点儿悲惨,越是对未来充满热情充满期待的姑娘,越有可能不那么顺利,这个常识我明白,但我打量季阳的时候,“来日大难”这四个字偶尔会飘出来,我要等着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
  我添置了一双专业的登山鞋,还买了两件外套。我们坚持每个星期天早上的远足,当然,这项活动的参与者也越来越少,从十来个降到七八个,降到五六个,我们去了昌平、顺义的几个地方,但从没去过房山和门头沟。夏天来了,我们去平谷的一个果园里摘苹果,回来的路上,都有些意兴阑珊。我们在城里穿行,路过北新桥,季阳看着窗外,说:“这个路口原来有个冷饮店,我可喜欢他们家的杏仁豆腐了。”再往前走,又说:“这个门脸原来是个自行车商店,现在怎么变成杂货铺了。”她在后座上絮叨着,我在前面安静地听着。季阳说起她小时候看的漫画书《丁丁历险记》,说她要像丁丁那样走遍世界,说她有一阵迷恋《白鲸》、《船长和大副》,考大学的时候还报考了海运学院,特别想在大海上漂泊几年。
  
  我和季阳很少有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肯德基,那也是从城外回来,我们饿了,跑去吃炸鸡块。边上有两个高中女生,桌上是一沓四开的白纸,她们低着头,脸恨不得贴在纸上,勾勒着线条,我凑过去问:“你们干什么呢?”女孩子抽出垫在纸张下的地理课本回答:“我们在画世界地图。不能看着画。老师规定,要默画。”我看她们在白纸上已经画好的部分,大致能猜出来那是北欧、苏联漫长的海岸线。“太难了,要是拼图游戏还差不多。”我说。
  “给我一张纸,”季阳说,“再借给我一支笔。”
  女孩子递过来纸和笔。
  季阳收拾桌子,把一大杯冰红茶碰翻在地,撒了一地的冰块,服务员连忙上来打扫。季阳已陷入冥想状态,面对那张白纸,迟迟没有动笔,我说:“先画非洲,非洲一大块好画。”两个女孩子兴致勃勃地看着季阳,等她下笔。她先画了中国,然后是蒙古,然后是南亚次大陆,然后是海湾国家,然后画俄罗斯,大模样能看出来,但细节和比例肯定不对。她把地理课本拿过来,对着世界地图端详了一阵儿,把课本扣上,画出了欧洲、非洲和美洲的大致轮廓,比她先画出来的部分要好一些。她再拿起课本,照着地图画出了这个世界的其他部分。她画了大概有四十分钟的时间,看着自己画就的地图,揉成一团,从女孩子桌上又拿过一张纸。她和那两个女生都埋头画自己的地图,我在旁边看着,一会儿看看这个画的,一会儿看看那个画的,再拿起课本对照一下。说实话,那两个高中生画得相当好,海岸线非常细致,每个岛屿的位置都准确。季阳把四开白纸折起来,画出了更小的地图,然后对着课本,仔细临摹出一张地图,她拿着橡皮不断擦去画错的地方。我们画了有三四个小时,我去买了两趟冰激凌,四个人说说笑笑的,歇会儿又接着画。季阳干得如此专注,根本没在意天已经黑透了。直到那两个女生收拾东西回家,季阳终于有了一张自己满意的作业。
  “怎么样?”她向我展示那张地图。
  “了不起。”我说。
  她凝神看了看,撕碎了。
  “干嘛撕了呀?留着呀。”
  “我记在心里就是了,以后我肯定能画出更好的。”
  为了给季阳送行,我们喝了好几次酒,我对她喝酒的本事佩服得五体投地,常常是我喝得不省人事,她还意犹未尽。大家都觉得她出去留学是件值得高兴的事,纷纷说,你先去,等过两年我们到法国找你玩去。我们说这些话的时候,还不知道一年很快就会过去。很快又会过去一年。酒桌上有见过几面的朋友,也有新加入的朋友的朋友,越是喝到热闹的时候,我越觉得凄凉。有一次喝完酒,我送她去车站,我背对着公交车来的方向,忽然想跟她说,别去法国了,哪儿也别去了,话还没出口,车就来了,她在我脸颊上轻轻触碰了一下,转眼就跑到车上,隔着窗户和我挥手。
  最后送别的那顿酒是在东直门的鬼市上,季阳穿着一件鲜红的裙子,捧着两束花,一束是百合,一束是玫瑰。她第二天中午就要坐飞机走了,所以喝得比较节制。她不闹酒,大家也都喝得比较节制。那天桌上来了个女军官,好像在军艺上学,里面穿了件短袖的军便服,外面套着一件外套,大热天这装扮实在奇怪,女军官解释,我总不能穿着军装跟你们在这儿喝酒啊。她的酒量好像更惊人,谁跟她碰杯,她都一饮而尽,但始终非常冷静。那天晚上,贝贝把那束玫瑰花的花瓣都揪了下来,捧在手里,她站在季阳身后,把玫瑰花瓣撒在她的脑袋上肩膀上,只一两秒钟,可看起来像持续了很久的玫瑰花雨,红色花瓣和红裙子映衬着季阳的脸,如此生动,又如此凄惨。我那种不祥之感再次袭来,我端起酒杯祝她一路顺风一切顺利万事如意平平安安。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发现有一个女军官坐在家里,穿着短袖的军便服。
  “你昨天晚上喝多了,你知道吗?”她说。
  “怎么多了?”
  “你太能闹了,你把人家饭馆上挂着的横幅给摘下来了,那上面写的是平平安安回家来,你拿着那红色的横幅要跳舞,太寒碜了。”
  “你给我送回来的?”
  “是啊,半道儿上你还要喝酒,我们去超市买酒,你不记得了?”她指了指门口的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好几瓶啤酒,“你忘了吧?”
  “抱歉,散德行了。”
  “你德行大了,我给你背上来的,走不动道儿了都。”
  “你给我背上来的?”
  “你这点儿分量算什么?我是军人。”
  这位女军人给我熬了一锅粥,买来四个油饼,自己吃了三个,喝了两碗粥,然后精神抖擞地上班去了。自此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对她的酒量饭量和力量都印象深刻,有这样的军队保护老百姓,想想就觉得安全。是的,有些人能带给你安全感,有些人让你觉得不安全,季阳就像是一团火,远看觉得温暖耀眼,靠近了就会被烫着,虽然我没有试图接近过她,但我知道她是个不安全的人。
  两个月后,我收到一张明信片,是埃菲尔铁塔,季阳在后面写了几句话,说她安顿好了,一切都算顺利,开始上课,每个星期天早上都会去巴黎城里走一走,那里好玩的地方太多了,有时间一定会去奥斯曼大街102号普鲁斯特的故居看看。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她的电子邮件,里面有她的照片,拍摄巴黎的街景,其中有一张是她在塞纳河的游船上,戴着墨镜,身体摆出婀娜的姿态,却看不到脸上的表情。我们大概一两个月才会往来一份电子邮件,她租的房子大概不到十平米,是个小阁楼,里面有洗手间、厨房、一张床、一张桌子,她经常吃法棍,但我疑心,再好吃的法国面包要是天天吃也难以忍受,除此之外,我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多想像。像酒桌上常常聚起来的一堆人,散开之后就谁也不认识谁了,我和季阳虽然还保持着联系,但也仅仅是联系一下而已。
  到2001年9月11日那天晚上,我在家里看到纽约双子大厦被撞的消息,兴奋得睡不着觉,在网上转悠来转悠去地看新闻,忽然感到不安,季阳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发过信来了,我那种不安感慢慢扩散开,我知道纽约和巴黎隔着十万八千里呢,她在巴黎念书,也不会忽然跑到纽约去,我给她发了一封邮件,问她最近如何,巴黎学生对“9·11”怎么看。这封信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我起初还牵挂着,总盼着她早点儿回信,后来也就忘了这个茬儿。我相信她一切都好,在巴黎乐不思蜀,我们将这样相忘于江湖。
  2004年春节,我前前后后凑出来二十多天假期,去云南走了一趟。我先去元阳看梯田,田野呈现出奇妙的色彩,好几位摄影爱好者在山上寻找最好的拍摄角度,等待最好的光线,他们所呈现出来的东西比我眼前所见更美。而后我又去了丽江,游人摩肩接踵,酒吧里的歌手总唱着伤心的歌。我去了虎跳峡,看大江奔涌,去了梅里雪山,而后沿着澜沧江走了几天。我看见很多个遗世而立的村庄,在山谷中,在陡峭的山崖上,迎着太阳洒下来的光晕,安静得仿佛没人居住。我看见不少湖泊,已经萎缩成一滩水,说得夸张一点儿,它们就像是一摊水迹,马上就要被风吹干,但还是有很多鸟儿把那里当作天堂,贪婪地围着,绝望地鸣叫着,却又无处可去。有一座造纸厂正在改建,他们不再向江河中倾泻废水,转而生产葡萄酒。有一座教堂正在翻盖,外墙看起来亮丽光鲜,却号称有上百年的历史。此前我曾去过瑞士和加拿大一些风景区旅游,所以总免不了粗略地比较一番,说实话,这里的景色壮美,但大自然赋予我们更多生存的艰辛。我回到香格里拉,在附近一座森林茂密的国家公园里逛了一天,在县城招待所住了一晚上,旅途劳顿,夜里忽然发烧,房间里冰冷,吃了两片阿司匹林也不出汗。第二天早上,我问服务员哪里有更好一点儿的酒店,她说,云想客栈,你们北京人都爱去云想客栈。听她的话,我以为那个客栈叫“云祥”,到电脑上查了一番,才发现云想客栈在旅行者中颇有名望,客栈老板是个北京人,绰号李大嘴,早年间出入各大公司做高级白领,忽然有一天自以心为形役,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抛弃一大堆事业,跑到云南来开旅店。
  
  县城招待所里那台电脑吱吱呀呀,怎么也看不到云想客栈的照片。我寻思,这李大嘴既然当过高级白领,又自己住在店里,屋子里至少该舒适暖和。我收拾行李,在招待所门前找了辆出租车去云想客栈,司机果然知道这家客栈的大名,却要五十块的路费,这价格足够跑出去一百公里了。可事实证明,司机没有多要钱。我们出了城,沿着一条公路走了有四十公里,转向一条盘山路,翻过两座小山,又走了一大段砂石路,眼前逐渐开阔,穿过几条溪流,河水上的木板桥被出租车压得颤巍巍的,最终跑了有八十多公里,到了一个藏族小村庄。此时,太阳不高不低地挂着,晨雾散去,这是群山环抱下的一片坡地,田地枯黄,几头牛呆立在田间,弯弯曲曲的小径上有几处玛尼堆,红黑相间的藏式房屋稀疏地构成一个村落,每家的院子都有高高的木架,晒着青稞。炊烟升起,犬声相闻,一条不知名的小河哗啦啦的蜿蜒着。云想客栈就是一处视野极佳的藏族房屋,一层是库房,敞着门,停着一辆破旧的吉普车,走木梯上到二楼,是客栈的前台,大厅里摆着十来个坐垫,隔出来厨房和餐厅。柜台里坐着一个藏族汉子,黑红的脸膛儿,笑眯眯地站起来。
  “李大嘴在吗?”我问。
  “老板回北京了。”藏族汉子的普通话非常标准。
  我想这位隐士不老老实实地隐居于此,不免有些失望,但少了这位李老板,估计也能少说几句寒暄话,这个地方太适合孤独一阵子了。
  “住店吗?”藏族汉子问。
  “住。”
  云想客栈只有三楼的四间房,房间号码是从201排到204,冬天是这里的旅游淡季,但房价也要四百五十块。藏族汉子叫桑杰,一口咬定这个价格不能再低,他料定你大老远赶来不可能因为价钱谈不拢再折回去,可话说得又客气又委屈,“不给这个价钱,李老板回来会骂人的。”我问他哪个房子能看见河,他回答:“最好的是201,第二好的是202,201有个姑娘住了,你只能住202。”他说到有个姑娘住的时候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在旅途中已经见惯了这种外表忠厚内心精明的汉子,交了一千块押金,拿钥匙上楼,进了屋子打开电热毯打开电热水壶,看了看窗外的风景,吃了一片阿司匹林,喝了两大杯热水,盖上被子睡觉。这一觉睡得晕晕乎乎,大汗淋漓。醒来时退了烧,肚子饿得咕咕叫。
  桑杰坐在屋外的梯子上,对着一大片天地发呆,见我下来,问我饿不饿,然后起身去做面条汤,我就坐在梯子上,对着那片天地发呆。这是午后两点,阳光把一切都照耀得白茫茫的,一根烟的工夫,桑杰的面条已经做好,我在餐厅里吃完,浑身都有了力气。藏式房屋的窗户小,屋里暗,吃完饭我和桑杰又都坐到外面的梯子上晒太阳,像两个补充太阳能的机器人,旁边放着一壶酥油茶。我们两个有一搭无一搭地聊天,桑杰就出生在邻近的一个村庄,十来年前开始当导游,跑遍了西藏、云南、四川,学会了英语,旅游旺季的时候还会去当导游,冬天就呆在村里,他把女儿送到加拿大/uOdIAoIN6ClGU1fYyXaarZklnwpirGBotqSPcJFOPQ=,女儿十多岁,在那边上高中。
  “你去过加拿大?”他问。
  “去过。”
  “我女儿护照过期了,你说该怎么办?”
  我不明白到底是护照过期还是签证过期,但我知道桑杰的意思是怎么才能让自己的闺女合法地留在那里,这我可一点儿也帮不上忙。我东拉西扯的问了几个问题,桑杰三言两语就回答完毕,他还是喃喃发问:“我女儿护照过期了,这可怎么办?”这个汉子的表情忽然有些愁苦,他生长在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闺女也生长在这个美丽的地方,但他们好像并不满意能在这里天天晒太阳。
  我转换了话题,问:“你不是说店里还住着个姑娘吗?我怎么没看见?”
  “她早上就出去了。”
  “去哪儿了?”
  “就在附近村子吧,我们有一条很大的徒步路线。”他看看日头,“快回来了。”
  我决定就在门口等着那姑娘,看看她到底什么样子。下午四点,太阳还像两点时那么强烈,下午六点,光线稍稍变得柔和了一些,在这一大段时间之内,没有一个人走进我眼前这片广袤的空间,只有山上的影子在变化,只有水流的声音。季阳就这样忽然走进我的视野,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拿着一根木棍充当登山杖,从远处看只是个红点儿,慢慢走近,她在我的视野中晃荡了有二十分钟,我心跳得越来越快。我本打算坐着不动,直到这姑娘走到我面前,但她走路的模样看起来非常熟悉,我和季阳毕竟爬过几次山,走过好多路,我不敢想像我能在这里遇见她,可她走路的样子让我不断疑惑:难道是她?别开玩笑了,哪里这么巧?好像真的是她?
  我站起来,下了楼梯,迎着她走过去,她没有注意到我,我们之间相隔有四百米,我走得太快了,我心跳得太快了,我站在一座白色的佛塔边,向她挥手,她加快脚步,跑过来,在离我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没有说MY GOD,她说:“我操,你怎么在这儿?”
  “是啊,我在这儿。”
  季阳的脸上有一抹健康的红色,笑得如此生动,像一朵开放的花,我们并肩走回云想客栈,只要我扭头看她一次,就觉得她的脸像一朵花,又开放了一次。我们有好多话不知从何说起,就不断傻笑,彼此看一眼就笑一下。桑杰看见我们如此快速地勾搭在一起多少有些吃惊,他说我们过一小时吃饭,季阳说她上楼收拾一下,我在门厅里回望日落光芒中的大地,还是不敢相信走上楼去的就是季阳。我要她回来,看着她,拉着她的手才能确认。
  那天晚上我像个男主人似的坐在餐桌边上等季阳,桑杰像个仆人似的准备好饭菜,听我跟他絮叨我和季阳的北京往事,他开心地说:“那你们要多喝些酒。”我听见楼梯咚咚响,季阳洗漱完毕换了身便装,脸上笑得还是像一朵花。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好多酒,起先在餐桌上,后来在外面,对着满天星斗,然后又在厅堂光滑的木地板上。她说她一年前回到北京,工作了一段时间,攒下了一点儿钱,这次打算从云南走到西藏,然后再去尼泊尔和印度,她要这样转悠半年。她问我要去哪里,这些年怎么样,其实这些话很简单就能说完,但我们好像一直在絮絮叨叨,说得支离破碎。桑杰交待我们锁好门,他这晚上要回邻村家里去睡,这样整个客栈就只有我和季阳,整个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外面的天地也属于我们。
  外面是浓重的夜色,除了细碎的水流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我们上楼,回到202,季阳就像一朵不断开放的花儿,屋里的空调费劲地吹着热风,但温度还是不够高,我们只有躺在电热毯上才停住颤抖。我们其实还有好多话要说,可谁都说不出来什么了,那天晚上,电热毯极热,我恍惚中觉得漏电了,我们抱在一起入睡,被身下涌来的热气蒸腾着。
  第二天我口干舌燥地醒来,窗外已经天光大亮,季阳不在我身边,季阳也不在客栈里,按照桑杰的说法,她在早上五点半打电话给桑杰,要叫一辆出租车,她在六点多一点儿就收拾好行李,出租车一到门口就把那个五十升的大包装上车,然后和桑杰拥抱了一下,上车离去。
  “你要出租车的电话吗?”
  我没听明白,桑杰又重复了一遍:“你要那个司机的电话吗?我有。”
  我说:“算了吧。”
  我在外面的梯子上坐了几分钟,回头问:“她跟你说什么了吗?”
  “她要我告诉你,她走了,你要多保重。”桑杰站在我后面,好像要确认我情绪稳定,过了会儿,他问:“你们吵架了?”
  我平息自己的愤怒,若无其事地说:“没有,她就是这样的人,神神秘秘的,不弄出点儿怪事来不行。”这么说着,我好像也原谅了她的不辞而别。季阳是一个追求戏剧效果的人,不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像个拙劣的戏剧不罢休,她大概想用这种方式让我记住我们这唯一共度的夜晚,这个目的达到了。此后多年,我时常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这个藏族村庄,并不是因为完美的性,我们那天喝多了,草草了事,夜里彼此又试探了一番,但睡意沉重。我之所以回想这个夜晚,是因为那个村落,是因为她在天地之间款款走来的样子,那个地方好像置于这个世界之外,我和她在这个世界之外相遇。
  
  那年夏天我收到季阳的一封电子邮件,她说她在尼泊尔参加了一个为期十五天的徒步,每天都在山上走,看着环绕的雪山,真的不想再回到城市里。“每天穿着沉重的登山鞋,就像戴着一副盔甲,脱下鞋就像卸掉盔甲,浑身的力气也就消散了。如果这登山鞋像红舞鞋一样,那我宁愿不停地走下去。”
  我回信说,你什么时候回北京,我们在北京一聚?你在尼泊尔、印度拍了什么好照片吗?发过来几张看看。她回信说她不带照相机,只想把看到的景色记在心里。我回信说,买个小照相机吧,让我跟着你看看这个世界。有一段时间我们通信比较频繁,但隔上一段时间,季阳又消失了。她再出现的时候换了一个地方,她说,“我在德国,要从马德格堡去莱比锡了,1840年11月8日,安徒生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就是从马德格堡去莱比锡。”她说她买了一个照相机,“以后我坐火车的时候拍照片,或者拍一段视频,拍外面移动的风景,等积攒到一定数量,就把它剪辑到一起,这东西该多好看啊。”我回信说这想法真不错,要是真拍好了也许能参加艺术展。她像一个跳跃的小精灵,她在莱比锡的圣尼古拉教堂里看见一座木头十字架,那是伦敦遭受德军轰炸废墟上的木板,战后英国人用它改造成十字架送给德国人。她在德国南方的森林里参观了马丁路德翻译《圣经》的小木屋,屋中的陈设和五百年前一样。她偶尔会发一两张照片过来,有火车外移动的树杈和天空,有街上某个孩子的笑容。
  有时候她的信不谈论旅行,她问我,还在学法语吗?“我虽然还读不了普鲁斯特,但我可以看其他一些法国小说了。最近法国最好的小说家叫勒克莱齐奥,他说,一看报纸就觉得世上的暴力事件奔涌到他的面前,外面躺满了尸体,到处都是罪恶。报纸上那些代表一块一块遥远地域的词,那些奇怪的和神秘的冒险梗概,都让人迷乱,全世界的人在这张纸上留下谜一样的历史事件的片段。”
  我看了她的邮件,就去找勒克莱齐奥的小说,那时他还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中文译作并不多,我找不到也就忘了这个茬儿。实际上,季阳的邮件就是她留下的谜一样的历史片段,我有自己的生活,满足于自己的生活,每隔几个月,看到季阳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讲述她的旅行经历,得知还有另外一种生活。据说,像她这样的人叫作“行者”,他们进入另一个国度,他们穿行于这个世界,却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他们同在“旅行者国度”。通过互联网我能发现好多这样的人。有一个德国人,四十岁了,小时候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迷上了里面的VESPA摩托车,他跑去意大利花一千二百欧元买了一辆四十年的老VESPA,骑着车从米兰跑到罗马,用了三个月,一路上慢慢消磨时间。还有个家伙,说年轻的时候听过斯汀的歌《俄国》,然后就认定俄罗斯是个可怕的地方,某一年他决定坐火车从莫斯科到海参崴,记录下途中的车站和火车上碰到的俄罗斯朋友。还有一位英国老者,七十多岁,骑着一辆本田125,从当年殖民者在墨西哥的第一个据点出发,向南穿越美洲。还有个英国佬,1994年从伦敦出发尝试纯粹人力环游世界,他用四千八百多天折腾了四万多英里,到2007年把这事办完了。1998年,又有一个英国佬,打算就用双脚丈量世界,他从智利最南边出发,溜达到北美,过白令海峡,穿俄罗斯回英国。我在网上搜索这老兄的名字,他当时还在俄罗斯境内,他从冰冻的白令海峡走到俄罗斯的时候,人家根本不让他入境。这位老兄的网站上,有个招商的地方,希望有商家能给他这伟大的行程赞助,还有募捐的方式,用维萨信用卡,或者用支付宝,点击一下就可以送出去几十美元,要我看,这哥们是一边走路一边乞讨,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我不敢肯定季阳也能完成类似的伟大行程,她行踪飘忽不定,一会儿在南美秘鲁境内看马丘比丘,过几个月,好像又到了巴西,过半年一年,她又到了美国。她的邮件总是寥寥几行,最多不超过四百个字。有时密集,每两三天就能看到一封邮件,也有长达一年的空白。
  我有时会在想像中跟随她旅行,比如她说到了南非,我就从图书馆找来一堆有关非洲的书看,我看过一本书叫《我留在非洲的房子》,是个英国佬写的,讲述他的祖辈在津巴布韦建农庄的历史。我回信会告诉她那座房子的遗址在什么地方,在Google地球先去搜索一番,这是我平凡生活中的小乐趣。但她的回信没有响应,她根本没去找那座津巴布韦的房子。我在2009年初收到她的一封信,说她回到了法国,加入了“无国界医生”组织,准备去非洲,给穷困的非洲黑人看病。过了段时间,她发来邮件说,她正在加蓬从事医疗工作,随身携带着七大本《追忆似水年华》,现在正在读第三本。在这句话后面,她随手敲下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但在我看来,这个符号旋转了90度,真的变成了一张人脸,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嘴角带笑,完全是嘲笑。我看着这个符号,心想,我好端端的一个梦想怎么就让她给偷去了呢,就好像我埋下了一笔宝藏,她在旁边看着,到最后她把这笔宝藏挖走了。她此一时在喀麦隆,彼一时在乍得,她写信来讲一些非洲见闻,那里的人吃鳄鱼,吃蛇,吃穿山甲和蜥蜴,讲战乱和贫穷让那里的医疗条件如何糟糕。我把她看成是一个英雄,超越了我所能想像的生活。
  我在四十岁之后开始锻炼身体,星期天早上,天气好的时候,我就开车到妙峰山或者平谷,爬山或者徒步,呼吸新鲜空气,偶尔会非常猥琐地回想起一些年轻女人的身体,也会想起季阳,惋惜自己在云想客栈那个晚上喝多了酒,根本没能好好表现,更惋惜自己此后再无表现的机会和能力。有一天,在一处野长城,我被晒得发晕,忽然想起季阳的肋骨,想起我当年那种不祥的预感,想起“来日大难”四个字,我觉得她已经死掉了,除了一个雅虎邮箱的地址,季阳并没有更多还留在这世上的痕迹。当年在云南我遇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就像《聊斋志异》里的故事。四下是荒地,头上是晴空,我越想越可怕。
  2010年“五一”假期,我坐地铁一号线去苹果园,打算上八大处转转。地铁车厢里涌入一帮小伙子小姑娘,打扮怪异,梳着朋克头,扎着耳钉,身上挂着各式链子。起先只有几十个,随着地铁西行,每一站都上来几十个这样的年轻人,最朴素的打扮也是一条埃迪哈代的牛仔裤,这趟地铁大概汇集了几百个北京的小朋克,向着苹果园方向飞驰。这是一拨崭新的年轻人了,他们要到郊外一个雕塑公园参加音乐节,有个国外的大牌朋克乐队前来演出。我跟着他们在古城站下了车,站台上过道上满是时髦的孩子,呼朋唤友,我夹在其中很是兴奋,离演出场地还有两公里,就能听见轰鸣的音乐。我放弃爬山的计划,在那个公园消磨了一天,虽然我根本不知道舞台上的乐队叫什么,唱的是什么,但那一天过得极其舒畅,好像坐上地铁一号线往西走就能返老还童回到十几年前,往回坐又变得成熟起来。我留意各种音乐节的信息,很快就去顺义参加了一个,又注意到在怀柔某处野长城脚下还要举办一个,演唱的是几个年轻的本土的摇滚乐队。
  星期天早上,我奔怀柔而去,一路上看见不少小车都兴高采烈地开过去,其实,从汽车的外观上,不可能看出驾驶者是什么心情,也不知道他们要奔哪里去,但那天有点儿怪异,每辆开赴音乐节的小汽车都扭动着屁股,好像在说我要去听歌我要去听歌。音乐节在一个山谷里,山脚下搭建了舞台,观众席就是一大片草地,观众准备充分,带着防潮垫,带着帐篷,在草地上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扎下来。舞台上的歌手自顾自地唱着,下面的观众自顾自晒太阳,每逢一曲终了也响起掌声和口哨声。我准备不充分,在草地上坐了会儿,露水就把屁股弄湿了,我站到离舞台更近的地方,认真听了两首歌。忽然感到有个姑娘盯着我看,我有点儿不自在的扫了她一眼,接着听歌,但那姑娘的眼神像探照灯一样,我转过头再看,这回认出来了,是贝贝,她那两个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我。她穿着一条花裤子,一件白衬衫,头上扎着一条黑丝巾,右手拿着一个小相机,左手拿着一罐啤酒,看上去和她十年前的样子差不多。
  
  我冲着她响亮地吆喝:“嘿!嘿!”
  她走过来,有些拘谨,“我看你半天了,没太敢认。”
  “我胖了。”
  “没胖,沧桑了。”
  “你没怎么变,还那样儿。”
  贝贝有点儿害羞地笑了。音乐声吵闹,我们几乎是扯着嗓子在说,她拉着我的胳膊往后走,“你跟谁来的?”
  “我一个人。”
  “那你还真有瘾。”
  “你们几个人?”
  “一大帮呢。”
  我们走了有两百多米,穿过散坐在草地上的观众。在远离舞台的一处坡地上,有四五个帐篷连在一起,地上铺着一大块塑料布,摆满了啤酒,冰桶,各式小吃,矿泉水,十来个男男女女坐在那儿,聊着天喝着酒,贝贝用手划了个圈,“一帮朋友。”我只得笼统地点了点头,确认这帮人里没有熟悉的面孔。
  她给我拿了一罐啤酒,拉着我坐在防潮垫上,“你喜欢这乐队吗?”
  “我第一次听,以前不知道。”
  “他们唱得一般。我刚才就坐在这儿,说过去随便拍两张照片,结果就看见你傻站那儿了,你怎么样啊?”
  “挺好,挺好。你怎么样啊?”
  “也挺好。”
  我们有差不多十年没见,见了面有点儿拘着,好像一句“挺好”就能应对。完全是为了打破尴尬,我问:“季阳怎么样?你跟她最近有联系吗?”
  贝贝把手中的啤酒罐捏扁,“别提她,别跟我提她。”
  我有点儿不知所措,不知道她们俩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愉快,“怎么了?”
  贝贝欠身又拿起一罐啤酒,“她跟你还有联系吗?”
  “有一点儿。她在非洲。”
  “她在非洲干吗?”
  “她在给无国界医生组织干活儿吧,在乍得,还是在喀麦隆啊。”
  贝贝哈哈大笑,一口酒差点儿没呛出来,“她在非洲?季阳说她在非洲?”
  旁边的朋友们看看她,对我们的谈话内容没什么兴趣,显然他们不知道季阳是谁。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我问。
  “没怎么,丫是在非洲,丫最好在那儿。这个大骗子神经病。”
  我有点儿糊涂,当年贝贝和季阳过从甚密,贝贝说话老故意有点儿粗野,时不时有点儿保护着季阳的架势。我们一起爬香山的那个凌晨,我能看出来,贝贝早就不耐烦了,但她纵容季阳胡闹,害怕她有闪失,就一直陪着她。现在她恶语相向,让我有点儿吃惊。
  此时有个台湾老歌手走上舞台,他是我们多年的偶像,这些年在大陆举办了很多次演唱会,终于把我们的热情透支完毕,但我们还对他保持着足够的尊重。周围坐着的人纷纷起身,贝贝拉着我朝舞台方向走过去,此时也不好多问什么,我们先听他演唱《野百合也有春天》。舞台前站了有两千多人,那些打扮更年轻更时髦的孩子站在外围,不咸不淡地听着,拥在前面的是四十岁上下的人,还时不时呼喊着偶像的名字。
  然后,他唱起来,“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贝贝在我身边也跟着唱起来,“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我也跟着哼哼,“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气氛渐渐热烈起来,总有几百人跟着一起唱,“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我感叹造化弄人,我和贝贝,还有周围这些人,肚子里大概都有一堆沧桑往事,有一堆难以言传的微妙感受,谁和谁都不一样,可我们的心情在合唱时由复杂变得单一,我们的情感在这里被统一的表达成为“转眼成云烟,沧海变桑田”。他好像唱出了我们的心声,可当歌声平息,如海潮平息,我们各自翻腾出来的那点心事如海草碎屑,开始在看不见的浪底滚动。
  贝贝大声唱着歌,面目有些狰狞,她比十年前要显得凶狠一些,当年她也有股混不吝的劲儿,可底子还是个小姑娘,现在是不怒自威的范儿,哪怕唱着温柔的情歌,也让人不敢靠近。老歌手唱了有四十分钟,转身下台,我们这些粉丝也知道昔日不再,没有呼唤他返场,把舞台前面的地方空了出来。贝贝跟我往后走,不时扭回头看一眼舞台,舞台上空荡荡的,还没有新乐队出来。
  我们钻到一个帐篷里头,贝贝说要躺会儿,她问我是打算当天晚上就回去,还是要住一晚等着看第二天的演出。我问第二天的演出都有什么人,她说了几个乐队和歌手的名字,我说:“我都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吗?”贝贝逐一点评了一番,然后说:“其实也都没什么意思,就是大家住一晚上好玩。”
  贝贝在帐篷里头躺着,我屁股坐在帐篷里头,脚搁在外头,抽了根儿烟。这是午后阳光最强烈的时候,草地上弥漫着啤酒味儿,帐篷也被晒出来塑料味儿,贝贝忽然又坐起来,“季阳说她在非洲?她怎么说的?”
  我掉回头坐到帐篷里,“她说她回法国参加了无国界医生组织,然后去喀麦隆、乍得了,这一年多都在非洲。”
  “胡他妈说。”
  我看着贝贝的大眼睛,从她的眼睛里能看见我的影子,像个小镜子。她的眼睛瞪着,问我:“她去年跟你说的?”
  “对,去年。”
  “去年她在北京。她跟我说,她要去法国学葡萄酒,她有这方面的天赋,别人的味蕾每平方厘米只有几百个,她有四千个,她怎么测得出来她有四千个?”贝贝伸出了舌头,又缩回去,“她还说葡萄酒这行业现在好做,学回来就能找一个好工作,又能喝酒又能工作。”
  “她要去学葡萄酒?她当年在法国呆了好几年,都学什么了?不是经济吗?”
  “说是去学经济,到那里一看,学经济的中国留学生特别多,全是混文凭的,她又不学了,要去学中世纪神学,这不是扯淡吗?学了一阵儿又学不下去,太难,说要学欧盟政治,反正她在那边混了两三年,屁也没学成,什么学位也没拿到,就回来了。”
  “那也挺好,干嘛非要有个学位呢。”
  “要我说也挺好,找俩法国男友谈谈恋爱,在巴黎混两年,当然好了。可你不能老他妈不靠谱啊,去年她就在北京,折腾她那房子的事儿,你知道她爹妈给她买了处房子,就想让她安下心来好好工作,每月挣个万八千的也不是难事,有房子就不发愁,可她去年非要把那房子卖了。你说这人得多孙子,她爹妈花六十万买的房子,她卖了两百多万,给她妈差点儿没气死。”
  “这不赚钱了吗,赚钱还生气?”
  “她爸她妈就不同意卖房子。她爸当年用她的名字买的房子,她要卖,她妈就和她吵架,最后她说,卖了房把当初的六十万还给你们,多孙子啊。”
  “这是谁跟你说的,这都是人家里的事。”
  “她妈跟我说的,老太太打电话给我,让我劝劝她,别出国了,在家呆着。老太太直哭,说房子卖了就卖了,我也不生她的气了,求她在北京呆着就行。老太太每礼拜给我打三个电话,说你们两个从小长大的,你帮我劝劝她,老太太一边说一边哭,这叫什么事儿啊!”贝贝的大眼睛里忽然流出两行泪,她掏出纸巾擦眼泪,把纸巾攥在手里。
  “你是说,她去年一直在北京?”
  “在北京,她一直折腾房子的事儿,和家里吵架,和男朋友吵架。”
  “那她去哪儿?”
  “不管,爱去哪儿去哪儿,反正丫最后拿了一百多万,给她妈留了点儿。”
  “怎么就爱去哪儿去哪儿,你不是她闺蜜吗?”
  “早不是了,她欠我钱,有了钱也不还,太孙子了。”
  “她欠你钱?欠你多少钱?”
  “有十多万吧。”
  我有些愣神,贝贝也停下来开又一罐啤酒,她喝了一口,又放下,“她没管你借过钱吧?别借啊!”
  “没有,要我说,借就借呗,咱们都出点儿钱,让她周游世界。”
  贝贝一口酒差点儿没呛着,“你牛逼!”
  “不是牛逼,我是说,反正我就瞎混了,她要是有梦想,那我支持。”
  “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不是在乎我那点儿钱,我借钱给她是想让她安定下来,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我们都不小了。”贝贝口气缓和下来,有一股哀怨的味道。
  “她到底去哪儿了呢?”
  “去法国了,我春节的时候给她妈打过电话,她去年12月走的,说是去法国学做葡萄酒了。”
  我迅速总结出了一个时间轴,2009年初,我收到季阳的电子邮件说她在法国加入了无国界医生组织,大概几个月后,收到她的邮件说她到了非洲,还带着普鲁斯特的小说看,然后她还说到了乍得,但是,按照贝贝的说法,季阳这一年一直在北京,卖掉了一所房子,到年底去法国学葡萄酒。贝贝的证人有季阳的母亲,也许还有她父亲,我这边没有一个证人,我觉得荒谬,我把季阳当成个超越平凡生活的英雄,没想到她把这平凡生活搞得一团糟,让家人生气让朋友反目,如果这是为了拯救非洲倒也罢了,她居然是去学做葡萄酒。我恼怒的不是季阳骗了我,或者她借钱不还,我散发着无名怒火,又平静地想清理出一个更长的时间轴。季阳是2000年秋天出去留学,两三年返回,然后她干什么了?我们在2004年初在云南相遇,她说她要去印度和尼泊尔,此后她发来的信是周游世界,行踪飘忽不定,事实上我根本不能确定这些邮件的真伪,它们可能都是季阳编造出来的。
  
  “她管你借钱是什么时候?”我问。
  “好多次了,一次几万,有时候就几千,我记不清了,这几年一直借,从来不提还钱的事儿。算了我不说了,她有毛病了,她有妄想症,她一会儿说北京不适合她,一会儿说要去苏州工作,从来没有一个工作能做满半年,三个月都不行,然后就说她有一帮外国朋友要去墨西哥,她也要去,她嘴里怎么就没实话呢。她有毛病了,真的,是病,算了,我不说了。”
  我和贝贝喝了一下午啤酒,听她说了说她的丈夫和孩子。天色暗下来,我睡了一觉,晚上十点,外面更热闹,演出正进入高潮,贝贝的一圈朋友在外面用酒精炉子煮方便面吃,草地上都是喝大了的人,叫喊着奔跑着。山谷的夜晚气温较低,我决定还是开车回城,我要了贝贝的电话号码和邮箱,说好回头再联系。
  回家之后,我把季阳的邮件找出来分析,记录下时间和地点,早些年的邮件早就在电脑中消失,最近这几年的我都存着呢。我发现一个问题,有些邮件,季阳并没有说“我到了巴西”,“我在秘鲁”,她只是说,“巴西的内陆很少有旅行者光顾,但这里景色壮美,有一本书写的是16世纪的巴西,名字叫《内陆》”,或者“聂鲁达当年走遍了南美大陆,给这里每一处地方都写了赞美诗,当然,他也歌颂过马丘比丘”,也就是说,我完全可以把它当作读书笔记来读。季阳也许在诚心误导我,但不算骗人。另一些邮件就可能是编造,她说,“我遇见一个黑人”,“我在红海边晒太阳”如何如何。我整理好一份表格,想让贝贝也做这样一份表格,列出她所知道的季阳的活动时间,两相对照就能看出季阳的漏洞。我给贝贝打电话,她很不耐烦地说,有必要吗?你这是干嘛?你要想知道更多,找她父母谈谈去,季阳好多事情我也不知道真假,她父母知道的肯定更多。
  过了两天,贝贝发来一条短信,内容是“季阳2003年5月回来的,她在北京找了工作,干了半年就辞职了,她说要去印度修炼,她那一阵子迷上印度教,差点儿没死在印度,天天拉肚子,食物中毒,回来之后休息了几个月,然后还要去印度”。
  我在我的EXCEL表上注明这一点,这样我就确认我在云南遇见季阳的时候,她还神智清醒,没什么不正常。我这想法非常自私,不过那天早上她不辞而别,的确有点儿疯疯癫癫,我可不愿意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婆娘有关系。我想回信告诉贝贝,我曾经在云南碰见季阳,这样做是为了从贝贝那里套出更多的话来,可这样做实在卑劣。我虽然自私,但还不好意思使用太卑劣的手段。贝贝后来又发来两条短信,其中一条说季阳曾经开车穿越美国,还有一条说季阳在北京谈过一个很好的男朋友,两人都快结婚了,最后季阳还是跑掉了。我发现时间真是一片混沌,我无法理清季阳这些年的生活轨迹,有些事前后颠倒,有些事真假参半,我把我的EXCEL表发给贝贝,很快收到贝贝的回复:“你是不是有病啊?你TM做这么个表干什么?!她又没骗你什么!你可真无聊!”
  我想回信给贝贝解释一下,准备了一套说辞,还是觉得有点儿自欺欺人,这封邮件在草稿箱里保存了一个多月,最终还是删除了。我说服自己,季阳没有骗我,她只不过把她的想像跟我分享,如果她需要一个人充当她的观众,好让她亦真亦假的表演更好地进行下去,我倒不在意被她选中当这个观众。一个人想成为另一个人,一个人不满足于只做他自己,一个人不想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他想去另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又想去另一个地方,我深深明白这种不幸带来的悲哀。季阳的行为也寄托着我的梦想,去津巴布韦看英国人的老房子,在非洲帮助一个贫穷的病人。同时意识到更大的局限,感叹无数前人的似水流年,想着有很多人已经去了那么多地方,想着有很多人已经死去,想着这辽阔世界注定有许多地方我们无法踏足,这么想着又回到自己的悲哀。我也幻想有另一个世界,幻想季阳能实现她的英雄梦想,我想起在云想客栈那天晚上,季阳和我说,灵魂是物质的,与躯体共生共灭,如果一个人的灵魂想到处走走看看,他的身体就必须跟上。
  我不埋怨季阳骗了我,却陷入了一种更黏稠的状态。有一天我读到了一个小说,题目叫《离我而去的娘们儿》,我忽然想把季阳写下来,随即发现她并不是离我而去,她没离去,我和她只不过偶然碰到。后来我又读到一个小说,题目叫《我一个人活在世间》,也许哪一天季阳自己想写回忆录,她可以用这个题目,她一个人活在这世间,妄图摆脱一切羁绊,她可以将自己真真假假的经历编织在一起。我在某天夜里忽然开始读《追忆似水年华》,我知道,如果老幻想着学会法语再去读它,那我一辈子可能都不会读它,它是那么一大坨,好像写出来就不是为了让你读完,而只为显示某一个生命的存在。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在北京郊外爬山,山顶上下起了雪,雪花一朵朵飘落着,好像能看到晶莹的棱角,我明确地感到,所谓过去、未来都是幻觉,我喜欢的季阳早已有了归属,且是安定的所在,无论在哪里,都一样笑得生动,无所畏惧。我打算把我认识的这个姑娘描摹出来,不管她在哪里,不管她有怎样的自我期许,不管她的梦想有多少未能实现,不管她的谎言或欺骗,也不管我将要流露出来的自怨自艾,我把她写出来,带着我的爱与羞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