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创新人才培养政策举措
2011-12-29柯常青
世界教育信息 2011年9期
欧盟委员会2010年初公布的《欧盟2020战略》,是欧盟历史上第二个十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它将创新计划列为七大配套计划之首,展示了其在未来十年内把欧盟建设成为“创新型联盟”的宏伟目标。欧盟认为,创新依靠人才。在当今的知识和信息社会,创新不再是科学家或研究人员的专利,每个人都是创新的主体,包括科学家、研究人员、企业家、投资商、消费者,甚至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创新模式也在悄然改变,传统上以技术发展为导向、科研人员为主体、实验室为载体的创新活动面临挑战,而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共同创新和开放创新为特点的新模式正在逐步显现。以往单纯培养科研人才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近年来,欧盟推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新人才培养政策举措。
一、 加强大局统筹,兼顾地区差异,
建立协调一致的政策引导机制
近年来,欧盟不断出台并调整政策,引导和推动成员国制订国家创新政策和执行欧盟创新计划。2000年,欧盟《里斯本战略》确定了到2010年欧盟研发经费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3%的目标。2005年初,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新的“增长与就业伙伴计划”,重新启动《里斯本战略》,将创新和创业精神放在中心位置,呼吁在联盟层面和成员国层面采取切实连贯的行动。以此为基础,欧盟又连续推出了一系列国家和地区创新战略。2005年,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小企业法》,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2006年,欧盟又提出建设“创新型欧洲”的战略。
欧盟高度评价创新的重大意义,明确把创新作为其首要和压倒一切的政策目标,把促进创新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为了进一步提高欧洲人的创新意识,欧盟委员会将2009年确定为“创新年”,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在欧盟各成员国进行推广,并且聘请欧洲政治、经济、教育、艺术等领域的杰出人士担任“创新年”大使,出席各种相关国际活动,宣传欧盟的创新理念。2010年初,作为创新年的主要成果之一,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创造与革新宣言》,倡导成员国在经济、教育、文化等领域采取措施培育创新人才。同时,为了加强在创新政策方面的领导和协调,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任命奎恩担任欧盟科研与创新委员,将创新确定为其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另外,欧盟还将科研总司扩充为科研创新总司。
二、 革新教育理念,提高培训质量,
建立创新人才培育新机制
第一,欧盟积极提倡终身学习理念。2006年欧盟发起兼实施《2007-2013年终身学习整体行动计划》,其总体目标是:通过终身学习使欧洲成为发达的知识社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把欧盟的教育和培训建设成为世界的典范。其中,促进公民创造力、竞争力、就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发展成为其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欧盟终身学习计划主要由四个支柱计划组成,分别是覆盖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夸美纽斯计划》、覆盖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伊拉斯谟计划》、覆盖除高等职业教育以外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达·芬奇计划》、覆盖各类成人教育的《格兰特威格计划》。终身学习计划对各类教育计划都设定了具体的量化目标,必将显著增强欧盟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