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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 创新发展 规范执法全力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

2011-12-27贾昌兵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1年10期
关键词:准格尔旗检察工作检察院

文/贾昌兵

服务大局 创新发展 规范执法全力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

文/贾昌兵

在第十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准格尔旗位列全国百强县第20位、西部百强县第一位,成为自治区改革开放30年十大典型旗区之一。

近年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2007年提出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后,全院上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服务于当地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局,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法律监督力度和法律监督效果明显增强,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稳步提高,取得了辉煌的检察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先后于2000年、2001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五好检察院”,“全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6年、2008年、2010年先后三次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2008年被评选为首届“全区十佳基层检察院”;2011年在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大会上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2009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3年以来,我院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业绩考评中,连续8年位居前两名,其中2006、2007、2009、2010年度位居第一。2001年—2010年连续10年被旗委、政府评为全旗“实绩突出单位”,2010年,院领导班子被旗委、政府评为全旗“2007—2009年实绩考核先进领导班子”。

一、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探索实践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我院立足于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和更新要求,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机制、新方法,用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构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突破口,积极实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举措。2009年以来,在自治区检察院和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局域网,构建网上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全区检察机关第三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我院被确定为自治区检察机关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先行单位后,准格尔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先在经济社会快速蓬勃发展的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试行。为此开发区管委会拨付了专项经费,与我院联合下发了《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内容及时间规定》等规范性文件。2010年8月12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建立运行,该平台设置了案件管理、动态信息、法律法规、查询分析统计等功能模块,涵盖了经济开发区24个行政执法单位。在取得了初步工作经验后,旗委、政府又研究确定将该项工作列入“数字准格尔”的整体工程,将与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的旗直39个行政执法单位联网运转。届时,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将被纳入规范有效的法律监督之下,对于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和规范派驻、巡回乡镇检察工作,积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市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派驻、巡回乡镇检察室工作,向下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院设立了4个派驻检察室和1个巡回检察室。检察室的设立运转以及职能的履行,促进了乡村两级政权组织依法行政,促进了乡镇法庭和派出所严格规范执法,为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针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特点,我院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深入了解当地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积极研究制定和探索实践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新举措。2010年,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诉前和解制度》,对捕前、诉前和解案件的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为增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研究制定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群体的挽救和教育,减少社会对立面,研究制定了《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办法》,将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方便人民群众对民行案件的抗诉、申诉,及时化解矛盾,节约诉讼资源和成本,与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商定了《民行检察监督告知制度》,保障每个不服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当事人及时知晓并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权利。及时开通了“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以互联网为平台建成门户网站,借助门户网站建成了“网上举报”绿色通道,有效地方便和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投诉的渠道,化解了多起重复上访、缠诉不息的涉检信访案件,化解了多起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二、狠抓业务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准格尔旗成为了全国产煤第一旗县,经济迅猛发展,人口快速集聚,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各类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数量一直处在全市靠前的位置,而检察人员却没有大量增加。面对人少案多的工作压力,我院注重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所办理的案件均未出现捕后判无罪和诉后判无罪情况,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

在办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方面,我院始终坚持打防并举的原则,在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效果良好。我院注重加强自身监督工作,2010年,在一楼大厅内建成了集成、触控式的电子检务查询系统,将全院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以及各项法律法规条文以电子信息的形式统一纳入此系统,通过触控界面就可以全方位地了解我院的检务情况。建成了审查起诉信息公开显示屏,将案件承办人、案件办理进程以电子信息形式滚动播放,一方面使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亲属及社会各界全面及时地了解了案件办理进程和承办人,另一方面也使承办人员的工作,置于了公众的监督之下。此外,我院还加强了对办理不捕、不诉案件的自身监督制约,有效杜绝少数人说了算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近年来无涉检涉诉案件的发生。

三、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基层院建设全面进步

我院坚持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基层院建设全面进步的根本保障来抓。2010年,我院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等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全面进行学习查摆和整改活动,教育全院干警强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制定实施了切实可行的、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我院推行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22名中青年干部担任环节干部,使环节干部队伍的结构和能力、业务水平得到全面加强。三年来,我院还先后新录用19名干警,缓解了人员断档、短缺的问题。大力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队伍的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多名在全市乃至全自治区检察机关叫得上名的“本土办案专家和能手”,2010年,我院先后有3名干警分获自治区院评选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全区优秀侦监干警”和“全区监所检察业务技能竞赛”第一名的荣誉。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不骄不躁、巩固成果、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高标准,严格要求,努力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到全旗的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与推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系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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