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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多数与盯紧少数

2011-12-25陈志龙

民生周刊 2011年37期
关键词:惠及居民收入税务机关

□ 陈志龙

从9月1日起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全国有6000万工薪族不用交个税。

这项普惠型的改革考虑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惠及到面广量大的中低收入阶层,是税收政策民主化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从今年4月向社会征求意见到目前正式实行,公众反馈了数十万条意见,创下了中国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而把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到3500元,也创下了历次个税改革中最大的调整幅度。

连续多年,我国的财政收入保持着30%的增长速度,去年突破了8万亿元,今年可望突破10万亿。在国库丰盈的同时,个税改革以财政的“千亿让利”撬动引领内需转型迈出的第一步,这次减税的受益主体主要是中低收入者,通过减税逐步实现低收入者不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的改革目标。减税落实到普通人头上,虽然是“毛毛雨”,但也实实在在地增加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性收入,对因物价上涨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起到了一定补偿作用,其传递出的民生关怀和对转型发展的呼应,是值得肯定的。

在政策惠及大多数的同时,也要看到,这些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日益深入,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挑战日渐凸显。社会财富蛋糕的切分中,居民收入所占的份额在减少,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也低于G D P的增速,而财政收入却远高于GDP的增长,“剪刀差”的喇叭口呈日益扩大趋势,财富的社会集中度越来越高,结构性问题突出,贫富差距拉大。不久前,南京某大学商学院的一位教授毫不避讳地对笔者说,他今年上半年的各种讲课收入、兼职收入已过百万元,“院里过百万元的多了去了,缴了多少个税,只有天知道,税务部门没人管”。

曾听新加坡人心存敬畏地介绍税务机关如何“盯紧有钱人”。新加坡的税务机关有自己的情报交换系统,能通过各种管道对重点关注人群进行收入统计。如果你申报的数字与税务机关掌握的悬殊太大,第一次退票,不作任何解释,自己好好想;第二次,如果还是出入太大,稽查通知书就上门了,约好时间来跟你对账。事不过三,如果再漏报,会按原先税率的200%进行惩罚性征税。所以,社会名流谁都不敢去与税务机关博弈。相比之下,我们的精英人群税收遵从度不高,法不责众,逃税成本太低。

从税务机关掌握的高收入人群来看,数字与社会应纳税群体的真实情况背离甚远。来自江苏税务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税务部门跟踪的全省高收入人群中,月收入为2-4万元的还不到一万人,月收入4-6万的不到3000人。南京一位税务稽查官员对笔者说,这数字还没有南京德基购物中心(南京一家高档商场)的V I P会员多呢。这种反差一是由于监察手段原始落后,准确性、有效性差有关,另外也因为社会的信用体系薄弱,多部门间信息隔离和屏蔽,而且“个税在税收总收入中只占10%,某种程度上也不是税务部门征管的重点。”

税收问题事关民生福祉。最近一段时间,涉税事件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无论是由南京发轫的“婚前房产加名税”,还是北京闹出来的“月饼税”,税的问题如此密集而敏感地牵动百姓的心,其背后蕴含着民众日益沉重的税负焦虑。个人所得税作为重要的收入调节手段,要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必须正视社会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正视民众日益沉重的税负焦虑,在普惠多数人的同时,也要盯紧少数人,要在“顶层设计”上推进税制建设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才能不断消弭与民争利的骂名。同时,要采取有效手段完善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管,借鉴物产权、遗产税等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有效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工具,使税收真正起到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基本公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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