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不等于真相—— 一个电视记者眼中的“求证式”报道
2011-12-25◇/袁侃
◇/ 袁 侃
揭秘性:“求证式”报道的独特品质
在电视新闻节目越来越被关注的时候,有时记者用摄像机如实记下被采访者的语言和行为,但报道所反映的可能并非新闻真相,因为被采访者都是站在各自立场说话。怎么让被采访者说出新闻真相呢?由此需要“求证式”报道。
目前,“求证式”新闻报道还没有一个被大家所公认的定义。我觉得“求证式”报道应该属于泛调查性报道的一种,它要求记者经过信息的收集和了解,不断求证新闻的内幕,最终获取新闻背后的事实。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记者调查围绕悬念展开,每次调查行为都是通过悬念的提出、求证、解决来完成。“揭秘性”理应是“求证式”报道的独特品质。记者应该以层层剥笋的方式,构建独有的话语机制。
现在绝大多数新闻调查类节目的消息来源主要是观众来信来电和网络,而事实背后的真相往往非常复杂,记者一定要通过充分的实地调查才有发言权。
由于“求证式”新闻报道的选题涉及事实一般比较复杂,在真相大白于天下前,应给予事件的不同方面以相同“话语权”。 记者必须在掌握大量事实以后, 再通过自己的理性思维来实现对事物(事件)本质的揭示。特别是对一些事实真相处于混沌状态的选题,更要注意给予持不同意见的各方以同等的发言权。
在报道中必须有一个度的把握,不能激化矛盾。其次不能草率下结论,要杜绝个人情感和评论,冷静分析。应该通过最完整或者尽量完整的真实信息,由公众和有关部门去做出判断和选择。
事实上,优秀的“求证式”报道往往是全方位地将故事性因素开掘到极致:叙事过程的展现、悬念冲突的设置、画面语言的运用以及记者的调查追问,多种手段一齐上阵,水乳交融、相得益彰。如果记者将其单一的观点作为普遍舆论加以报道,会对公众造成误导,对当事人也不公平。
采访事实是基础,挖掘真相是根本
我曾经做过一期节目《“爱心报刊亭”的背后》,讲的是残疾人报刊亭的问题。深圳的大街小巷都有这样一些打着帮助残疾人 “爱心”旗号的报刊亭,但奇怪的是,经营者很多却不是残疾人。带着种种疑问,为了探寻真相,记者耗时一个多月进行了“求证式”采访。
起初,几乎一致的回答都是:这是政府为残疾人办的好事,都是残疾人在经营,只有那些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才雇人经营。但是也有一些经营者跟记者说:“这些报刊亭其实绝大部分跟残疾人没有关系,它们掌握在一个詹姓老板手里,都是从詹老板手中租过来的,而詹老板根本不管经营者究竟是否残疾人。”
后来记者了解到这个詹老板用残疾人名义,采用伪造文件的方式向当地残联申请到这些报刊亭用于谋利,而那些真正需要报刊亭的残疾人却申请不上。一个报刊亭一月租金在两三千元,他手上掌握了一百多个报刊亭,一月的收入就在二三十万元。报刊亭背后的真相是少数人利用社会大众对残疾人的同情和关怀谋取暴利。这个电视专题播出后引起广泛共鸣,相关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
在采访中,记者首先与被采访对象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先围绕他(她)感兴趣的话题展开,然后层层剥笋,步步深入到最核心、最隐秘的部分。记者虽然有时作出附和的表情,做一名忠实听众,但头脑始终保持冷静,心中始终有自己的观点。而采访对象一些话语前后有矛盾,作为一名记者,就要从这些矛盾中寻找突破口。
在“求证式”报道的表现形式上,情节应该给人以客观的感觉,但同时在冲突的展现中应不乏暗示性,让受众在一个个冲突后不仅收获的是一声声惊叹“哦,原来是这样!”更应该让受众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对“求证式”报道展现事件的经过所借助的电视手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对于那些中性或者表扬性的选题,同样有许多事实和新意可以发掘。可以从选择切入点和叙述方式入手,使其富有调查意味,吸引受众的注意。
深圳电视台曾播出过一期节目叫《“黑脸包公”在罗湖》,报道中记者没有定论地讲以前怎么样,现在怎么样,而是抓住采访时市民的一段同期声对话。在这段对话中,市民说原来我们找政府办事,总感觉拖拖拉拉,现在有了“黑脸包公”在,几天功夫就能把事情办完。而事实上这个“黑脸包公”仅仅是一套电子监察系统,装在机关的各个角落,监督政府的行政效能。从这么一个概念入手,把罗湖区这几年电子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现得清清楚楚,让观众看了也觉得真真切切、实实在在。
总之“求证式”报道在实际的电视新闻采访中涉及面广,可操作性强,但又有一定的难度。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舍得花工夫,花大力气才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