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贪腐“夫妻店”关门大吉
2011-12-25胡佳恒
□ 胡佳恒
如何让贪腐“夫妻店”关门大吉
□ 胡佳恒
自1990年代以来不断冒出——贪腐夫妻同堂受审,这一耐人寻味的庭上风景。如原铁道部建设司副司长严健薛兰英夫妇、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陈立华夫妇、原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盘丽艺夫妇、原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王兴豹文献兰夫妇等,都曾一同站在审判席上。
最近的案例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的一个县城,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文利与妻子张淑云一同受审,成为贪腐“夫妻店”的最新样本。
从过往案件观之,夫妻合作贪腐,业已形成了一套成熟模式,其初级方式是丈夫在外从政,夫人坐收钱财,担任“贪内助”的角色;更为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是夫人利用丈夫的政治影响力经商,从中获取跑冒滴漏的收益。
对此,中央三令五申下文严管亲属,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大大小小1200多个,是世界上最多的。
大量的廉政法规中都出现了“严禁”或“不准”等禁止性规定,但由哪些机构来负责执行,一般缺乏明确指向,对于违规如何处置,也极少定量规定。如有学者指出,礼品登记制度难以落实,就是因为这一制度的可操作性不高,缺乏登记受理机关和核查机制。
近年来,贪腐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高额化”,涉案人员“群蛀化”的趋势,贪腐“夫妻店”只是“群蛀化”趋势的一种表征。在缺乏制度定量准确约束的背景下,贪腐“夫妻店”的犯罪成本要远远低于他们的贪污收益,铤而走险也成了扭曲的选择。
在另一个层面,贪官也有贪官的苦恼。“慕马案”主犯慕绥新曾在忏悔录中分析,年节的“人情腐败”,其实是两头害怕——送钱的怕不收,收钱的轻易不能不收。“这是由于政治生活不正常,人际关系复杂,有人要通过这种人情往来以消除政治危险。”
慕绥新认为,如果他不收或是事后送回,就可能使矛盾明朗化、复杂化。持这一论调的贪官不在少数。此时在贪官的眼中,收不收钱,收多少钱,也俨然成为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而破除这种官场陋习,似乎也并不只是通过反腐手段的介入就能一蹴而就的。
(作者为媒体观察员)
□ 编辑 潘 阳 □ 美编 阎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