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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视域下的人与自然博弈

2011-12-24张永红

理论导刊 2011年2期
关键词:消费人类生态

张永红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7)

休闲视域下的人与自然博弈

张永红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7)

一部人类的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博弈史。当前,随着休闲从福利向权利的转变,休闲中的人与自然博弈也逐渐由幕后走到前台。从理论上说,休闲具有给自然减压与放假的生态价值。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人们往往在休闲过程中大量消耗物质产品,毁损自然资源,亲近自然但不懂得关爱自然,本应属于绿色消费的生态休闲,实则变成了消费绿色。倡导休闲文化,实现文化式休闲和文明化休闲,才能真正落实休闲应有的生态价值,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休闲;人;自然;博弈;休闲文化

人类改造自然,自然以其博大的胸怀包容着人类,然而,当人类的行为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能力,自然必然会做出反击,环境恶化、物种锐减、自然灾害频发便是自然对人类不当行为的惩罚。一部人类的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博弈史,人与自然的博弈是整个地球圈极其重要、活跃的部分。劳动与休闲是人的两种基本生活范式,当人们努力寻求劳动中人与自然的和解之道时,休闲中的人与自然博弈也悄悄地由幕后走向前台。分析休闲中人与自然的博弈关系,寻求休闲中人与自然正和博弈之策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一、休闲——从福利向权利的转变

休闲是目的意义上的人生追求,是摆脱了外在义务的人们在自由的时间内开展自由的活动,享受愉悦心境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其一,休闲必然需要一段自由时间,这段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相对应,以没有必然承载的责任和义务为前提。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生理需要时间不在自由时间之列。其二,休闲需要一定的活动予以呈现,休闲活动是个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满足自身需要、愉悦身心的自由活动。自由时间是休闲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尺度,但自由时间并不就是休闲,休闲体现在对自由时间的看待和处置上,体现在利用自由时间以实现人的充分发展上,自由活动是休闲过程的一大要素。社会在发展,人们的休闲活动也日趋丰富多样,个体有怎样的休闲行为主要取决于他的休闲动机、偏好、生活背景等。其三,休闲还是一种心理体验,心态之闲是休闲的必然要求。休闲是人成为人的一种心无羁绊状态,作为人的生活方式的休闲,是使人成为人的一种活动,它必然使人产生愉悦的心理体验。当然,休闲中的心无羁绊状态既应除却劳动的责任,还应摆脱声名的牵累,林语堂曾指出:“没有金钱也能享受悠闲的生活。有钱的人不一定能真正领略悠闲生活的乐趣。那些真正轻视钱财的人,才真正懂得此中的乐趣。”[1]林语堂对金钱的绝对否定不一定适合现代休闲生活,但他同时告诉我们,休闲的质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真正领略休闲乐趣的人是心态悠闲的人。为声名所累,为利禄所羁,戴着镣铐跳舞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休闲。第四,作为价值导向层面的休闲自由,它应该是法律、道德规范约束下的相对自由,是一种积极的有价值的身心体验,只有遵从这种规范的休闲才可能促进个人健康发展。但是,作为学理层面的分析,我们不能把那些无聊滋事的休闲行为排除在考察范围之外。在任何社会的任何发展阶段,美总是与丑相伴而行,人们的休闲行为也是如此,良莠不齐,雅俗共存。

拥有休闲正逐步成为社会现实。从2008年开始,我国公民的法定节假日为115天。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尽管目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落实尚不尽如人意,法定的节假日、年休假(日)与自由时间也不能完全等同,但是,公民的自由时间不断增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人们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中国人民大学休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琪延教授指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就会产生休闲需求。目前,我国人均GDP早已超过1000美元,接近4000美元。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者的休闲意识正在不断觉醒,主动工作被动休闲的生活序列正在慢慢发生改变,休闲不再是争来的“福利”,而是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有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居民旅游休闲、文化休闲、体育休闲及其他休闲等休闲消费的规模在17000亿元左右,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56%、GDP的5.07%。[2]其实,有形的休闲消费只是民众休闲生活的一种表现,众多的休闲方式并不必然与民众自身的消费支出相关联,如享受小区提供的免费休闲设施,参与单位的各种休闲活动,公园休憩,湖边散步,参观展览馆、纪念馆等等。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休闲正逐步成为人的一种基本生活样态,成为人之为人的一种基本生活方式,“闲时”、“闲钱”、“闲情”共同绘制的是普遍有闲的生活。

二、休闲中人与自然博弈——理论与现实之辨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人是自然之子,永远不能摆脱对自然界的依赖关系。“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3]“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4]384人与自然的互动是人类文明演进的永恒主题,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历史与人类自身的历史一样古老。除了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而被动地适应自然环境之外,人还主动地通过对象性的活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为人类服务。劳动过程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它是人与自然博弈的最原初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却也遭到了自然的报复与反击,只是与一般的博弈对手不同,自然的报复与反击往往具有滞后性,而且不是针对某一个人、一批人,而是一代甚至几代人。也就是说,尽管自然不能主动采取任何行动与人类进行竞争和对抗,但由于自然规律的客观性,这就决定了自然对人类不同的行为必然做出不同的反应,人类的欲望、需求的无限性与自然能够提供的资源、能量及其承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与自然非合作博弈的主要诱因。

休闲是人重要的存在和发展空间,与劳动必然要占有和消耗自然物质资源不同,休闲不必然占有和消耗对象,但休闲中的人们总是直接或间接与自然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也就是说,休闲是人与自然博弈的新方式或新领域,在休闲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负和、零和、正和的博弈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关键取决于人们抱以怎样的心态,采取非合作抑或合作的博弈策略。因为,人类的态度决定了自然的态度,如果人类采取合作的态度,收到的将是人与自然谐和共生的正和结果,相反,如果人类采取非合作的态度肆意糟蹋自然,自然必然以破败的承受能力回敬人类。

从理论上说,休闲具有给自然减压与放假的功能。其一,休闲是一种休息,人们在休闲中舒展劳累的筋骨,安抚疲惫精神。人类需要休养生息,自然同样需要休整以再生。人类既要科学劳动,也要适度劳动,“过劳”与“妄劳”都将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并最终危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休闲能将人们从无休止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可以避免过度劳动对自然造成的损伤和破坏,因此,休闲的过程也是给自然放假的过程。其二,休闲是一种休养,让自由的生活灌注文化的韵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是过分地放纵自己的物欲,而是创造条件涵养自己的心灵,人与自然并不发生直接的物质变换。当然,人们在休闲的过程中回归自然、亲近自然,返朴归真是一种颇受推崇的休闲方式。然而,休闲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审美的,审美活动以欣赏与体验为主,一般不会改变自然的物质存在形态,不会对自然造成致命的损伤与破坏。其三,在休闲的过程中,人们有机会走出厂房、车间、办公室、实验室……在走进自然的过程中直面人类毁损自然、破坏环境留下的卑劣痕迹,感观的触动往往能引起心灵的震撼,美与丑的现实画面更能引起人们对大自然的关注,增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保护,唤起人们的环保意识,让人们领悟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真谛,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双赢的结果。

然而,现实远非理论的预期那般美好,饱受生态破坏之苦的人们非但没有对劳动中的人与自然非合作博弈紧急刹车,相反,人类控制自然的无限欲望已传染到了休闲领域。更为严重的是,劳动中的人与自然非合作博弈已引起了人们的警觉并在逐步采取措施予以修正,休闲中的人与自然的合作窘境却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其一,人们在休闲过程中大量消耗物质产品,直接或间接破坏自然生态平衡。波德里亚等学者把我们所处的时代称为消费社会,在消费社会中,休闲被物化和符号化,盲目消费、超前消费、攀比消费正在扭曲着人们的消费取向。“这种消费实则是要向社会观众传达某种社会优越感,以挑战他们的羡慕、尊敬和嫉妒。”[5]大肆消耗物质产品,满足的是虚荣,破坏的是生态。更有一些人直接挑战自然的极限,猎杀珍稀动物,采集名贵植物……对这些人来说,休闲不是休息,也不是休养,当然更不可能向自然休战。其二,人们亲近自然的同时不懂得关爱自然,有意无意地破坏和污染环境。综观现在的种种所谓生态休闲方式,大凡只有回归自然的表象,没有保护环境的实质,生态休闲不生态的现象屡见不鲜。一方面,休闲资源的开发者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拔得头筹,不惜侵占耕地、毁坏草地、砍伐森林,占领生态实验区、突破缓冲区、窥视核心区,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另一方面,人们在休闲过程中不注意保护自然,随意丢撒生活垃圾、攀枝折花、捕杀动物……本应属于绿色消费的生态休闲,实则变成了消费绿色。人迹所至,破坏所及,休闲中的生态破坏令人触目惊心。“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4]383100多年前恩格斯提出的忠告,而今在休闲领域同样得到了验证。

三、休闲文化——人与自然正和博弈的必然选择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还原休闲的自然减压功能,必须倡导一种积极健康的休闲方式,把休闲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弘扬休闲文化是实现人与自然正和博弈的必然选择。一般而言,休闲文化是在休闲过程中出现的,以满足人的休闲需要为动机和目的,通过认识自然、社会和化育自身所形成的思维模式、行为操守、价值观念等文化理念与语言、艺术等文化现象的总和。文化即“人化”和“化人”,休闲与文化相结合,表明人们在休闲过程中的“人文化成”。

其一,休闲文化应倡导文化式休闲,实现在文化中享受休闲和在休闲中传承文化的统一。休闲文化首先可以理解为人们在休闲过程中消费文化产品,接受文化熏陶,提升文化品味,从而实现愉悦身心、陶冶性情、发展自我,文化是使人们获得愉悦心理体验的主要载体。马克思指出,自由时间是“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的休息时间……”[6]他反对借休闲的“自由”而为所欲为,强调利用自由时间让个人在科学、艺术等方面得到发展。马克思认为:“如果音乐很好,听者也懂音乐,那么消费音乐就比消费香槟酒高尚。”[7]这是因为好的音乐是文化与艺术的结合,它更有利于人的发展与进步。当然,在文化中享受休闲,文化是休闲的环境,而休闲又是文化传承、衍生、创造以及建构的基础。休闲是文化之母,这话听起来可能有些突兀,却道出了文化的源起。文化的产生,往往是创造主体处于休闲的状态中,进入文化的驿站,享受休闲的乐趣,在无拘无束的环境中更能激发创造的灵感。休闲不只是享受生活,同时也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创造生活,同样,休闲不只是享受文化,它同样在丰富和发展人类的文化宝库。

在文化中享受休闲和在休闲中传承文化既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与自然正和博弈的必然选择。如前所述,现代休闲对自然的影响主要表现之一是休闲过程中无节制的消耗物质产品造成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与消费物质产品必然大量地消耗自然物质资源不同,品味文化产品基本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而且,物质产品的消费具有排他性,文化的欣赏与传承却具有共享性,除部分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外,一般文化产品能以多种形式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倡导休闲文化,修复和开发人类的精神家园,丰富、充实和高雅人类的精神生活,摆脱纷繁复杂的物欲的羁绊,回归心灵的宁静与圣洁,这既是对人的本质的更深更高层次的确证,也是对自然生态的放假与减压,是一种“绿色”的休闲方式。令人遗憾的是,此种“绿色”的休闲方式并未受到人们的普遍青睐。种种迹象表明,人们在休闲中的文化需求有限,文化支出更是少之又少,物质支出的慷慨大方与文化支出的小气吝啬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弘扬休闲文化不应只是少数人的良知,而应成为一项国民行动。

其二,休闲文化应倡导文明化休闲,实现在休闲中传承美德和在美德中享受休闲的统一。我们需要崇高的美德去工作,同样需要崇高的美德去休闲,只有那些具有崇高休闲道德修养的人才可能感受到休闲所引起的无与伦比的高层次精神快乐。倡导休闲文化,不是每天捧着书本固守在钢筋水泥的城楼之中而不敢亲近自然,不等于说休闲生活中只有文化的追求,更不等于文化休闲只能是学习、进修、读书、看报。文化式休闲是休闲文化的重要表征,文明化休闲才是休闲文化的合理内核。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由于没有止境的单调的操作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他们变得任性放纵,往往挥霍浪费仅有的一点工余时间。马克思不无痛惜地指出:“他们除了下流的娱乐外,不可能有任何体育、智育和精神方面的消遣;他们与一切生活的乐趣是无缘的。”[8]恩格斯曾将贪恋物欲等非文明的行为痛斥为庸人的龌龊行为,“庸人把唯物主义理解为贪吃、酗酒、娱乐、肉欲、虚荣、爱财、吝啬、贪婪、牟利、投机,简言之,即他本人暗中迷恋着的一切龌龊的行为。”[4]反对“下流”、“龌龊”的休闲行为,倡导有礼、有节的休闲方式是休闲文化的必然要求。时下,一些休闲方式披着文化的外衣,却“毒化”、“俗化”、“矮化”着文化的精神气质,与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驰。

休闲中的文明,不仅应当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友好相处,也应体现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休闲文明的缺失,必然导致社会失序,生态失谐。可以这么认为,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早期,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源于“无知”,而处于后工业文明时期的休闲中的生态破坏则基本是因为“无德”。一方面,人类领教了环境破坏的影响而努力逃离污染,回归自然;另一方面,人们又在回归自然并获得暂时的喘息中肆意破坏自然,毁损有限的资源。休闲文化缺失、自私自利的心理作祟是其主要原因。“行乐需及时,莫理后来人”是很多人的休闲心态,休闲中的法律制度规约滞后的外在诱因又使这种膨胀的私欲屡屡得逞。因此,倡导休闲文化,实现休闲文明,需要加强休闲道德教育,摒弃“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取向,重塑生态价值观,强调自然的价值与尊严。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人类不仅应承认非人动植物个体的内在价值,而且要体认价值的客观性,体认超越于人类之上的自然终极实在的存在。只有遵从休闲道德规范,体认自然的价值与尊严,人们才能做到文明休闲;同时,只有实现休闲文明化,人们才能在亲近自然的过程中关爱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互惠共赢。

值得一提的是,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这是休闲在党的中央文献中首次出现,警醒党员干部的休闲娱乐不良现象传递的是倡导文明休闲的可喜信号。同样,加强大众的休闲道德教育也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只有倡导休闲文化,实现休闲文明,人与自然的正和博弈才有可能得到实现。

[1]林语堂.生活艺术[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1:161.

[2]李金桀,王小润.休闲文化:“玩”出价值——解读我国首部休闲产业发展报告《休闲绿皮书》[N].光明日报, 2010-7-2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4-37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王宁.消费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0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29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Ⅰ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12.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0:227.

C91

A

1002-7408(2011)02-0095-03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休闲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09YBA048)阶段性成果。

张永红(1972-),女,湖南湘潭人,湖南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部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休闲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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