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人大:人大改善公共关系的重要平台
2011-12-24田必耀
□ 田必耀
2011年6月1日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所有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只发电子文件,不再发纸质文件,包括主任会议也不例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率先走进无纸化时代。据悉全国有26个省级人大已经安装或使用表决器,占总数的84%。目前,各省级人大均已建设了门户网站,市州一级人大的网站建站率超过60%。还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由公众网、代表网、机关网、区县网、公务网等组成的五大信息化平台。凡此种种,彰显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提速加力,“电子人大”建设为人大改善公共关系提供了崭新的载体,越来越多的公民对人大的体认从单纯的文本口号扩展到权力机关履职的立体状态。
人大信息化新篇章
“人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十分重要。各级人大可以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促进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002年7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会见全国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代表时提出殷切期望。
这是人大信息化建设提速加力的一个里程碑。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国家机关网站——中国人大网于2005年2月正式开通。这意味着在推进全国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方面又迈出实质性一步。
其实,“以信息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一直是各级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方针”。前不久,全国人大“十二五”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开始启动。资料显示,各省级人大均已建设了门户网站,市州一级人大的网站建站率也达到了60%。
借力网络,2008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审议一部法律草案,都有一个公开广征民意的“常规动作”,主要载体是中国人大网。截至2011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征集到的意见逾32万条,超过3年来法律草案征集意见的总和。借力网络这一无形的纽带,把人大与民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开门立法更为通畅。
事实表明,人大信息化建设的羽翼渐丰,为人大践行监督法关于人大常委会监督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公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乃至提升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和载体。
上海“电子人大”的标本价值
1990年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建设信息资源平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份报告显示,多年来,上海市人大在实践中结合工作的特点,逐步形成了以“六大系统”、“五大网络”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基本框架。
“六大系统”包括代表信息系统、立法信息系统、监督信息系统、决定重大事项信息系统、人事任免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事务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了人大工作的主要业务范围。“五大网络”指上海人大机关网、区县网、公务网、代表网和公众网,它们以六大系统产生的信息为基础,朝着市人大信息资源库的方向发展。
翻开上海市人大信息化建设的“年谱”,让人感触到步步推进的厚实,细节设计的精彩。比如说,1998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推出一套专门适用于人大会议功能要求的会议系统。美国众议院前议长纽特·金里奇参观时赞不绝口,认为这个系统的建设水平和使用效率已经超过了美国国会。2003年下半年,上海人大公众网实施改版。2004年1月,上海“人大数字图书馆”开通,这是全国第一家专门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决策咨询、智力支持的网上虚拟数字图书馆。当年8月,“上海人大代表网”开通,上海市人大代表和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在网上可以直接提交书面意见,利用个人电子信箱加强各项联系和沟通等。2004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区县视频会场”首次正式亮相,上海19个区县,列席会议的全国、市、区县和乡镇四级人大代表,在各视频会场“跨越时空”地同时列席了会议,这是国内人大系统将人大常委会会议延伸到基层人大的首次尝试,“区县视频会场”被誉为推动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载体。
还有,2006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建设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在选举期间,选民登记可以任选上网(互联网)、上线(电话)、上机(电脑或POS机读取社保卡)、上站(居委会)、上门(移动POS机读取社保卡)5种方式登记。媒体称,此举有效避免漏登、错登和重登的现象,选民登记快捷高效。
上海市“电子人大”建设的努力和成效,在人大系统无疑具有标本价值。目前,包括人大办公系统、立法监督表决等业务系统、网站系统在内的“电子人大”基本框架在上海市人大已经基本构建,这为人大改善公共关系提供了崭新的载体。
人大公共关系的价值选择
近年来,电视、广播和网络开始直播人代会,并从全国人大向地方人大延伸,尤其是部分县级人代会的直播;加上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的立法审议、任职承诺、专题询问等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直播,越来越多的网民成为“不在场的人大代表”,实时、便捷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随着人大开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公民对人大的体认从文本口号扩展到行权履职的立体状态,提升了人大的公共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对人大“橡皮图章”、“表决机器”的认识。
201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在人大网站工作培训会议上提出,人大密切联系群众、新闻传播可以引入公共关系理念。人大公共关系包含向公众提供真实信息、实现人大与公众互动、塑造公共形象、平衡利益等。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既是一次民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的经典实例,又是人大改善公共关系的精彩演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公开征求意见后,一个多月共收到意见23万多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在汇总解析海量民意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反馈。修正草案将个税现行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但是,网络意见中有83%的人希望在3000元起征点上适当再调高。面对民众的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3500元。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言,“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积极与国务院沟通协调,经过充分审议、反复研究,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这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尽管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将减收1600亿左右,但是修法所蕴含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和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税负的价值取向,十分得民心,顺民意。全国人大因为立法的柔润,无疑在优化公共关系方面又一次获得高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征集、反馈、解析民意的过程中,网络无疑起推手作用。
时下,从单向的人大新闻宣传到改善公共关系,不只是传播理念的改善,也不单是人大工作维度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蕴的新认知。
信息公开才能确保人民知情权的实现。改变人大信息化建设总体滞后的态势,建设质量高和反应快的人大信息化系统,这是推展人大公共关系、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化解公共危机的快捷通道。因为传统的纸质传播等方式无法承载信息的容量和表达的速度。
目前,人大改善公共关系承担诸多使命,还面临挑战。从自我宣传到向社会公众传播,从体制内宣传到向80后、90后年轻一代的传播,从单向灌输式宣传到互动式参与,从发布官样动态信息到向民众释疑解惑,人大把握网络舆情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详解立法、监督实质性内容。此种开放透明、与民意互动的态势,也是民众对人大、人大代表履职的深切期待。
当然,人大信息化不会一蹴而就,人大公共关系才刚刚开题,还需要理念、技术和行权动作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