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外一篇)
2011-12-24周国平
■周国平
论道德(外一篇)
■周国平
一
西哲认为,利己是人的本能,对之不应作道德的判断,只可因势利导。同时,人还有另一种本能,即同情。同情是以利己的本能为基础的,由之出发,推己及人,设身处地替别人想,就是同情了。
利己和同情两者都不可缺。没有利己,对自己的生命麻木,便如同石头,对别人的生命必冷漠。只知利己,不能推己及人,没有同情,便如同禽兽,对别人的生命必冷酷。
利己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同情是生命的第二本能,后者由前者派生。所谓同情,就是推己及人,知道别人也是一个有利己之本能的生命,因而不可损人。法治社会的秩序即建立在利己与同情的兼顾之上,其实质通俗地说就是保护利己、惩罚损人,亦即规则下的自由。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利己的行为都得到保护,损人的行为都受到惩罚,这样的社会就一定是一个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
同情,即人与人以生命相待,乃是道德的基础。没有同情,人就不是人,社会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人是怎么沦为兽的?就是从同情心的麻木和死灭开始的,由此下去可以干一切坏事。
所以,善良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是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界限。
人如果没有同情心,就远不如禽兽,比禽兽坏无数倍。猛兽的残暴仅限于本能,绝不会超出生存所需要的程度。人残酷起来却没有边,完全和生存无关,为了龌龊的利益,为了畸形的欲望,为了变态的心理,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只有在人类之中,才会产生千奇百怪的酷刑,产生法西斯和恐怖主义。
善待动物,至少不虐待动物,这不仅是对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尊重,也是人类自身精神上道德上纯洁化的需要。可以断定,一个虐待动物的民族,一定也不会尊重人的生命。人的生命感一旦麻木,心肠一旦变冷酷,同类岂在话下。
一个对同类真正有同情心的人,把同情心延伸到动物身上,实在是最自然的事情。同样,那些肆意虐待和残害动物的家伙,我们可以断定他们对同类也一定是冷酷的。因此,是否善待动物,所涉及的就不只是动物的命运,其结果也会体现在人身上,对道德发生重大影响。在这个意义上,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道,救赎动物就是人类的精神自救。
善良的人有宽容之心,既容人之短,能原谅,又容人之长,不嫉妒。在我看来,容人之优秀是更难的,对于一个开放社会也是更重要的。
二
西方人文传统中有一个重要观念,便是人的尊严,其经典表达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按照这个观念,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对于今天许多国人来说,这个观念何其陌生,往往只把自己用做了谋利的手段,互相之间也只把对方用做了谋利的手段。
一个自己有人格的尊严的人,必定懂得尊重一切有尊严的人格。
同样,如果你侮辱了一个人,就等于侮辱了一切人,也侮辱了你自己。
高贵者的特点是极其尊重他人,正是在对他人的尊重中,他的自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世上有一种人,毫无尊严感,毫不讲道理,一旦遇上他们,我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因为我与人交往的唯一基础是尊严感,与人斗争的唯一武器是讲道理。我不得不相信,在生物谱系图上,我和他们之间隔着无限遥远的距离。
什么是诚信?就是在与人打交道时,仿佛如此说:我要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你,并且一定会对它负责。这就是诚实和守信用。当你这样说时,你是非常自尊的,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人看待的。同时,又仿佛如此说:我要你把你的真实想法告诉我,并相信你一定会对它负责。这就是信任。当你这样说时,你是非常尊重对方的,是把他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人看待的。由此可见,诚信是以打交道的双方所共有的人的尊严之意识为基础的。
仗义和信任貌似相近,实则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信任是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各人有自己的人格、价值观、生活方式、利益追求等,在这些方面彼此尊重,绝不要求一致,另一方面合作做事时都遵守规则。仗义却相反,一方面抹杀个性和个人利益,样样求同,不能容忍差异,另一方面共事时不讲规则。
如果我是一个从前的哲人,来到今天的世界,我会最怀念什么?一定是这六个字:善良,丰富,高贵。
道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精神性的,旨在追求个人完善,此种追求若赋予神圣的名义,便进入宗教的领域。一是实用性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此种维护若辅以暴力的手段,便进入法律的领域。
实际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淆必生恶果。试图靠建立某种社会秩序来强制实现个人完善,必导致专制主义。把社会秩序的取舍完全交付个人良心来决定,必导致无政府主义。
按照中国的传统,历来树立榜样基本上是从道德着眼。我更强调人性意义上所达到的高度,亦即整体的精神素质,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只是他的整体精神素质的表现,并且惟有作为此种表现才有价值。
人性意义上的伟大是世界性的,必能赢得一切民族的人的尊敬。耶稣说:“先知在自己的家乡往往不受欢迎,而在家乡之外却受到尊敬。”套用他的话,我们可以说,只在自己的家乡受到推崇、而在家乡之外不受欢迎的榜样是不够格的榜样。
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的。”我们可以把耶稣的名言变换成普遍性的命题:规则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规则而生的。人世间的一切规则,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都可以依据人的合理需要加以变通。有没有不许更改的规则呢?当然有的,例如自由、公正、法治、人权,因为它们体现了一切个人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基本价值理想。说到底,正是为了遵循这些最一般的规则,才有了不断修正与之不合的具体规则的必要,而这就是人类走向幸福的必由之路。
个人越是雷同,社会就越是缺少凝聚力。无个性的个体不能结合为整体。个人越是独特,个性的差异越是鲜明,由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社会有机体就越是生气勃勃。
三
当我在一个恶人身上发现一个美德,我就原谅了他的一千件恶行。
当我在一个善人身上发现一个伪善,我决不肯因为他的一千件善行而原谅他的这一个伪善。
一个行为有两个动机,一个光明,浮在表面;一个晦暗,沉在底里。当它们各居其位时,灵魂风平浪静。有谁想把它们翻一个个儿,灵魂就会涌起惊涛骇浪。
在幸福时,人也会有良心的斗争,但那良心是在脑子里,斗来斗去只是头痛。只有在苦难中,回首往事,良心发现,这时的良心才在心灵中,人才真正感到心痛。
当庸俗冒充崇高招摇过市时,崇高便羞于出门,它躲了起来。
猥琐假冒神圣乃是最无耻的亵渎神圣。夜里我不断梦见一个句子——“子曰他妈的!”
除了平庸,一切都可以忍受。然而,我受不了的只是自己的平庸。至于别人的平庸,只要不冒充为高明,我是乐于原谅的。
蒙田说:“对别人的善良的信任,足以证明自己的善良。”的确,恶人是不相信有善良这回事的。在他看来,别人不作恶只是因为没有力量,而有力量仍然不作恶的人都是傻瓜。相反,善良的人往往容易相信别人的善良,并因此低估了恶人存在并且作恶的可能性。
当我享受时,我最受不了身边坐着一个苦行僧,因为他使我觉得我的享受有罪,使享受变成了受苦。
怨恨者的爱是有毒的,吞食这爱的人必呕吐。
有的人的所谓诚实是出卖别人的信任。
无论何处,只要有一个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出现,那里的人们就要遭罪了,因为他必定要用他的完美来折磨和审判你了。这班善人,也许你真的说不出他有什么明显的缺点,尽管除了他的道德以外,你也说不出他有什么像样的优点。
相反,一个真实的人,一种独特的个性,必有突出的优点和缺点袒露在人们面前,并不加道德的伪饰,而这也正是他的道德。
恶德也需要实践。初次做坏事会感到内心不安,做多了,便习惯成自然了,而且不觉其坏。
阴暗的角落里没有罪恶,只有疾病。罪恶也有它的骄傲。
医生把罪犯看作病人,道德家把病人看作罪犯。在医生眼里,人人都有病。在道德家眼里,人人都有罪。医生治国,罪犯猖獗。道德家治国,病人遭殃。
权力是人品的试金石,权力的使用最能检验出掌权者的人品。恶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折磨和伤害弱者,善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造福和帮助弱者,他们都从中获得了快乐,但这是多么不同的快乐,体现了多么不同的人品啊!
有两种悲剧:一种是英雄在战场上的毁灭,另一种是弱者在屠宰场上的毁灭。人们往往歌颂前者而蔑视后者,殊不知英雄也有被驱往屠宰场的时候,在屠宰场上英雄也成了弱者,而这正是英雄最大的悲哀。
人们都以悲剧为可怖,喜剧为可怜,殊不知世上还有比悲剧更可怖的喜剧,比喜剧更可怜的悲剧。
在中国生活最需要的是忍耐。每一个人不断忍耐的结果,便是怨气郁结,有机会便发无名火,于是又成了别人必须忍耐的一个对象。
秀才遇见秀才,可以说理。兵遇见兵,不妨比武。
论世态
DS秀才遇见兵的尴尬在于,兵决不跟秀才说理,秀才却不得不跟兵比武。
人世间最丑恶的现象之一是凭权势欺压无辜,以强暴凌辱斯文。小民遇见刁吏,秀才遇见匪兵,岂是有理讲不清,而是根本不容讲理,有形无形的铁拳决定了一切。
我绝无权力欲,但也有例外。当我受到那班贪官污吏刁难时,我真心希望自己是一个比他们权力稍微大一点儿的芝麻绿豆官,突然亮出这身份,然后看他们嘴脸的变化。
我不做武侠梦,但也有例外。当我遭遇那种冥顽暴徒时,我真心希望自己身怀绝技,轻轻吹一口气就能使他们魂飞魄散。
当然,幻想终究是幻想。一个更大却比较现实的幻想是: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社会,靠社会的力量来约束权势,制裁强暴。
法不惩恶,遂使武侠梦流行。
最令人厌恶的是卑怯的恶。以无辜者为人质的恐怖分子,在无人处作案的窃贼,向手无寸铁的平民开枪的军队,均属此类。
恐怖主义的本质不是某种极端的政治、宗教或民族立场,而是不管从何种立场出发,把残杀无辜平民作为向敌对者申述其立场的手段。采用这种手段的当然是敌对双方中处于劣势的一方,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给予任何同情,而必须毫不含糊地宣布一切此种行为皆是非正义的,反人类的。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比起和真正的敌人战斗来,杀害平民过于容易,因此这种卑鄙的做法很容易被仿效。恐怖主义一旦在世界上许多地区得逞,它就不会有国界,必然蔓延开来。所以,无人可以对它袖手旁观。
耶稣说:“不要把神圣的东西丢给狗,它们会转过头来咬你们;不要把珍珠扔给猪,它们会把珍珠践踏在脚底下。”在这里,狗应指邪恶之人,他们害怕和仇恨神圣的东西,猪应指愚昧之人,他们不识珍珠的价值。
可是,反过来问一下,一个人倘若崇敬神圣的东西,怎么会把它丢给狗呢,倘若知道珍珠的价值,怎么会把它扔给猪呢?
有两种可能。其一,他太轻信,看不清邪恶者和愚昧者的真面目,把狗和猪当作了人。其二,他太自信,认定真理的力量足以立刻感化邪恶者,启迪愚昧者,一下子把狗和猪改造成人。这正是虔信者容易犯的两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