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财产税法
2011-12-23刘典
刘典
“告缗令”的实质,就是鼓励举报,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这等同于发动了一场“挑动群众告发群众”的“人民战争”。
税收一直是个敏感问题,它影响到每一位公民的收入。关于财产税的废立,社会舆论已经争论得面红耳赤。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汉朝,就实施了一项法令,对富有者征收财产税,来达到平抑社会贫富差距和扩大政府财政收入的目的,这项法令当时称作“算缗令”。
从“算缗令”到“告缗令”
大汉王朝在汉武帝时期,国家发动了一系列历时长久、规模巨大的战争。其中,武帝一朝对匈作战持续时间之长,战争规模之大,可谓空前绝后,要支持庞大的军费开支,单凭政府的一般财政收入是不可能的。
因此,汉武帝在经济领域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利用国家政权干预、管理战时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对匈作战。
但是这些收入依旧无法缓和越来越严重的财政赤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武帝将目光瞄准了已经“养肥”的商人,开始重用“兴利之臣”,向商人开刀。这就是武帝根据御史大夫张汤和侍中桑弘羊的建议,颁布了“算缗令”。
史书记载,算缗的征税对象是商人的“物”,即是对财产征税。“二千而一算”是每二千钱抽取百二十钱,税率为百分之六。从事手工业劳动的“工”这一阶层,收取税率“率缗钱四千一算”,为百分之三的财政税。此外,还征收车船税。三是规定了对逃税者的惩罚,除没收财产以充缗钱外,更是要戍边一年,罚作苦役。
但谁愿意将自己的财产白白上交给国家?“算缗令”一出台,就遭到大工商业主的激烈反对。《史记·平准书》记载,“算缗令”公布之后,富豪皆匿财,与政府相对抗。正在这时,却有一个人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态度。这个人的名字叫卜式。
卜式是一个经营畜牧业发家的洛阳商人。最初他只有羊百余头,十几年间,增殖十倍,置买田宅,成为豪富。早在汉与匈奴开战之初,卜式慨然上书,自愿捐出家财的一半,输作边用。武帝颇为惊异,派遣使者问卜式:“你是想当官吗?”卜式回答道:“我从小就是一个放羊的,不懂当官,不愿意。”使者又问:“那么你是有什么冤情,需要朝廷来洗清吗?”卜式答:“我平生与人没有什么争执,乡里关系和谐,没有冤情。”使者又问:“既然这样,你到底想要得到什么?”卜式说,“天子讨伐匈奴,国民自当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只有这样,匈奴才可被灭。”
后来,卜式几次要求把自己的财产捐给国家。到了“算缗令”公布的这一年,卜式又向朝廷捐出二十万钱,以济国家之急。武帝听到后,对他特别嘉许,拜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同时布告天下,以示百姓。后来还让他当上了仅次于丞相之位的御史大夫。
尽管有卜式这样的例子,然而榜样的力量却很有限,商贾们仍然无动于衷。这件事让武帝十分不高兴,为了将“算缗令”贯彻到底,武帝想出了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于是颁布了“告缗令”。
“告缗令”的实质,就是鼓励举报,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这等同于发动了一场“挑动群众告发群众”的“人民战争”。此令一出,几乎所有中产以上的家庭全数被举报。
朝廷内部对这一法令颇多非议,武帝不惜用杀戮的办法来对付所有的反对者。这场举报运动持续推行三年之后,“告缗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贾之家大都被告发抄产。据统计,告缗令推行期间,政府没收了上亿的财产,以及成千上万的奴婢。没收的田地更多,大县有几百顷,小县百余顷,不少中等以上的商贾因此倾家荡产。而政府的收入却大大增加了,国库也稍稍充实起来,皇家上林苑里充满了没收的财物,并专设水衡官来管理其事。
在民间集体破产的同时,国库为之充足起来,汉武帝满足了他的战争预算,却断送了整个帝国经济的发展前途,西汉王朝的经济由盛转衰。
优良法令变样是谁之过?
征收财产税本身没有错,但是过于急促的步伐,过于粗暴的手段,将原本优良的法令演化成了赤裸裸的暴政,这是谁之过呢?
首先,从税率的角度来看,财产税的设置不仅要考虑公平,也要兼顾效率。然而西汉时期的算缗、告缗制度只是考虑了社会公平,而没有兼顾效率。西汉初年的“抑商政策”并没有压抑住商人势力的发展,这就造成了当时社会的贫富差距加大。通过算缗制度来调节收入是必要的,但是由于告缗制度的惩罚过于苛刻,造成了商人承担的实际税负过于沉重,最终导致商贾中产以上都因此破产,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算缗对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无效率,成为西汉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从税种性质来看,财产税应当作为地方税而不是中央税。然而西汉时期汉武帝却将财产税作为中央税,这直接导致了财产税的征收遭遇了很大的困难。单纯从正当激励上来看,地方政府对此的积极性并不高。根据史书记载:“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可见算缗制度刚开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虽然史书中将其归咎于商贾隐匿财产,但是基于理性的“经济人”假设,每个人都有隐匿自己财产的激励。所以算缗制定初期推行不善的关键因素在于政府的征管,导致征管不利的原因是地方官员缺乏积极推行该制度的激励。这虽然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是这个原因却可以说明财产税适合作为地方税而不是中央税,因为中央对各地财产拥有的状况并不清楚,很难进行有效的征管。
再次,从税收归属来看,汉武帝仅将商人的财产纳入到征收的范围,这明显造成了税负的不公平,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据史书记载,西汉时期的商人势力在经受严重打击后并没有销声匿迹,而是与官僚、地主逐渐合流,加剧了土地兼并。这充分说明只对一个阶层征收财产税会导致该阶层通过隐匿身份的方式逃避税负,而这种隐匿身份的行为容易造成社会混乱,税收征管的成本增加。
最后,从税收的征管来看,财产税的征管可以鼓励举报,但是应当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汉武帝在推行算缗制度时感受到了很大的困难,于是巧妙的推出了告缗制度作为补充。告缗制度激励了对于隐匿财产的举报,促使了算缗制度的顺利进行。然而西汉的惩罚制度过于严厉,举报奖励过于优厚,造成了很大的问题:一方面容易形成一个专门以举报为业赚取收入的阶层;另一方面容易造成举报数量过多,增加了税收监管成本。根据现代举报制度运行的实践经验来看,举报还会引起被举报人对举报人的报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前世之事,后世之鉴
“算缗令”和“告缗令”因其产生恶劣的后果,在后世相当长的时间里很少有人再敢尝试。不过将近一千年后,又有一位英武皇帝重新把它们捡起来。
他就是中唐时期的德宗。当时唐帝国刚刚经历了安史之乱,地方藩镇力量雄厚,德宗想要彻底割掉藩镇割据这颗大毒瘤。要削藩就要有钱,于是,德宗决定学习汉武帝,宣布征收两个新的税种,分别是“税间架”和“除陌钱”。
所谓“税间架”,实际上就是房产税,它规定每栋房屋以两根横梁的宽度为“一间”,上等房屋每年每间征税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税务官员拿着纸笔算盘挨家挨户实地勘算,若有瞒报者,每隐瞒一间杖打六十。而“除陌钱”则相当于交易税,无论公私馈赠还是各种商业收入,每缗征税五十钱;若是以物易物,亦当折合时价按照相同税率征收;隐瞒一百钱的杖打六十、罚钱两千。
为了足额征收,朝廷还出台了举报有奖的政策,这一制度无疑是从“算缗令”和“告缗令”脱胎而来的,推行之后,民间怨声载道。中唐之后帝国辉煌不再,其很大的原因是治国者改变了盛唐时期所推行的轻赋简政政策,税收越来越重,以致扼杀了民间的活力。
以上两次历史上征收的财产税可谓是教训深刻,当然,作为老百姓自然希望政府能够少征税,或让财政的支出更加地透明化和公平化。近几年来,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再创新高,中央及各级政府征收的税收、土地收入以及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已经超过了12万亿元,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这个比例是中国历代最高。以史为鉴,现在的税收政策的确到了应该改革的地步。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