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设应开展绿色节能试点
2011-12-23刘敬疆民进成员住宅与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处长
刘敬疆(民进成员 住宅与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处长)
公租房建设应开展绿色节能试点
刘敬疆(民进成员 住宅与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处长)
全国各地都在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如果能够将其纳入绿色节能建筑建设范畴,对我国转变住宅产业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会产生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已在公租房典型项目中开展绿色建筑建设试点工作,这对全国有借鉴意义,但要大范围推广,还需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公租房和建筑节能的管理体系各自独立,公租房节能问题在法规及监管中还是个空白;二是面对成本压力,公租房向绿色节能建筑靠拢还缺少激励措施,企业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三是符合公租房特性的节能标准、技术适用、建设规范没有确立,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应用与公租房设计、建造尚未有效对接。
建设绿色节能的公租房,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可将北京市有关工作作为全国的试点,由中央政府部门在国家层面动员、组织力量,提供相应支持,会同北京市探索、设计出一套完整、符合国情的公租房建设制度。首先是建立法制保障。率先在北京市推出有关规定,将节能纳入公租房建设标准和管理系统,确立包括政府、企业、住户在内的责任体系,明确监管主体、机制和措施,使绿色节能理念和要求落实到公租房规划、设计、建造、验收、使用、维护各个环节。要建立激励机制。针对公租房的节能设计、建造以及相关技术和材料的研发、应用,制定并实行扶持政策。对那些在实现公租房绿色节能中做出利益牺牲、有重要贡献的企业,通过提供其它建设项目等措施,给予奖励和补偿。在试点的基础上,应将节能纳入公租房设计要求,制定强制标准和技术导则,以及“绿色公租房”评价认定标准,形成规范性文件,实现建筑的部件、材料、技术、工艺和建成后维护运行的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