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是具有两重性的
——关于借鉴、学习西方管理制度的一点思考
2011-12-23文/孔见
文/孔 见
管理是具有两重性的
——关于借鉴、学习西方管理制度的一点思考
毛泽东十分重视公有制企业的管理问题,他指出: “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所有制是相对稳定的,在所有制性质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却不能不是不断变革的。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 “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①他批评苏联的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劳动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只有一句空洞的话,即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人的关系是 “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展开,没有分析,没有接触到实质问题。在企业内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反映到制度上,就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怎样按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的要求,建立企业的管理制度,把 “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落实到管理制度中去,这是所有制问题解决以后的一个重要问题。
毛泽东还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在建立管理制度的时候,可以借鉴和学习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经验。他在 《论十大关系》里专门谈到这一点。他说:“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②
怎样从理论上理解我们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制度既要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反映社会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又可以借鉴学习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经验呢?关键是要了解管理是具有两重性的。
一般地讲,任何物质生产过程都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因而管理也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切规模较大的生产活动,不管它采取什么样的社会形式,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每个人的活动。也就说,生产的工艺决定了必须要有管理,这是同个体劳动不同之处。 “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的指挥。”③这是属于物质生产方面的事情,是管理的属于生产力范畴的内容。但是,任何物质生产都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下进行,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物质生产,因此管理还有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内容。
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内容来说就具有这样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组织社会劳动的职能,即把许多人的劳动和生产资料合理地组织起来,有效地进行生产。这是任何大生产共同的东西,同社会制度无关,因而只要是有用的、科学的,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学习和借鉴;另一方面是剥削工人的职能,即保证资本能够增殖,保证资本家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这一方面的内容,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具有资本主义性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 “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这种专制也发展了自己的特有形式。”④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必须扬弃,决不能照搬。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十分重视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他提出: “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⑤但是列宁坚决反对照搬,而主张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进行具体分析。最典型的就是他对泰罗制的态度。当时,泰罗制是资本主义在管理方面的最新成就。列宁指出:泰罗制同资本主义其它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 “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又包含一系列的最丰富的科学成就,它分析劳动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动作,制定最适当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方法等等。”⑥因此,他主张在俄国有组织地研究并有系统地试行泰罗制,但是,在推广泰罗制时,必须考虑到社会主义的特点,对泰罗制进行改造。
从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资本主义的企业管理具有二重性,所以我们对待它的态度是,第一,对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中反映资本家剥削工人、追逐剩余价值的内容,我们必须批判和扬弃,决不能照搬;第二,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中的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规律要求的内容,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而在学习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中对我们有用的东西的时候,还必须结合社会主义的特点进行改造,创造出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自己的管理制度。
如果把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加分析地照搬到社会主义企业里来,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这涉及另一个问题,即管理制度对所有制的反作用的问题。如果管理制度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符合所有制的性质,它就会巩固和充实所有制形式,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管理制度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所有制的性质,管理制度就会同所有制形式发生矛盾,这种矛盾的发展,有两种可能:或者改变管理制度以适应所有制形式,或者坚持不改变管理制度,那也有可能逐步销蚀以至改变所有制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说明了这一点。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学习和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时,犯了照搬的错误。例如,前几年有的企业照搬西方的做法,根据企业经营业绩,给高层管理人员发放股份期权,几年累计下来,这些高层管理人员逐步变成企业的所有者,国有企业就逐渐变成私有的了。又如,有的企业学习西方的做法,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实行高薪制度,名为 “激励制度”,工资比普通职工高几十倍、上百倍,完全脱离群众。在资本主义企业里,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者是资本家的代理人,他们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高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里,企业管理人员同工人在生产资料面前是平等的,在分配方面应该、也只能实行按劳分配,没有理由获得高薪。工资差距拉得过大,工人就会感到他们是在遭受剥削,逐步形成同干部的对立的情绪,从而打击工人的积极性。再如,有人竭力主张企业中应该淡化党的领导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甚至有的管理人员提出,工厂应该 “建设得像花园,管理得像监狱”,把工人看作只是听从命令的 “犯人”,完全忘记了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是主人翁,在劳动中干部和工人是平等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这些做法,长此以往,不能不影响以至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注释:
①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4、1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②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③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第3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④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第384、3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⑤ 《列宁选集》,第3卷,第4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⑥ 《列宁选集》,第3卷,第4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