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1-12-20牛如库程英明张瑞
牛如库 程英明 张瑞
摘要:本文简要分析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质量监理 问题 解决对策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理作为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提高水利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目前已成为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实践证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制已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笔者经过近年来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发现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工作中存在着某些问题,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笔者作简单的分析如下:
1水利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部分业主对质量监理工作认识不足
业主(建设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的委托人,通过监理合同的方式,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交给质量监理单位负责,以期用最小的投入求得最大的效益。由于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传统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理通常是由业主一家说了算,使得早期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很难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业主委托监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有的认为是“多此一举”,有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造成质量监理部门在实际监理工作操作中也要领会业主的“意图”,看其脸色行事,常常受到他们的控制和左右。目前这种情况虽已不多见,但传统的工程管理观念在目前仍然影响着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在规模较小的工程建设中显得尤为突出。这种行为的不规范,对工程质量、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出了问题找监理,有了利益避监理”。这其中有建设单位违反合同不为承包商解决(或不完全解决)政策处理的,有的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将投资风险全盘转嫁给承包商,也有的无视行业规范在工程量计量和工程量单价等方面的规定,随意动笔“打折”。这些非常有“个性”的行为,恰恰是造成监理单位无所适从的主要因素,也是导致工程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原因之一。
1.2部分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缺乏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与监理的配合协调不够
承包商是建设工程的直接生产者,它的工程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也是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对象之一。部份施工单位把监理看成是质检员,在质量检查方面依赖监理,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未进行自检自查,就叫监理去验收,自身的质量体系未能有效地运行。我国水利行业规范中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中不允許存在转包和二次分包,但在目前某些地区工程建设的实际操作中却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造成工程管理工作严重脱节,从而产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不清,出现事故后无法及时处理等不良后果。另外,承包商在中标后,没有及时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承诺,设立的工程项目部配备相关人员。有的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没有或减少投入本因投入的生产设备,这些也是导致承包商对工程建设生产的管理混乱,许多施工方案根本无法实施,从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有的施工单位自身素质不高,在施工过程不予以应有的配合,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承包商的上述行为,使得监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工程建设不能走上正常的轨道。
1.3质量监督机构本身问题
3.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普遍存在定性不清的问题
个别质量监督机构没有固定独立的办公用房,没有专职监督人员,造成监督工作工作不到位、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对有效进行质量监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失去政府监督的权限和责任,严重的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开展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独立性。
3.2质量监督人员的问题
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专职和兼职人员比例不当,专职人员少,兼职质量监督人员多。虽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各级监督机构应配备多少比例的专职监督人员,但从实际工作开展以及质量监督的行政职能来看,专职人员比例偏低难于有效进行质量监督工作,也无法保证质量监督的工作质量。二是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是学历、职称偏低,二方面是专业结构配备不齐全、不合理,尚不能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质量监督本身具有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的双重职能,监督人员不仅要熟悉熟悉国家和水利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更要具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监督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2.解决对策: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利建设各方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和法规意识。通过宣传学习有关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发挥好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应有作用,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2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二是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三是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四是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五是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六是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七是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八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九是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2.3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保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一是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二是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5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三是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落实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四是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五是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
2.4质量监理机构加强自身素质的建设。
一是在改革中稳定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二是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三是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凭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四是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五是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七是扩大质监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前提下收好质监费,促使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八是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的监督,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九是质量监督模式、内容、方法、手段亟待改革完善。质量监督必须由单纯施工阶段监督、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必须由注重定性质量评定向定量判断转变。为创更多优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作者简介:牛如库男1975.12出生大学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