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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2011-12-20陈克勤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1年23期
关键词:劳动保护工会劳动

陈克勤

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腳点。协调劳

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创新完善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依法维护机制,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如何加强工会劳动保护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的重要性

劳动保护工作直接涉及到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职工根本利益所在。当前工会劳动保护面临严峻的形势,部分企业劳动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关系劳动者家庭的幸福和稳定,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首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首先,工会劳动保护是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广泛开展群众监督,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不受侵害,是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其次,工会劳动保护的重点是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抓住了劳动者这一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和中心环节,就是遵循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第三,强化企业工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参与,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利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当前,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一些企业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参与机制不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尚需完善,发挥作用不理想,很难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劳

动保护需要。因此,只有牢牢把握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给工会劳动保护带来的机遇,坚持自主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勤于完善提高,才能在推进安全发展中开创工会劳动保护新局面。

二、工会劳动保护的基本含义及要求

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法律上、技术上、教育上、管理上和组织制度上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性的保护措施。我国的劳动保护管理体制包括“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其中“群众监督”是这一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工会作

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实施“群众监督”的最主要主体,而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则是实现“群众监督”的最主要渠道。

企业工会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建立并强化工会劳动保护长效监督机制,全过程参与劳动保护管理和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推动群众性的劳动保护活动向纵深发展,最终实现维护劳动保护权这一职工群众最大、最基本、最重要权益的根本任务。具体要求是:一是在建立并强化工会劳动保护长效监督机制方面,要制定完善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建设一支劳动保护专业干部队伍;二是在参与劳动保护管理和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方面,要充分利用平等协商机制、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等,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三是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活动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支持企业行使劳动保护管理权,协助并监督企业在劳动保护方面建章立制、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等;四是保护职工享有在劳动保护方面的知情权、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作业权、紧急避险权,教育职工自觉履行在劳动保护方面遵章守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生产指挥、及时报告险情等义务;五是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职业病危害及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做好劳动保护后期保障,保护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的法定权利不被侵犯;六是在推动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向纵深发展方面,要坚持群防群治的方针,创新劳动保护监督手段,丰富劳动保护监督内容,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素质,调动职工预防和整治职业危害的主观能动性,谋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最大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生产任务日益繁重,生产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劳动保护标准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等与新时期企业

生产发展和保护职工劳动健康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人员对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保护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企业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劳动保护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深入人心,还存在着必须要监督的被动局面。首先,没有形成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自觉行为。其次,没有形成全员劳动保护的观念。认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事情,安全生产由安监部监督,没有树立起全体职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受到了很

大的限制。

(二)职工劳动保护的认识水平跟不上企业发展的要求。当前的职工劳动保护,还仅仅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更深层次的劳动保护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如劳动保护工作标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生产劳动环境对生产

劳动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以及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等。

(三)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跟不上企业发展的要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了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水平。但是,当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专业业务水平低,且人员极不稳定;(2)岗位不能保证,特别是各企业大力压缩定员,劳动保护专责岗位只能兼职而且是三、四

个岗位职责一人兼,穷于应付,严重影响职工劳动保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3)一些工会在企业中还存在安置型倾向,年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严重缺乏。

四、解决的对策

工会组织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作为维权的主要任务,增强做好劳动保护的自觉性。切实做好以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立足企业自身特性,建立

健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坚持依法维权。工会劳动保护要以科学发展观

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依法维护。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劳动保护以依靠职工保护职工为目标;立足依法维护就是地方工会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基层工会要组织职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其次,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的在劳动保护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察员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监督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

题,参加安全卫生检查等。

(二)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工会组织要积极营造重视安全生产氛围,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一是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是向广大职工宣传在生产中的劳动保护权利,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以“自己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别人”和反对“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和发动职工寻找身边安全事故隐患,查堵安全漏洞。

(三)协调与处理好工会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工

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同安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目标相一致的,只是职责和运作方式方法不同。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处理好与安监部门的关系。只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能得到党、政的支持,职能部门的配合,才有人力物力的保障,各项活动的开展才能较为顺畅,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标。要处理好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是系统工程,在管理的机构、职责、制度、规章等方面,工会同安监部门各有侧重,要共同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和途径。

(四)加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建设是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加强工会劳动保護队伍的培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层次,灵活多样,讲究实效。对持证的劳动保护专职监督检查员要定期集训,在“专”字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发展;对基层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要做到有适应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和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懂理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的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努力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将安全生产人员与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相互交流,提高全局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解决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与所要监督检查的专业不对口造成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五)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护的民主管理活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职工享有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待遇。依托职代会行使对企业劳动保护措施予以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力,依托职代会生产安全专委会检查、监督职代会关于劳动保护方案的决议和有关提案的执行与处理以及集体合同中有关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托职代会征集提案的渠道,集中反映生产保护、改善作业环境的方案等。建立健全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保护

决策的相关制度,积极参与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规章制度的活动,努力实现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

(六)认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质量、足额发放是企业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安全投入的重要标志。各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应每季度派专人对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人员岗位变更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且要根据劳动强度和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开展职业病防治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积极反映职工对企业劳动卫生的意愿和要求,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依法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场所和环境。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强化基础就是加强工会劳动保护自身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创新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建立以强化监督为目标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敢维权、善监督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同时完善工会劳动保护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加强工会劳动保护自身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

会劳动保护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总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历史赋予工会的使命。在企业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不断创新,发动职工全员注重安全与健康,增动保护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水平,组织职工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解决企业劳动保护的实际问题,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就

能够有新的突破,达到更高的档次与水平。

安全与健康是广大职工最大的利益,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工会劳动保护,从而对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和谐社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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