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2011-12-15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663400方志勇
□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663400 方志勇
近年来,富宁县在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生产效益的同时,十分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就整体来说,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管。
1 工作成效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富宁县于2000年6月批准挂牌成立“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于富宁县农业局(现称“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管理,是财政全额拨款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在职6人(高级农艺师1人,农艺师4人,技术员1人)。2004年4月、2007年6月分别成立了“富宁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人员由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在职人员组成,形成一套人马三块牌子。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42.95万元建成“富宁县城北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室”(其中设备投资40.55万元),主要仪器有:气相色谱仪1套(7890A气相色谱主机),超声波清洗器 1台(SB25-12D 型),T25(IKA)匀浆机1台,DHG-9140(A)电热干燥箱1台,医用小型冷藏箱1台,农残速测仪3台,检测用计算机(联想)2台,打印机1台,80A型微型振荡器2台,电冰箱1台。现在可进行蔬菜有机磷、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和氨基甲酸酯、菊酯类定量检测。
2010年,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批准立项,项目投资300万元。该项目已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州富宁县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10〕1923号)通过可研评审。目前,正抓紧报批相关手续,预计在2011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2012年正式投入使用。
1.2 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基地建设
至2010年,全县已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有八角、草果、花椒、姜粉、沙姜、胡椒、辣椒、桂皮、五香、八角精等10个系列产品,年产量380t。茶叶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个,面积666.67hm2;生态毛峰、碧螺春、毛尖、精制绿茶等4个产品获得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年产量300t。申报的《富宁县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项目》,已通过省级认证机构认定,面积8.95万hm2,其中:无公害粮油产地6个品种(水稻、玉米、油菜、豆类、马铃薯、薯类)3.20万hm2、无公害果蔬产地5个品种(大白菜、结球甘蓝、番茄、柑橘、香蕉)8 720hm2、无公害经济作物5个品种(八角、核桃、草果、茶叶、甘蔗)4.20万hm2、无公害淡水养殖产地7个品种(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斑点叉尾鮰、尼罗罗非鱼)4 000hm2、无公害草山2个品种面积2 866.67hm2、无公害畜牧养殖12户。拟报“富宁八角”地理标志登记1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油茶、剥隘七醋)。
1.3 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对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实施监测,重点对县城区的城北、城南、金虎农贸市场和新华镇等基地的蔬菜进行定性农药残留检测。据统计,2003~2010年底,8年共抽检 170批次15类175个品种5 425个样品,其中有4 718个样品定性检测合格,合格率为86.97%(综合定性检测),有707个样品定性检测不合格(超标),超标率为13.03%。检测品种涵盖全县大部分水果、蔬菜类。
表1 富宁县监测站蔬菜农药残留快速监测结果统计表
1.4 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水产品专项整治以及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全县农业系统累计共出动执法车辆5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17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2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个。三年来,先后对城区超市和专卖店进行了10次检查共50个品种,其中:4个无公害产品,合格用标2个,用标不符2个;46个绿色食品,合格用标18个,用标不符3个,超期用标5个,盗用或冒用标20个。
1.5 实行值班制度及时传递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接受市民举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各类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信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监测工作。同时,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零”的原则,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周报送制度,及时沟通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2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
近年,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这些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还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觉行动。
2.2 监管力度不够,机制不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准出制度,源头追溯、流向追踪等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执法队伍不健全、不完善,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薄弱,影响了日常监管,甚至出现监管漏洞。对我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监管不到位,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使用不科学,农民难以做到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在种植业中违规使用激素、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部分种植户用药不规范,施药间隔期不到就把蔬菜采收上市销售,农产品安全仍然存在隐患。
2.3 检测设备不齐,技术力量薄弱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设备不配套,检测手段落后,虽然县政府安排了2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置检测设备,但因资金缺口大,仪器配备不全,检测面仍然很窄。目前,可以定量检测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但缺乏检测必备的药品,还未开展此项工作;食品安全的检测设施不全,表现在有机磷类农药、化学肥料及水产品氯霉素、氟喹诺酮类是否超标仍无法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目前5个人员编制、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设置,对工作开展极为不利。
2.4 部分菜农和商贩认识不足,样品抽检困难
由于菜农和商贩对抽检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技术人员到市场抽样时,得不到支持和理解,被抽检商户要求兑付样品费才给抽样,经常闹出纠纷,给检测工作带来很大不便。
2.5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面广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无公害标准技术的制定与实施、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都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而一直以来各项管理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6 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农产品品牌
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发展上迈步不大,认证产品贴标率低,品牌意识不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还没有培育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农产品品牌。
3 发展对策
3.1 加强领导,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
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出发,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监控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产地产品检测,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基地准出、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
3.2 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向农民和生产加工营销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帮助农民引进使用优质高产抗性强的良种,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大力提倡有机肥料施用,搞好病虫害测报和综合防治工作,及时公告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动态及监测结果等信息,对严重违规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予以曝光,借助社会舆论形成广泛的监督效应。增强民众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意识。
3.3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公布和预警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公益性的民心工程,要形成从政府各部门到菜农的全社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从“田头”到“餐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投入,对制定农产品标准、安全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培训与推广、质量检测和科技攻关等给予财政扶持,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能全面启动和开展。建立健全完善检测制度,强化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定期公布定性定量监测结果,做好市场预警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3.4 控制源头,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和农业生产资料等为重点的化肥、农药的规范使用指导工作。
3.5 建立农残检测网络,完善检测手段
充分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抓好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充实监测队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指导农业生产为目的,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日常性检验,建立和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形成高效运行、设施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
3.6 规范程序,强化品牌意识
通过项目驱动、龙头带动和财政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农贸市场,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适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发展,增强品牌意识,培育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农产品品牌。
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农户的共同努力,协同作战,缺一不可。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投入,提高企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企业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富宁县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正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