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延边地区为例
2011-12-08池明学
池 明 学
(中共延边州委党校,吉林延吉133000)
一、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主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优化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农产品大市场的矛盾,实现农业、工业、流通业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充分利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大幅度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使农业拥有分享社会平均利润的机会。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历经自发探索、总结推广、理论和实践不断创新过程,现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在发展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条件,创造出了许多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企业带动型;二是农业合作组织带动型;三是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带动型。[1]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促进企业增效和壮大、推动农业结构转型、实现农业技术进步、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分散和规避农业风险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需要,它已成为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2]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城乡之间、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联系日趋紧密,国内外经济形势对农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国民经济对农业基础性支撑作用越来越高。[3]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在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尤为重要,尤为迫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事物的方方面面,触及到事物的深层次问题,从本质上说是一场变革。它不仅仅是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变革农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要重点促进农业生产向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生产条件向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转变,农产品供给向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和质量安全总量并重转变,农业发展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向提高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劳动者向新型农民转变。[4]
“十一五”期间,延边地区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尚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二是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偏小,人参、食用菌等资源优势非常明显的产业,缺乏高端产品,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程度较低。三是产业结构不优、活力不足。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科技创新缺乏动力机制。四是农民收入仍然偏低,城乡差距大。从根本上说,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还处在比较落后的阶段。“十二五”期间,延边地区农业要大发展,农村要大改观,农民要大翻身,就必须倾注更大的精力、投入更大的力量,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的成就。加快转变延边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什么?怎么转变?要从理论上回答和实践上解决这些问题,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真正成为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乃至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快转变延边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就是要实现农业增长由主要依靠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和资本投入,农业生产由主要依赖自然生产向可控的设施生产转变,由主要依赖人力和畜力向依靠机械动力转变,农业经营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由分散的农户个体经营向联合起来的农户集体经营转变,农业发展由注重农业的一产向农业的一产、二产、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农业功能由农产品生产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重转变。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并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走向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有效解决双层经营机制体制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机制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发展。从根本上说,这种机制体制解决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一个层面,即“分”的问题,而农业生产经营的另一个层面,即“统”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业要走向现代农业,要转变发展方式,则必须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体制就需要完善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农业大户规模经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等不同形式,能够促进“统一经营”层面的形成,从而补充和完善双层经营机制体制。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有效解决效率和公平问题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根本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民收入低下、增长缓慢。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集约化、机械化、市场化程度低等多方面的原因,直接导致了农业效率低下,阻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加之,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局面,使农业与其他产业、农村与城镇、农民与其他市民差距逐渐拉大,不公平问题逐渐显露。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效率,促进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平均利润的形成,促进农业与非农业、农村与城镇、农民与其他市民之间的公平。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经济发展转折时期解决各种矛盾、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农业要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农民要组织化、知识化,企业要标准化、规范化,而这些要求正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和要求。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转变农业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局面,能够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进程。可以说,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
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解放思想
解放思想是永恒的话题,只有继续解放思想,才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问题上,解放思想仍然是关键。
1.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上,必须树立农业增长的质量效益观念、生产条件的物质技术装备观念、经营方式的组织化观念、农业效益的经济社会生态相统一的观念、农业的多功能观念等现代农业观念。不断提升农业经济整体素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要依托长白山气候条件和特色资源,充分挖掘潜力,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适应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建设人参、黑木耳、黄牛、苹果梨等具有长白山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基地。
2.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问题上,必须树立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观念。“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从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程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工业化、城镇化可以带动和装备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则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支撑和保障。”[5]城镇化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而农业劳动力的减少和非农业的扩大,又推进城镇化向更高水平迈进,从而加快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目前,延边地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整合资源、集聚要素、集中人力资源,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契机,改革探索推进城乡联动的新途径,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尽快缩小城乡间在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享受公共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差距,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扫清障碍,让农民能够便捷地享受城镇优质的公共社会事业服务,全力推动农村城镇化。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总是与转变思想观念直接联系在一起,总是要求思想观念先行。因此,我们要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研究阻碍我们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旧思想,破除长期以来形成的不适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旧观念,树立正确的符合科学发展的新理念。不仅要使我们的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也要使我们的农民转变观念。
(二)发展和规范农业合作组织
发展和规范农业合作组织,对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运行质量、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农业合作组织是农户个体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及大市场联系的重要载体。农业合作组织一方面紧密地联结农户,另一方面紧密地联系市场,把农户个体分散经营统一与市场有效地联结起来,使其有效地进入了社会化大生产过程,融入到国内国际大市场的运行之中。其次,农业合作组织能够较好地满足农户和市场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农业合作组织能够及时地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同时农业合作组织为农户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各种技术指导和服务,能够保证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市场所需的质量和标准要求。农业合作组织也能够及时地向市场提供农户信息,使企业进一步改进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企业风险。再次,农业合作组织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较好形式。农业合作组织能够把农业生产及农产品收购、储运、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联结起来,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水平。[6]
从延边地区来看,有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农业合作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农民发生经济关系,而有些企业则通过培育、选定领头农户与其他农户发生经济关系。但是,不论采取什么形式,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企业不是与农户个体直接发生经济关系,而是直接或间接地与农民集体发生经济关系。农业合作组织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和民事责任能力,是代表农户与市场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的最佳载体,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采取的有效形式。截至2010年9月底,延边地区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近1700个(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数据),成员18000多人,带动农户近56000户。延边地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比较快,在全省也是名列前茅。但是,大多数农业合作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民主管理、社员的平等地位、盈余的分配制度等多方面还不够规范,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还没有完全起到保护自己成员利益的作用,与其他经济主体平等的地位还没有确立。因此,在继续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同时,应强化对现有的农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力度,使之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促进土地有效流转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可或缺的条件。推进专业农场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措施。顺应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延边州适时颁发了《关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延州政发〔2009〕1号文件),积极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在实践中,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和政策宣传引导,使多类型主体和多种成分资本参与专业农场建设,涌现出龙头企业带动型、招商引资创办型、种养大户提高型、农业合作组织领办型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农场。据调查,目前延边地区超过30公顷的规模经营者发展到300多个,其中,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管理规范化的各类专业农场发展到50多个。但是就整体而言,延边地区仍然处于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土地的局面,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加大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专业农场发展,促进土地有效流转。要通过新闻媒体、招商引资新闻发布会、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创办专业农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土地流转价格评估体系与土地承包关系鉴证、纠纷处理机制,理顺各种利益关系,促进专业农场健康、快速发展。
(四)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
农民是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体,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主体。只有高素质的农民才能理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才能理解时代的变迁,才能自觉投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潮流中并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农民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才能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的进程,才能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据调查,2009年以来延边地区通过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培训农民30多万人次,通过阳光工程培训近6万人次。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用“实际、实用、实效”和农民所需的原则,以产业村为重点培训单位,以需求为培训的切入点,以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绿色证书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科技进村入户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农民培训基地、广播电视、多媒体电教设备、产业协会等形式,采用集中培训、分散指导、印发资料、进村入户、现场会诊和典型经验介绍等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同时,根据延边地区农民培训比较分散的状况,要积极探索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各专项资金进行集中培训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各种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带动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力量。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就可以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据调查,2009年延边地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60多户,其中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近40户。但是,延边地区龙头企业基本上以中小企业为主,大企业很少。同时,延边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处于分散、各自为政的状态,尚没有形成企业集群以及与之带来的集聚效应,产业链条短,名牌精品不多,普遍存在带动能力、辐射能力弱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效益。因此,在进一步加大力气争取国家和省扶持的前提下,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创造条件从政策和资金上提供支持。笔者建议,要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检查、评估,并对应当扶持的企业进行专项支持。
[1] 郭书田,刘景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手册[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6.740.
[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J].求是,2010,(21).
[3] 危朝安.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切实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J].农村工作通讯,2010,(15).
[4] 沈农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J].农家致富,2010,(11).
[5] 韩长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N].人民日报,2010-11-22.
[6] 池明学.对我国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几点思考[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