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四段式”自主学习团队模式探索
——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11-12-04朱金福
朱金福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四段式”自主学习团队模式探索
——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朱金福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作为高职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要突出课改的效果,就必须加强“高职学生学习模式”的探索,笔者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四段式”自主学习团队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还有效的激发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高职;营销专业;自主学习;团队模式;四段式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中指出,高职院校不仅要加强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同时,也要不断探索适应高职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主动、双向、探索以及合作的过程中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从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在这场高职教改过程中,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及探究性学习无疑成为适应学习型社会新的学习方式。但是,高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往往流于形式,重课程改革,而轻学习方式探讨;重课堂学习,而轻课外学习;重个人学习,而轻团队合作学习。
一、高职学生学习情况调查情况
本次调研采用网络调查方式,调查的对象是宁波高职院校的教师和学生,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在高职学生中采用自主学习团队模式的相关问题,一共回收20份老师问卷和183份学生问卷。首先,在教师方面:有16.67%的老师所授的课程是项目课程,50%的老师所授的课程中有项目课程也有非项目课程,所以,从教师的角度看,有近70%的教师都有项目课程。在项目课程中,学生是否应该采用团队模式学习,有50%的老师认为可以采用,33.33%老师认为部分课程可以采用,只有16.67%的老师认为不可以采用;同时,有66.67%的老师觉得学习团队的任务在课堂中是不能完成的,需要课外自主学习和完成。有75%的老师认为应该通过学生学习团队自主完成,80%以上的老师认为学习团队的自主学习应该在图书馆、草坪、咖啡店等随时随地的学习;66.67%的老师担心学习团队的监督、管理、考核以及激励;75%的老师觉得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模式可以尝试;44.67%的老师觉得此模式的成功关键在于课程学习给学生带来的实际效果,以及该模式实际运作效果和成果。其次,在学生方面:66.67%的学生认为学习的课程都是项目课程;26.98%的同学认为所学课程有少数是项目课程;94.1%的同学认为项目课程的学习应该采用以团队为单位的合作学习;61.9%的同学认为课堂时间有限,硬件限制,不能完成教师布置的项目任务;90.48%的同学认为应该在课外自主完成项目任务;有90%的同学认为学习团队应该在寝室、图书馆、咖啡店、草坪和车间等地方,随时随地的学习;开放式的自主学习,完成项目任务;79.37%的同学希望通过过程性考核、表现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配合的方式;有44.4%的同学认为,目前已经尝试过这种学习模式了,而且效果还可以,49.21%的同学认为可以尝试,完善各种制度。从以上的各种数据来看,不管是老师方面还是学生方面,自主学习团队模式具备了研究的条件。
二、“四段式”自主学习团队模式构建
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实行的是以项目课程为载体,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主、理论为辅、案例为补及实践为总的教学思路。“实践”目前主要是指学校技能街中的“营销一条街”。在“营销一条街”中表现优秀团队可以参加“全国市场营销(创业)大赛”,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可以推荐进驻学校的“创业孵化园”进行创业。在整个教学模式中就形成了“营销策划团队”、“营销实战团队”、“营销创业团队”和“技能比赛团队”四个阶段的学习团队,如图1所示。
图1 四个阶段的学习团队模式构建
(一)第一阶段——营销策划团队(理论策划学习阶段)
1.自主学习团队的组建。在组建学习团队时,可以每门课程组建学习团队,也可以多门课组建学习团队。在学生自主组建后教师进行整体协调。首先进行任务下达(课堂),其次是具体组建(课外),接下来是团队组建成果汇报(一体化教室),最后是任务总结(实训场)。每个团队成果展示完毕后,教师和同学代表进行点评,各个团队撰写一份团队项目总结(本团队在项目操作过程中的表现)。同时,团队中的每个成员撰写一份个人项目总结(每个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参与度、心得、体会、收获以及努力的方向)。
2.自主学习团队的管理。学习团队管理采用学生自主管理和教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学生自主管理中,每个学习团队都建立了团队管理规章制度,每个成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成员间也可以互相监督,为了团队的成绩,互相监督也有很好的效果。同时,老师也进行监督,老师的监督可以通过学生的走访、观察、和项目成果等各方面进行。学习团队管理也分为课内和课外,在课堂中,管理起来比较容易,但是在课外的管理难度比较大,这就要求学生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管理的能力。
3.自主学习团队的运行。和前面一样,教师在课堂布置任务和大量的项目操作,由于需要不同的环境与资源支持,学习团队只能在课外自主完成,关于具体的安排,就需要团队成员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在课程开始之前,学习团队进行了严密地分工,制定了具体的团队实施细则,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按照团队细则进行,不仅锻炼了其完成项目的独立性,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意识。
4.自主学习团队的激励。学习团队的激励采用团队激励和个人激励,对于团队表现好的,成果突出的,给予团队加分,对于在团队执行过程中,表现好的成员也给予加分。相反,对于表现不好的团队和个人给予扣分,这样团队与团队之间,团队每个成员之间的成绩也有差异。这体现了过程性考核的合理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自主式学习过程中带来的收获。
5.自主学习团队的考核。对于学习团队的考核,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过程性考核,一种是终结性考核。在过程性考核中,根据课程中的项目操作,团队与个人的表现进行过程控制,多方面地进行定量分析,在终结性成绩中,根据最终成果的参与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每个成员不同,一般和投入成正比。当然,学习不仅仅是对课程项目操作学习,也可以随时随地的学习,如兼职、企业调查、听专题讲座以及合伙做小生意等形式,都可以作为考核的项目。
(二)第二阶段——营销实战团队(校内技能训练实战阶段)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注重校园专业文化建设,形成了洋溢着创业气息和青春活力的独特校园文化氛围,并一直努力探寻营销类职业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契合点。自2006年起,学院相继开展了一年一度的“营销一条街”、“ERP沙盘比赛”、“营销案例大赛”和“管理案例大赛”等校园文化活动。而最具营销内涵与特色、符合学生成才需要以及贴近项目课程改革的建设项目则是“营销一条街”的创建。“营销一条街”是以项目课程为载体,以任务为驱动,是“项目为主、理论为辅、案例为补、实践为总”教学思路的总结,参加对象以市场营销专业学生为主,在进行模拟公司组建、机会分析、定位及营销策划之后形成一份完整的营销策划方案,然后把策划方案放进“营销一条街”进行实践。另一种情况,是针对非营销专业同学可以从团队组建、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到零售,对其进行训练。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团队自主式的学习和操作(团队成员可自主开会、讨论、制定计划、进货、销售、设计POP广告、整理财务帐款以及分红等)。整个过程是专业教师指导,团队进行自主学习和操作,团队管理和考核是通过学校技能节的有关管理规章和奖项设置执行。最后,通过“营销一条街”活动,推荐表现优秀的团队参加全国市场营销大赛。具体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校内技能训练实战过程
(三)第三阶段——技能比赛团队(全国营销大赛提升阶段)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以技能竞赛为载体,根据行业岗位技能需求合理制定竞赛计划,积极参加省级与国家级市场营销大赛,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各级别市场营销大赛的组队过程中,推荐“营销一条街”中的优秀团队参赛。市场营销大赛的参赛团队最多为4队,每队3人,通过“营销一条街”选拔优秀的团队或者优秀方案。优秀团队是指,在模拟公司运营策划方案到“营销一条街”实践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整个团队合作,管理和自主学习方面都不错,可以考虑重新配合指导老师进行企业调研、营销策划、方案制作、PPT制作和演练等,最后被选拔参加全国市场营销大赛的团体。优秀方案则是指通过模拟公司运营后形成的营销策划方案,并经过“营销一条街”检验的优秀方案。具体见图3所示。
图3 市场营销专业参赛组队的过程
(四)第四阶段——营销创业团队(创业阶段)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于地处宁波的高校来说,就业形势更不容乐观。为了落实“教高16号文件”,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创业精神,更好的推进09人才培养目标和项目课程改革的实施,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09年上半年规划并建立了“创业孵化园”,共有十多间场地,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学生食堂与操场的连接处,是学生生活区与教学区连接的必经之处。各学生团体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进行自主创业。在全国市场营销大赛中,取得成绩优秀的团队,可以优先推荐进驻“创业孵化园”进行自主创业。在创业阶段,学校免租金,学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团队为载体进行学习和锻炼。“创业孵化园”的建立,使学生在团队协作过程中逐渐学会做事,学会做人,他们不仅积累了创业经验,还体会了创业的艰辛。
实践证明,“四段式”学习模式将第一课堂、第二课堂以及第三课堂连接起来,激发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与创新精神,提高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敬业精神,形成了一套由课程到比赛,由理论到创业的自主式团队学习模式。
课题项目:宁波市教育规划课题“高职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模式建构研究”(项目编号:YGH 141)
朱金福,男,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营销管理和职业教育。
G710
A
1674-7747(2011)10-0047-03
[责任编辑 李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