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课改误区
2011-11-29迟吉生
迟吉生
摘要:自从新的语文教学课程改革开始,语文版教材登上了沈阳市中学语文教学的平台,新的语文版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与以前的老教材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任何一次改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在新的教学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据此,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学生主体地位;素质教育
以下就是我对新课改后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看法:
一、新的课改后,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着新的误区
1.在新课程中所提倡的“新”并不是在教学仪器上的“新”
在语文课上,适当的使用多媒体课件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上课课件运用多了,会使学生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课件上的山山水水上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会使学生的学习效率大大降低,所以,使用课件是可行的,但是过多地依赖课件是万万不行的。因为新课标要求的“新”是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以先进的教学仪器为主体,忽略了学生的作用。
2.在新课程中所提倡的“新”并不是要教师少说话或不说话
记得曾经听过一节古诗课,老师为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从上课开始到下课为止,基本一句话都不说,把话语权完全交给学生,以至于学生犯了原则的错误还不予以纠正,其目的就是要体现所谓的素质教育,学生的地位。可是,实质上,这位老师误解了新课标中学生主体地位的含义,因为他忽略了正确引导学生的思维是我们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所以,所谓的以学生为主体,不是让我们教育者保持沉默,甚至不说话,而是让我们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
3.在新课程中所提倡的“新”并不是让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的表演和拥有绝对的自由
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在许多课堂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主体地位的体现却不是只让学生做,教师看的过程。学生在课堂上自由说话,却被看做是课堂教学上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体现,这种观点我想绝对不是正确的。给学生自主,但却绝不是给他们绝对的自由。如果给了这样的自由,基本就等价于对学生的放纵,会导致课堂秩序混乱,以至于影响进行正常的教学。
4.在新课程中所提倡的“新”并不是在教学中设置了五花八门的教学环节
在我们现在的教学中,适当的加入一些新的环节去丰富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兴趣是很正确的,但是万事都有一个度,无论什么,超过这个度就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曾经有这样一节语文课,老师讲的课文是《空城计》,结果老师为了课堂的新颖让几个学生分角色像演话剧一样演了一遍了,使得原本时间很紧凑的安排变得在45分钟内无法完成了,再加上其他的教学环节,拖堂了十分钟,最后弄的这位老师十分着急还累得够呛,而且学生也产生了躁动的情绪。所以,新颖的教学环节是可以有的,但是不能过多,应该突出重点。
二、在新课程中所提倡的“新”如何才能真正地体现出来
1.首先,作为教师,作为主导地位的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揣摩新课标的真正内涵,找出与以往的不同
以往教学大纲突出了知识的主体地位,它主要是对教师如何教教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课程标准在以往教学法大纲的基础了,突出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及在课程学习中“人”的作用,尤其是如何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还注重教学法的指导。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该认真地研究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白新课程“新”在什么地方,才能体现“新”字。
2.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得到真正的体现
要想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使学生相信自己的能力;
(2)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自立的能力;
(3)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
(4)要正确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要多给学生鼓励。
3.教学中不能过分依赖多媒体等教学课件,要重视人的本质作用
我们永远要记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时刻发挥人的本质作用。教师的教学固然应该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可是运用多媒体教学已经是现代教学的一个趋势,但我们不能完全的依赖于多媒体的运用,高端的课件再好,永远不会替代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我们设计的教学课件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教学,但课件却不应成为左右课堂进程的主要因素,绝对不能让语文课变成语文教师的课件展示课。教学上是否成功,关键在于我们用什么合适的方法,而不是我们用了多少方法。
4.教学不要过于形式化,要注意教学的内容
在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下,我们面对的学生有着属于他们的新思想,他们不会对于我们老一套的“我教你学”的模式感兴趣,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改变自己的模式化教学过程,积极改革不适应新的教学对象的教学关系。只要能使学生全面发展,就是一个好的教学方法,就是符合新课程标准的。
总之,在新的课程改革的指导下,我们教师要时刻的钻研新课改的要求,用先进的理论思想指导自己,坚持“一切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先进理念,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错误,改正错误,挖掘新课标中的“新”,将党的教育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刘树仁.教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
[2]沙建孙.中国近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作者單位 中共沈阳市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