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朵雨做的云
2011-11-25湖南刘奇叶
湖南 刘奇叶
红的外表一点也不抽象,人很丰腴性感,说她抽象是因为她脑袋里那些奇奇怪怪的玩艺儿。
红曾几次在公开场合扬言自己一辈子不嫁人。凡是听她如是说的人没有一个不哈哈大笑的,男人们都一致声称:她这种人打光棍,简直是厚着脸皮占据地球的一部分,以她的容貌气质,最好嫁给海外华侨。
其实,几年前,红差点就嫁给了一位差点能做华侨的人,他叫磊。
磊籍贯在湘南乡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资江猛涨时,沦为孤儿,在民政部门的安排下,被一对无子嗣但家里条件不错的老夫妇收养,直至上武汉大学,所学专业也挺不错,是国际金融专业。
红跟磊是老乡又是同学,分别担任校学生会的文娱部长和生活部长,平时,除了工作关系,两人见面只是点点头,偶尔问候一声彼此也小心翼翼。然而,有一年暑假前夕,磊竟说要“租”她做他的女朋友。红觉得这玩笑开得太蹩脚了。
原来,磊的养母住进了医院,住在深圳她妹妹那里养病,养父来信说,她患的可能是肝癌,让他赶快去深圳。养母曾说这辈子最后一个心愿是给他娶一门好亲。为了让老人家放心,磊想“租”一个女朋友,带到深圳,让养母高兴高兴。
听他这么一说,红的同情心起了作用,欣然答应,行前打了一个电话给昭邵市家里的父母,托辞旅游,不回家了,然后背起牛仔包,跟磊挤上了开往深圳的火车。
瞧见风尘仆仆的磊带回一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做完肝部切割手术不久的养母,脸上绽出了久违的笑容,身体状况奇迹般地一天比一天好起来。后来,医生的几次检查结果又表明,老人并未身患肝癌,而是肝血管良性肿瘤,切除之后就没事了。
养母出了院,磊的心境也像大海一样舒坦了,教红说粤语、游泳、骑马、喝酒,到处玩儿。天地为媒,两颗年轻的心迅速拉近。返校时,他们真的成了一对恋人。让那些胆小的男生,在羡慕之余,有点蠢蠢欲动,恨不得马上也去“租”一个女朋友。
就在谁都以为他们非结婚不可时,又有了出人意料的变化,毕业联系工作,磊也不知头脑中哪根弦挪错了位,居然主动放弃读研究生的机会,申请回乡,理由是以便伺候养母(其时养父已病逝)。红苦劝他留在武汉继续深造,为俩人的将来考虑。他内心矛盾斗争了好几天,但结果还是不改初衷。两人只好痛苦地分手。
难道天底下爱恋的情人都是雨做的云?磊走后的一段时间,红感到自己就像一架没有砝码的天平,称不出生活的重量,这时她才知道自己爱得不浅,超过一般的爱情“吃水线”,于是发疯似的给磊写去几封炽热似火的情书。
不料,左盼右等,好不容易才收到一封回信,大意是:婚姻需要一把钥匙。他爱她是真的,他也丝毫不怀疑她对他的真情,但他们可能没有一把共同的钥匙,打不开婚姻的大门。有时保持一种感觉也挺不错的,像躺在草地里看蓝天白云……
最后还随随便便加了一句:“对了,我订婚了。”
红把信烧了,听到自己一声纸灰的尖叫,不由错愕了好久。
爱情离你而去,对你来说,慢慢地,情人已不再是具体的人,而是你自己的一段体验。现在,也轮到你来感叹生活了,是不是太早了点?
“情”过境迁,红反省初恋,蓦然发现自己其实压根儿就不曾真动过结婚的念头,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否则,你为什么不跟磊去乡下?是不是有一种地缘的东西在顽强地阻止着你呢,你是不是担心乡下生活单调乏味的时光?而在繁华的都市,红好像也不想找一把婚姻的“钥匙”,漫不经心地谈过两次恋爱,每次都无疾而终。
红终于没心思攻读研究生,而是怅然若失地回到昭邵市随便找了个单位上班。转眼间快要奔30 的大坎了。父母有点按捺不住了,托老战友给红介绍了几位家庭蛮有背景的男士,被动的红更是找不到结婚的感觉,就一个个不了了之了。
独身女人的门前是非多多,单位的女同事一个个嫁出去,而且都自认为嫁得不错,闲得无聊,便炒作起红的话题来,她们猜想她绝对是性冷淡,不然怎么没男人要她呢,顶不济也该有个情人什么的吧,不然生活怎么过得滋润?都二十一世纪了,没男人要的女人,可悲呐!
红火了。有一天从街上请来一位年轻英俊的老外,挽着他的胳膊到单位转悠了一圈,虚夸他是IBM 公司总裁的儿子,把女同事们惊得目瞪口呆。一段时间,红浓妆艳抹,趾高气扬,经常兴奋地讲那洋公子如何追求她,自己如何周旋,虽然有些情节的编造痕迹相当明显,但人们对情场的烟花飞絮,往往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终于,女同事们的好奇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不再议论红,开始又传播另外一个已婚丑女人的绯闻。
红得到了安宁。
这一天,湘南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爽洁的空气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红在影院看了一部让人哭笑不得的港台言情片,出来还不到10 点,不愿早早回宿舍去失眠,随便上了一辆公汽,一边浏览街景,一边想很不明朗的心事,到了终点站,又爬上另一路车。这样迂回包抄着自己的心事,也没弄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时间已近午夜,在回家的末班车上,除了她,只有一个乘客,一个大胡子,一副走江湖的派头。红觉得他肯定是一个幸福的人,也许刚刚趁老婆熟睡之际溜了出来,要去浪迹天涯。试着跟他聊了聊,没想到他竟跟她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
大胡子叫润达,来自长沙,自由职业,自我介绍是个无“政府”(指配偶)主义者,碰上另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因此有许多共同语言。
两人一块下了车,到一家酒吧,为无“政府”主义者干杯,神神叨叨,海阔天空。不知不觉,红有了七分醉、三分嗲,让润达送她回家。门一打开,她就迫不及待地返身勾住他的脖子。她的直奔主题,让他有点准备不足,很僵硬地笑了一下……
此后几乎每个周末,润达都从长沙赶来,红的生活有了某种坚实的规律。逛夜市,听音乐会,看画展,跳国标,生理上得到了性的滋润,情感上得到了温柔的满足,她更靓了,简直是魅力四射。
她从不打听他的家庭情况和其他一切琐碎的细节,她有一种把周末情侣置于神秘境地的距离倾向。他来自若即若离的长沙,真是恰到好处。
有一次,她犯了那么一点相思病,等不到周末,请了假,自己主动去了长沙。
下了车打他手机,润达一接电话是红,他的喉咙仿佛一下子塞进一块东西,问她怎么来了?她淡淡地反问:
“我怎么不能来?”
“当然,当然…… ”他问清了她的位置,让她待着别动。
大约半小时后,他带着一个手拿玩具的小男孩来了,跟红一见面,就说:“我不能瞒你了,我是有‘政府’管着的”。
红笑了那么一笑,内心有点黯然,尽管她早就猜到他可能有妻室,但她一直不寻根究底,生怕捅破一层纸似的,只不过想自我欺骗罢了。
他客气地邀她到他家去坐坐。她摸了摸孩子的小脑袋,又是素净一笑:
“不啦。我想我还是马上回去吧。”
红以为这段情就此完结了。天灰,地灰,人更灰。灰到尽头,始觉自己喜欢有一副简单的心境了,把小小蜗居重新布置了一遍:有限的家具稚拙古朴,雪白的墙上挂着一些黑白装饰画,而最有意思的是,墙上挂上了一只精致的黑皮靴,黑皮靴里插上了一枝红红的玫瑰。
她几乎把润达彻底遗忘之际,一个残夏的傍晚,他又出现在她面前。她有点不敢相认,因为他那部盛大的胡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还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毕恭毕敬的领带,跟以往的风格迥然不同。
“咱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咱们仍然是陌生人。”她想把门关上。
他从背后拿出一束玫瑰,吹了吹,好像上面有灰似的,递上:“总可以吧?”
红傲慢地瞧着他,右手慢慢抬起,从花束中抽出一枝,转身走到黑皮靴前,把原有那枝玫瑰换掉。
润达松开领带,舒了一口气,跟着她走进屋:“为什么只插一枝呢,把这一束全插上去不是挺好吗?”
“我喜欢独居。”她毫不含蓄。
他一把搂住他,又问:“总可以吧?”征求她的意见,但并不期待她的回答,一个绵密而浓烈的长吻,几乎使她晕倒过去。
疯狂地做了一爱,他精疲力竭地翻倒在一边,望着天花板,向她求婚。
“你有资格吗?”她喘过气来后,问道。
“我马上就跟她离婚。”“你离了婚再说好不好?”“首先,你得答应嫁给我。”他说。
“现在,我答应你很容易,就像现在你向我求婚很容易一样。”她也望着天花板,“但是一下床,一出门,一走到街上,咱们这种室内的冲动,八成会烟消云散对吗?”
“那怎么办?”他的口气像一个不知道怎么回家的孩子。
“那就让咱们之间发生点出人意料之外的事吧。”她冷冷地说。
“什么事?”他坐直了身子。
“你给我滚出去!”她命令道。
“疯啦,你?”
“哼。你跟我第一次认识就欺骗我,说什么无‘政府’主义。你干嘛不坦率一点呢?那样的话,也许我会死心塌地做一个第三者,不会死皮赖脸地嫁给你。可种子一开始就霉变了,你还指望它能开出美丽的花吗?”
“就这样了?”他愣怔了半天,嘀咕了一句。
“就这样了。”她还在盯着天花板。
颓然而恍惚地,他走了。关门的声音轻悄但决绝地一响,红咬住嘴唇,努力没有让眼泪流出理智的范畴。
等待激情彻底死去之后,红反而变成了一个乐观主义者,而且带点傻劲,碰到人就打招呼,有时还亲热地拍拍别人的胳膊,让别人感到幸福而安全,也让别人满头雾水,甚至怀疑她得了神经病。然而,她的工作比以前做得更出色了,待在办公室的时间比谁都长。
朝花夕拾,女同事们又炒作起红的话题来,不过出发点不同了,语气不同了。这不?咱们的红这么优秀,还是没男人要啊。可见男人都瞎了眼,狗屁不通。唉,有几个男人又能真正欣赏女人呢?首先,咱家那个臭男人就不欣赏姑奶奶我了,昨夜还跟姑奶奶我干了一架,真他妈婚前如羊,婚后如狼。
于是,大家唏嘘一番,心态十分复杂地,又羡慕又同情独身的红,不仅不再臭她,反而关心她,爱护她。
漫漫长夜,星光流转,白天风风火火的红,这时就会憔悴不堪,她时常觉得体内的躁动和强烈需求,曾经被一个男人唤醒、鞭策的情欲,像一头野兽,肆无忌惮地啃噬着她的身心。
她是孤独的。而孤独是无形的,它一旦有了一种形式,极有可能变成另一种东西进行发泄,比如男人的喝酒、女人的做爱。也许,你能感到孤独像一粒深埋于地下的种子,正悄悄发芽,或者它像一颗高悬头顶的星星正在肃穆地爆炸,但你并不知道种子何时长成一颗树木,星星的碎片何时击中你、杀伤你。
红不需要长成树的孤独,更不愿意被它的碎片杀伤致命。
一个离婚多年的女友,风月老手,引她去某半公开的高档娱乐场所花天酒地。不到半小时,女友挽着一个陌生男士出去了。从她暧昧的笑容,红猜出那是什么意思,虽然有点脸红,但还是忍不住那样做了。
做了几次之后,红很觉没劲,说得过一点,就像做“鸡”。真女人,先情后性才是,哪怕那情只有可怜的一丁点也好。
像红这样漂亮又有一个体面工作的未婚女子,尽管年过30,还是有许多热心人(尤其是她的女同事们),不顾她的反对,给她介绍男朋友。渐渐地,她不再像从前那样一概拒绝了,而是有选择地跟他们约会。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她只跟结过婚而由于种种原因仍在独身的男子交往。
合适的时候,红就“腼腆”地邀请男子到她那儿“坐坐”。
第一次,她一定文质彬彬,谈吐不俗,像古词中尘封的仕女一般婉约。
第二次,每个去了的男人都会以结过婚的敏感体会出她发出的信号,那信号自然会引起同步发射等量或更强的信号。
通常情况下,红不跟来人接吻,偶尔吻一下,与其说具有爱情的含义,还不如说是两个寂寞的人彼此给予对方的宽慰。这时,两人的口感就不会发苦,能非常和谐、非常愉快地度过一个周末。
有些男子还会被邀请,隔上两三个星期或更长的时间,有些男子她永远不想再见,当然,还有些男子也永远不想再见她。
不能说红没心没肺,在周末,她对某人是认真投入的,甚至有几分共享天伦的意味。如果可行,有时她会请周末情侣带来他的孩子(这孩子当然不能太大),一块出去野炊、划船什么的。周末一过,这事儿就像车票一样过期作废,她不再把他们放在心上,也不希望他们把她放在心上。生活中这偶然、暂时的联结,让人可进可退,伸缩自如,不是一种很值得你坚守的方式吗!
红34 岁生日那天,不期磊拿了一束玫瑰来访,他在昭邵市开会,顺便来探视一下初恋情人。多年不见,他已瘦得像一根黑色的羽毛。她接过他的玫瑰,从中抽出一枝,把黑皮靴里的那枝换掉。磊也提了一个润达曾有的疑问:
“为什么不把花儿全插上去呢?”
红说:“给我送花的人很多,然而他们都不知道,那个接受玫瑰的女子早已死去。花只能开在她的皮靴里,一枝就够了,一枝花比较耐看,它枯萎起来,也不那么触目惊心。”
磊惘然若失。去年,养母一过世,他就跟妻子离婚了。这回来看红,也有重续前缘之意,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充满沧桑感,默默地抽了一支烟,顿了顿,站起身来告辞。红瞧着他─—这个自己曾真爱过、却从未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男人,执意要留他过一夜。
他笑了那么一笑,又说了多年前他写信给她信中的一句话:“保持一种感觉也挺不错的。让我保持原来的感觉吧。”
磊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望着他踉跄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口,红不觉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