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2011-11-23唐劲松陈永辉
唐劲松 陈永辉
(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部,湖南 长沙 410138)
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唐劲松 陈永辉
(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部,湖南 长沙 410138)
体能是公安培训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项必训内容,但体能训练在公安培训教育中未能得到实质性的开展。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体能训练评价现状、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提出要构建体能训练评价体系,同时就如何构建体能训练评价体系,在评价指标、指标权重、评价标准等设置方面进行了分析,目的在于提高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效果。
警察培训教育 体能训练 评价体系
随着2010年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的召开,加强在职警察实战能力提高训练成了各级公安培训教育机构的首要培训任务。体能是体现警察实战能力的重要部分,在各级各类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也是在职民警参加培训教育的最基础内容之一。然而,在当前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并没得到实质性的开展,各级公安培训教育机构重警察体能达标,而忽视对体能训练效果的评价,导致在培训中体能训练形成形式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警察意志、作风、实战能力的养成和提高,因此,重视对体能训练效果评价对我国警察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就目前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现状,如何构建一套科学的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有助于各级公安培训教育机构对参训警察进行针对性的体能训练,使公安队伍体能水平和实战能力得到更明显的提高。
1 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现状
尽管公安部门重视警察的体能训练,也建立了一些与警察工作成绩直接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警察在体能训练上的积极性,但在公安培训教育中关于参训警察在体能训练中的过程是否科学、效果是否理想、考核指标是否合理、训练的内容、方法及手段是否科学等,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而缺乏对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评估,缺乏对评价体系的改进的体能训练,很难达到明显提高公安队伍实战能力的目的。[1]当前,随着《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实施,我国警察体能训练的科学化、正规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在体能训练评价方面还较为滞后,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2,3]:(1)重技术评价,轻理论评价。即对是否完成技术动作评价较为重视,而对于是否懂得相关的训练原理、方法,是否懂得生理、保健、运动损伤及预防、能量超量恢复等知识则涉及较少;(2)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即对于是否达到《警标》要求的各项标淮评价较多,而对于如何达标?过程是否科学?是否付出了伤病的代价等则评价较少;(3)重参训学员达标评价,轻教官训练组织水平评价,即对学员体能测试的成绩重视,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作为学员今后职务、警衔提升等依据,而对于教官训练水平、组织能力、训练方法等缺少严格考核和约束,导致许多培训机构往往忽略对体能专职教官的培养和聘请。这些都阻碍着体能训练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因此,建立健全警察体能训练评价体系已成为当前公安系统体能训练领域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 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2.1 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是对参训警察实施有效训练的需要
目前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大多流于形式,通常“以测代训”,片面追求体能达标成绩,整个培训中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训练。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培训,有关体能训练方式、训练内容、训练手段没有什么区别,不能体现出不同警种警察对体能的不同需要。构建体能训练评价体系可以改善这一状况。体能训练评价既要看测试成绩,也要看训练过程,既针对参训学员,也针对组训教官,很大程度上能对学员和教官产生约束和激励作用,能促进学员端正训练态度,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能促进公安培训教育机构重视对教官队伍的培养,能促进专职体能教官在组训工作中,认真务实对待学员体能训练,精心安排科学的训练内容,采取科学的训练手段,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体能训练和工作环境结合起来,尽可能利用好基地场地设备,灵活多变地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以达到改善参训学员体能状况的目的,使参训学员在精神面貌、身体素质、身体机能等方面都有所提高,使体能训练工作能得到有效持续的开展。
2.2 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是提高专职体能教官组训能力的需要
公安培训教育中,参训学员体能状况能否得到一定改善,与教官组训能力有一定关系。教官组训能力强可以促进参训学员的体能状况改善,进而提升整个警察队伍的实战能力。体能训练评价体系主要就是对学员训练过程的评价,训练过程主要牵涉到训练内容的安排、训练方法和训练手段的运用、训练疲劳的恢复情况、训练损伤预防及处理情况等方面,这些都离不开教官的布置和实施,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教官的组训水平,因此,教官要完成某一特定的体能训练任务,必须根据培训班的训练方针、任务,准备好特定的课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等训练计划。一堂训练课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能否调动学员训练激情,需要教官具备较好的综合素养,它涵盖了教官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文化水平等方面的素质,教官如何把自己的综合素养体现在训练中,使学员全身心投入训练,这就是教官组训能力的体现。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可以促进教官组训能力的提高,教官通过训练评价可以认识自身不足,可以促使自己在训练工作中主动寻求不足,积累经验,可以督促自身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实践来提高综合能力,并有效地运用到日后的训练工作中来,为学员体能训练服务。
2.3 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是实施训练奖惩制度的需要
为了提高公安队伍实战能力,加强在职警察实战训练,许多公安机关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激励制度。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公安培训教育机构提供真实客观的成绩数据。目前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成绩不能反映参训学员真实的体能及体能训练状况,一些公安培训教育机构以测代训,用一次入学测试成绩来作为结业成绩,不能反映学员的体能变化,而缺少训练过程的体能测试成绩更反映不出学员的精神面貌、学习态度与行为,因此,不能把一次入学测试成绩作为学员奖惩的依据。缺乏客观评价,依据测试成绩对学员实行奖惩,不能激励学员在日后训练中全身心投入,也会影响学员在工作中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可能导致一些有损于警察形象的行为发生。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结合了学员体能测试成绩和体能训练过程的态度行为,一定程度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员体能状况的变化。一次短暂培训,不可能全面提升学员的体能状况,因此不能单纯看测试成绩,而应结合训练过程,着重看学员的进步程度,看学员的精神面貌。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可以使培训机构提供客观真实的结业成绩,有助于各级公安机关对训练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3.1 目前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形式体现不出公安的职业特点
在职民警培训有新警培训、晋升职务和警衔培训、局长、所长培训,还有不同警种专业技能培训等,由于培训性质、警察年龄、地域、身体素质不同,体能训练形式也应有所不同。在一些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内容和方法基本上就是以“完成达标测试任务”为主,不论是所长培训班、新警培训班,或是其他警种大队长培训班,早操基本上是跑步,练习擒敌拳,然后做几组俯卧撑和引体向上,不是利用基地良好的训练条件,模拟公安实战环境,进行一些攀爬、越障碍等综合能力的训练,而是为了达标测试,进行一些“机械式”的例行训练,这种形式的体能训练往往是追求简单了事、或是机械照搬田径训练中体能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训练形式不能与公安工作结合,缺少针对性和娱乐性,内容、方法、手段陈旧、单一,容易使参训警察产生厌倦感,体验不到特殊、复杂环境下的体能需要。[4]
3.2 目前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考评反映不出参训学员体能的真实变化
我国公安机关在警察体能的考核评价方面,通常重视警察身体素质方面的体能指标,而忽视警察个体的身体机能、身体形态及相应的意志品质和健康水平因素。考评时,测试项目、评分依据、标准通常都是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价参训学员的训练情况往往也是以测试成绩为依据,缺乏对训练过程的评价,不能把训练成绩和训练过程结合起来,评价成绩反映不出学员训练过程中的意志品质体现及体能真实变化情况,有些公安培训教育机构通常只对参训民警进行一次入学体能测试,并把这次测试成绩算作体能训练结业成绩,这些成绩不但不能体现出训练效果,而且和干警实际体能状况会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有些地区警力不足,警察工作任务繁重,常常超负荷工作,生活没有规律,加之工作条件较差,在短期内培训很难达到一定效果,因此很有可能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或警种性考核成绩不理想的状况。另外警察个体的身体素质也有差异,这些差异也会影响考核的综合成绩,如有些警察力量素质好但耐力素质较差,有些警察速度素质好但力量和耐力方面不足,有些警察耐力素质好但灵敏素质欠缺,达标考核成绩难以体现这些差异。[5]
4 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分析
4.1 主要评价指标分析
评价指标就是根据评价目标分解出来的,能够反映评价对象某方面本质特征的具体化、行为化的主要因素。它是对评价对象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6]评价指标的确定必须依据一定的对象和目标,因此,制定评价体系首先要确定评价对象,即确定评价什么。确定评价对象后,再进一步明确评价目标。评价目标是通过评价达到什么目的,是建立评价体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没有评价目标就没有建立评价体系的依据,就无法设计评价指标,不同的评价目标对评价体系有不同的要求。体能训练评价的对象有两个,一个专职体能教官的组训能力,另一个是参训学员体能训练状况及体能变化状况,因此评价的目标也相应不同,对教官而言,体能训练评价目标是对训练准备、训练实施、训练效果等进行评分评价和等级评价,并进一步对训练计划、训练方法、训练内容、训练负荷、测试成绩等子结构指标进行评分评价和等级评价。对参训学员而言,体能训练评价目标是对学员训练过程和训练结果进行评分评价和等级评价,并进一步对训练作风、测试成绩等子结构指标进行评分评价和等级评价。依据明确后的评价目标,按照因素分解法对子结构评价指标进行深层分析。经过初选、专家咨询和统计优化三个程序,最终确定我国在职警察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的三级评价指标。在职警察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的评价指标(教官部分)可由训练准备、训练实施、训练结果三个一级指标构建,由训练计划、理论准备、场地器材、教官素养、训练内容、训练方法、训练负荷、训练损伤预防及处理、疲劳恢复、教官组训作风、测试达标率等十一个二级指标构建,由课训练计划制定、周训练计划制定、训练理论知识、训练教材、训练器材使用、场地利用、教官专业技能、实践经验及业务素养、训练内容全面性、职业性、科学性、训练方法针对性、有效性、多样性、职业性、课的负荷量、负荷强度、周训练次数、训练强度、训练损伤、损伤处理、疲劳恢复状况、恢复手段、训练计划执行情况、教官组训态度与行为、体能训练达标率或警标达标率等二十六个三级指标构建。(见表1)在职警察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的评价指标(参训学员部分)可由训练过程和训练结果两个一级指标构建,由训练作风和测试成绩两个二级指标构建,由训练态度、训练行为、参训次数、训练损伤、体能训练达标测试成绩或警标达标测试成绩等5个三级指标构建。(见表2)
4.2 主要评价指标权重分析
确定了各级评价指标,就要相应的赋予指标数值,以显示评价指标在目标实现中的地位与作用。所谓权重,就是根据组成事物的要素在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而赋予的一定数值。为了反映它们在做出评价结论时的重要程度,就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在体能训练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重要性有明显区别,因此各评价指标权重也应有所不同,如在对教官评价指标中,教官对整个训练的组织实施是最重要的部分,因此,训练实施的权重就要大于训练准备和训练结果,而在训练实施中,训练内容和训练方法又是其重要的二级评价指标,因此权重值又要大于其它二级评价指标。为了评分、评价和计算方便,体能训练评价权重值采用百分制为宜。一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为一百分,各二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分别对等于相应的一级指标权重值,同样各三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分别对等于相应的二级指标权重值。如教官评价指标中,一级评价指标中的训练准备、训练实施、训练结果三者权重之和应为一百分,在训练准备二级评价指标中,训练计划、理论准备、场地器材、教官素养四者权重之和应对等于训练准备权重值,同样在训练计划的三级评价指标中,课训练计划和周训练计划权重之和也应对等于训练计划权重值。各级指标权重值的确定还要基于调查、统计、专家分析等方法,通过咨询体育院校体能专家和公安培训教育基地资深体能教官,首先明确各级评价指标及其影响因子组成,再通过对基地部分培训班学员的问卷调查,运用因子分析法和数理统计法确定出各级指标的影响顺序,并赋予各级评价指标相应的权重,最后采用逻辑验证法对上述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进行检验。体能训练评价指标权重结果见表1、表2。
表1 体能训练评价指标与权重(教官部分)
表2 体能训练评价指标与权重(学员部分)
4.3 体能训练评价标准分析
“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设计评价标准是建立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常见的评价标准主要有评分标准和等级标准。评分标准是指每项指标在不同的得分对应不同的指标值或区间值。为了客观地评价教官组训能力和参训学员体能训练状况,首先设计评分标准模型对体能训练进行评分,进而对体能训练水平划分等级进行评价。具体做法:对三级评价指标设立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差等五个等级,分别赋予五个等级分值 90、80、70、60、50,用等级分乘以权重值就是三级指标的实际得分值,三级指标实际得分值累加就是二级指标实际得分值,二级指标实际得分值累加就是一级指标得分值,一级指标得分值累加就是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值。如教官评价中,对其课训练计划制定为优秀,周训练计划制定为中等,其三级指标评分值就是90乘以2除以100再加上70乘以3除以100,等于3.9分,即训练计划评分值为3.9分,同样的方法可以算出其它二级指标评分值,再累加就是训练准备的评分值。对于评价等级确定,可以根据百分制,按照优、良、一般、差设立四个档次,即90—100之间为优、80—89之间为良、60—79之间为一般、59及59以下为差。
在职警察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标准构建应引领警察树立和贯穿科学求实、“练为战”、“战训合一”的理念,遵循从竞技型向体制型转变、从操场化向警事化转变、从运动项目向职业项目转变、从单项指标向综合指标转变、从体育锻炼向体能训练转变、从锻炼标准向训练标准转变等六个转变。进一步发挥体能训练评价的导向、选拔、评价、激励功能和作用,实现训练、评价、奖惩的有机联系和动态平衡,有利于对警察体能训练过程与结果进行监控和及时反馈,促进教官组训能力提高,激发参训学员自觉积极参加训练,培养他们的良好意志、作风和行为习惯。[7]
5 结语
公安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评价体系构建与公安队伍体能状况整体改善有很大关系,需要参训警察、教官以及培训机构行政监督人员等的积极参与。目前,在公安培训教育体系中,关于体能训练评价还存在很多不足,如何构建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价体系,需要我们不断研究、不断完善,诸如如何以体能训练标准代替现行警标达标标准,如何有效实现教官、行政人员对参训学员的体能训练状况监督,如何实现行政人员、参训学员对教官组训过程的监督等,仍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1]陈 博.《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分析[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
[2]陈永辉,刘一兵.警察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问题及训练模式构建研究[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1):145-149.
[3] 曾小武,颜慧,黄为根.军队体能训练综合评估系统的研究[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9(1):86-88.
[4]陈永辉,尹双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中体能训练现状与改进研究[J].公安教育,2011(5):35-39.
[5]田文学.我国警察体能评价体系研究[J].政法学刊,2008(6):123-125.
[6]田文学.公安民警在职培训中体能训练问题的探讨[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3):82-85.
On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Physical Training for In-service Education of Police
Tang Jinsong Chen Yonghui
(PhysicalInstitute of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 Hunan410138)
Physical education in police training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but the physical stamina training failed to get substantial training in police education.Wit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investigation,analysis,interviews and other methods,the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conditions,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physical stamina training,then,the paper tries to construct the physical stamina training evaluation system,and how to construct the physical stamina training evaluation system,anlyzes the evaluation index,evaluation standards,aims at improving the physical stamina training effect in the in-service education of police.
police training education physical stamina training evaluation system
G808
A
1004—5643(2011)09—0115—04
2009年度湖南省公安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唐劲松(1970~),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警察体育教育与武术。
2.陈永辉(1971~),男,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与民族传统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