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子弹”飞的……
2011-11-22苏文洋
苏文洋
《让子弹飞》的电影我还未看过。我打算找时间去看一看。因为这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让子弹飞一会儿……”据说是姜文开枪后,有人问为什么未击中目标,他于是说出这句话。
我对这部电影片名和这句台词感兴趣,实在是由于生活中有很多事情,让“子弹”飞一会儿,才能看到最终的结果。
“1·4”泰安袭警案中,三位民警和一位协警以身殉职,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據报道,随着袭警案的告破,与此案相关的“12·29”杀人案也于1月8日成功告破。官方的说法是:在德州的刘建民为报复窦广东将其杀害,德州民警在泰安民警配合下,到泰安市某干休所刘建民弟弟刘建军的住处调查了解情况时,刘建军伙同其二哥刘鲁民突然持枪袭警,罪恶的子弹最终夺走四个人的生命。
或许,四位民警本来可以不死。报载:提起刘家老三刘建军,德州军分区第一干休所的老年住户仍记忆犹新。1983年8月3日,刘建军在宿舍内持猎枪打死同一干休所另一干部曹某的小儿子曹希明并击伤其妹夫刘某,当年开枪场景与这次袭警案手法相同。
据知情人透露,被判无期徒刑的刘建军,不到十年即出狱。而泰安警方通报称,1985年至2000年间,刘建军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被判刑,两度被收监。警方通报未提及刘建军被判无期后缘何提前获释。
事实证明,刘建军本人早已经是一颗危害社会、剥夺过他人生命的“子弹”。这颗罪恶的“子弹”如果一直关在牢中,而不是让“子弹”重新飞到社会,或许就不会有泰安袭警案的惨剧。杀人犯不同于一般罪犯,其危害在于杀过人的人有可能继续杀人,这和偷过东西的人有可能继续偷东西不可同日而语。法律要宽严相济,对偷盗一类可以适当宽一些,对杀人犯则要适当严一些,尤其是持枪杀人犯。有人回忆说,当时法院判处刘建军无期徒刑,有考虑其正当防卫的因素。事实上,当时是曹希明带着妹夫到刘建军宿舍讨说法,因为刘曾经在路上伏击曹妹及其妹夫,刘在宿舍开枪致一死一伤。曹家人认为判决不公,不断上访,终未能改变判决。我们现在不去翻法院的旧账,却不能不翻监狱的旧账。正是不到十年提前释放造成的让“子弹”飞,枪口下的悲剧再次重演,而且枪枪击中执法者的要害。那么,是谁让“子弹”飞的,我们不应当彻查给公众一个交代,给死去的烈士们一个交代吗?我常认为,贪赃枉法才是法律最大的敌人。
“子弹”刚飞出来时,人们或许看不清楚结果,飞一会儿之后,结果就出来了。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昨天,媒体报道:北京旧城区每疏散一万人,仅安置费用平均就在十五亿元以上,每疏散一人至少需要十五万元的安置费用。这一点也不奇怪。让货币飞、让地价飞、让房价飞之后,一年卖地获得一千六百多亿元,房价快涨到天边上去了,平均一人十五万元安置费还是毛毛雨哩。倘若不采取措施,让货币继续飞、让地价继续飞、让房价继续飞,旧城人口安置成本肯定是水涨船高,到那时候就不是十五万了。现在,有一种论调,主张让物价飞一会儿,美其名曰提高“通胀容忍度”,这是让“子弹”飞向工薪阶层和穷人。
【选自《新浪·博客》】